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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一走,人海茫茫就根本再也找不到了。所以我才出此下策,导致您受伤,我真是罪大恶极。”
说着我就坐在地下,学成泼妇一般,嚎啕大哭起来。
“你是说,你认错了人?”城主满脸都写满了疑虑。
“我真是该死,我应该向您挥手就好了,没必要扔东西的。”我开始忏悔,懊恼的捶着自己的脑袋,“后来,您把这名护卫带下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看错了。可我没有勇气承认,我是胆小鬼,懦夫,害的您和这名护卫受此劫难,我真是。。。”
“好啦,好啦。”城主有些不耐烦了,显然这不是他想要的答案。他沉默了一会,挥手对侍卫耳语了一番,这名侍卫便奉命离开了。
我一边哭着,一边心里想着,“也算怪自己了,谁让自己没先确定好刺客到底是谁?这下怎么收场还不好说。不过他也必须相信,那侍卫肯定是去找大树要口供,这些肯定没事,部落的事情我说的都是真的,他不相信也得相信。最多判我一个大不敬,可我也相当于间接帮了他,要不是我这一闹,人群中的刺客肯定近身不了城主,也就没机会刺杀。”
果然,那侍卫回来又对着城主说了几句密语,城主的脸色有些阴沉不定了。过了许久,又换上一副和蔼的样子,可这脸上始终还是挂着乌青,看起来反倒是有些异样了。
“小伙子啊,你的情况我已经基本了解了。虽然你这次冒犯了我,而且原因也很是幼稚。不过看在你年幼无知的份上,再加上你这么一闹,刺客反而现身了。毕竟受点伤比丢了命要好得多,所以这次就不追究你了,不过你也得长点记性,这次进贡马队中原本是要给你配一匹马的,既然这样你就徒步跟随吧,也算是磨练自己。”
你丫的,这城主说话就是不一样,滴水不漏而且还让你觉得占了便宜,虽然实际上确实是占了便宜,可我毕竟有预警啊。唉算了,还是表现出一副感恩戴德吧。
后来我才知道,这消息不知怎么的就在乌而斯城传开了:说是有一个愣头青,竟然是因为看错了人,就敢在这么庄重的场合中对城主大不敬,仍了一把铜币丢过去。后来人们传着传着就演变成了我冲上台去打了城主,理由是要给大家展现一个威猛的城主形象。反正种种版本不一而足,暂且不谈。
就这样,踏上了南下去罗辉城的路。
原本我心中是这样想的:跟着进贡马队,一路上吃喝不愁,有帐篷住、有马骑、非常的有安全感。可是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我真的想骂娘了。也许是我临走时的那番壮举,导致马队中护卫大多数都看我不顺眼。再加上城主的特意关照,今天一天我就是一直用着双脚赶路的。而大树,这个叛徒,几瓶酒就背叛了纯洁的友谊,他坐在拉货马车上跟其他人吹牛逼,竟也在看我笑话。
最最让我气愤的是,阿卡斯兄弟竟然也在进贡的马队中。他们俩都还是毛刚长齐的人,毫无经验资历怎么能够在这马队中呢。原本我能忍住的,可当吃晚饭的时候,这俩兄弟丝毫不避讳看着我,指指点点的,也不知道来给我帮忙烧火。我心里上这个闷啊,直接就找上白鬼说理去。
可白鬼慢条斯理的回复:“你就很有资历吗?有个屁的资历,就是个耍嘴皮的,而且,你还是个穷鬼。你知道他们俩兄弟家族为了这次进贡捐了多少吗?嘘,怕说出来吓死你。”白鬼看我还准备争辩,就阴涔涔笑笑,“别以为我看不出来啊,你那点伎俩骗骗我父亲还行,我可是不会上当的。”他突然侧过身来,轻声在耳边说,“告诉你个秘密,这次引蛇出洞的计划可是我布置的。虽然差点被你搅了局。”
这白鬼真是深不可测啊,虽然形象不好,身体不佳,但是架不住智力值爆表啊。丫的,以后跟他说话要小心再小心。
就这样,在郁闷之中,一路上走走停停,到也算是自在。
这一日,已经差不多走过了整体路途的一半,我的心情也愈发高兴起来。一方面是感觉到快到了,特别是道路两旁的风景、植物已经明显不同于北方的荒凉广阔感,这里有更多的大小不一的河流和茂密的植被,让人感到新奇,另一方面则是本人利用这三寸不烂之舌,逐渐也和护卫们混熟了,那些脏累活也不让我干了,每天吃饭的时候就喜欢围在我旁边,听我侃大山。我这毕竟有现代优势,随便说一些见识都让他们惊呼不已。
可这马队中还是有些人根本就不鸟我,一个是领头的斯蒂文…约翰骑士,估计他只对术**夫感兴趣了,而另一个则是凯瑟琳小姐,也不知道她后来怎么说服城主的就跟上来了,这姑娘就是小心眼,一路上跟我作对,不知道我救了你父亲的命嘛,虽然是间接的,可她就一直记着父亲的乌青伤痕。
“劳森大哥,翻过这座山,是不是就快到罗辉城啦?”我擦了擦头上的汗,问着走在前面的骑士。
“哈哈,你说笑啦,咱们这都走了一个多月了,现在已经是走过一半多了,再顺着这条路走个二十多天,差不多就要到了。不过啊,你上次跟我说的马车的事情,我检查了一下,只怕是还没到地方,这车轴和车轮就恐怕要磨损更换了。”
“那可如何是好啊?咱们这路上有没有带备用的,要是万一拉货的马车出了问题,总不能把进贡的东西留在这,而人过去吧。这样子不合适吧。”
“是啊,只能希望不出问题了,如果真的出问题的话,只能砍伐树木,做临时的配件了。虽说还是能够最终达到,可也肯定会耽误时间,而且进城的时候不能丢了乌而斯城的面子啊。”
哦哦,我讪讪的笑着。还要面子?别耽误了时间就不错了。
“好啦,别磨蹭了。咱们俩可是探路兵,赶紧抓紧时间接着探路吧。”劳森夹了夹马肚子,挥马向前跑去。我也忙不迭的吆喝着马儿往前冲。
过了前面这道山岗,我和劳森大哥有说有笑的边走边聊。突然两匹马都惊了,个个是马鸣长嘶,前蹄高越。劳森勉强控制住了马匹,而我则骑术不精,被狠狠的摔下马来,马儿也自己往回跑了。
吁。。。劳森控制好马也连忙翻身下来,赶紧拉起在地上哼哼的我。我示意不碍事,只是摔到屁股了而已,疼一阵子就好了。
“这前面肯定有什么凶兽,才会让马儿如此受惊,连一步都不敢往前。”劳森紧张的说着,一手拉着要回跑的马匹,另一手早已拔出随身佩剑,如临大敌般的看着前面的草丛。过了一会儿,似乎没什么动静,就慢慢的招呼我往后退。
吼!
突然,从前面草丛中跳出一直浑身斑纹的金钱豹出来,对着我们嘶吼着。这豹子体型不小,约莫有近两米长,约一米高,浑身肌肉一动一动的,充满了力量,而口中的牙齿则锋利无比,要是被咬上一口,估计是命丧黄泉了。而更为奇特的是,这豹子的面部布满着密密麻麻的花纹,而且眼睛也是血红色的,似要滴出血来。
“不好,”劳森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松开马匹的缰绳,双手紧握佩剑,死死地盯着这豹子。“这恐怕不是普通的豹子,而是一只有品阶的凶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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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殊死搏斗()
我紧张地握紧了探路的木棍,心想要是那把铜剑带上就好了,这样子至少可以凭借武器锋利而抵挡一阵子。现在两个人手上只有一把佩剑、一根木棍,弓箭在劳森大哥的背上,现在两个人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这只豹子,根本不敢做取箭的动作。
“阿林,一定要沉住气,千万别乱动。”劳森在我身前给我打气,“听说你箭法不错,一会儿慢慢的把弓箭取下来,千万别做大动作。如果要是来不及,你就赶紧往回跑。”
“可是。。。”
“没有可是!你回去赶紧报信,我最多能抵挡一小会儿,只有更多兄弟来了才能制服这个大家伙。要不然咱俩都要死在这里了。”劳森低声严呵着下命令。
我的心里不是滋味,跟着马队生活也一个多月了,大家都是热血男儿,除开初走时的尴尬外,后来都混得挺熟了。没想到这危机时刻,还是想着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我,也托付给我。我眼中湿润了,哎,都怪我没用,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么多的时候,我咽了口吐沫,慢慢从后面伸手准备取下劳森挎着的弓箭。可就在这时,这豹子似乎知道弓箭是对它相当有威胁的一件事物,一见我稍有动作,便用铜铃般大的双眼死死瞪着,同时前爪刨地,身子也弓起来了。
不好,这恐怕是要发动进攻了。这一念头还没转过神来,“呜嗷”的一声,就腾空跃起,直扑过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劳森眼看我尚未取下取箭,便顺势往后一撞,直接把我撞开,再用佩剑在身前挡了一挡。“快走,回去报信!”
这豹子攻势不减,前爪直接抓向劳森的胸前。刺啦!刺啦!两下声响过后,我看到劳森大哥身上已经是挂了彩。胸前血染衣衫,身上的轻甲虽然有抵御效果,但是还是无法阻挡利爪的直抓,轻甲顿时给划开了,而绑在身上的箭筒绳子也被划断,数只箭镞也散落在地。不过所幸这一击只是皮外伤而已,看起来不是很严重。
这只豹子又扭头盯上了刚站起来的我,对着我挪动起方步起来。看它的样子跟像猫捉老鼠一样,带着玩弄戏谑的味道,似乎我们在它眼中都是逃不掉的一只山羊吧。
“嗨,这里!”显然豹子被劳森大哥的吼声给吸引过去了,“你这只大花猫,就这点本事吗?你爷爷我还要跟你玩一会呢!”一边大声说着,一边给我使眼色让我回去报信。
我该怎么办呢?
如果我要是离开的话,劳森大哥可能坚持不了那么久,况且他胸前还刚刚受了伤,这要是因我而死,我可真是难辞其咎啊;可要是我留下的话,就凭我俩,也不一定挡得住。
“走啊!”突然一声惊呵,不仅把我惊醒了,也让这豹子下了一跳。顿时它就毛发炸直,径直扑向劳森大哥去了。
唉!我狠心一跺脚,就拼着全部力气死命往回跑。希望能够早点叫人过来,希望劳森大哥还能坚持到我回来的那个时刻。
啊!跑出去一百多米,就听到了这凄惨的叫声。一定是劳森大哥再次受伤了!怎么办?这声惨叫让我双腿放缓了脚步,心里也抽起来了。我要是反转回头,劳森可能还有一丝希望生存,说不定连我也丧命于此。可我要是继续回去报信,我是存活下来了,但劳森大哥则必定就没命了。
时间不等人,在这个时刻,我做出了判断,也许是愚蠢的、但也许这是我应该做的。
“没想到,咳咳,你这只小花猫还,咳咳。。。”劳森已经依靠在一处山石旁,不断地喘着粗气,鲜血顺着手指尖一滴滴的往下滴落,佩剑的锋芒也已被鲜血所沾染。而那豹子则在劳森身前七八米处,用舌头舔着前爪的些许血迹,显然这是劳森所留。而我,已经躲在在山石上面趴着,手握木棍,准备伺机而动。
尝到鲜血味道后,豹子的眼中透露出对血肉的渴望,不断地喘着气走来走去,并从喉咙中发出一连串咕噜咕噜的声音。蓦然之间,这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