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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丘北地有山曰天泽,高百万丈,几与天齐,其上有碧藤,无花无叶,结碧果,其状如龟,首尾四肢兼备,至三千载,则瓜熟蒂落。其果入土即腐,落水则化,遇火成灰,见木则枯,逢金则没入其中,三千载后,其肢首尽皆化去,唯余龟甲一副,色如碧玉,轻若鸿毛,可卜天下事。有善卜者谓之——天目。”
第三十八章()
胡六爷闻言怔了怔,然后恍然道:“是了,那《狐书》想也是在你身上。”
“什么?”
“没什么。”胡六爷带着几分不舍把天目递到我手里,然后道:“你拿好它,此去盛京,你若遇到麻烦,就随便找一家当铺,把这天目给朝奉看看,告诉他一句:天目在此,看一眼纹银十两,他就会给你银子,若你不要银子,唤他帮你跑腿办事也是可以的。”
“什么事都可以吗?”
“那是自然。不过你也莫太过强人所难了,须知一个当铺的朝奉,能做的也实在是有限,不外乎是一些磨牙跑腿的小事。”
“哦!”我顿觉无趣。
随手把天目塞进怀里,然后问六爷:“这是谁定的规矩?六爷试过没?可是好使?”
“唔,六爷我人间风头无两,自是生财有道,何须去试?你若实在是太无聊,倒可以去试上一试。”
“那它好不好使岂不是还不一定?”
我摸着怀里的天目泄了气。
还以为是个好玩意儿呢。原来也没什么趣儿。
胡六爷觑了我一眼,然后干咳一声道:“仙儿,咱们虽是狐族,但既然来了人间,就要入乡随俗,莫在行为不羁,惹人注目的好!”
“什么意思?”
“女孩子别往怀里揣东西,那是男人干的事情!你得揣到袖袋里,袖袋!”
胡六爷老脸通红的说。
“哦!”我从善如流。
看我窄窄的袖筒里鼓起一大块儿,胡六爷叹口气,从怀里摸出一块儿叠的四四方方的东西给我。
什么?
我好奇地摊开,见是一块儿一尺见方的青灰色绸布,看尺寸能当个小包袱皮。
“法宝?乾坤包袱?”我问。
“不是,就是个普通的包袱皮,杭绸的,在布庄里捡的布头,卖三十个大钱儿一尺。”
“还当是什么宝贝呢!”
我把天目放进去,然后卷吧卷吧系成个包袱卷儿。看惯了胡六爷随手一掏就是个宝贝,这会儿再见到这再正常不过的包袱皮,反倒觉得失望了。
“这要是乾坤袋就好了。”我随口嘟囔了一句。
“你当乾坤袋是大白菜满街都是啊?”胡六爷道:“我还想要个呢!那可是好宝贝!想当初你娘……”
我一激灵,然后炯炯有神的盯着胡六爷。
好想再听到娘亲的事情!
胡六爷却顿住了,然后话头儿一转道:“木林那老东西平日里是怎么教你们人间的风土人情的?是不是还向以前那样净讲些狐仙报恩之类没用的东西?”
我顿觉失望。
只是,木林是谁?
“好像在哪儿听过木林这个名字……很熟悉啊!怎么一下子想不起来啦?”
“哼,就是那个整天给你们说书的黑毛老狐狸!那个老不修的!”胡六爷气哼哼的道:“一大把年龄了还净讲些没用的话本子,待我回了村,看我不教训他!”
我恍然:原来是他啊!
狐狸村的狐狸们虽说像人类一样都给自己取了名字,但平素用的都不多。一般说起谁来,都会说是在哪儿住的谁谁,或者做什么的谁谁。就像妃燕的老娘,别人说起她,就会说:狐狸村那个细木匠家的婆娘;说起妃燕,就是:那个细木匠家的女儿。而我在别人嘴里,就像下游狸猫村那些狸猫说的那样,成了:上游狐狸村的花毛小狐狸。”
只有至近的人才会相互称呼名字。
就像妃燕的爹爹,总不能喊自己的媳妇是“那个细木匠家的婆娘”一样。
妃燕的爹爹每次外出回家总是一进门就喊“蓝儿、燕儿,我回来了!”
就像我爹爹,总是喊我:仙儿。
或者遇到什么重要的场合,譬如哪个狐狸死掉了,村里人去祭奠,或者谁家娶亲生孩子,大家去参加喜宴,族长会在边儿上记下来人的名字和送的礼物,在那个场合下所有的狐狸之间相互也都称呼对方的名字。
再譬如,生气的状况下,就像妃燕的老娘骂街时一样,也会提着对方的名字喊。
而平日里,我和村里大多数人一样,把胡六爷口中的木林称做:村东头的黑毛老狐狸;或者是:那个说书的黑毛老狐狸。
这样看来,胡六爷和黑毛老狐狸是朋友呢!
就像我和妃燕一样,就算吵架,就算偶尔不喜欢对方的某些行为,可也还是朋友的吧?
嗯,这才离开狐狸村没多久,我就已经开始想妃燕了。
等我回去,最快也得明年冬天。不知道妃燕到时候会不会已经嫁人了?
我心底划过一丝怅然。
等我回过神来,再看看胡六爷,见他正把我刚打的包袱解开,然后从袖袋里、从怀里掏出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往里面塞。
“这是什么?”我捏起一张叠成三角形的姜黄色麻质问。
“哦,这是定身符,我以前结识的一个道士给的,就剩这么一个了,你带着,万一用得上呢!”
“不是有定身咒吗?还要这个干嘛?”我嫌弃道。
胡六爷的手顿了一下,然后抓过定身咒往包袱里塞,边塞边问:“你若施咒,术法可维持多长时间?使完定身咒后你可还有法力施展别的法术?”
呃?我顿时词穷。
之前我为了方便抓萤火虫试过一次定身咒,结果噼里啪啦掉了一地的萤火虫之后,我也全身脱力软倒地上动也不能动了。约摸一刻钟之后,法术失效了,满地的虫子瞬间爬起来逃得一干二净,而我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在地上躺了一个多时辰才能爬起来。
唔,以后还是得勤奋修炼啊!
我捻起一长串红褐色已经风干的果子问:“这个又是干什么的?”
“这是草药,叫做紫珠。此药多生于荒山野岭人迹罕见之处,在人间也算是罕见的了。此物止血有奇效,外伤碾碎了外敷,若有呕血之类的内伤亦可煎煮后内服,可谓见血立止。你出门在外,若不小心磕了碰了,总要有趁用的东西才好。”
哦,这个好!我喜欢!
我喜滋滋的用袖子擦了擦,然后小心翼翼的放好。
“这些瓶子里是我游历时常用的药剂,你且看好了。”胡六爷边说边一个个的指了给我看:“这里面是泻药,这个吃了会得风疹,也不用解药,只需痒上个七天自己就好了。这是断肠草的粉末,吃了腹痛如绞,可使人痛不欲生,需用牵牛花的种子煎水服方可得解……”
一样一样细细的与我说了,再将包袱系好放到我脚边,然后胡六爷捧着他所谓的血珀一脸严肃地递到我面前,再次道:“这枚血珀,你一定要戴在身上。你须得发誓,人在血珀在,无论何时,你都不能把它给丢了!”
我被胡六爷的神态给吓到了。
犹豫了一下,我从他手里把血珀拿了起来,就见原本灰土土的血珀这会儿居然变得鲜活起来。
第三十九章()
一个闪着柔和光泽的淡金色平安扣静静的躺在我的掌心,上面隐隐有几个古朴的篆字若隐若现,中间一缕殷红的血丝缓缓地流动着,宛若一条慵懒的小蛇。
“这是……”
还真是血珀哦!
据狐书记载,血珀是存在于青丘极北苦寒之地的一种冰精的魂魄,那冰精若活足万年,死后便会留下一枚鸡卵大小宛若水晶的冰魄,其色泽金黄,通体透明,且冬暖夏凉,是趋吉避凶的灵物。
就是不知道是怎么个避凶法,因为书上没说。
“不就是枚血珀嘛,就算它能预测祸福,也用不着发誓吧?”
这东西很值钱吗?
我不由的奇怪。
更好奇它刚刚怎么会那么一副灰扑扑的样子。
胡六爷道:“总之我是为你了好。你也莫问我究竟是为什么。你看我这条腿!”
胡六爷边说边把自己瘸掉的那条腿扳过来给我看:“这便是我泄露天机的报应。”
呃?
胡六爷看我不信,便叹了口气解释道:“我浪迹人间近百年,以替人卜卦为生,自认为天道祸福皆在我手,便任意妄为,不止一次替人逆天改命,原以为自己平安无事,却不知天道昭昭,终有报应。这条腿,便是开始。可这还只是我替凡人谋算的下场。而你逆天而生,应劫雷却不死,本就是个异数,虽说我曾为你卜算过命理,却不能给你再多说什么了。再多说一句,怕是不得善终啊!你只要记得把这血珀时刻戴在身上,万不得离身。若你见这血珀失了颜色,便是大祸将至,要马上改变方向,离开自己所处的地方,直到这血珀恢复颜色为止。这珀中封印有你的心头血,这血可是那些低等精怪们提升法力的好东西,你须得藏好了,别让人看见抢了去!若一旦被人抢去吞掉,你也就活不成了!”
我将信将疑的攥紧了手中的血珀,心头突突直跳。
丢了我就会死吗?
宁可信其有好了!事关自己的小命,还是小心一点的好!直觉告诉我胡六爷他没骗我。呃,就算他骗我,也不是在害我!
总之是为了我好的吧!
我从头上捋下一条绑发的发带把血珀系紧挂到脖子里,然后再把它塞进领口贴肉放着,这才放下心来。
胡六爷满意的点点头,说:“可惜我用这血珀拓印的符纸被你弄丢了!若它还在,我便带回狐狸村交于你如花婶子,以后你在人间如果遇到危险,那符纸便会带你婶子去寻你了!”
啊?就那张破纸还有这等妙用?
我登时有些后悔!
再听胡六爷提起如花婶子,我更觉得心揪着疼。
如花婶子现在不知道怎样了。
我一把揪住胡六爷急急的问:“你可还有神行符?快给我一些,我有急用!”
“有倒是有!”胡六爷从袖里摸了摸掏出两张符纸道:“我昨晚赶路赶得急,快用完了,这就还剩下两张,你用得了么?这可是很耗费法力的!”
“用符怎么还耗费法力?”我不解。不是念咒就行了嘛?
“符是死的,要凭施术者用法力支撑才能发挥效用!若不然随便一个凡人都能用神行符日行千里,那这凡间还有谁会去羡慕神仙?”
胡六爷把神行符塞给我拍拍衣服站了起来,然后扯着蔽日的叶子摇了摇,那蔽日就“咻”的一声化成了一颗滚圆的种子从草窠子里咕噜出来。
“我劝你还是莫用这神行符了。你道行低微,怕是难以驾驭这符咒。别一晃神跑到了什么荒山野岭里,迷路了可怎么办?入乡随俗,在人间,还是学着人类用脚走路的好。”
“可是,我再不快点,怕是见不到如花婶子了。”
我忍不住扑簌簌落下泪来。
忍了一晚上的恐惧和委屈一忽发作起来,便再也止不住了。
村子里的狐狸们其实都很照顾我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可他们不是我的家人。好多事情,我只能闷在心里。也许就像十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