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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切都恢复平静的时候,褚金三迅速的借着闪电的光亮环视了病房,但出人意料的是,似乎没人对这噪音有任何反应,哪怕低声的抱怨和沉睡的呼吸声都没有,就好像整个偌大的病房就只有他一个人似的。
不,不是好像,就是这样!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伴随着“嗡”的一声和一阵炸裂的疼痛,褚金三感到脑袋一沉,身体又重重地倒在了床上。
“我这是怎么了?”褚金三紧闭着双眼,头晕目眩并没有让他失去意识,他飞快的回忆着之前发生的事,“我只不过和大福、马尔罕大哥喝了几口糯米酒啊,不会这么一丁点儿酒就把我喝醉了吧?应该是……老窦那里回来……回到房间……嗯嗯……”
他仔细的回忆了一遍又一遍,记忆也渐渐的清晰了起来。然后吃力地翻身起来看了看床头柜,上面还摆着那已经空了酒瓶子。褚金三苦笑着想道,自己居然变得如此不胜酒力,三个人一起喝一小瓶酒居然能把自己喝醉了,并且一觉睡到了半夜。
只不过让他大感疑惑的是,为什么小马尔罕和王大福深更半夜不知去向,所有的病友也不见踪影?隆隆的雷声,闪烁的雷电,把空荡荡的病房映衬的有些诡异。
“马尔罕大哥!大福!”褚金三喊了几声,没人回答他,“护士!!护士!!!”依旧没人回答他。
“铃铃铃铃铃……”突然,一阵锐利的闹铃声响彻了整个病房。褚金三被惊得一个寒颤,然后开始四下寻找声音的来源。
“大哥什么情况……大半夜的定什么闹钟啊。”闹钟是小马尔罕床头柜上的,褚金三嘟囔了几句,爬下床来,摸索着把响个不停的闹钟给摁了。
“真是奇怪,人都去哪儿了呢?”褚金三颤颤巍巍地向病房门口走去,一不小心又踢到了他摔在地上的杯子,丁铃当啷的响声让他觉得十分烦躁。
走廊里十分冷清,一个人影儿都没有,这也难怪,毕竟现在应该是病人休息的时间,只不过走廊尽头的值班室竟然没有像往常一样亮着灯。
“今晚没有护士值班?”褚金三的疑惑越来越强烈。
正在这个档口,忽然听见走廊的另一头传来两下皮鞋的“踢踏”拖地声,十分陌生。正常人不会这么走,就连病人都不会走这样懒散的步伐,感觉就像是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拖着,两条腿抬不起来,却在地上挣扎。
“谁啊?”闪电短暂的照明不足以让褚金三看清走廊那一头到底是谁,他警觉地张口问道。
可是那边没有任何人回答他,“踢踏”声像是越来越近,又像是正朝着楼下走去,无法判断。褚金三瞬间紧张了起来,咽了一口唾液,因为这声音,绝对不是在这个时间应该发生在医院里的声音。
“谁啊?谁在那边!”褚金三壮着胆子提高了音量,声音中却掺杂着一丝颤抖。
可是依然没有人回答他,而且没有医生,没有护士,没有被吵醒的病友——一个能给他一丝安全感的哪怕是呵斥他“大半夜吵什么吵”之类的声音都没有。丰顶镇医院,就好像已经成了一座废弃的建筑,只剩下了褚金三一个人。
伴随着渐渐微弱的雷声,那个皮鞋拖地的“踢踏”声好像离他越来越近了。
褚金三只觉得自己的酒已经完完全全的醒了,头也不疼了,心里直打鼓,脉搏也开始加速。“难道是我听错了?”他心里想道,狠狠的拧了拧自己的胳膊,疼痛让他确定自己并不是在幻境里。
正当他使劲地盯着黑暗中的走廊,双手紧紧的扶着走廊上的栏杆快走不动道儿的时候,对面门诊大楼四楼某一间房间的日光灯突然亮了。虽然离住院大楼大约有五十多米的楼距,但是突如其来的光亮,还是让褚金三觉得有些刺眼。
借着光亮,褚金三慌忙把视线投向了走廊传来声音的方向,只模糊的看见那边一扇木门在风的作用下“嘎吱嘎吱”的晃动。他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想看个明白,因为以他的眼神,这种可见度下根本看不清所以然。
“呵,还真是门。”褚金三稍稍放宽了心,都是虚惊一场。定了神之后,他直起腰来,准备回病房。
“踢踏、踢踏。”
这几声可把褚金三吓破了胆,“卧槽。”他本能的骂了一句。但他可以十万分确定,这声音与他的距离应该在五米以内。
他僵在了原地,又想用手去扶栏杆,但是双手却怎么样也不听使唤。短短的几秒,空气像是死一般的寂静。“踢踏、踢踏……”声音越来越急促,仿佛已经到了自己跟前。褚金三的额头冒出阵阵冷汗,他借着光亮,使劲的眨巴眼睛,想极力的去看清到底周围有什么东西。长这么大,他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失魂落魄过。
终于借着突然一道猛烈的闪电,他看清了,那几分之一秒之间,他看得清清楚楚——一个只穿了一件白大褂的人,身材微胖,大约有一米七五的样子,半蹲在地上,用左手紧紧的勒着另外一个躺在地上的人的脖子,而他的右手,反握着一把匕首,结结实实的插入了那个人的脖子,再拔出来,再插进去……一刀又一刀,殷红的鲜血喷洒在了他身后整个雪白的墙面,也沾染在了他的衣服上,白大褂被染成了鲜红色——而那持续不断的“踢踏”声,正是这个被害者的双脚,不停挣扎发出来的响声。
这个被害者不是别人——正是早上和吴医生他们一起去窦老板的饭店吃饭的外国男子——他只穿了一条内裤,浑身上下已经彻底被染成了鲜红色。
这个穿着白大褂的人,不慌不忙地向褚金三看了一眼,带着阴森的笑容,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这…这不是…这不是斯科特医生吗!”虽然光线微弱,但他还是很快的辨认了出来——他的模样褚金三再熟悉不过了!
褚金三想喊,但仿佛有只冰冷的手徐徐圈住了自己的脖子,雨天的寒气也像一把锋利的夜莺蜂刺一样慢慢的刺穿了他的胸口,却也像一支强心剂一样赐予了他强大的反抗欲望。
褚金三孤注一掷,撒腿就跑。途中,不知是斯科特医生的鲜血,还是雨水打湿了走廊,他狼狈的摔了一个狗啃泥,但他立马挣扎着起身,头也不回的朝走廊另一头跑去。
“杀,杀人啦!!”他边跑边大喊着。
但是没有一点动静,除了他噼里啪啦的脚步,没有任何人的一丝动静。
“王大福、马尔罕大哥,你们到底死哪儿去了啊!”
褚金三像疯了似的跑下了楼,阑尾的疼痛已经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他跑到了住院大楼门口的空地上,抬头飞快的扫视了一圈整个医院,除了门诊大楼那间屋子,所有的灯都是灭的。恐惧和焦急在他心头迅速的聚拢。
“杀人啦!!斯科特医生杀人啦!!!到底有没有人!!说句话啊!!!!”
他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雨中打着转,然后冲向了门诊大楼——至少他确定,那间亮着灯的屋子是有人的,现在过去求救是他唯一的选择。
第十一章 玉女?欲女?()
阳光透过窗户,洒满了整个屋子,布福德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他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从小到大几乎滴酒不沾的他,与斯科特医生小酌了几杯,饭后便昏昏沉沉地走到医生休息室里,倒头便睡。
他揉了揉太阳穴,眯缝着眼看了看窗外。阳光温和地照射进来,洒在了他的脸上,已经接近傍晚时分,红彤彤的夕阳已经没有了中午时的威力,反而让人感到很是舒服。他使劲伸了个懒腰,准备出门去医院里溜达一圈。
布福德推开门,一边整理扣子,一边走到了栏杆边。丰顶镇医院的门诊大楼,虽然只有五层,但是在镇上已经是最高的建筑了,他现在所在的四楼,已经可以俯瞰整个小镇的风景了。远处郁郁葱葱的山峰此起彼伏,成群的鸟类不时的从山间飞过,夕阳的余晖下,目光可及之处都被绿色植物覆盖,阵阵清凉的微风让布福德丝毫感觉不到暑气,这是从小就在多佛尔丁长大的布福德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沁人心脾,人的心胸都会随之豁达。横七竖八的街道,稀松错落的屋子,都淹没在绿色植物中,仿佛它们也是这自然景色中的一部分,人类的小镇和大自然的秀美紧紧的融为一体,丝毫感觉不到人为因素对它的干涉。
布福德双手扶着栏杆,极目远眺,微风轻轻的吹拂着他金色的头发,让人暂时忘记了所有的不快,他极力用鼻子呼吸着新鲜空气,身体里的疲惫瞬间一扫而光。
“你喜欢这儿吗?”一个女孩子在他身后说道。
布福德回头看了看,不是别人,正是吴真真。她已经换上了一件淡紫色的雪纺无袖背心,穿着一条白色的小短裙,两条雪白笔直的腿一前一后的交叉着,双手背在身后仰视着布福德,清澈的眼睛含着笑意。夕阳下,她裸露的手臂和大腿就好像发光体一样的闪亮,如花似玉的妙龄女子与这青山绿水是如此的应景。
“我从没到过这么美丽的地方。”布福德赞叹道,“吴医生,你是这儿长大的吗?”
“不是,我也才到这儿没多久,大概十多天吧。”吴真真说道,“和你的感受一样,刚来就被这里的风景给吸引了。”
布福德又欣赏了一遍这风光旖旎的小镇,赞同地点了点头。
“那么你为什么会来这么偏远的地方呢?刚刚吃饭时,光顾着听吉米叔叔吹牛了,都没怎么和你交流过呢。”他回头对着吴真真问道。
“这事也是说来话长了,莱恩先生。”
“叫我布福德就行了,没必要这么正式。”
“哈哈,好。”吴真真也趴在了栏杆上,“我也不太明白现在的局势,本来在西莱斯廷医学院读书,有一天,校方突然要把我们夜莺谷人全部开除学籍,所以咯,我没上完学。”
“所以就来了这儿?你的故乡在哪儿呢?”
“岚州城,你听过的吧?”吴真真转头问道。
“当然听过,那也是一个美丽的城邦,星光河穿城而过,每家每户的房子都盖在竹子上方,就像一间间树屋?”
“哈哈,那太夸张了,岚州城湿气比较重,确实早年有许多人家都会把房子盖在离地面几米高的地方,下面用一根根的竹子当地基,这样家具就不会受潮了。但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哪还会每家每户都这样盖房子啊。”吴真真笑着解释道。
“是吗?我都是听我父亲说的,原来不是这样啊!”布福德略显不好意思地说道。
吴真真摇摇头说不要紧,眼神落寞地投向远方。布福德看着她,感到眼前的这幅画面有些朦胧,就好像他的眼睛里隔着一层雾气,吴真真就好像在一副唯美的泼墨山水画中一样。
他使劲揉了揉眼睛,却怎么样也无法除掉这层模糊的雾气。
“我们进屋去吧,我有点冷了。”吴真真对布福德说道。傍晚的丰顶镇气温骤降,太阳慢慢地落入远处的山峰,即将带走最后一丝热量。
布福德点点头,跟着吴真真又回到了医生休息室。
这时候已经到了下班时间,大部分的医生都已经离开了医院。休息室里,吴真真坐在窗边,手托着腮帮看着外面,布福德手插着口袋站在她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