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己驼馐樯驹谝黄穑黄鸪谔客费构础�
这一剑,真正有天人合一的威势。
‘嘿嘿,这人阳寿未到,我的阳寿也没到,也不知道呆会游戏系统会安排什么意外,阻止我杀他,也阻止他杀我。’
苏恪对这场争锋的最终结果拭目以待。
第四十九章 风起青萍末(七)()
面对苏恪这一剑,黑炭头是大惊失色。
尘土乱叶扑面而来,他的眼睛一下被尘土迷了,根本睁不开。黑暗中,他听到身前有脚步声飞速靠近,他还感到身前有一团冰冷气息飞速扑近。
“完了,这时候竟然转风向,老天爷根本就是在坑我!”黑炭头心中冰凉一片。
这种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边后退,一边疯狂地挥舞手中的刀。
他只希望多支撑一会儿,好让自己手下弟兄能尽快赶来救他。
但,苏恪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虽然有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但能被乱拳打死的老师傅也绝对不是什么高手。
单论武功的话,即使是在现实世界,他也是罕逢敌手,要不然当初他没法屠格斗场的高手榜。
而现实世界的武功,普遍要比虚拟世界道高上一大截,在现实世界都是如此,在虚拟世界,苏恪自然更是恐怖。
他的水平远超黑炭头,黑炭头这么乱挥舞刀身,并不比一动不动更安全。
轻易就看中了一个破绽,苏恪一个简单的垫步前刺,剑尖刺出,以毫厘之差,堪堪越过了黑炭头格挡的刀锋,从刀背的后方轻轻切入,刺向了这山贼头领的咽喉。
在刺出这一剑的时候,苏恪还留着一个后手,以防天机干扰,出现意想不到的意外。
按理说,他这一剑应该刺不死他才对,但偏偏,他这一剑刺去,却没有遇到丝毫意外,一下就刺实在了。
只听‘噗’一声,他的剑穿透了黑炭头的喉咙。
这样的伤势,除非神仙下凡,否则必死无疑。
‘呃’黑炭头倒在地上,喉咙里直冒血,他抓着脖子乱扯,但只是徒劳挣扎,咽喉中的血堵塞了他的气管,他会在窒息的痛苦中死去。
苏恪看着这一幕,心中奇怪:“二当家三当家被我杀了就算,他们阳寿差不多了,也就这一两个月,不是被我杀,就是别人杀。但这家伙阳寿却远没结束,怎么还能被我杀死?”
他很奇怪,紧跟着,更奇怪的事发生,他感觉心中一动,似乎有一股奇特的力量流入了他的身体,而同时,天机卷竟然有了强烈的反应。
但此时山贼已经围了上来,此地不宜久呆,苏恪也来不及查看天机卷的变化,一剑割了山贼首领的脑袋,然后一蹬腿,后退进了木楼,又从窗口跳了出去,转眼间,身影就消失在黑暗中。
这时候,马三等人还在四处放火,整个贼寨都是乱糟糟的救火,总共多少人去管苏恪。
几个山贼追了几步,见追不上,也就放弃了。
混乱中,有人喊了几声:“大当家死了。”
过了一会儿,又有人喊:“三当家也死了,啊!!!二当家也死了!”
山寨越发乱了,救火的救火,逃命的逃命,这些喊声终究没形成规模,只是零星出现,所以更没人来拦苏恪。
另一边,苏恪行走在贼寨的黑暗角落中,这时候,他才有空查看天机卷的情况。
人之卷上雾气一下消散了许多,出现了一大段字,其中还有一个鲜明的标题,写着乱世截运**。
下面则是解释。
“夫纷乱之事,天机混淆,人命贱如草芥。时有英雄携大命格出,纷尔争胜,胜者聚气成龙,败者散气为民。行此**,可截英雄命格之气为己用。此气可修身,可用世,妙用无穷也。”
同样浅显易懂,看完这一段,苏恪心中大喜,同时恍然:“难怪我能杀了对手,原来是乱世降临,这可是数百年一遇的大好机会!刚才似有一股力量流入我的身体,想必我就是得了这黑炭头的英雄气。”
和平年代,天机运转有序,天庭监控严密,那是龙得盘着,虎得蹲着,但一到乱世,天机运转变化极其激烈,天庭必须保证世界大势的正常运转,对细节的监控就难免松懈了许多。
所谓乱世出英雄,出的还都是千古不朽的大英雄。乱世也还会出大魔大妖,到那时候,牛鬼蛇神都会不甘寂寞地跑出来插上一腿。
‘乱世降临,这下子可热闹了。’苏恪嘿嘿一笑,相比和平盛世,他更喜欢这样充满机遇挑战的道。
他运起天眼术,细细观察自身的命格之气。
果然,原本他的命格之气是红中带一点黄意,但杀了这贼首,这气红意减退许多,黄意却多了数筹,变得十分明显。
“说白了,这命格之气就是游戏公司赋予的一种额外生命能量。天机卷说可利用这气修身用世,这可真是再好不过。这乱世,正是勇猛精进之时啊!”
苏恪打定主意,等他得到了大樟树底下的肉身,就想办法用这**聚气加快修炼。
此时黑风寨已经乱成一团,大部分人都在忙着灭火,少部分人以为是官兵来了,早已转身逃了,根本没人去管苏恪。
几分钟后,苏恪很轻松地就潜出了黑风寨。
他到了肉身妻子芸娘尸体被抛弃的草丛,脱下身上的外衣,轻轻将芸娘破碎的尸身裹起来,然后将这可怜女子抱起来,这才返回了树丛。
“贤弟,怎么样。。。。。。啊,你真杀了他!”
马三立刻迎了上来,他已经等候多时了,紧跟着他就看到了苏恪手里提着的脑袋,这颗头面皮极黑,一看就知道是黑炭头的。
只身入贼寨,手刃贼首,毫发无伤地回来,这样的手段宛如传奇,马三只在说书人的嘴里听过。
他身后的村民们更是看直了眼睛,看苏恪的目光中更是在刹那间就多了敬畏。
苏恪脸上却没有半分得意,他满脸的消沉:“贼首已除,血仇已报,我们回吧。”
说话的时候,他紧紧抱着芸娘的尸身,似乎这是他最珍视的宝贝。
“喏!”众人齐声应道。
书生为妻子复仇,仗剑杀贼,其中真情,难以言说。
村民虽然都是粗汉,但也被此情此景感染,一个个神色肃穆地追随在苏恪身后,离开了山林。
在他们身后,是已经淹没在熊熊烈火中的黑风贼寨。
第五十章 谁复挑灯夜补衣?()
“芸娘吾妻,昨日起秋风,夜梦吾妻填词,吾儿绕膝,衣湿梦醒,方觉生死两隔。因其喜诗词古句,余便学之,如今余已有小成而人不在矣。呜呼哀哉!呜呼哀哉!以咫尺之隔划阴阳之界,心虽连而恩难在矣!亡妻生前之词常在余手,望之泪兮,无奈悲兮,只盼与妻共对旧时未完之句矣。作词以奠妻。”
山村旁,一山清水秀处,苏恪独自一人站在芸娘墓前。
墓前烧着纸钱烛火,正中位置摆着黑炭头的脑袋,苏恪一身白衣,轻声念着祭词。
这词是苏恪根据王守仁记忆中的美好画面写的,情真而意切,轻声念完,记忆随之而现,他感同身受,眼角已经湿了。
这却不是苏恪心中悲伤之泪,只是受这真情感染之故。
苏恪没去管脸颊之泪,拿出白纸,纸上有字,却是出发前他刚写的一首词。
这词不仅需要古文功力,更需要才气,好词轻易写不出来,苏恪可没这笔力,诗词文章这东西,如果不特别讲究的话,那改比写容易太多了。
他为了应付这情况,在游戏外阅览虚拟网络时,很是记忆了几首古诗词,此时就拿过来,细细修改了一番,抹去现实世界的印记。
苏恪悲声念着,同时就着火烛,点燃了这词。
“重过青村万事非,同来何事不同?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原上草,露初晞。旧栖新垅两依依。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
念完了,纸也烧完,化作飞灰,随风而去,苏恪站起身,抬袖擦干了眼角沁出的泪水。
芸娘之事,到此就彻底结束了,苏恪觉得自己这般处置,已经对得起王守仁。
泪水擦干,他心里便将这事放下,谋划着该怎么去悄悄挖出他那具埋在大樟树下的肉身。
正思索着细节呢,他却听身后似有异动,回头看去,就见身后数十米外不知在何时已站了一个白发老者。
他竟没听见对方动静,想来是刚才他心神太过专注祭奠芸娘的缘故。
这老者衣着十分低调,但苏恪可以看出衣服材质极好,老者的身形高大健壮,眉目之间不怒自威,丝毫没有老年人的迟暮之气。
他身后不远处还跟着十几人,一个个身着鲜明甲衣,胯下有高头大马,一看就是军中精锐。
苏恪一怔,知道这老者身份不凡,便本能用上‘天眼术’,这么一瞧,就见这老者身上的气呈纯青色,隐隐带着一丝紫意。
‘是个大人物,至少也是一省巡抚或者总督。之类。。。。。嗯,这人情况也是如此,只能看命格,不能看阳寿,看来乱世是真到了。’
乱世人命贱不如狗,不管对谁都是如此,皇子帝王都可能落难被杀,更遑论这巡抚总督之流呢,所以没有明确的阳寿,很正常。
不过对方是长者,还身处高位,苏恪自然不能无礼。
他远远对老者作揖,高声道:“长者,小生有礼了。”
这老者似乎还沉浸在苏恪之前的诗词中,听到苏恪声音,怔了一下才回过神来,随后叹道:“好一个‘谁复挑灯夜补衣’!好一个手刃仇敌祭妻的书生!后生,你姓甚名何,是何家子弟啊?”
这人身居高位,想来平时发号施令惯了,此时说话也是居高临下的语气。
对方是长者,苏恪当然不会介意这点小事,况且这人明显是大人物,且恰好被他所改诗词感染,看起来似乎也很欣赏他的样子,他正好为王守仁结个善缘。
于是他便恭声道:“小子姓王,单名清,字守仁,陇南北郡王家人。”
老者眉头一皱,似在搜寻记忆,想了一会儿,他摇了摇头:“陇南?陇南有王家吗?是老夫孤陋寡闻了。你从陇南过来,莫非是去府城赶考的秀才?”
他之前见苏恪行止风度,就以为他是某个大家族的子弟,却没想到是普通人家出身,那人家倒是个有福气的,竟能养出这么一个儿子来。
苏恪毫不隐瞒:“回长者话,我正是要去府城赶考。”
“哦你这秀才不错,自会有你的前途。”老者说了这么一句,转身就走回到那些甲士身边,骑上马背,又深深看了一眼苏恪,这才催马离去。
就这么一眼,苏恪就知道他这次去考举人,估计是十拿九稳了。
‘王兄,仇已经报,前程我巧合之下也为你谋到了,你的身体我也会尽量提升素质。这次借用肉身的情分,我也还的差不多了。之后,该****自己的事了。’
苏恪大踏步走出了墓地,朝山村走去,等到了村口,远远就看见马三一家人已经等在了路口。
苏恪走上去,将自己随身携带的玉佩递给马三:“马兄,你携此物,还有这封信去陇南北郡的王家大宅。自有人接待安排你们。到了那,你的娃儿也能进我王家私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