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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中!
劳拉每每绝地逢生,靠的就是极少失误的超高难度跑酷,没有预演,一次性成功。
另外就是运气,比如地下河分叉,根本无从判断,憋一口气潜下去,选错了就会窒息而死,但她总是能选对路,不是能转危为安,就是有换气机会,最终脱险。
凯恩总结:“人力有时而穷,命运之子爆人品,也有天花板,面对绝对力量,照样会失败。虽然有一点诅咒嫌疑,但必须说,命运之子鲜少能善终,屡屡行险而成功,养成了思维惯性。用我前世的行业术语说,这叫脸探草丛,作死终会死。”
“很多人活一辈子,阅历以及决断都远不及你,所以我说我认为该说的话,你非要去,我不拦,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劳拉露出了认真思索的表情,邓布利多则放下基本已经被他吃空的点心盘,问:“命运之子要如何鉴别?”
“综合测试,但就目前而言,我没有这种施法能力和相关工具。如果校长对这类人比较有兴趣,我倒是可以提供几个,跟圣杯有关的小女孩克拉瑞,是。救世主哈利?波特,也是。这都是明年会来霍格沃茨求学的。”
“喔,居然有这么多。”
“是啊,这都是移动灾厄,身手、运气不够好的,一旦被牵连,鲜少能全身而退。”
邓布利多也露出了思索的神色。
因为预言球中记载的‘打败伏地魔的是80年降生的巫师’的预言的实现,使得哈利?波特已经成为伏地魔的眼中钉、肉中刺,必然是除之而后快的。
邓布利多特意通过奥利凡德,以魔杖为切入点,做了预设。一旦伏地魔的紫杉木魔杖对上哈利的冬青木魔杖,由于使用的是同一只凤凰的羽毛,兄弟魔杖对决就会产生特殊效果,当年莉莉?波特加持在哈利身上的古代保护魔法,会再次坑到伏地魔,至少也能保哈利一命。
而这宿命恩怨,则给凤凰社带来了可进可退的机会。主要哈利不死,伏地魔的注意力,就会牢牢的被其吸引,越是拖的久,越是焦躁疯狂。这也是原历史线,为什么凤凰社死保哈利的原因。
有哈利拉仇恨,伏地魔的行为将是可以预测的。反之,那真就想起哪出是哪出了。
本就无可逃避,现在又听凯恩说哈利‘很耐用’,邓布利多就觉得,或许可以促成哈利和克拉瑞组成小团伙,适当的线放的再长一些,用之跟伏地魔斗法。
他觉得,只要伏地魔由暗处走到明处,就基本完蛋了。
未来人审讯时,他特意问过伏地魔的情况,未来人的回应很刺激:
“谁?没听说过。圣域、半神?如果只是高阶巫师,意味着无法施展法则级以上的法术,后期也就敲个边鼓,根本不重要。”
大巫满地走,高阶不如狗。一个把自己搞到半疯的玩黑魔法的,就别跟我扯了,旧支一方随便揪出个有名有姓的头目,就是那个水准。
倒是没跌成杂鱼,不过黑魔王成了头目一级,仍旧感觉很lo。敢情到那时欧洲巫师界的黑魔王,名头已经那么不值钱了。
当然,做人不能好高骛远,未来已经改变,所以该谋划还是要谋划。
凯恩又喝了一杯热茶之后,劳拉有了决断,她决定参加。
凯恩表示理解,虽然一他前世的心态,对这种做事全靠赌脸的风格极度鄙夷。但换成是他自己,如果凯瑟琳出事,他也是要迎难而上的。
理由也很简单,如果可以,尽量不要开某些先例,怂一次,有可能就怂一世。
选择怂,是因为暂时的怂之后能赢。这是因智慧而怂。
而另一种怂,是因为怕输、怕死。这种怂,凯恩就觉得不可取,这次能放弃至亲,下次准备放弃谁?终究会将自己的所有原则都放弃。
也正是因为这样,预防,永远要高于解决问题的取舍决断。
某些让人陷入两难的抉择一旦出现,其实就已经先输一筹。
为什么没有事先想到这样的可能?相关的应变手段是程度不够,还是干脆没有?
天朝的那句老话怎么说的来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不谋万世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
明知人怕出名猪怕壮,不做好安全防范,被人绑了票,说难听点,被**都活该。一个巴掌拍不响,他有抢劫心,你不给空当,他也做不成抢劫事。
按照这个理论,理查德?克劳馥,那就是个坑闺女的浪爹。再多说也没啥意思了,显得马后炮。
要上就上吧,没有谁是一定不能死的。连他自己身死都已经算进预案中了,其他人莫非还能更金贵?真有那么情长?至少凯恩没有,无非是理性结合感性,觉得那样很蠢,觉得可惜,但事情推进到真的尘埃落定,也就无须再bb什么了。
出发,185……
一百五十四章 力弱先裱脸()
醒来之后的凯恩有种感觉——立刻死了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唯一幸运的是,意识还是清晰的,这或许与身体传递的难以言喻的痛苦有相当的关系。
足够的刺激,往往是醒神的良方,想晕死过去都做不到。
从尸斑、尸绿、以及腹部的肿胀程度看,宿主死亡应该超过了24小时,不久前有殡葬人员处理过,插了尸气针,正燃着微蓝的小火。
人死后,呼吸道、大肠里的细菌大量繁殖,产生硫化氢、甲烷、氨,它们会通过口鼻及**排放,这是尸臭的由来。
点燃尸气针,就跟沼气灶原理相似,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给死者化妆,用于遗体告别。
情况很糟糕,但还不算最糟糕至少宿主不是四肢着地、即便健全也无力口吐人言的动物。
魂穿第一式,吃掉蛋壳。
凯恩给自己准备的‘蛋壳’是保护灵魂一齐穿越的魔法能量,和一系列魔法预制件,又称之为种子魔法。
选择最适合的几个种子魔法次序施放,超凡力量的神奇,开始在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上展现。
就像在被d扫描设备修复般,肉体上光芒流转,有氤氲的光烟升腾,皮肤的色泽在一层层的变换,从灰败到光鲜,从枯涩到光滑,从松弛到紧致,从苍白到粉嫩……
之后,燃烧开始,柔和的白蓝色火焰,半透明的,骨骼在这燃烧中发出哔哔啵啵的声响,就仿佛扔进火堆中的竹子,皮肤下也仿佛又大量的虫子在蠕动,体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着。
骨骼重塑,超级燃脂,甚至就连停尸的铁板都被腐蚀掉一层,吸纳入体内,用于肉体的二次再构建。
‘当啷!’无意中回头看到这一幕的殡葬人员,手中的工具掉到了地上,眼睛外凸,一张嘴宛如鲶鱼嘴般开阖着,却发不出半点声响。
火焰熄灭,绿色的光宛如风般绕体飞旋,体毛重新生长。
凯恩无声的坐起,眼中闪烁着幽火般的绿光,他轻盈的下地,行到呆若木鸡的殡葬人员身旁,探手在其额头一点,光芒在额头扩散,对方晕死了过去。
随便找了见大褂穿上,凯恩抽了抽鼻子,很快通过气味找到了卫生间,排泄。
水、火、风、地,灵魂代表光,而死亡之体就代表孕育一切的暗,一套复合法术完成,这人就算是重新活转了。
凯恩出门时看了眼咔哒作响的落地钟,20点刚过没多久。
“时间不错。”从门口拿了锹,他直奔殡仪馆后面的墓园。
有魔法指引,挖掘点并不难寻。
不是谁的坟,而在一座墓葬天使石碑的侧面,幼儿空棺里暗格中有一个小小的首饰盒,凯恩从内里取出了包括灵魂计时器在内的几样物品。
这些物品是先一步投送到1852年,以保证确定可以挖到。
在墓园徜徉一番,收了一波散溢魂力,凯恩向着灯火辉煌的城区行去。
大约半个小时后,他从一条暗巷中行出,径直往对面的高档酒店中闯。
酒店的门童眼亮,上下一扫就大概知道是什么人,一见凯恩的着装扮相,就要赶人,结果对上凯恩的眼睛,顿时一阵恍惚,随后便恭敬的将凯恩迎进了门。
前厅执事同样眼里不揉沙子,挺了挺胸,昂着下巴,一脸严肃的走了过来。
然而行走的过程中便从迷惑到恍悟,等真的接近,已然成了巴结:“奥斯顿先生,您这是被洗劫了?现在的治安实在是太差了,尤其是那些来自异国的贱民。需要召巡警来为您服务吗?”
“警察不急,洗漱、理发、服装,替我安排全套,我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只是外出散散步,就搞的这么狼狈。”凯恩说着扫了厅堂休闲位那边两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一眼。
其中一个看着这边吃吃的笑,另外一个还冲他大有情意的做**动作。
执事一副了然表情,躬着身道:“您放心,您只是散步累了,在这里下榻一晚。”说着横了门童一眼,那意思:小崽子,还不快滚,妨碍老子在大爷面前捞好感度……
对富贵者而言,这是英国最好的时代;对贫穷者来说,则是最差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即便是底层人士,也是在睁开眼睛看世界,结果清晰的看到了贫富的悬殊差距。
看到了贵族宫殿式的庄园生活,看到了农人破败的茅屋草舍;看到了工厂主舒适的生活享受,也看到了失业工人绝望的生存挣扎。
没有比较,没有伤害。
那么,究竟是该以朴素的姿态行事,还是将自己包装成上流人士?
这对凯恩而言,是个几乎不需要考虑的问题。
俯视易、仰望难,上流走入底层,多被敬畏,底层尚未接近上流,就会被其走犬逼退。
凯恩并不嫌贫爱富,那不是他做事时考虑的角度,他考虑的是顺逆势,顺势可借力,一切都为更好的达成目的而服务。
邓布利多和劳拉他们原本为他安排的穿越后身份,他根本不屑。
都是扮演,为什么不能扮演骗子而要做贼?为什么初到异地就一定要装怂卖苦?只是因为泥鳅比过江龙的阻力更小?
东方有句俗语‘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做事就要跟人打交道,而最是容易出状况的,就是几乎必然会接触到的中间层——媚下欺上的鹰犬之流。
怂,就被欺。
怒,的确有血溅五步之能,然后就被大势压。
屁民无人权,何况是贼。
选择做贼,从一开始,就将自己摆在一个不利的位置上。
至于隐藏在阴影中的那点好处,是个天朝人,就应该听过‘大隐于市’的概念,再俗点,灯下黑总听过吧?
骗,是有可能被拆穿。
然而历史下游来的穿越者,有着天然的信息优势。
况且,那些整起弱势者极为狠戾阴毒的鹰犬,为了保住那已经穿上的那一只鞋,面对上位者,往往气短七分,即便不是诚惶诚恐、也是宁肯少一事。
至于那种有操守的方正之人,可以拿现成的规则压之,也可以让其善钻营的同僚去怼。
闻屁知味,合格的鹰犬会将大量精力用在‘揣度上意’上的,会自发主动的替上位者做事。
比如有屁民不小心弄脏了上位者的鞋子,屁民道歉了,上位者没有任何态度的走了。回头鹰犬就会将这屁民整的生不如死,为的就是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