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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不会人也都一模一样吧,那可真见鬼了。小莉莎被吓了一跳,赶快仔细观察周围的行人,还好,还好,大家的长相还是有区别的,不至于所有人都是一个模板。
不过,还是很奇怪啊,虽然他们外貌各不相同,但为什么总给人一种很相似的感觉呢,难道也是我的错觉吗?但莉莎越看越觉得自己的感觉没出错,真的非常相似。
啊,明白了,是表情和气质,这些长相不同的人,表情和气质却惊人的相似,谦虚中带着一点自豪,礼貌中带着几分疏离,待人接物均是如此,而且不止对其他城市来的旅者,就连本地人自己互相之间,也保持这种态度,相同的近乎于模板化,就像已经印在他们的灵魂深处了一样。
“突然觉得很乏味了。”莉莎垂着肩膀,刚刚还兴致勃勃的,现在已经变得意兴阑珊,嘟囔着说道,“明明是数千年的古都,为什么会这样啊。”
“这样不好吗,很繁华,很热闹,而且你看大街上,这么多行人,却没几个巡逻的城卫,说明城市非常有秩序,简直是城市中的模范,比蔷薇之都可好多了,啧,蔷薇之都那种地方,商业区里如果哪天没有几百起吵架几十起互殴的事件,城卫们都会觉得浑身难受。”
“好是好啦,有秩序总是好的,但是,总觉得城市就应该丰富多彩才有意思啊,就像人生一样,什么都一样,这不是太乏味吗?”
“你觉得乏味,但是,他们的市民们可是觉得很幸福呢,这就是他们引以为豪的规则感。呵呵,不止建筑严守规则,连人都一样,规则是相同的,所以慢慢的,人也就变得相同了。”
“嗯?怎么可能,每个人生来就是不同的啊。”
“对啊,也许出生的时候不同,但在规则的束缚下,慢慢就会变成规则决定你应该有的样子。想要打破规则,就会受到所有人的敌视和排挤,甚至直接攻击,根本无法正常生活,最终,要么被规则同化,要么就只能把自己同外界隔离开,这是仅有的两条出路了。”
“露娜大人在上。”莉莎的到底还是小女孩,思想并不成熟,还无法理解其中的道理,“有规则难道不对吗?”
“对和错要看你怎么想,比如这座城市,不也挺好的嘛?呵呵,不过我倒是觉得,凡事都要有个限度,过度的强调规则,必然会导致你眼前的结果,所有建筑都一样,所有人都差不多,你甚至连自己有没有走过这里都无法确定。”
“诶?这就是你带着一群人原地绕圈的理由吗?”
“哈,我就说,哥哥果然走错路了,居然还狡辩。”莉莎大人终于反应过来了,哼哼,笨蛋哥哥,居然还想欺骗伟大的莉莎大魔王,才不会让你骗到呢。嗯?等等,不对劲,刚才这话是谁说的?这独特的口音,这呆呆的语气,还有这熟练的揭人伤疤的技巧,“哇哇哇,哥哥,我的斧子呢,我要伐木!”
“诶诶诶?为什么要伤害森林?植物很可爱的,不要随便伤害它们。好恐怖,不过,还好我只是一只鹿,不是树,否则就要被砍掉了。”
“唉,莫瑞娅,你跟了我们多久了。”修尔头痛的揉揉额角,不愧是森林里的顶级猎人,隐匿技巧太好了,连修尔都没有发现。
“唔,大概从你给莉莎买了第一根索兰焦糖,又故意把多买的两根藏起来,让两个小家伙委屈的要哭,直到莉莎开口,你才假装又去买了两根的时候开始的吧。”莫瑞娅从街角钻了出来,蹦着跳到修尔身边,乐呵呵的说道,“不对,确切的说,应该是在你拿着糖棒,从色泽口味一直贬低到澄明度,最后让店主少算了你五个铜币的时候来的。”
“哇,哥哥好厉害,这样都能节省五个铜币。”
唉,莉莎大人,您是圣职者,不该这样计较的。塔林娜在胸前猛画圆圈,她觉得,修尔的出现,简直是主对自己信仰的考验。
“呃,那时候就来了。”修尔一点都没尴尬,仿佛这才是优秀的圣职者应该做的事一样,“怎么不早点出来?”
“因为看着你原地转圈很有趣呀,尤其是你第三遍经过这里的时候。”莫瑞娅指了指旁边的几栋建筑,“表面故作镇定,背后一脸怀疑人生的样子太有趣了,嘿嘿嘿,刚才角落里一直偷偷跟着的那个家伙,就是那个权威规则的受害者,你这些话说给她听的那个家伙,差点忍不住出来给你做向导,还好我及时阻止了,好险好险,怎么样,我厉害吧。”
“如果不是你跑的太快追不上你,我早就过去揍你了。”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修尔懒得搭理这只热衷戏弄自己的笨蛋鹿,对街边的拐角处招了招手,“过来吧,别藏了。”
一阵风吹过,修尔感觉背后多了个人,藏在自己的背影里。
“啪”,熟练的反手一巴掌拍在准确的位置上,“你这家伙,不是让你先回去了吗,怎么还一直守在门口。”
“不太放心。”萨芙的声音还是这么羞涩,“你特意让我回去,我知道肯定有事。”
“那你也应该跟达克在一起啊。”修尔想起自己之前的布置,“那个白痴跑到哪里去了?”
“他说到现在还没打起来,肯定没什么问题,就自己去喝酒,还跟着个不认识的人,我不想去,就留在这边守着了。”
“啧,这个消极怠工的混蛋。”修尔一愣,若有所思的点头道,“走,咱们去找他,我要扣光他的报酬。”
第二十二章 来迟了()
酒馆,是狮子城里唯一特殊的地方,过度崇尚规则的市民们,只有在酒精的刺激下,才会暂时挣脱规则的桎梏,表现出一个独立个体的本性。高声说笑,恣意放纵,把自己最真实的最无礼的一面展现出来,大口大口的喝酒,让酒精冲击自己已经麻木的内心。
时间还没到中午,按理说,酒馆里应该很冷清才对,然而在狮子城,一天的任何时间点,酒馆都不会缺乏客源,就像现在,酒馆里的桌子已经坐满了七八成,热闹的好像其他城市夜晚的酒馆一样。
虽然人不少,但一进酒馆,大家就找到了达克的位置。
毕竟不是谁都像他一样,穿着全身鳞甲坐在酒桌旁痛饮,也不是谁都像他一样,这么短的时间里,身边就多了两个漂亮女孩子,据萨芙说,刚才还没有呢,而且看装束,两个都是本地人,看气质和神态,也绝不是以此为生的陪酒女,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实在是太让人羡慕……不不,是太让人生气了。
咳咳,关注重点错了,失误失误,修尔干咳一声,掩盖住自己嫉妒的内心,嗯,重点是他对面那个不认识的人才对。
三十多岁的男人,介于青年和中年之间,外貌的分数和达克不相上下,看他体内的能量强度,肯定是战职者,但身上没带武器,穿的也是普通便装,最有特点的就是一头鲜艳的红色短发,一根根立在头顶,给人一种碰到了肯定会把手扎伤的感觉。
两人面前,已经摆了十多个空着的巨大麦酒酒杯了,还有更多装满了酒的酒杯放在另一侧。矮人的麦酒可不是精灵们自酿的芳香酒那种像饮料一样软绵绵的东西,酒性凌厉,口感刺激,酒精浓度很高,号称足以让巨龙沉醉。然而就是这种烈性麦酒,两人喝起来就像是喝水一样,一仰头就是半杯,却一点醉意也没有,反而越喝越清醒,两个漂亮的女人贴在达克身边,熟练的剥开干果果壳,幸福的微笑着把果仁送进达克的嘴里。
“呦,完事了?”几人还没走过去,喝酒的两个酒鬼酒已经感应到了他们的存在,达克头也不回的挥挥手,“来坐,这里的矮人麦酒可是极品,不喝几杯都不好意思跟人说自己来过狮子城。你们两个先回家吧,一会我抽个签,看看今晚先去找谁,另一个就只能等到明天了。”
混蛋。修尔暗中竖起中指,都说了,这不是嫉妒,绝对不是。
两个女人吃吃笑着离开了,但红头发的中年人却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嗯,含义很明显了。修尔似笑非笑的点点头,安排其他人坐到其他酒桌上,而自己带着莉莎和两个队友,在达克身边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这位是……”
“不认识。”达克灌了口麦酒,很不情愿的自己剥着果壳,“应该是找你的。”
哈?不认识?不认识你就和人家喝了十几杯烈酒?你这家伙是不是觉得,世上除了女人、打架、喝酒三件事之外,就没有其他事可做了?
“废话,还有比这三件事更重要的吗?”
啧,达克说的好有道理,修尔居然无言以对。白痴,真是个没有追求的白痴,你根本不明白金币的可贵,世上最重要的事,除了莉莎就只有金币了,只有像你这么堕落的家伙,才会把酒和女人排在前面。
修尔撇撇嘴,拒绝和这个没有追求的蠢货继续交流,至于这个不认识的家伙……
“来,喝一杯。”唰的一声,一大杯麦酒已经推到了修尔面前,不等修尔有什么反应,对方已经先一口气灌下去半杯,这才举起杯笑呵呵的说道,“为了帕瓦帝加。”
“圣哉,主教导我们……”
“你们主根本不管这个。”一句话就揭穿了事实真相,一点不给修尔留面子,“来,喝酒。”
简单,直接,率性,豪爽,一点也不做作,这是修尔对这个红发中年的第一印象。
微微摇摇头,修尔在莉莎有点担心的目光中端起了酒杯。在故乡的时候,他就不介意畅饮烈酒,来到帕瓦帝加,经过神力修补后的躯体,又怎么会畏惧区区烈酒,“好吧,为了帕瓦帝加。”
一饮而尽,修尔的眼睛亮了起来,仿佛又找回了当年在战争前夕,围着一个个火堆和数百战士举杯豪饮时的感觉。
“好,好,好,不错。”红发中年哈哈大笑,学着修尔的样子,在嘴里倒空了酒杯,“这样才算是个男人嘛,哈哈哈哈,痛快。”
“呵,再来一杯。”修尔轻笑着端起酒杯,啧啧,这个红发的家伙,还真很难让人心生恶感,可惜了,实在可惜了,“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举行一个仪式。”并非酒后失言,而是红发中年根本没想要隐瞒,“需要数百位神灵参与,还要他们的神殿一致配合才能完成的仪式。”
“具体目的呢?”
“不能说。”
“估计到了。”我就知道,修尔暗暗叹了口气,“就是随便问问,说不定能问出答案呢。”
“知道答案的谁也不能说,这是必须遵守的,否则我不介意告诉你。”
“可惜了,这杯酒敬你,算是为你送行吧。”修尔摇着头举杯,“让你白跑了一趟,实在抱歉。”
“干,果然还是晚了一步。”红发中年粗豪的一点不像圣职者,一脸纠结的灌着酒,“我就知道那个老家伙急急忙忙把你们抢回去绝不是什么好兆头,的,你已经住进水之教会了?”
“嗯,住下来了。”
“确定要参加水幕节?”
“没错,确定了。”。。
“该死,该死,居然不是做做样子骗我们?居然真的确定了?”
“呵呵,本来打算只是表演一下的,但是临时起意,干脆就把表演变成现实了。”
“干干干,这下麻烦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