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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行龙的肉,可以吃吗?”有人问。
“应该可以。”玛维不是很有把握地说,“之前杀它的时候,不少人都喝了它的血,也没见有中毒的迹象——老虎喝得最多,但我看他还是精神抖擞的,”
“我饿太久了。”老虎苍白的脸上微微有点红,“我是吸血鬼,可又不愿意吸人血,这段时间只能靠狼血猪血兔子血过日子……那些血的味道真的不行,里面蕴含的生命力太少了。而地行龙的血……”
他犹豫了一下,思考了一下措辞,然后说:“你们大概感觉不到,但对我来说,它简直就像是极为美味的肉汤,又像是很好喝的饮料,喝下去之后,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你这是吸了粉吧。”
老虎苦笑两声,连连摇头。
如果知道自己可以穿越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吸血鬼这个职业。尽管作为最高等的吸血鬼领主,他不像一般的低级吸血鬼那样见光死,甚至可以在太阳下跳个骑马舞什么的,但是对于鲜血和生命力的渴求,却一直在折磨着他。
尤其城堡里面这些同伴们,几乎每一个都拥有极为强大的生命力。平时和大家一起生活行动,他简直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来自于旁边那一具具身躯里面澎湃流淌的生命力,几乎可以闻到鲜血的香味……时间长了,他整个人都变得有些孤僻。
这次得到了大量地行龙的鲜血,不仅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也化解了他心中的担忧。
谁规定吸血鬼就要吸人血的?像地行龙这类强大的魔物,这个世界上多得是。只要用那些家伙当食物就好!
何况,光是这次的收获,至少就够他吸上一个多月,节省点的话,甚至可以维持小半年。小半年之后,再去找个地行龙什么的呗。
众人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地行龙的肉汤很快就煮好了。
这种魔物的肉质很特别,明明身躯庞大而强壮,但它的肉却一点也不粗韧,反而十分的柔嫩。仅仅只是在开水里面炖了一小会儿,汤里就开始泛起白色的油脂,同时有淡淡的香气在屋里回荡。
“差不多了吧……”玛维自言自语,用木勺子舀了一点汤,吹了吹,送到嘴边,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
“味道怎么样?”大家很好奇而且期待地问。
玛维沉默了一会儿,深深地叹了口气。
“下次炖这个,要多放一些姜葱蒜什么的。”他说,“明明气味很正常,但胃口腥得可怕,就像是……把一条鱼的内脏掏出来,在夏天的太阳下晒半个小时,然后不用任何佐料吃下去一样。”
“靠!那能吃吗?”
“这个你也吃过?”
“你这形容词是跟贝爷学过的吧……”
大家说笑起来,然后一个个都很好奇地尝了一点。
“不行!”
“这个真的不行!”
“仔细尝尝口味其实不错,可惜腥味太重了。”
“这个怕是只能拿来烧川菜。”
“我们川菜也并不都是辣的,也有不辣的。”
“所谓‘不辣’,就是只撒一把辣椒对吧?”
说笑之后,大家纷纷睡去,再没有谁对那锅闻起来很香的肉汤多看哪怕一眼。
就算第二天早上,他们也宁可就着清水吃干粮,没有人愿意再多喝哪怕一口这种汤的。
休息一夜之后,穿越者们和村长结清了旅费,然后就再次出发。他们要去的地方很远,何况在这破落村子里面,也实在没什么东西值得关注的。
等他们走后,村长一家动手收拾客房,很快就看到了那一锅已经冷下来的肉汤。
村长的老婆好奇地用手指沾了一点,送进嘴里吮吸了两下,然后脸色就先是震惊,接着变成了狂喜!
“多么浓郁的味道啊!”她兴奋地找来丈夫和女儿,告诉他们这意外的收获,“那些冒险者们给我们留下了很好的礼物呢!”
最终,这锅汤被他们分成几份,混合着面粉炖了,分给了整个村子的居民,大家都很高兴而且满足地大吃了一顿。
第三十二章、交通工具()
一行近二十人,排着乱糟糟的队伍,走在平整的大道上。虽然看队列只是乌合之众,但只看他们的块头和装备,就知道实力不凡。
路上遇到的行人都纷纷退到路边,让出路来,不敢和他们争道。即便是混江湖的雇佣兵,也和寻常行人没什么分别。
然而,事情并不是退到路边就能躲过去的。
王土豪凑到几个退在路边的雇佣兵旁边,问:“哥儿们,你们知道这附近哪里能买到车吗?”
“买车?”这些雇佣兵的首领,一个穿着镶铁皮甲的中年人疑惑地问,“你们要买车干什么?”
“像我这样的大佬,没条件也就罢了,既然有条件,当然应该坐车!”王土豪理直气壮地说。
雇佣兵们看看他,又看看那群可能是他部下的冒险者们,不由得暗暗点头。
能够带领这么一群混杂了大批非人种族的部下,这位大佬的确是有资格骄傲的,他想要坐车,没什么不对。
那些手下就小猫三两只的商人,尚且可以弄个马车坐一坐。凭什么一个能统领诸如牛头人、半巨人这类强大种族部下的大人物,就非要靠两条腿走路?
而且更重要的是,王土豪身上的确有一种“我有钱,我享受,理所当然”的气质,他说出“我要坐车”这种话来的时候,没有一点点的愤慨或者不满,只有很平和的需求——就像一个城里人来到店铺,买一个面包,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这种气质,穿越者里面再没有第二个人有。那是常年不把钱当回事,把“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问题”当成座右铭,才培养得出来的。
“那个……您是刚刚从……北边过来的?”雇佣兵首领试探着问。
除了要穿越迷瑟勒勒森林之外,他想不出有别的任何可能,会迫使这么一个将“有钱”刻进骨子里面的大佬下车步行。而迷瑟勒勒森林以北,越过那片草原,不正是兽人们的地盘嘛。
要纠集这么一群非人种族,的确是在兽人那边比较现实。除了混乱的兽人领地之外,无论是在王国还是在帝国,都不大容易。
换句话说,这位简直把“有钱”两个字写在了额头上的大佬,乃是能够在兽人领地混得风生水起的人物。不管人家为什么到王国这边来,就算是政治斗争失败,落魄逃亡,也不是区区一个带领三五个同乡出门讨生活的小雇佣兵队长能比的。
相反,这个雇佣兵首领倒是有点想要抱大腿的意思——毕竟王土豪一看就知道是条粗大腿,值得抱上一抱。
怀着这样的想法,他详详细细给王土豪介绍了路上的情况,特别指出了几处可能有马车出售的镇子。
按照他的说法,无论是想要雇车还是买车,穿越者们都走反了路,要朝着另外一边走差不多一天,才能抵达一个比较繁华的镇子。
片刻之后,穿越者们开了一个小会。
“还要回头一天?”熊猫皱起眉头,“往前走的话,最多三天就能抵达加利尔镇了。”
“但是靠两条腿走路,很不舒服啊!”王土豪大声说,“我们要保持良好的状态,才能随时应对战斗嘛!”
熊猫眉头紧锁,却没有争执什么。
大家这么熟,都知道彼此的性格。王土豪的脾气一向这样,何况这个要求……也不能说是不合理。
“实在不行的话,咱们还是分开走吧。”有人说,“土豪你本来就是出来玩的,自己过去雇车就好。我们是去找人打架的,雇车不雇车,真的是无所谓。”
这次跟熊猫出来的这批人里面,没有哪怕一个是身体虚弱的,全都是一等一的棒小伙儿。在这种大路上走,他们一点都不觉得辛苦。
有车可坐当然好,但为了坐车就回头走上一天,那未免有点冒傻气,也太软弱了一点。
王土豪想了想,摇头。
“坐车不算什么大事,还是跟着你们一起去搞事比较重要!”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只是看着他那精神抖擞,简直把“搞事”两个字写在脸上的样子,队伍里面几个老成一些的都有点担忧。
【尤涅若:熊猫啊,咱们是不是应该想办法把王土豪劝回去?俺总寻思着带他去的话,到时候他会二话不说拔刀子就砍人……】
【熊猫:这么多年来,王土豪听过谁的劝?】
【尤涅若:老会长。】
【熊猫:老会长在吗?】
【尤涅若:……我恨穿越!】
王土豪在公会里面还是颇有威望的,这不仅依赖于他长期撒钱的行为,也因为他想做就做的风格很对大家的胃口。当初在城堡里面,他明目张胆地纠结人手出去打劫,会长三余也拿他没办法。
其实他的性格跟熊猫有些相似,或者说,他也是个典型的莽夫,至少在莽的气质上,也是堪为表率的人物。
不过,王土豪提出的一个问题,的确值得考虑。
他们真的需要一辆车,就算不用来乘坐,万一谁有点头疼脑热的话,也可以休息休息。
想要买车是不可能了,到加利尔镇大概还有三天呢。想要有辆车的话,只能现在造。
造车是手艺活,并不容易。但对穿越者们来说,也不算太难。
壮硕的大块头们负责砍树和做木料,魔法师们用法术改变木料的形状,过了大概半小时,一辆简陋的大车就做好了。
这辆车没有轮子,因为它直接就是浮在空中的。魔法师们在车子底部使用了法术,让它能够漂浮起来,尽管漂浮得并不高,也不能承载很大的重量,而且法术并不持久,大概三到四个小时就会失效,但只要在失效之前及时补充,这车子就能够在穿越者们的拖拽下,晃晃悠悠地一路飘荡。
熊猫试着拽了一下,感觉就像是背着一个稍稍有点分量的大包走路一样,并不觉得吃力。
“有条件的话,我们也该考虑制作诸如飞毯之类交通工具了。”看着那辆漂浮在队伍中间,空荡荡的飞车,不止一个人若有所思,“光靠两条腿走路,可不行啊!”
第三十三章、附魔法师的麻烦()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问题,等你到了地狱里面再去慢慢想吧!”真残念狞笑着挥动魔杖,赤红的火球连珠一般飞出去,砸在那个气喘吁吁,身上被鲜血染红了一大半的雇佣兵身上,将他烧成了一团黑灰。
做完了这些,他才转过身,急匆匆跑到马车旁边,问:“无眠的情况怎么样?”
“不算好。”剑十三叹道,“他中的是毒箭,来袭击咱们的家伙明显就是想要他的命。箭上的毒素是专门针对法师的,可以阻断体内魔力运作。好在王都人虽然体质弱,却天生有很高的毒抗性,加上星照第一时间给他用了增强体质的法术,现在还撑得住。”
看着躺在地上,脸色惨白,比起死人只多了一口气的无眠,真残念恨恨地一跺脚,骂道:“锤子呦!真是背时!卖个戒指而已,怎么就惹来麻烦了嘛!”
“唔知啊!”书狂用一块布擦拭着他那本用来当做武器的厚书,先是习惯性说了粤语,然后换回通用语,“我们应该留个活口问一问的。”
真残念回头看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