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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天运系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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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喵”芒君叫了两声,不过原话却是再说,名字是主人取得。

    郝晨不由自主的想到鼓老身上,鼓一鹤,这名也是他自己给自己取的吧,确实一脉相承的文艺范。

    然而他又想起了丝塔利斯,这名怎么就这么与众不同,一股味,黄油的味道,对,丝塔利斯,也是个外国名字,难倒司徒杨的这个碎片也是外来的?

    “有可能,不过丝塔利斯确实也在中原出现了不少年头。”鼓老想起那会应该有个百十来年前,他记得丝塔利斯这个碎片的信息,那时候外国人确实不多,但是不代表没有,如果那之前丝塔利斯跟着外国人来到中原,也并不是没可能。

    反正霍克瑞泽这条线是放不下的。

    俩人就默契的玩了会猫,郝晨顾着脑子里和鼓老说话,童以初则是顾着嘴里的油条,吃完,程济宗也带着钥匙回来,俩人一起把郝晨重要的东西拎走,其他都留在房间,以免被人看出破绽。

    上了楼,郝晨发现自己的房间正巧离霍克瑞泽的屋子不远,微微一笑,看来缘分这东西吧,还包括了竞争对手啊。

    “芒君,再感受一下有没有主人的气息?”送走了千叮咛万嘱咐自己的童以初,和又拿来一大堆方便食品的程济宗,郝晨委托鼓老传话给了芒君,而郝晨也悄悄开了门,抱着手里的黑猫在走廊里溜达。

    三五分钟后,芒君有了反馈。

    “有,就在前面那间房子里,有主人的气息。”郝晨抬头一看,还真是霍克的房间啊。

    本着不打草惊蛇的原则,郝晨扭头就抱着芒君准备回屋,这屋里有微波炉,早上的包子他还没吃几口呢,现在格外饿得慌。

    突然,身后一间屋门打开,吱呀一声,郝晨顿时冒了冷汗,心想可别是那间屋子啊,求让自己消停几天再说。

    “郝晨先生,你在走廊做什么?”开门出来的正好是霍克瑞泽。

    郝晨整个人立刻灰暗了下来,怕什么来什么。

    “带猫透透气,正准备回房间”郝晨回头微笑着跟他打招呼,说完拔腿就往自己房间走过去。

    “嗯要不,郝晨先生,方不方便来我房间坐坐?我正好有事情想请教你一二。”霍克瑞泽的普通话极其标准,标准得都不像首次来到外国人,他彬彬有礼,弄得郝晨根本没法拒绝。

    “等我拿俩包子!”什么事也得先填饱肚子!郝晨回屋拎着了包子,又倒了杯白开水,把芒君往肩膀上一扛,赴死似的走向霍克瑞泽的房间。

    “不至于!”鼓老都被他这举动搞得无奈了。

    “至于,他这感觉,跟当初遇到司徒杨似的,准没好事!”咬了口包子,郝晨咚咚咚敲响了房门。

第一百零四章 水晶酒杯() 
反正都是在一家酒店里住,如果这个外国来的刑侦教授,真是带有“寄灵”的系统持有者,那他和郝晨的碰面只是早早晚晚的事情。

    只不过,早得有点过头,连口早饭,都不让郝晨踏踏实实吃完。

    但终究谁让他自己放不下心,抱着芒君在走廊里溜达惹的祸根,真是何苦作死。

    霍克开了门,门后不熟悉的蓝调音乐穿破门扉,这道让郝晨有些意外,他一脸微笑像在欢迎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似的,完全不像是半个小时前才见过的样子,他把郝晨让进门,像一般客人一样,关了门,给郝晨拿了罐可乐,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也拿了罐啤酒,落座。

    反正酒店的房间都是一个风格,郝晨也没什么需要观察的东西,一脸笑着看着这个外国人。

    高鼻深目,与东方人不同的蓝色的瞳孔,头发黄白相间,想来岁数也不小,五十到六十岁总还是有的,他又想起了司徒杨,也是差不多岁数,不禁打了个寒颤。

    砰,郝晨开了可乐,气氛确实有些尴尬,芒君从他肩膀上跳下来,在屋里转着圈,找了个有阳光的地方卧下睡觉,完全跟猫一个习性。

    “听说您是刑侦专家”总不能在人家屋子里喝着可乐,发呆吧,怎么都得凑合着说点啥。

    “算是吧,顶多破了几个案子,非要扣帽子,我也只能借着不是。”一口流利的中文,要不是他这长相,郝晨比这眼睛绝对会以为自己在跟国人聊天。

    “呵呵,您这普通话够标准的!”这倒是个好切入点,或许能问出点什么线索来。

    “哦,是吗,因为我外公是燕都人,我怎么也算有四分之一的血统吧!”

    郝晨没想到,这么个从头到脚看不出一点亚洲基因的外国人,居然还有燕都人的基因,算了算时间,应该还是在战争之前的时候出去的。

    郝晨的历史知识基本上是个空白,但是提起那会的大事,他还算知道些,那个时候,能出去国外的,无非三种途径,公办留学、豪绅官相子弟自费和打工移民,不过看霍克这个人的举手投足,不像是那这霍克的外公要么是公办留学的学生,演要么就是某个豪绅官员的子孙了。

    “没看出来,您还有燕都血统,那年头,您外公是官办留学的?”抓着话头郝晨就要多探出点消息来。

    “也不是,外公是因为某些其他原因,出去的”说着霍克喝了口啤酒,翘起二郎腿。

    “哦”他不深说,郝晨也没法继续往下问。

    “郝先生不想知道,我外公去做什么么?”霍克若有所指似的问郝晨,甚至还侧了侧身子特意偏向郝晨坐着的方向。

    “额,如果您乐意说的,我自然很想知道。”郝晨自然也是彬彬有礼的回应他。

    “哈哈,那可是个很长的故事啊。”

    “洗耳恭听。”

    霍克清了清嗓子,几口喝掉手里的啤酒,饶有趣味的看了一眼郝晨,站起身,煞有介事的好像要演讲是的,开了口。

    故事的年代不远不近,二十世纪初期,那时候世界各国都在极力发展工业文明,也在开拓本国领土之外,专属自己的殖民地,掠夺资源和人力。

    那时霍克的外公,也是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作为家中的独子,父亲刚刚过世不久,年轻的他,不仅仅要担负起家族里百十来年的典当生意,每天忙忙碌碌,从早到晚,有时还要出远门。

    事情就发生在某一次,一个原本只收不卖的老主顾身上。

    这人是当年燕都有名的旧货爱好者,别人专爱古董杂玩,他却喜欢那些沾染了生活气息的,被人以各种名目当掉的物件,好一些的金银丝软,差一些的铜镜宝剑,必须要人用过,而不是被供着的大小宝贝。

    只要遇上看对眼的,他都不吝钱财,一律搬回家,是当时有名的“燕都破烂王”,说他破烂不是因为他家里没古董文玩这些别人眼里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是他家的宝贝压根就不是古董文玩。

    他最宝贝的,是对从霍克外公的当铺里,一只挑出来的外国葡萄酒杯,水晶质地半透明,杯身一半全透,一半雕着菱形花纹,杯座方圆,雕出一蹲伏的鹰身人面,收翅,昂首,它头顶着杯身,双爪抓握着一个卷轴样物品落在杯座之上。

    外公说,这杯子仅此一只,是个不认得的老太太说是家里遭了难,也没剩什么东西就拿来当点钱救急,正巧,那天这“燕都破烂王”也在场,看着杯子有趣就花了几十两银子,让当铺赚了个过手钱,就拿回家了。

    可谁能想到,事儿就出在这个杯子身上。

    大约过了个把月,有一天,这破烂王突然叫了不少工人马车,把家里屯的各种破烂都往车上上搬,整整折腾了一天,一个巷子都是他运货的马车,搞得大家以为,他这是要搬家挪地方了,可谁能想,第二天一早,马车就堵在了霍克外公家当铺的门口。

    破烂王说什么,都要把这所有东西都当掉,而且必须当,不送不卖,就是当。

    那年头,任谁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别说钱,就算是仓库也放不下这么多东西,霍克的外公自然也是想拒绝了事,可谁想得到,这破烂王海赖在街上不走了,哭着喊着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甚至到最后直接不要钱,只求霍克的外公收下一巷子的东西。

    “躲事?”郝晨听得也挺玄乎,但霍克煞有介事的讲着,又不像是编出来的。

    “差不多吧。”霍克笑了笑继续说。

    整整闹了三天三夜,破烂王精疲力尽,霍克的外公也烦不胜烦,最后拗不过,霍克的外公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找了个折中的法子,要他自己出银子去郊外租个仓库存放,名义上挂在霍克外公身上,实际还是他破烂王的东西,这才解决。

    “那是怎么又能因为这事出的国?”这说半天,顶多就是个故事,和出国完全半点关系没有啊。

    “事情还得回到那个杯子身上。”霍克微微一笑,示意郝晨不要着急,然后继续说他的故事。

    破烂王搬空自己“藏品”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这个燕都,一时间各种八卦谣言此起彼伏的在街头小巷传开了。

    其中最像是那么回事的,就与那水晶杯子有关,说那个杯子的底座里其实寄主了一个红毛蓝眼睛的鬼怪,他霸占了破烂王的家宅,如果他不把这些东西搬走,就要他家每日死一人,并且用他家那几只看门的狼青,做了试例,三条大狼狗,无声无息的脑袋丢了不说,还死在了破烂王的屋外,任谁也害怕啊,所以才有了那满巷子的货车和三天三夜的哭求。

    “狗真死了?”郝晨终于提起了一丝兴趣。

    “外公说是死了,他还看见了摆在破烂王家后院的尸体,那可是夏天,尸体放那么久都不腐不臭。”霍克撇了撇嘴,摇摇头。

    “那这传言还是真的了?”说这么半天,还不如直接进入主题,说那杯子有鬼多好。

    “是!因为后来,外公就是带着这杯子去了国外,为他,也就是那个鬼,寻找继承人!”

    “继承人?”

    “或者换个说法,你会更理解,叫做,找个寄宿对象!”

    “”

    “大约就像你脑中这位的情况差不多吧。”

    “”

第一百零五章 杯子和碎片() 
“我没明白您的意思。”你说我有,我就有?郝晨可不是白痴,你下个套就往里钻,那还不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世界里。

    “呵呵,那就继续听故事。”霍克瑞泽也没继续接下话,而是轻轻一笑,继续那个关于他外公的故事。

    霍克的外公确实看到了那三具无头的狗尸体,但是什么杯灵作祟恶鬼要命的,他还是不太相信,毕竟在这行混的久了,什么怪事也见过不少,一大半都是人为伪造出的,狗又不是人,给个肉包子就能跟着走的。

    但终究那堆破烂也算倒腾了出去,皆大欢喜,本来应该就被慢慢遗忘了,可谁能想到,没过多久,这破烂王又找上门来,还拿着那个水晶杯子。

    不过这次不是卖货的,而是买。

    “买?”郝晨问。

    “对,买,委托我外公寻找和这杯子一样的器皿,按照他的说法,这杯子应该是一套的,共12只。”霍克瑞泽说完12只后,饶有兴趣的看着郝晨的表情。

    “12只,这么多?”郝晨听了之后表面上并没做出任何反应,要说有也只是任何人听见这些都会出现的小小的惊讶,可内心郝晨像被一块石头砸中了一样,他赶紧询问鼓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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