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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圣之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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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的洛明已经不再是崭露头角所能形容的成功者了,如果他不遭受什么意外的话,以后肯定会更加强大。

    我将他的功业与所知的一个个英雄相比,虽然我读过上百卷史书,但据我所知,在这个年纪能和他相比的,千年以来也是屈指可数。

    愿诸神保佑他不离正道,将恐惧只播撒在有邪恶盘踞的疆土上。

    西庇安,记录于梵希郡,洛明的军营中。”

    学者将羊皮纸的墨迹吹干,小心翼翼地将其收起,然后长长伸了一个懒腰。

    希望伯爵醒来之后,不会要求翻阅自己的记录,然后看着这一页勃然大怒吧……

    ======================================

    西庇安其实搞错了一件很关键的事,那便是这歌并非希尔斯创造。

    她只是小市民家族出身而已,接受过最基本的识字和算账的教育之后,就被发现了牧师的天赋,送到了神殿里去。

    或许她为人还算精明果断,能够把握住机会去抱洛明的大腿。但在艺术这方面的造诣,最多也就能听出几首经典的曲子而已。

    让她创造朗朗上口的韵律,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这歌曲其实是洛明亲自根据前世记忆中的旋律创造出来的,和阿雅一起写出的歌词,教会希尔斯唱之后,就让她以她自己的名义在军中传播开来。

    这并不难理解——若是洛明亲自传唱这首歌,未免有自吹自擂之嫌疑,让人心生反感。

    但由“想拍洛明的马屁”的希尔斯来唱,那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士兵们有谁会不认同洛明的英勇和强大呢?有哪个士兵会拒绝拍长官的马屁呢?

    于是,希尔斯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就让这首歌传遍了整个军营,接下来,又传出了军营之外。

    至今为止,联军中其他几支部队中也有不少人会唱这首歌了。

    虽然他们并不是洛明的手下,但自吹自擂一番“我曾经和歌里这位传奇的勇者并肩奋战”也很不错啊,够拿来吹个十年八年了。

    这首歌伴随着大胜的消息迅速传开,为洛明带来了非同凡响的知名度。

    就这三天,已经有十几个年轻人来到军营中,宣称愿意为洛明这样的豪杰效力。

    他们有的是投机者,有的则是真正敬佩洛明的武勋,希望获得一同建功立业的机会。

    又有好几家大商人运来酒肉犒军,说是犒军,洛明还收到了加起来将近四百枚金币的礼物。

    四百枚金币对他和大商人来说都并不算太大的数额,但已经充分表明了他们愿意友善来往的意愿。

    或者说,一起发财。

    毕竟,洛明造出肥皂差不多有半年了,第一批投放在郡城中,获得了不错的反响。

    这就证明了他除了身为一个贵族领主之外,也有着商人的思维。

    虽然这样一来,很难有商人能从他的手中骗到巨大利益,但至少洛明会对商人很开明地接受大多数平等的正常交易。

    哪怕和他正常做生意,也绝对能获得不小的收入。

    如果有安全获得利益的渠道,这些家大业大的大商人其实是不会去轻易尝试风险大的方法的。

第三百五十六章 透支() 
一不仅是商人来巴结洛明,在伯爵昏迷的期间,原本顺从他的几个小贵族也跑到了洛明这里来。

    甚至,连伯爵的一个封臣都偷偷地跑来,想和洛明商议卖主求荣的事。

    这大概就叫做墙倒众人推吧——没办法,谁叫伯爵连战连败,自己都身受重伤,如今还躺在床上呢?

    对这样的诱惑,洛明稍微心动了片刻,不过最终还是告诉他稍安勿躁,又稍微许诺了他一点好处,暂时把他稳住。

    且不提洛明和伯爵刚才还是联军中的盟友,突然就开始互相损害,会极大地影响到声誉和信用。

    其实洛明如今也真的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做这样一件大事了,这才是关键——否则他就算下了黑手,其实也总能找出点理由来尽量遮盖过去。

    但有心无力那就没办法了。

    三天前的中午,洛明在战场上使出了诸侯之剑,将爆发到极致的主教斩杀,领域也好斗气也罢,就像是一层纸那么轻松地被划开了。

    然而,这样的一剑却并不应该是他这个阶段所能使出的。

    春秋战国时的诸侯是怎样的?不说那种千乘之国,就算小诸侯国,也总有方圆几十里的土地,放在梵希郡内就可以直接占去全郡的一半,这还只是“诸侯”的门槛而已。

    较大的诸侯国,甚至和如今的整个洛萨公国一样大。

    只有这样的体量,才能支持起真正的诸侯之剑。

    当然,之前那一剑,他也只算是徒有其表而已。否则真正全盛的诸侯之剑一出,这种大剑师一口气斩上六七个又有何难?

    但哪怕是徒有其表的一剑,也足以将一个大剑师斩杀当场,当然,这消耗也不可能小到哪里去。

    一言以蔽之——洛明严重透支了。

    他自身的斗气和生命本源其实都还算好补充,吃点好的,用苍炎烧点尸体,再休息两天,也就差不多了。

    但比起这些来说,他的领地的损失,就不是能够轻易弥补回来的了。

    毕竟,诸侯之剑凝聚出那样强的杀伤力,其实是抽取领地、人民的能量。

    此刻的洛明,和始皇帝、隋炀帝有着类似的感受——刚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就发现民生疲敝,府库空虚。

    那两位自傲的皇帝自然选择用鞭子驱赶老百姓接着劳作,誓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尽可能多的任务。

    再忍耐一下!再多干一点!万里长城,秦驰道,大运河,征高句丽无论哪一项都是利在千秋的伟业,能够造福天下千万生民!你们的下半辈子,还有你们的子子孙孙都会受益无穷!

    但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服苦役的老百姓才不管这么多,若是连眼下都似乎活不过去的话,他们宁可短视一点,不去考虑未来的事,不会好高骛远。

    于是,便一同闹腾起来,哪怕以秦帝国的强大军事机器,都在东征西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渐渐疲惫,最后被野心家们看准时间,一举掀翻。

    后人天天咒骂着前朝的残暴,却完全不提是享用着他们留下的遗产才创造出盛世。

    洛明可不想变成那样,因此,他现在便只能选择暂时休养生息一段时间。

    明天他就要带着大胜之军和战利品回到领地上去,当众奖赏立功者,宣布对伤残者的赡养和对死者的祭祀活动。

    然后将大部分士兵解散回家,组织春耕,在这之后,人心安定下来,才能接着做事。

    虽然短期内他很难再集中力量做什么大事了,但有一些好处,却是并不需要付出什么,就可以拿到手中的。

    就比如说审判庭愿意为洛明表功。

    一枚白银的勋章躺在铺着天鹅绒的木盒中,在最中央镶嵌着洁白的剑与盾——看上去比较温润,却又远不及真正的玉石。

    这是类似地球上汉白玉的材料,说白了就是品质较高的大理石而已。但它却是高洁而又简朴的象征。用它打造的剑盾,便是代表着审判庭。

    这是一枚一级热诚捍卫者勋章,能够获得它的人在大陆上都算是屈指可数——想要获得它,就要在并非审判庭内部成员的同时,又为打击邪恶做出了巨大贡献。

    打击邪恶做出巨大贡献——这基本上都是审判庭的任务,而且一般来说,这样大的邪恶都是处在圣战的期间。

    但这次比较特殊——若是没有洛明的话,一个大剑师领着上千怪物,便很有可能击溃伯爵之后再打退审判庭的第一波攻势,然后在郡内横行肆虐。

    到时候,可能有数万人受害,都会被转化为更多的怪物,或者被献祭给邪神。

    接下来,这股壮大起来,数量可能上万的兽潮会转进如风,糜烂数郡。

    到时候,就算是大公和公国审判庭总部都会头疼了——至少得派出上万军队,花费钱粮无数,才能镇压下去。

    洛明的功劳,便在于免除了这种可怕的前景,自然当得起这样一枚稀有的勋章。

    佩戴着这枚勋章的话,审判庭序列的中下层甚至见了他需要行礼。

    而洛明的事迹,也被雕刻在了梵希郡审判庭分部的墙壁上,和数百年间梵希郡的伟人们并列。

    就在此时,格兰蒂敲了两下门便推门进来。

    “洛明,我听他们说伯爵好像已经能够下地走路了!”

    说着,她便搂起洛明的胳膊,拽着他走向外边。

    “因为这老鬼的错,害得你身陷险境,差一点就可能会出事必须得好好宰他一刀才行!”她气呼呼地说道。

    洛明笑着应是,从侧面看着她的脸庞。

    两腮气得雇了起来,就好像仓鼠一般,让人一看就心生怜爱之情。

    一想到这样的好女孩这么关心自己,洛明就想要感谢冥冥之中的命运如果它真的存在的话。

    恋慕自己的人,敬仰自己的人,崇拜自己的人,信赖自己的人虽然对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未来还会有大劫降临这种事有所怨念,但现在洛明也已经找到了许多美好的事物。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位君主,他对未来要做什么已经再无迷惘。

第三百五十七章 妥协() 
一洛明这一次拜访康勒山伯爵,身边带着的护卫便不仅是格兰蒂一人而已了。

    当然,他才阵斩了一个大剑师,还得到了审判庭的嘉奖,伯爵自然没有胆量对他下手。

    但洛明这一次带护卫也不是为了防身,而是为了摆谱。

    在任何谈判中,都有数不胜数的影响因素——逻辑、辞藻、现实中的局势、负责谈判者的胆量和气魄

    当然也包括洛明多带的这四位护卫。

    他们并非什么高手,也不是高贵的骑士或者什么贵族之后。只不过是从亲自面对过大剑师的那些士兵中挑选出来的精锐而已。

    身穿涂成如火颜色的纸甲,手持最普通的长矛,衣服上还有磨破和划伤的口子,有人的面部也有伤痕。

    然而,他们却有着让任何人看到都要惊叹的气质。

    自豪、坚定、警觉、而又带着沙场的酷烈。

    面对过主教这样的强敌,还能勇敢地发起攻击,是什么给了他们这些半年前还是农民甚至奴隶的人,这样的精神品质?

    不必说,那便是在他们的保护之下的洛明,他们心目中唯一无二的君王。

    看见这样的士兵,伯爵就忍不住一叹息。

    刨除洛明个人的实力,伯爵有自信,如果此刻他发动全力去攻击,对付洛明的军队还是有几成胜算的。

    但双方的发展走势却有着巨大差别。

    伯爵都到这个年纪了,还把全部权力抓在手里,并不单纯是因为他对权力有多么病态的巨大掌控欲,而是由于他那不争气的后代。

    这个时代还没有庞大到臃肿的文官队伍可以帮领导人办好一切事务,贵族们无论大小,都该拥有一定的行政能力——哪怕很拙劣,也比没有要强得多。

    当初伯爵就专门拿出几座庄园和一个小城堡,来给自己的长子培养班底,锻炼能力——结果简直是毁灭性的一团糟。

    当长孙出生的时候,他曾经考虑过要不要直接跳过长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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