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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一交手,巴斯就主动采取防御姿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但墨离也没有急着进攻,比试竟然如同开始几场那样,陷入了沉闷无聊的节奏。
但这一次,周围的观众没有再发出嘘声,反而全都屏着呼吸,紧张地看着赛场。
“居然连巴斯都如此谨慎,这个术偶果然实力强悍……”
“怪不得公主殿下会请他当护卫……”
“虽然看不太懂,但不知为什么感觉两人都好厉害……”
如果墨离知道旁观者的想法居然发生了如此大的扭转,不知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比试就在这种奇异的节奏中,渐渐来到了第十四分钟。巴斯终于再也忍不住,大吼一声,开始发起攻势。
但墨离早已预料到这一点,规划好了燃序。在对手一剑拦腰扫来的同时,他燃起了水晶和钠……
一瞬之后,巴斯被墨离用刀架在脖子上,一步步逼出了场地边缘,憋屈地输掉了比赛,巴斯整场都在防备墨离燃烧符文铜爆发出的恐怖力量,最后却连影子都没看到。
但不管怎么说,赢了就是赢了,策略也是比试的一部分。
“获胜者:墨离!”裁判宣布道,周围再次响起观众们嘈杂地讨论声,虽然墨离这次赢得很取巧,但没有再对他有轻视之心。在场的都是佣兵,许多人已经开始想,如果自己对上墨离,该如何应对。
按惯例,裁判应该宣布下一场比赛的对手了,但不知为何,裁判迟迟没有开口,新的对手也不见人影。
墨离隐约猜到了是怎么回事,心中一笑,故意问道:“怎么了?没有新的对手了吗?”说着还有意无意地看了格雷斯一眼。
果然,裁判吞吞吐吐道:“额……因为……三级四阶以上的几位佣兵都恰巧在外执行任务……所以……额……现在已经没有更高等级的……”
人群中一片哗然,如果真如裁判所说,那就只能宣布墨离取得了胜利。可是,兄弟会作为柏德尔城最庞大的武力组织,面对一个术偶的挑战,居然找不出人来击败他,那也实在是太丢面子了。
场边,格雷斯的脸色也难看到了极点,毕竟就在不久前,他还当着萝姬和墨离的面说“兄弟会有许多人在墨离的实力之上”,没想到墨离的实力如此强悍,他简直被对方狠狠得打了一次脸。
他皱着眉头,几次欲言又止,显然心中在犹豫着什么。
现场渐渐安静下来,不少佣兵开始偷偷看向他们的首领格雷斯,已经有越来越多人想到,当前的局面,其实还有一个破解方法。
在三级四阶以上的佣兵还有一个,他有着四级一阶的强悍实力,而且过去的战绩辉煌,由他对阵出面对阵墨离,赢的可能性非常大。
格雷斯似乎终于想通了什么,他一边脱去外套,一边走向场地,高声说道:“三级四阶以上的佣兵还有一个!我是四级一阶,我来对阵他!”
第二十一章 佣兵之王()
场边再次沸腾,这一次是兴奋的喝彩声。在场的所有血族佣兵都精神一震,在他们看来,既然格雷斯肯放下身份下场,胜利一定是手到擒来。
只有格雷斯心中明白,眼前的这位术偶没有那么容易应付。他知道术偶可以通过燃烧物质来获得各种各样的能力,但这个叫墨离的家伙居然能燃烧四种物质,其中还有一种是极难对付的水晶。
可这还不是最棘手的,最出乎他预料的,是墨离燃烧铜后获得的巨大力量,格雷斯曾经与会燃烧铜的术偶交过手,在他的印象中,燃烧铜是根本不可能产生这么夸张的力量的。
但现在不是为自己看走眼后悔的时候,格雷斯明白,无论从哪方面来讲,他都需要赢下这一战。
他决定全力以赴。
墨离也在心中紧张的思索着,他不是没想过格雷斯会下场,但关键在于,格雷斯已经看了他的十几战斗,他却对格雷斯的战斗方式一无所知,这对需要提前确定好燃序才能取得巨大优势的术偶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但也有应对方法,那就是设想最可能发生的几种情况,针对每一种情况设计好燃序!
墨离一边全力运转着大脑,一边紧盯着对手。他看到格雷斯没有佩戴长剑,反而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割破了手掌。
鲜血从格雷斯的掌心涌出,飞快地凝成一把长剑,散发出危险的血光。
墨离的心中警惕起来,这是他预想中的比较坏的一种情况——格雷斯果然会使用血魔法,而且毫不隐藏,一上场便用了出来。
这是对方对墨离的实力的认可,但也让墨离觉得更加棘手。血魔法不同于神术,使用神术的战斗可以用以力破巧来形容,祈星教的高手追求的是以无上神威直接碾压对手。
而血魔法则以诡异多变著称,如果没能摸清楚对手的底细,很可能莫名其妙地就遭到对手的致命一击。
墨离不敢贸然进攻,他燃烧着钠,将自己的反应速度提升到最高,静待格雷斯的进一步动作。
但格雷斯没有急着进攻,反而在自己的手腕上,划出了第二道伤口。这一次,鲜血顺着他的手指滴到了地面上。
血液刚一沾地,就像活物一样分成五道,在格雷斯身边聚成五个血潭。紧接着,像是有什么活物从血潭中耸立起来,活物很快达到了成人的高度,渐渐变化出人形,最终呈现在墨离眼前的,是衣着外观、手中武器、甚至手上的伤口都与格雷斯一模一样的五个傀儡。
“血分身!”
场边爆发出惊呼,墨离也不由得在心中惊叹一声。
血分身是很有名的一种血魔法,这种分身和墨离用水晶制造出的幻象不同,它们拥有实体,虽然实力远远不如本体,但足以应付普通的敌人。
最关键的事,血分身和本体一模一样,就连施术者本人受了伤,在血分身上也会出现同样的伤口。如此一来,在激烈的战斗中,几乎不可能区分出谁是本体谁是分身。施术者可以混在分身当中,抓住对手出现破绽,发起致命一击。
血分身十分难以修习,但格雷斯不仅会使用,还能同时召唤出五个分身,这已经足以说明他的实力。
好在针对眼前这种情况,墨离正好准备了一种预案可以应对。在当六个“格雷斯”一起扑上来的瞬间,墨离飞快地吞下水晶,点燃。
他决定利用水晶的隐身和钠的高速,任意挑选一名“格雷斯”发起偷袭。由于六个中有五个是分身,他挑中分身的概率很高,而以分身的实力,墨离有把握一击将其摧毁。之后他可以依靠钠的速度逃脱其它分身和本体的攻击,寻找机会再吞下一块水晶,重复以上步骤,直到将所有分身摧毁,再和格雷斯的本体硬碰硬地交手。
这就是墨离的计划。他进入隐身状态,迅速靠近离他最近的“格雷斯”的背后,发起攻击。
刀刃干净利落地穿透了对方的胸膛,如他所料,这是一个血分身,但墨离漏算了一点——血分身就算外观与血族一模一样,内在构造却与血族完全不一样。
就算被贯穿心脏,这个血分身也没有立刻“死去”,反而遭到攻击的瞬间,手臂以正常不可能的角度反折过来,死死地抓住了他的身体。
而与此同时,另外两个血分身已经挥剑而至。
按照计划,他接下来应该吞下一块水晶,但既然身体已被抓住,就算他点燃水晶也无法摆脱,反而会被另外两个分身重创。
危急时刻,墨离当机立断,他果断吞下了一块符文铜。
澎湃的力量涌向全身,墨离的手腕带动短刀,用力一绞,第一个血分的胸口处顿时出现了一个碗口大的血洞,可即使这样,它依然试试抓住墨离的身体没有放开。
墨离冷哼一声,刀刃横拉,将血分身从胸口切成了两半,血分身终于无法再维持形体,重新化成血液,落在地上。
但与此同时,另外两个血分身的长剑已经抵到了他的身体上。
墨离竭力躲闪,好不容易终于和敌人重新拉开了距离,但身上也多了两道伤口。
如果不是燃烧符文铜强化了他的身体,他现在已经被对方重伤了。
墨离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战术被格雷斯完美破解了。如果不找到新的方法,他根本无法扳回劣势。
但格雷斯可不会给他慢慢想对策的时间,四个血分身加上本体毫不客气的围上来,对墨离展开围杀。
在接下来的时间中,墨离只能拼命躲闪,避免与敌人正面交战,但就算如此,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内,他的身上又添了三道伤口。
更可恶的是,格雷斯居然又重新召唤出一具血分身,将血分身的数量重新补足到了五个。
虽然墨离是术偶,受了伤也会流血,失血会导致体力飞速下降。再这样下来,墨离估计自己再过三分钟,就没法躲开敌人的围攻了。
他不得不考虑,是否要熄灭掉符文铜,先燃烧一块铁,让自己恢复伤势再说。
想到这里,墨离突然抓到了一点思路。
为什么要熄灭铜,而不是熄灭钠?
相比起铜、钠和水晶,铁是在战斗中用的最少的一种物质,唯一可能使用到的套路,就是同时燃烧钠和铁,一边依靠钠的速度躲开敌人、拖延时间,一边用铁恢复伤势。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相对瞬息万变的战斗来说,铁恢复伤口的速度太慢了。
但如果敌人对自己只能造成轻伤,如果燃烧铁的恢复速度能赶上受伤的速度,是否就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墨离看了看身上的剑伤,发现伤口比想象中的要浅得多,只是因为一直来不及处理,才不停地在流血。
仔细一想,他就明白了原因。
首先,符文铜的燃烧效率提升后,增长的不仅是他的力量,身体强度也会受到同样的提升,毕竟铜的效果是同时提升力量和身体强度,只不过提升力量在战斗中带来的效果太过明显,让墨离忽略了身体强度的增强。
其次,血分身的实力远远不如本体,无论是它们的力量,还是鲜血凝成的武器的威力,都远远不如格雷斯本人。
以上两点因素合起来的结果就是,只要墨离燃烧着符文铜,血分身的每次攻击就对他造成不了多少伤害,而这种程度的伤害,以铁的恢复速度应该刚好可以弥补。
想到这里,墨离心中豁然开朗,他终于找到了新的对策!
第二十二章 铁()
墨离果断吞下铁,点燃,让最开始燃烧的钠熄灭。
他的速度顿时慢了下来,见此情形,两名血分身左右夹攻而至。但这一次,墨离不避不闪,反而迎着它们上前一步,爆燃着符文铜,短刀横扫而出。
这完全是一副要同归于尽的架势,但墨离心里知道,眼前的两名敌人中不可能有格雷斯的本体,游斗了这么久,他已经大概摸清了这位“佣兵之王”的风格,这种同归于尽架势的搏杀,对方可不敢冒然投入。
墨离猜对了。
对方的两记攻击,一记砍中右肩,一记扫中左肋,但都只留下皮肉之伤。而墨离憋屈了许久,终于爆发出的一刀,竟然将两名血分身一起拦腰斩断。
与此同时,体内燃烧着的铁也已经开始恢复伤口,当剩下的分身围攻上来时,刚才新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