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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这一次朴卡好多了,竟在水面上走了两步才掉下去。
“哇!老大,你看,我会了,我刚刚走了两步哎!”朴卡兴奋的在水里直叫,一点都没意识到自己是在寒冷的水中。
“好,有进步,就按照刚刚的感觉,再试一次。”我鼓励他,小子确实很厉害,想我当初可是整整练了三年哪!这小子才几个月就练到这种水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过我是自学的,可不像他,还有我指导。
“是,老大!”朴卡兴奋的蒸干自己的衣服,迫不及待想再试一次,看他的样子似是找到诀窍了,果然悟性超强。小燕子可是学了很久都学不会。
现在西楚国新崛起一个酒楼,就杏花村大酒楼,有高、中、低三档服务设施,分别面向高层阶级、中层阶级、以及低层阶级。
虽说在封建社会有高层阶级和低层阶级的矛盾,但这个杏花村大酒楼却将这种矛盾处理的很好。在杏花村酒楼还没开张的时候,三个国家的大街小巷就开始传唱着一首诗: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众人还在好奇这首诗是谁所作的时候,杏花村大酒楼却横空出世,使得现在无人不知杏花村大酒楼,而杏花村大酒楼的经营手段和独特的服务又引得各个同行纷纷效仿。
另外,一名叫医院的医疗机构也在三国迅速蹿起,据说他们给人治病的方式用匪夷所思来形容,很多根本不可能治好的病,在这家医院里也有可能治好,医院的主治医生身份十分神秘,无人见过其真面目。
不过医院的收费很高,但众人依然愿意花大把的银两去这家医院看病,不仅如此,医院还公开向众多名医发起了挑战信,还美其名曰‘挑场’,并且每次都是大胜而归,胜利之后再发出邀请函,欢迎世界各地的名医聚集在医院互相探讨、学习,致使很多名医都纷纷来到这家医院之后,被这家医院的医疗创翌所震撼,打算常住在此,不肯离去,而医院方面也广开大门,接纳各地的名医。
短短数月之间,医院宛然成了医学界的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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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惊悚]
经过多天的练习,朴卡基本已经掌握了我的轻功要领,剩下的就有平日里的练习了。
现在他也登上了七楼,是有史以来最小年纪登上沧浪楼七楼的,他几乎每天都在进步,在一次次的战斗中,获得的不仅是经验,还有对自身不足的认识,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再加以改进,同时还可以学会如何冷静的寻找对手的弱点,攻击对手的弱点,找到对手的优点,学习对手的优点。
面对对手或敌人时,他冷静的就像是一个天生的猎人,伺机而动,迅速给猎物一个致命的伤口,而且他有着灵敏的‘武感’,与他交过手的人都能体会到一种恐怖,不是死亡的恐怖,而是惊恐这孩子的未来,一个无法匹敌的未来。
“老大,我很厉害吧,我可是已经登上七楼了,哈哈,要不了多久我就可以站在沧浪楼的顶端,然后我就可以挑战太爷爷了。”朴卡一边说一边露出畅想未来的表情,说到后来口水都差点要滴出来了。
“你小子不要太得意了,每上一层,难度就增加一倍,你有本事再一口气给我登上十楼看看?”咬一口苹果,闲闲的泼他冷水,这小子最近顺过头了,不打击打击他,这小子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了。
“对了,老大,沧浪楼又出现一个少年,现已登上八楼了,才出现不到两个月而已,他的那身硬气功,再加上他恐怖的力量,通常对手只要被他打中一拳,小命就要归天,而且他的身手特别灵活,想要用轻功对付他都不容易呢,看他的气势估计能登上十楼呢,最近怎么出现这么多厉害的人啊,看来我还得加倍努力才行。”朴卡说着,又斗志盎然。
“知道了。”百无聊赖的看着站在水上的朴卡,苹果‘喀嚓喀嚓’嚼省清脆,都几个月了,还是这样,整天待在国师府闷都闷死,我是出来玩的,可不是坐牢的,再说了,好不容易才把四婢子从身边支走,就是为享受独立的乐趣,可现在~~
四周都布满了无行八卦,清胥又整天研究医术,朴卡又是小屁孩,不能跟他玩,记得他刚知道我女孩的时候,天天嚷着要娶我,好不容易将他搞定之后,又对清胥产生了排斥,都说了他是我弟弟了。
“老大~~~其实我已经打上八楼了,可是~~”朴卡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恹了下去,眼睛可怜西西的瞅着我。
“干吗?”我一惊,每次朴卡露出这样的表情的时候,就准是又遇到什么难题了。我又不是解答机,别问我。“啊,啊,好困,好困啊,春暖就是易睡啊,睡觉去喽~~”趁他还没说出来之前,赶紧拍拍屁股开溜,要不等会肯定又没完没了。
朴卡对武学上的问题就跟清胥对科学上的问题一样,一个问题问出来后,后面能引出一百个问题,若你不回答就缠你缠到你烦为止,我很不明白的是,朴卡在国师井漓面前却完全是另一个样子,优雅,俊朗,神色微冷,宛然一个翩翩贵族的公子形象。
可一到我这,就完全成了一个普通的小孩子,跟我抢零食,敌视清胥,还常常和清胥吵架,清胥哪是他的对手,通常说不到几句,就被清胥打的落花流水,扔出去,然后设置更加严密的阵式。
清胥也奇怪,才十五岁身体就很健硕魁伟,与父亲不一样,父亲水朝伦是清瘦的。真不知道他是怎么长的,或许是那两颗黝黑神秘的陨石有关,那两颗小小的陨石不仅使清胥的头发都变成了白色,同时也改变了他的体质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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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悍单城,整天在这里待着,我都快发霉了,这可不是要的生活。年轻人就该享受青春,没事多出去走走看看,也比整天像做牢似的待在家里强啊。
苍莽的大地,浩瀚的星空,壮阔的山河,澄澈的河水,这些美丽到极至的景色都在等这我去一一观赏呢,北悍最近的警戒松了一点,应该可以离开了吧。
那个阎炙寒真是谲诡,还以为他只是因为我敢逃离他的掌控,一时拉不下面子,才这么疯狂的大肆搜捕我的,没想到都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是对我不依不饶的,虽没有再次攻打中原国,史的百姓民不聊生,但,他的心眼也恁是小了点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再说我还没听说过有帝王只恋一枝花的。
十有八九是因为我拒绝了他,而以往总是没人敢拒绝他,又常常不被他的美貌所沉迷,才使他觉得我比较特别,所以才一时来了兴致,想将我占为己有。哼!这样的男人最可恶了,总把女人当成自己的玩具,太卑劣了。
一边走一边想,不知不觉间,竟已经出了国师府。
这是哪啊?四周都是高墙,每一条巷都深如幽暗的井。闲散的东蹿西蹿,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处境,大概又掉入清胥的阵式里了,清胥的阵式无生命危险,但却能让人产生幻觉,不过这次的幻觉好真实哦,肯定是闯入高深的阵式里了。
跃上高墙,环顾四周,看能不能找到阵眼。咦?那边的建筑怎么那么眼熟啊,崔巍的黄金铁门,不仅看起来庄严肃穆,还是皇权的象征。
悄然而入。如此壮阔的建筑前没有一个侍卫,这更加肯定我是在清胥的阵式中。哇!这要是在现实中多好啊,只要将这两扇大门搬回去,就够享乐一辈子了。
伸手摸摸眼前的黄金大门,多美的触感啊,可惜是幻觉。清胥太天才了,这样的东西都能想的出来。
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试着在门上面刮。我的这把匕首是可以切金断玉的圣品,反正是幻境,刮点下来过过干瘾也不错啊,再说,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很多地方都等着要钱呢。
耶?真的刮下来了,太奇怪了,幻境中的东西还能摘取吗?没听清胥说过啊,真是奇怪!
正准备用匕首插进金门中,小小的切点下来玩,手腕却被一只冰冷的手无声无息的紧紧抓住,匕首‘哐当’一声掉在地上,发出清脆阴冷的声响,难道~~清胥还在阵式里还加了什么别的东西?一股毛骨悚然的冷风靠近,脊背倏地寒彻骨,机械的回头一看,惊悚的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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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再遇]
“阎炙寒~~?”回头看到是阎炙寒之后,悬着的心顷刻紧放了下来,还后知后觉的抱怨:
“天哪!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无声无息的就跑到我身后了,吓死我了。”余惊未定拍拍自己的心口,瞪着他。“你的手怎么那么冰啊,一点温度都没有,也不知道要多加点衣服,只知道要风度不要温度,年轻的时候不注意身体,以后很麻烦的。”右手很自然的握在他的左手上,用自己的体温来温暖他。
前世的时候,或许是因为很小就一个人离家,没有人照顾自己,自己也不懂得照顾自己,很不注意自己的身体,导致在大学期间,只能看着别人穿短裙短裤,自己却要在春天的时候还要戴护膝,防止阴雨天膝关节疼痛,及时是这样还是不懂的怎么照顾自己,直到后来开始频繁的胃痛时,才注意到健康的重要。在这一点上,真的很感谢辰,感谢那几年里,曾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
故而此时见到阎炙寒穿的这么少,手都冷的像冰一样了都不知道加件衣服,好好爱惜的自己的身体,才忍不住念叨,不要因为我们年轻,就忽视对身体的保护。
阎炙寒愣了愣,紧紧撰着我手腕的手微微松了松,阳光将他的脸染的异常的柔和。
而我却忽然想到,这里好像是在阵式之中吧,他该不会是我的幻觉吧?
用力的眨眨眼睛,在。再眨眨眼睛,还在。摸摸他的手,用拇指的指腹磨撮着,好真实的触感啊,不会是真的吧?
“我可以摸摸你的耳朵吗?”直视他澄碧的眼,礼貌询问,记得阎炙寒对他的耳朵很敏感,稍微一触碰,他都会浑身酸软无力,如果是幻觉的话,眼前这个他应该不会出现那么人性化的肢体动作。
阎炙寒眼睛倏地一暗,一种不知名的情绪闪过,但还是很疑惑也很警惕的用默认表示了同意,红色的围墙将他的脸颊也映出了红晕。
在松开他的手要摸他耳朵的时候,还是本能的用自己的磨撮着他的手背,送些温暖给他。
手微微要碰到他耳朵时,明显的感受到他微微的颤抖,捏捏他的耳垂,冰冷且柔软的触感通过我手穿到我身体的每一根神经,它们告诉我,这绝对绝对是个真人。
“够了吗?”阎炙寒的声音略带一些沙哑,与平日里乐符般的声音相比多了丝性感,眼睛也不若我刚回头时所看到的暴唳,而是略带一些迷蒙,仿佛清晨中沾染着雾气的鲜花。
“恩。”呆呆的点点头,“你怎么会在这?”难道他也误闯了清胥所布的阵式?
“为什么我不能在这?”阎炙寒眯着眼,霎时又变的像海中的暗礁那般危险。
听他这样反问,我不禁怀疑自己所在的地方到底还是不是国师府,国师府其实也是北悍皇宫的一部分,只不过独立成府而已,我不会乱蹿到阎炙的宫殿里来了吧?对了,我刚刚似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