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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拿出数千兽人战士的,都算是天下有数的大部落了。
这也就使得斩杀兽人战士成为了人类社会中的一个美谈。在最为安全的国家腹心地带,拿出兽人战士的头颅来,都可以骗得一些赞誉。
到了那些饱受兽人之苦的边境上,能够斩杀兽人战士的“大英雄”,往往会被贵族们敬佩,百姓崇拜,甚至可以引得女孩投怀送抱。
这中间,其实潜藏着巨大的商机啊。
这个年代可没有多少圣母癌,哪怕像格兰蒂那样正直善良的楷模,都不会对这些完全不同于人类的异族仁慈。
因此,这些豺狼人的头颅,其实就和那些象牙雕刻、虎皮大衣没什么区别,不仅可以堂而皇之地摆在自己家里炫耀武功,作为礼品馈赠他人,或者直接摆出来售卖也同样没有问题。
至于别人把它买回家,是单纯当做装饰品,还是拿去吹嘘,这都不关洛明的事,只要能够赚到钱就好。
这也大大拓宽了洛明的思路:在公国内部,他轻易不可能将实力扩张太多,因此需要练出一支精兵然后对外开拓殖民,在外边打下一块更大的基业。
至于在这过程中杀掉的异族头颅,基本上都可以当做货物——当年地球上的殖民者们就经常收购那些猎头族人的人头工艺品,然后带回欧洲去卖掉,当时这一产业很受欢迎,甚至供不应求,以至于猎头族人杀光了他们能见到的一切敌对部落之后,还对着猩猩和猴子下手了。
看着这些堆积如小山的战利品,洛明倒也不愁没办法带走。
因为豺狼人抢劫的时候,经常是拉着整车货物回来,现在这些车都在山谷中放着——对于豺狼人而言,估计这些车都是它们自己完全无法复制的宝贝吧。
另外,被洛明干掉的那两支商队的货物,也被他“找到”了……到时候把它们送回城里,问失主索要一笔幸苦费,连找地方卖掉这一步都可以省下。
可以说,这一次是大丰收。
虽然洛明在巴吉纳城敲了那些大户一笔,但他们在知道这笔钱要不回来之后,也就捏着鼻子认了,甚至有人已经开始自欺欺人,觉得这钱花得其实很划算。
没错,就是自欺欺人,毕竟比起天天为了花冤枉钱而愤愤不平,倒不如看的开点,觉得这笔钱花的值,然后就可以笑口常开——人类就是这样现实的动物,大多数人在无法反抗,又没有受到承受不起的损失的情况下,就会迅速变得顺服。
尤其是当洛明带着一车豺狼人的脑袋回来的时候,更是让普通的市民普遍叫好,而那些被敲了竹杠的大户也被震慑住,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了。
“我们这次出去,只是为了围剿豺狼人的,但看到那些被劫掠走的货物,我们没有将它们放在那里不管,或是偷偷运走卖掉,而是辛辛苦苦地将它们运了回来。”
洛明在市政厅的正中,对着一众市民代表们侃侃而谈:“虽然我也很乐意将这些货物物归原主,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得让我的弟兄们感觉到这一趟辛苦是值得的。
哪怕是背货的杂工都该有他的工钱,我们将那些货物从遥远的地方拖拽回来,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那些大户虽然面色难看,但还是答应了洛明的这最后一个要求——反正能把这个灾星送走,还能把原本已经丢失的货物拿到手,再出点钱也不算什么了。
当然了,一小部分价值较高的货物,洛明算是私吞了,等到远离这里,就出手卖掉——但这些家伙一时肯定查不清,就算查清了,也不会为了这点货物和洛明翻脸。
坐在回程的船上,其余人等在酗酒谈笑,挥霍着拿到的酬金,而洛明则在舱内,由一小苍炎照明,在羊皮纸写着自己这次的所作所为,当然,是经过一点春秋笔法的修饰的。
而在最后,他面带笑意,然后又换上了一副庄严肃穆的面孔,举起鹅毛笔来,用端正的字体写下:
“此次各类敲诈所得收入中,我将上交两百金币,补充今年巴吉纳城少交的那部分赋税,也算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吧。而豺狼人已经灭绝,不可能再被当做借口来拖延缴税。
若是那些不法商人下次还想着找其他借口拖欠、少交税款,那就请公主放心地用我的名字去警告他们吧。这一次本人的手段并不十分光明,但震慑贼子正需要这种手段。”
如果是中央集权程度极高的王朝,洛明又只是一个官员的话,恐怕干了这件事,虽然是奇功一件,同样也算大祸临头,很可能被皇帝老儿给卸磨杀驴,事后扔出去给那些利益被侵害的家伙们消气。
但在如今的公国,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洛明相信公主也一定会为他叫好,甚至对他会更加器重。
天朝古代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而公国,则是王室和诸多忠诚的贵族共治国土,至于不服王化的自治城镇嘛,就算被算进“非国民”也不奇怪。
第一百八十一章 勤恳()
洛明现在是有着特权的贵族,是统治阶级的一员,高人一等,甚至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他无故杀死平民,只要不是太恶劣的情况,就只需要赔钱。
而且他至少看上去是对王室忠心耿耿的,比起那些故作中立不表态的家伙要好得多,更别提那些阳奉阴违,甚至公然违逆王室命令的贵族了。
至于巴吉纳城,它要求自治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有些不忠诚的嫌疑了。
而那些被洛明狠狠敲诈了的大户,其中偶尔有几个贵族,更多的则是富商,是比较有钱的平民而已。
如今公国的王室还没有完全将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都抓在手里,各地还有大诸侯、山头,遍地都是“不服王化”的刺儿头。
那么,像洛明这样有能力,狠辣果断,又对王室忠心耿耿的贵族,就永远都是王室拉拢的对象,绝不会随便治他的罪,把他也推到反对王室的阵营里面去。
这年头,有的贵族不要脸一些,甚至会在自己的领地上拦路打劫商队,完全就是个有着贵族名头的山大王,像洛明这样的做法也不算太过离奇了。
再说的更简单一点,那就是:
不交税的混蛋就是非国民,是叛徒,就该得到教训。
王室是大贵族,洛明是忠诚的小贵族,都是统治阶级,二者算是大哥和忠诚的小兄弟的关系。
谁会为了被统治阶级去为难统治阶级?谁会为了几个非国民而难为自己的小兄弟?
维多利亚公主读完了洛明的那封信,忍不住就是一叹。
这个洛明,是真正抓到了王室对人才的好恶标准。
他对王室表现出了忠心,展示了自己文武双全的能力,而且还有夏洛特这么一个世代忠烈的封君为他作担保,可以说完全能够被排到王室信任、任用的第一序列之中。
但这很显然是刻意为之……他肯定是在经过仔细的思考和利益计算之后,才选择向王室展示忠诚和能力,只因为王室能够为他提供他自己发展壮大所需的支持力量。
若他是世代生活在公国的忠烈之后,保受忠君爱国思想的熏陶,以为了王室流血牺牲为荣,从来不去计算为王室效力能够获得多少利益,那就更好了。
公主不禁这么想了瞬间,然后立刻将这不切实际的妄想驱逐出了脑海。
这样无私奉献的忠臣,在某些人看来其实是脑壳坏掉的典型,也就是说并不占多数,才会被人鄙视。
其实大多数贵族只是因为王室在公国中势力最大,名声最响亮,跟着王室有肉吃这种朴素的理由才会跟随王室的。
除了王室自己辛苦教育出的一小撮人才之外,外人之中万里挑一都不一定挑的出这么忠诚的人来。
这一点人肯定是无法满足王室的人才缺口的,那么像洛明这样,经过思考后果断向王室靠拢的明智者也当然会得到重用。
真正能让大多数手下发自内心地崇敬,哪怕无法获得利益也不会妨碍忠诚度的……那是神明。
虽说泉水女神本来就是公国的守护神,但她的教会和王室却并非完全穿一条裤子,虽然互相之间绝对不会有大的斗争,但要想做到绝对的信任也很难,而且王权和神权必须保持一个平衡,不能让教会的人员都跑去为王室效力。
否则,到底是教会架空王室,还是王室压倒教会,这都会变成说不清的糊涂账了。
维多利亚思索了片刻,便亲手写了给洛明的回信以表达安抚、嘉奖,又写下自己对这件事的意见以供女大公查看,在那之后这意见还会保存起来备用。
做完这一切,她离开书桌,随手拨动了旁边的一个沙漏,然后躺倒在了床上,揉着眼睛,又打了两个滚来活动一下略显僵硬酸痛的腰肢,然后闭目就睡。
大约一小时之后,沙漏已经见底,装在上边的一个独特的杠杆结构猛地摇动了一个铃铛,响了几声。
公主立刻翻身爬起,没有整理衣装和面容,而是直接端过旁边的一杯温茶喝下,就接着伏案工作了。
此时,已经是深夜,但她还是精神百倍——那茶不仅浓得厉害,还适当地加了一些药剂辅助。
一般来说,女大公都用不着天天这么勤奋的工作,有些事完全可以交给信任的臣下来处理,否则这么熬下来,只要几个月身体就可能垮掉。
但公主现在要趁着女大公还在,还能帮她遮风挡雨甚至背黑锅的时候尽可能地多积累一些工作经验,也就不得不这么辛勤工作了。
洛明将那封信交出去的时间是黄昏时刻,而在次日的大清早,他便收到了公主亲手写的回信。
肯定是熬夜办公了,这样看来,那只小狐狸还挺有责任心的嘛。
他一时间对公主产生了几分敬佩,不过,这敬佩很快地消退了。
地球上天朝高考,虽然偶尔也有玩着玩着就能独占鳌头的家伙,但大多数人哪里敢赌自己的运气呢?
要想获得好成绩,考个好大学,都会白天拼命学,晚上加开夜车,坚持几个月。有的还只是喝浓茶,有的就直接磕高度提纯的咖啡#因片(这玩意儿严格来说算毒#品),还有的一边喝补药一边带病学习的,甚至还存在为了省下吃饭的时间拿去学习,而用吊针直接注射营养的家伙。
洛明上的是两位师父担任校董的大学,又有特长生的身份,进去就只是为了混个文凭,当然再轻松不过了,用不着这么搞,但他也很了解泱泱学子的辛勤。
和那些学子比起来,多少自以为勤勤恳恳的官僚都要甘拜下风。
偶尔有人把这个风气延续到了大学,在大学这么苦读,就可能成为学霸;大学毕业后还接着这么干,要么遇人不淑,被老板当做社畜一直压榨,要么就是升官发财青云直上。
而且,一个更好的制度,也能省下统治者无数的力气,哪怕昏庸之主都能治天下太平。
洛明虽然心里不觉得那位公主超级英明神武,但表面上的工作还是要做,当即恭敬地将信收藏了起来,还在信差面前露出受宠若惊的样子。
第一百八十二章 清点收入()
维多利亚公主的这封信,无非就是表彰洛明一下,然后为他这次行动中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做了一个背书,证明那都是合法合理合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