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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魔子冷哼道:“毕竟我现在只是一个残魂,远不是宁王的对手。上次你喝多了我见过宁王,发现他的实力更加的深不可测了。”
“什么,你是说宁王真的诈尸了,而且还是在我喝多的时候出现的?”莫洛用意念跟吞魔子交流,他回头看了巨棺一眼,身体一哆嗦,打了个冷颤。
“别废话了,你抓紧吧。”吞魔子甩下这句话,就再也不出声了。
莫洛不敢大意,让霁月加快速度,二人很快就把古墓里地面洒落的财宝都搜刮光了。
因为霁月会轻功,是她扛着一袋袋的财宝飞到外面,最后又把莫洛背了出去。
就这样,二人连拎带抗的带着几大袋财宝,兴奋的朝着青莲镇的方向走去。
这几袋的宝贝,够他们二人挥霍一辈子了,最起码吃喝不愁。
只是如果远行,带着这几袋东西不仅惹眼,还不方便。
关于这个问题,吞魔子告诉莫洛解决的办法。说是在孤风城有一家修真用品专卖店,在那里可以买到更加方便携带的储物袋。
就这样,莫洛和霁月将几袋财宝都放在了青莲镇的老宅子里,然后莫洛独自一人去孤风城买储物袋。
李老汉见二人回来,很是欣喜,非要亲自做菜跟二人喝几杯,替二人接风洗尘。
但是莫洛不放心那几袋财宝放在家里,便马不停蹄的直接去往孤风城了。
此时霁月独自一人留在宅子中,坐在屋子里,看着放在角落里的那副古画。
莫洛说她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但是她却没有身在画中的记忆,她只记得自己在前去长安的路上被一伙劫匪出黑手打晕,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了院子里,然后就看到了莫洛,当时还误把莫洛当成了银贼。
她很是不解的拿起这副落灰的古画,自言自语着:“这副画明明是师傅亲手画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难道真的是师傅他老人家故意将我送到这里的?”
就在她疑惑不解时,就听到隔壁院子里李老汉的喊叫声:“月姑娘,今晚莫洛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伯伯亲手做了一桌子饭菜,我一个人也吃不了,你过来吃吧。”
霁月闻言,将古画揣在怀中,随身携带着。走出屋子,回应了李老汉一声,便去了隔壁。
“月姑娘,别客气,尝尝伯伯的手艺如何?”桌子前,李老汉很热情的说道。
霁月夹了一口菜吃了下去,点头道:“嗯,真好吃,李伯伯的手艺真好!”
见霁月喜欢吃,李老汉就开心的不得了,他是真把霁月和莫洛当成自己的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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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琳琅()
四方上下为宇,古往今来为宙。
岁月沧桑斗转星移,银河烁烁一望无垠,一束束流星雨,洒向无尽世界。
沧海沉沙,流尽芳华,弹指一刹那!
荒凉古道上,他负手而立,凝视着灰蒙天际,目光如炬。
遥看灰暗无边的世界,他嘴角微抿,不为周遭所变,浅笑依旧。
“苍天已死,诸神远遁,万物陨灭,唯独留我残喘于此,又是何必?”他自言自语,又像是对谁质问,但这个世界除了他没有任何人。
话语随着凄凉的风飘散,他摇了摇头,露出苦笑,慢慢的向着前方走去,漫无目的。
不知走了多久,他的头发已经浓白似雪,但是他容颜未改,一如年少。
抬手间,风云聚散,顿顿足,山摇地动,他已然与这天地融为一体。
“我如今通天彻地,又如何?这死寂的世界,真是叫人绝望!”他咆哮着,冲着苍天一吼,一道巨大的闪电横劈天际,发出一声震天巨响。
惊雷起,狂风暴雨。
“哎,罢了……”他叹了口气,想要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随后,他又笑了,天也晴了。
他盘坐在老树下,闭上眼,回忆起曾经往事。
那一年,与她相依在桃树下,许下沧海桑田的誓言;
那一年,兄弟们横刀立马饮酒狂歌,立下同生共死的誓约;
那一年,诸神降世万族林立,盛世繁华精彩纷绕;
那一年,苍天摇曳,大地崩陷,鲜血染红视野,万物哀嚎;
那一年,天地死寂,生灵陨灭,诸神远去,这个世界被完全抛弃;
如今,老树下长出了新的嫩芽,放眼望去是繁花绿草,出现了新的生机。
他微微睁开双眼,凝视着湛蓝的天际,雄鹰展翅高翔,百鸟成群飞过。聆听四野,百兽齐鸣,连接着一座座山脉,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生之极境是死,死之极境是生。生生死死,无限轮回,源源不息。”他感悟着生死境界,站起身舒展着臂膀,他觉得,这个世界重新唤回了生机,却是缺少了一种生灵。
“没有人,天地间就缺少了无尽的精彩故事。”
不知不觉间,他又开始惆怅。
“无限长久的生命是永恒的孤寂,想要改变就要忘记曾经的往事。人有百年生命,那我就封印自己百年的记忆,或许这样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变数。”
他思考着,想到了封印记忆以求改变的方式,便施展玄机妙法,将曾经的记忆封印在内心深处。
这一刻,他眼神中是深深的迷茫。
他看着周围,有向往,有恐惧,也有一丝莫名的忧伤。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到哪里去?”他捂着自己的胸口,感觉心好痛,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东西隐藏在内心深处,无论如何回忆都记不起,并且他越是执着地回想,就越是心如刀绞。
想不起,记不清,他便放弃了回忆。他离开了那颗老树,开始探索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
百年后,似乎是命中注定,他又回到了老树下,将这百年间的记忆又一次的封印。
在他这一次封印自己记忆的一刹那,一道耀眼的光芒忽然刺进他的双眼,使得他的眼睛如鲜血一样赤红,令人恐惧!
他起身,离去。
一个又一个的百年,轮回不息……
在如今这个时代,万族遍布天下,诸国征战不断,割据大地,小国多不胜数,唯有四大帝国占据四大部洲。
因此,小国之间只能在穷山恶水中争夺领地,因为除四大部洲之外没有一处净土。
在水域中也有异族争夺领地,水域异族中当属龙族最强,八大海域中只龙族就占据其七,唯有一处海域没有占领,因为那是一片死亡海域,海上没有任何生灵可以存活。
然而,就在距离死亡海域西面短短十里之外,却也有无数的部族在那片连绵山脉中依附生存。
因为生存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最低等的部族,此地便被称为奴隶场。一些强大的部族和势力甚至是四大帝国的王室都会派出‘猎手’来奴隶场猎取奴隶。
每年的三月,都是奴隶场大猎的日子,每次大猎都会持续举行一个月的时间,在这一个月时间里会有至少三十个死里逃生的人被猎手猎走。
所谓大猎,是指奴隶场的人们在指定的猎场厮杀,最终存活下来或者表现最好的人便会被猎手猎走。
顾名思义,猎手就是指来奴隶场挑选奴隶的人。
这一片山脉因为靠近死亡海域,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山中不仅生存着异常凶猛的野兽,还有致命的毒气从死亡海域飘散而出。而每次降雨,也都是狂风暴雨,似乎连上天都嫌弃这片土地,从未有过好脸色。
所以,奴隶场常年天灾人祸不断,生活在这里的部族一直想要脱离这片苦海。然而此地距离四大部洲极其遥远,生存在这里的部族实力又差,凭他们自己根本就不能逃离此地。有极其幸运的先辈从这里走出去,穷极一生才到达四大帝国。
想要脱离这里最大的捷径,就是每年三月举行的大猎。
又是三月天,琳琅代表人族参加了这一年的大猎,这是人族时隔几十年再一次有人参加。很久之前,那些参加大猎的人族先辈们最终的结果都是惨死在猎场中,他们或是被毒气毒死,或是被其他部族杀死,总之没有幸存下来的。
因为即便是在奴隶场,人族也是最弱的。对于其他部族来说,人族参加大猎,无疑是送死。
但是琳琅和常人不同,他不仅长着一头银白长发和红色的眼睛,最特殊的是他不记得自己的年龄,他存在于世间许久许久,却是永远保持着如今这副英俊又带着柔气的面孔。不过他的性格却不像他的样貌这般阴柔,相反极其隐忍刚强。
琳琅这个名字是他一百年前在奴隶场相识的恋人给取的,他的恋人叫做霜霜。因为他的眼睛是红色的,霜霜见他的眼睛像琳琅,就直接给他起了琳琅这个名字。
然而霜霜只是个普通人,三十年前安详的死在了琳琅的怀中,从此后琳琅便再没有和任何女人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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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猎场()
琳琅似乎有着永恒的生命,但他一样惧怕死亡,因为他的记忆总是模糊的,他只能记得一百年左右的记忆,再久一点的事情他都记不清了。而且除了样貌和年龄外,他并无特殊的能力,和普通人一样。
大猎并没有人主持,人们会主动进入猎场中,只要在每一天的子时之前找到猎手,那么就会被猎手带走。
理论上讲每天子时前猎手只会选择一个奴隶,但随着近年来奴隶的稀缺,猎手会破格选择一些更多的他们所看好的奴隶。
猎场的区域在死亡海域靠岸十里之内,因为这片区域是毒气的多发地,选择这里做为猎场,就是为了考验奴隶们的生存能力,想在这里生存下去,要有足够的勇气,智慧及野心。
残阳似血无情,红霞如火灼烧着天际。
天色渐晚,琳琅独自一人站在猎场前,看着其他异族接连进入其中,他赤红的眼眸中也不带一丝犹豫。
他之所以没有立刻进入猎场,是因为他在等待时机,等待着那绿色的毒雾向着远处飘散。
在这猎场的边缘之地,就有很多腐烂和风干的尸骨,散发着刺鼻的臭气。
猎场,又被这里的人们称之为死亡炼狱。
进入猎场的人,全都是带着破釜沉舟的勇气,在九死一生惨烈的生存规则下寻找着美好的希望。
天色渐暗,前方的那一片毒气也向着远处飘了去。
琳琅伸出手擦了擦干裂的嘴唇,跨着大步向前迈去。
“我理应来过这里,但记不得以前太久远的事情了,也始终想不起自己为何会来到奴隶场。”琳琅一边小心翼翼的前行,一边思考着这些事情。
“不行,我得加快脚步,天色越来越暗了,等会儿彻底天黑就很难找到趁手的武器了。”琳琅向四周眺望了一眼,见周围暂时没人,便加快脚步前行,每遇到一个尸体,都会在尸体周围搜寻一番。因为这些尸体都是曾经死在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