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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与结社率拼命而受的内伤已渐渐痊愈,骨折的左臂前几日也拆掉了夹板,好得差不多了。
很多天没练字,渐感生疏,李素前世就明白,字是敲门砖,字是铁招牌,不能因为一手臭字而牵累了自己这张英俊到崩溃的脸,所以字一定要练好,将来走出去摆风/流才子的派头时才不会太心虚。
不过他还是不太喜欢飞白体,受伤之前觉得字体勉强有了个模样后便停了,改练别的字体,现在他练的是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当然,临摹的不可能是真本,而是从村学夫子郭驽那里连哄带骗弄来的摹本。
行楷果然顺眼多了,李素的积极性也提高了很多,对照着摹本,李素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至于写出来的字嘛一定是伤没好利索的缘故,一定是。
窗外飘来隐约的蛙叫蝉鸣,宁静安详的下午,和暖的微风轻轻吹起纸页,恰正年华的少年噙着微笑,嘴角微微勾起,一手负于身后,另一手漫不经心地执着毛笔,在洁白的纸页上勾画着青涩的字迹,风儿拂起衣裳的下摆,临风而书的模样像极了一幅出尘如莲的画卷。
微风拂乱了额角一缕散发,李素用毛笔另一头挠了挠,打了个呵欠,忽然有点犯困。
一颗小石子轻轻落在洁白的纸页上,发出咚的轻响,李素顿时清醒了,抬头望去,窗外一道模糊的身影飞快蹲下,甚至发出一声恶作剧般的轻笑,笑若银铃。
“再不站出来我可拿砚台回敬过去了啊,砸你头上看你笑不笑得出。”李素笑道。
东阳站起身,很懊恼的模样,红艳的小嘴微微嘟起,不满地瞪着他,俏脸却红红的,不知是羞还是热。
“昨还给你送了十贯,今就要拿砚台砸我,良心被狗吃了?”东阳小脸绷得紧紧的,清澈纯净的杏眼却满含笑意。
李素朝窗外看了看,奇道:“今可是喜鹊枝头叫啊,公主殿下竟然亲自登门,实在令寒舍那啥,你不怕碰到我爹?”
东阳得意地笑:“我叫绿柳躲在你家田边等了一晌午呢,看到你爹下田了才跑过来”
俏脸更红了,东阳有些忸怩地垂下头:“也不是不愿见你爹,总之不太好,礼数什么的很麻烦,我给他行礼还是他给我行礼都不合适,索性先避开。”
李素咂摸咂摸嘴,这话怎么有点怪异?抬眼见东阳羞不可抑的模样,李素心头微震,暗暗叹了口气。
只能转移话题,有些事情东阳没想过,但李素却想得很远,关系或许仅止于此最好,眼下大家走在同一条路上,然而将来将来走的路一定不同,他和她,只是人生暂时同路而已,以后,大家看到的风景必然不同,经历的人生也不同。
“昨日为何莫名其妙给我十贯钱?那俩工部官员啥来头?”李素的话题转得有点生硬。
东阳脸上的红潮稍稍退了一些,笑道:“就知道你这死要钱的性子,才让人送钱,至于那俩人,你别管了,以后若还能见着他们,客气一点吧,莫恼了他们。”
难得糊涂,糊涂是福
李素很明智地不追问了,看得出,昨日那俩工部官员来头不小,没关系,想必以后也见不着了,昨日故意把他们气跑,他们应该对自己不再有兴趣。
“你这十贯钱可不好赚,昨日我都有一种不接这笔生意,把钱还给你的冲动”
东阳气得将洁白如玉的小手往前一伸:“现在还给我也不晚啊,快,把钱还来。”
李素赶紧朝她扔了个嗔怪的眼神:“后来我不是冷静下来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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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一更。。。
章节名有点怪,不过还是有用意的,一直忘了告诉新老朋友,咱们这本书早在去年便有了主题曲,由国内著名音乐团队“墨明棋妙”创作,tonny作曲,荀夜羽作词,绯村柯北演唱,歌名听风。。有机会我把绯村柯北大大演唱的视频贴在作品相关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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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东阳伤情()
东阳很无语,更令她懊恼的是,不知道该拿这家伙怎么办,是该抄起石砖朝他头上狠砸一记,还是该怀着一颗普爱世人的心,日夜焚香祷告,让老天把这家伙的三观纠正到正常
李素不觉得自己哪里不正常,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优越感似乎有朝病态方向扭曲的趋势,年轻,英俊,也现实,在还没有达到把钱当成一串毫无意义的数字那个境界前,没有权力‘欲’/望的他对银钱的态度稍微执着一点也是很符合逻辑的,毕竟,做人总要有点爱好,有人喜欢‘花’草,有人喜欢‘女’‘色’,而他喜欢钱怎么就不行了?
侧头打量着东阳,今日的她穿了一身很朴素的淡黄‘色’裙衽,外面罩着一件有点单薄的‘春’衫,‘春’衫的领口绣了一朵洁白的荷‘花’,‘花’儿绣得很生动,随着身形摆动而翩翩摇曳。。。 。
李素上上下下打量得很仔细,看得东阳脸颊再次羞红,淡淡的喜悦和羞意在心中反复‘交’织,双手变着‘花’样扭成一团,显然有些紧张。
正要娇嗔责骂这个登徒子,时,谁知李素一张嘴便大煞风景,扭过头黯然叹息:“第一次登别人家的‘门’,也不说带点礼物,钱啊,银饼啊,元宝啊什么的公主也要讲礼数吧?”
东阳俏脸瞬间变黑:“”
不死心地将头探出窗外扫了一圈,见院子里空空‘荡’‘荡’,没有任何礼担礼品之类的迹象,李素神情愈发黯然,喃喃叹息:“果然什么都没带。”
“李——素——!”东阳快气炸了,头顶似乎冒了烟。
“算了,我原谅你了”李素‘露’出宽容的笑,然后飞快补了一句:“下次不能这样了。”
深深呼吸,东阳告诉自己不要跟这要钱要得没节‘操’的家伙计较,自己是公主,公主要待人宽容,特别是那种死要钱的人
不再搭理他,东阳转过身,开始打量李素的新房子。
李素也转过身继续练字,二人并不见外,处得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一边写着字,李素一边淡淡问道:“你今日怎么想起来我家?”
东阳扭头恨恨瞪他一眼,道:“你都多少天没去河滩了?”
李素握笔的手一僵,一滴浓墨滴到纸上,浸染成一团墨渍。
为什么不去河滩?或许,自己在躲着什么吧,躲避世上的俗规,躲避一段很不现实的孽缘?
笔尖在半空中停顿一会儿,然后落在纸上继续摹勒字迹,笔划却分明已有些凌‘乱’。
李素若无其事的笑,连声音都很正常,听不出任何异样:“最近忙啊,没见我家工地忙成这样。”
东阳似乎浑然不觉,单纯地点着头:“盖房子是大事,你用心盖,盖好后再去河滩便是,对了,河滩边开了好大一片野‘花’,蓝的紫的,很美呢,你一定要去看看,还有还有,昨天我看到有一只小螃蟹爬到岸上了,就在我脚下爬啊爬,很好玩,还有”
东阳滔滔不绝地说着河滩边的趣事,素来文静的她,现在却像一只嘈杂的小麻雀,叽叽喳喳述说着独自一人发现的点点滴滴,很琐碎的快乐,说得却分外用心。
东阳的快乐很真实,真实得伸手一碰便能掌握在手心,李素却伸不出手。
笔下的字渐渐扭曲得不成形状,很难看,李素脸上带着笑容,仍旧一笔一划写着,写得很认真。
窗外,一道瘦弱的身影匆匆忙忙跑进院子,朝窗内轻唤,却是照顾过李素几天的小宫‘女’绿柳。
“公主,公主,李老爷回来咧,还有半里路”
得到绿柳的通风报信,东阳顿时吓得‘花’容失‘色’,神情既紧张又焦急:“啊,怎么办怎么办,我我不能见你爹,不能,太麻烦了我,我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说完不待李素回答,东阳和绿柳蹑手蹑脚慌慌张张跑远。
李素手中的笔终于放下,看着面前写得‘乱’七八糟的字,不由一阵心烦意‘乱’,抓起纸狠狠‘揉’成一团,扔远。
跑出李素家的东阳和绿柳一前一后在乡间小径上慢慢走着,没走多久,东阳忽然停下脚步,刚才在李素面前快乐无忧的模样不复再见,此刻换上一脸淡淡的哀伤和茫然,像个‘迷’路的孩子,无助又无措。
“绿柳,李素今日好像不开心”
“绿柳,其实我今天本来很开心的,但我感觉到他不开心,于是我也不开心了”
“绿柳,你说,如果我不是公主,该多好”
两行清泪莫名蓄满眼眶,模糊了视线,眼睑外的红‘花’碧树霎时变得朦胧如雾,把人生和风景都锁在一片看不清的白茫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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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处默似乎比较喜欢跟李素来往,三天两头便出现在太平村。
纨绔子弟嘛,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闲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们的人生差不多都是这样,很无聊很乏味。
李素其实也说不清程处默为何老喜欢往太平村跑,长安城离这里并不远,六十里路,催马‘抽’几鞭子就到了,或许程处默觉得他新认识的这个朋友很有意思,也或许村口那棵银杏树很欠揍?
“小公爷又来了,欢迎欢迎,我昨天夜观星象,发现天上星宿一通‘乱’闪,掐指一算,就知道小公爷今日必至,来来,这边请,暂且放过那棵树吧,它快被你揍死了,今日咱换一棵”
程处默今日不同往日,至少脸上没见着伤痕,反而一片清爽舒坦的模样。
“今日程某心情不错,且饶过你村里的树,下次被揍了再说。”;
第七十三章 突降其祸()
程处默表情很爽的样子,李素忍不住怀疑他发了横财,很想和他探讨一下合伙横财的可能性
说来也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程处默的举止令李素暗暗鄙夷,随便找个地方便往上一躺,也不管上面多少灰尘多脏,仰头望天时嘴里叼根狗尾巴草,据说这东西根茎部分的汁液确实有点甜意,但李素还是不敢尝试多脏啊。
小公爷既然躺下了,看来少说一个时辰内不会走,李素有心想离开,又觉得不太礼貌,可他实在跟这位混不吝的小公爷没什么共同话题。
思来想去,李素还是决定蹉跎自己宝贵的青春光阴,陪这位小公爷谈谈人生,尽管他对小公爷的人生毫无兴趣。
李素吃力地搬了块平整的大石头,一脸嫌弃地用手擦拭着石头上的灰尘,直到石头擦得光滑如镜一尘不染后,李素才跑去路边的水渠里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到手快脱皮了才慢吞吞地走回来,坐在石头上。
程处默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道:“你这做派,该生在大户人家的。”
李素淡笑,等自己真正成了大户人家,做派岂止这些?会令人发指的。
“小公爷今日心情不错,何事如此爽利?”李素没话找话,看看天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