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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的其实就是走路。
从这个点,走到那个点,然后摆开阵势,打一场,胜或负。就这么简单!那些动辄对峙数年之久的战役毕竟是稀少,正因为稀少才会成为经典。而从远古炎黄蚩尤大战涿郡到如今,战争已经发生了几万次。几千年下来,人们都是这么打仗的,凭什么到了现在就要更与众不同?
沈云从来不认为自己要玩与众不同的战争。他只是想将战争天平稍微往汉军这里挪一点而已。比如赶路,他就想将路赶的快一点。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可是屠大神教的。
所以在斥候传回消息,最后一曲士兵已经在五里开外之后,沈云便立即下令全军开拔,由最后一曲负责守护辎重,其余部曲尽数上马,赶赴楼兰!
根据斥候汇聚过来的消息显示,虽然匈奴克巴军依旧不甘心这样放汉军离开,但他们成建制的军队至少还要三天才能赶上来。根本不用担心。而前面的楼兰沈云不认为无桓的楼兰能当得住他这支骑兵的轻轻一击!不但楼兰不行,整个楼兰周围数百里。包括八百里瀚海,绝对没有一支势力能够抵挡他的铁骑!绝对没有!
这不是沈云瞎自豪,或者不自量力的自负。从千鸟谷出击以来,除了战秋明损失了一些人马,其他诸如扫荡秋明州匈奴大小部落的战斗几乎可以用行军来形容,实在太轻松了。而就在这不断扫荡中,他这四千人马不但恢复了一人三骑,甚至还有多余的马匹来做备选和拉运辎重………作为一个游牧民族,最不缺的就是马了。
当然,这些马优劣上肯定是不能跟从千鸟谷带出来的专门培养的战马相比,不过当初从秋明城撤出来,狼狈了些,最起码骑士们没丢了自己的战马,那些备马和驽马,凑合着从匈奴部落里拉出来也能使用。
非战斗状态,沈云没舍得骑瑞兽,而是换了一匹枣红色的母马………多说一句,这母马也算是高大了,不似蒙古马种,倒像是经过混血的东欧马。而携带母马,也是为了饮用马奶。
闲言少叙,当钟离泗作为前锋,带着两百骑兵,近六百匹战马轰隆隆的抵达楼兰城时,整个楼兰城根本没做任何抵抗,已经有人跪伏在地高喊:“恭迎大汉王师!”
“恭迎王师!”沈云骑马赶到时,就见楼兰城外围的一座像驿站又像行仓的地方已经跪倒了一地的人,其中绝大多数人都穿着汉式的袍服,还有几个另类的穿着哈里发的白袍,裹着白巾。
由于已经是深夜,驿站附近点起了无数火把,火光映衬下,跪着的人的身影有些晃动,似乎在汉军无匹的气势下瑟瑟发抖。
沈云微微蹙眉,凝声问:“这些是什么人?”
钟离泗已经带着骑兵入城,分兵把守各条主街道的隘口,还派出一排骑兵往矿区方向去了………那里算是楼兰城唯一的制高点,必须抢占………只留下两个配横纹剑章的尉兵在等候。
“启禀部帅,这些人是楼兰公会的人”
不等尉兵说完,跪伏在最前面一个人立即大声道:“部帅,部帅,小人是这一任楼兰公会的会长菲特。埃尔蒙特,我有事禀告部帅!”
沈云眼尖,在摇曳的火光中看清是个西方人,记忆中上次欧阳复来楼兰,好像也是跟个什么叫埃尔蒙特的人打的交道,便对左右道:“把欧阳复找来,另外,把那个什么公会会长带过来。其他人按照军律自行驻扎,不许扰民,更不许私自卸甲。”
“喏!”顿时四周骑兵已经散开,有立即开始拴马松鞍,准备落脚的,还有一队队骑兵开始沿着驿站四周散开,寻找适合布置哨点的位置,一切都井井有条,但有杀气四溢。一时间,除了一道道冷酷至极的军令从各级官长嘴里喊出,和一声声喏外。整支军队没有一丝的杂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眼前这支军队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虽然他们的身上铠甲有些破旧,马革也显得很凌乱肮脏。但他们的精气神却无比旺盛。
菲特暗暗观察着四周,作出判断。
当然,他还不知道眼前这支骑兵正是大汉威名赫赫的飞骑卫红狐部,如果知道的话他一定不会显得惊讶了………世界两大帝国,大汉的飞骑卫在西方可是与罗马的双头鹰军团齐名的军队,若论起凶悍之名,飞骑卫怕是还要更胜一筹!
不多时。菲特便来到沈云身边。沈云已经下马,随便在驿站边找了个木桩,将瑞兽牵过来。正在松马鞍肚带,顺便从驽马背上掏了点黄豆喂给它吃。
对于骑士而言,战马就是第二生命,在休息之余。这种喂食的事一般都由骑士亲自完成。不会假借他人之手。
菲特可不知道骑兵的这个规则,他见身为汉军的堂堂部帅还要亲自喂马,感觉颇有些不可思议。要知道,在罗马,一个阿司长便已经可以使用两个奴仆,不但不用自己喂马,如果娇气些的话,尿尿都不用自己抖两抖。
菲特站到沈云面前。沈云看了他一眼,也没说话。正当菲特有些担心眼前这个汉军部帅是否会喜怒无常时。欧阳复已经快速赶到,下马的第一句话就让菲特吓了一跳:“侯爷,欧阳复报到!”
侯爷?!菲特瞪大了眼睛。
在楼兰待了这么久,菲特自然知道能够被称为“侯爷”的人是什么级别的人物。如果放在罗马,那就是能佩戴四叶草徽章的中席元老;如果放在哈里发,那就是能头戴荆棘环的大圣使,都是显赫一方,与国同休级别的人物!可,这个人物怎么会是部帅?
当然,不能怪菲特老爷目光短浅,只是对于他这个级别的人来说,有一百万罗马鹰币的贵族都是高不可攀的,更遑论堂堂大汉帝国的侯爵了!罗马七级公民制度早就深入人心,更何况菲特知道大汉贵族爵位之难得,如果真要对比,大汉的侯爵几乎可以比肩元老院首席元老,那可是要佩戴罗马鹰徽的。
沈云没有注意菲特惊讶而又畏惧的神情,而是扭过头对欧阳复道:“这个是不是你上次来时答应跟我交换食盐的商人?”
欧阳复走前几步,仔细辨认了一下,点头道:“是的侯爷,正是我上次跟你说的埃尔蒙特商行的经理。”
沈云“嗯”了一声,这才走到菲特面前,抱拳行了个江湖礼节,道:“菲特经理,谢谢你对我军的支持。等会儿我会让人带你去把答应给你的东西交给你,不过食盐可别忘了给我们补充上。”
菲特顿时有点手足无措,想单膝跪下但又感觉不对,抱拳又觉得这个礼节面对一个大汉帝国的侯爵有点太随意,最后只能用大汉礼,深深一揖,回道:“侯,侯爷客气了,之前在下并不知是王师要用食盐,如果知道,在下是一定不会要那些货物交换的。侯爷放心,之前答应的食盐不会少,相反,在下会劝说公会其他人,集体为王师募捐”
沈云呵呵一笑,道:“募捐倒不必,既然你们也称我汉军为王师,岂有强抢东西的王师啊?!给你的东西就拿着吧,我们带着也是累赘。不过食盐要是能多给点,那也是好事。”
“是是是!”菲特尴尬一笑。之前还有点紧张,但看这个侯爷说话随和,倒也放松下来。
沈云见事情说的差不多了,便随口问道:“我看这驿站后面的行仓里有很多货物,是你们公会的么?”
菲特一愣,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事,这次干脆利索地单膝跪了下来,道:“侯爷,在下代楼兰公会全体会员求王师救救楼兰城的汉人!”
沈云一愣,没有立即应承,而是收起笑容,正色道:“汉人?!我大汉子民在楼兰城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么?”
菲特见沈云口气变硬,顿时有点着急,忙把事情说了一遍。
原来就在沈云赶来楼兰城之前,那叫张立的会长已经召集过所有势力的代表人物会谈。在会谈一开始,张立先是劝说所有人凑兵抵挡汉军,但除了西海州的武氏愿意派出自己的五百家丁外,其他各人都是反对出兵的。
原因很简单,如果来的是马匪,那不用说,各家必定凑人手抵挡,但来的是正规的汉军,汉军从不劫掠,公平交易,为什么要突然反抗?特别是哈里发的卜逻吉烈,突施的石氏,蔡奄国的蔡氏,大月州张晟造反,关他们三家什么事?汉军就算来了,也不可能找他们麻烦。至于地头蛇岑家,他们就更没有跟着张立发疯的理由了。
而菲特本身只代表埃尔蒙特家族,在埃尔蒙特家族没受到威胁伤害前,他也找不到跟汉军对抗的理由。于是一众人都是反对。
张立自己只有家丁和雇佣兵三四百,加上武氏最多只有千把人,这些人手怎么抵挡汉军?于是着急上火的张立便把鸡奄山的“齐天王”报了出来,并扬言,如果大家不帮着抵御汉军,他就引“齐天王”入楼兰城,到时候大家一拍两散,谁都别想好过。
本来楼兰城集合楼兰公会所有人的力量,六七千人的武装还是能凑出来的,再加上滞留商贾的护卫,上万人也是有的,这也是齐天王不敢强攻楼兰城的原因。但如果张立站到齐天王那边,那形式就完全逆转了。
齐天王是什么人?那是连大汉军队都敢动的悍匪!这样的人物所有人都有所顾忌。
就在所有人有点犹豫,张立以为能够说动所有人时,还是年纪最大的卜逻吉烈说了一句逆转局面的话:“安拉至大,哈里发在上,齐天王明日未必能攻破楼兰,但汉军今夜就可以抵达楼兰。诸位,你们不会忘了石城往事吧?”
仅此一句,张立顿时觉得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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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梦楼兰,渊亭饮血(下完)】()
所谓石城往事,指的是当年汉军为了一汉人女子被石国官员杀害,七天奔袭两千里,攻破石国国都石城,当着石国国主的面,杀了那官员全族,然后扬长而去的往事。也是那件事后,大汉女子在西方极其抢手………因为难得,所以珍贵,从这个角度来说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言归正传,卜逻吉烈的话非常有智慧,前一句将形式点破,不跟张立合作,众人还可能活下来,但跟张立合作,今晚就得死。更何况汉军都有大汉威严不容侵犯的情结,只要告诉楼兰城的汉人会受到齐天王马匪的威胁,相信汉军主将绝对会出手帮助的。
菲特的话一说完,沈云眼里的杀气已经渐渐升起,冷声道:“那张立何在?”
“我等拒绝之后,张立与武止已经带着人逃离了楼兰,想必是过恒河去鸡奄山躲藏了。”
“去了多久?”
“日落前走的,现在想必快到鸡奄山了。”
沈云冷哼一声:“异族敢犯大汉天威,虽远必诛,更何况为虎作伥的汉奸!欧阳复!”
“属下在!”欧阳复立即大声回道。
“点一连人马,连夜追上去,明日日落前,我要看到那张立跟武止的人头出现在我面前!”
“属下得令!”
欧阳复咧着嘴铿锵应合,心里无比畅快。终于有机会单独领兵了,特别是这种为保护大汉子民。穷搜天下、万里追杀的事。以前在话本戏剧了,这种人可都是天上武曲星下凡的天神级人物,乖乖。想不到老子一个采大盗也有当传奇英雄的一天啊!
这边欧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