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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之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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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打断了他的话:“只要我嫁给你,一切都会不同。这才是你真正想说的吧?”
  他:“并不完全是。上帝基督知道)虽然不会有玫瑰花般的床,但至少我可以养活你,不用再乞讨和借债。”
  她:“如果你真想给我快乐,你就不会提条件了。”
  他:“是你在讲条件。你永远不会想象比如……”
  她:“我们分开生活?”
  侍者走过来,手里拿着香槟鸡尾酒。


  他:“再来一杯——这位小姐渴了。”
  她:“我们每次见面都得演场闹剧吗?难道你不觉得烦吗?”
  他:“我可不觉得烦。我已没有什么幻想了,但这是一种与你谈话的方式。比起医院啦、病人啦,我更喜欢这个话题。”
  她:“你是不是不相信我的话?”
  他:“你所说的每个字我都相信,因为我愿意相信。我得相信点儿什么,如果只是你的话。”
  她:“只是我?”
  他:“得了吧,你知道我的意思。”
  她:“你的意思是说我对待你就像唬弄一个傻瓜。”
  他:“再确切不过了。谢谢。”
  她:“请问现在几点了?”
  “三点二十整。”罗斯梅尔看了看表,骗她说,“你得再喝一杯,我已告诉侍者再给你来一杯。”
  她:“你喝了吧,我没时间。”
  他(失态地):“喂,侍者,一小时前我要的那杯鸡尾酒呢?”他忘了自己,试图站起来,磕绊了几下又坐下,好像筋疲力竭了。“这条该死的腿!我该找根树枝来。那该死的血腥的战争;请愿谅,我失态了……。”
  为了满足他的要求,莫娜呷了一口鸡尾酒,然后果断地站起来,“我必须走了。”
  她说着,朝着门口走去。
  “等等,等等!”罗斯梅尔喊道,“我给你叫辆出租车。”他装起了钱包,蹒跚着追了出去。
  到了车上,他把钱包放在她手里,“自己拿吧。”他说,“你知道我刚才是在开玩笑。”
  莫娜一声不吭地拿出了几张票子,然后把钱包塞到他的口袋里。
  “什么时候再见?”
  “当然是我再需要钱的时候。”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他们穿过破烂不堪的威霍肯大街。从地图上看,这条街道位于纽约,就像海王星上的一颗肉瘤。有些城市你永远也不会去,除非在你绝望的时候,或者在夜幕降临时人的思维混乱的时候,还有一些城市,人们从最久远的年代之前就打算永远不在其中居住。在这种时代错误的安排中,除了那些属于一个被人们忘却了的地质时代的动植物,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一切既熟悉又陌生。在每一个角落人们都会迷失方向,每条街道的名字都拼成米克麦克。
  陷入绝望的罗斯梅尔梦想着多彩的战争生活。尽管他只有一条腿,但他还是个律师。他不仅憎恨使他失去一条腿的布彻斯,也同样憎恨他的乡亲。他最憎恨的是他出生的小镇。他恨自己像个酒鬼一样醉饮。他憎恨所有的人,以及那些鸟、兽、树木和阳光。在一无所获的过去中唯一剩下的就是钱,可他同样地憎恨钱,他每天从昏睡中醒来又进入一种反复无常的状态。他做起坏事来仿佛它们是一种日用品,就像大麦、小麦及麦片一样,在他曾经快乐地嬉戏、像百灵鸟一样歌唱的地方,他如今只能咳嗽着,呻吟着,喘息着,鬼鬼祟祟地蹒跚而行。在那场致命的战争开始的那天早上,他是那么年轻,富有朝气,斗志昂扬。他用机枪扫除了布彻斯的鸟巢,又消灭了两个陆军中尉,并且正准备向餐厅开火。就在那天晚上,他躺在血泊里,孩子般地哭诉——他将再不能拥有两条腿了。他像野兽般地嚎叫,他祈祷,叫妈妈来——可这一切都毫无用处,战争对他来说已经结束了——他成了一个牺牲品。
  当他再次见到威霍肯时,他想爬到母亲的床上,然后死去,他请求允许他看看他小时候玩耍过的房间。他从楼上的窗户俯瞰着花园。在极度的绝望中朝着花园吐口水。他断绝了跟朋友们的往来,每天沉溺于酒水中不能自拔。时光飞逝而去,他却只在记忆中徘徊。现在他只有一种保护了,那就是他的财富。这如同对一个瞎子说他将拥有一根白手杖。
  一个晚上,他独自坐在一家乡村酒吧里,一位女郎走过来递给他一本杂志。他便邀她一起坐下,并给她叫了一份饭菜。他听她讲述着她的故事,渐渐地忘了自己的假肢,也忘记了战争。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这位女郎。她并不需要爱他,只要被他爱就行。假如她能偶尔来看看她,哪怕只有几分钟,生活对他来说便会重新变得有意义。
  于是罗斯梅尔开始梦想来,他忘记了那些破坏了这幅美丽图画的撕心裂肺的情景。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即使是现在他少了一条腿。
  现在让我们暂且不谈罗斯梅尔。出租车载着他宛如客轮航行在哈德逊河面上,不停地起伏。就让他在里面做个好梦吧,我们在曼哈顿的海滨还会再见到他的。
  在四十二大街莫娜消失在地铁中,几分钟后又出现在谢尔登广场。在广场上她的路线变得飘忽不定。要是索菲还跟在她身后,那肯定很难跟上她。这个村庄就像一个网状的迷宫,是根据早期荷兰定居者的复杂构思而建成的。你常会在曲折的街道尽头与自己打照面。这儿的一切——胡同、小巷、地下室、阁楼、广场、三角形的建筑以及庭院都是不规则的,不谐调的,使人迷惑的,而集这些缺陷于一体的,则是米尔沃基的桥。一些小房子躲在昏暗的、可怕的工厂之间,一直昏睡在只能用“恐怖”这样的字眼来描绘的时空里。那些房屋的正面,那些古怪的街道名字,还有那些荷兰人留下来的小型建筑,到处都留下了朦胧而混饨的已逝岁月的痕迹,而现在则以街道上顽童的尖叫和来往车辆的轰鸣宣告着它们依然存在。最混乱的莫过于这里的种族、语言及风俗习惯了,那些强行进入的美国人已不再是人们注意的焦点,无论他们是银行家、政治家、政府官员、波希米亚人还是真正的艺术家。一切都那么低劣、粗俗、虚假。米尼多奇堡也不比被保护在角落里的监狱好到哪儿去。
  在这种情形下,友善的行为极容易发生。每个人都佯称此地是该市最有趣的地方。
  这是一个各种人物汇聚的地区,他们像质子与电子般地碰撞,生活的圈子是一个毫无秩序的只有五维的地方。
  正是在这样一块天地里,莫娜感觉像是回到了家,并完全恢复了自我。每走几步她都会碰上她认识的人。这些意外的相逢很像蚂蚁繁忙地工作时的相互碰撞。人们用已经能熟练操作的触角来交谈。不知是否有地壳新近升降而影响到整个蚁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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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上下楼梯的跑步,那些致意、握手、拥抱和幽灵般的手势,人们之间的商讨,液体的沸腾和回流,大气的流动,穿衣服和脱衣服,窃窃私语,警告,威胁,恳求以及化装舞会——一切都以昆虫的方式进行,而且快得如同昆虫集合一样。即使在冰天雪地的季节,村子也时常处于混乱之中。从一早起床人们就会感到头痛,就是这样。
  然而有时在其中的,幢房子里(只有在梦里才会见到的),生存着一个苍白而胆怯的生灵。通常不知其是男是女,属于契柯夫或阿兰·弗涅尔世界里的人。人们常把这个名字与褐色的头发、拉斐尔式的人物或盖利克式的眼睛联系起来。除了晚上一两点钟,其它时间他很少出门。
  莫娜被他深深吸引住了。他们神秘地交往,保持着一种秘密的友谊。她常常上气不接下气地穿过大街跑去送信,好像去买一打白鹅蛋似的。买别的蛋她不会这样。
  她常在脑海中想象买一件礼物以给她那天使一样的朋友一个惊喜,有时给他买一台过时的、被烟熏成紫色的相机,有时从达克他山上买一把摇椅或是一个有檀香味的鼻烟盒。这些礼物送去后,又会送去几张暂新的钞票。她气喘吁吁地跑去又气喘吁吁地离开,好像天上在打雷似的。即使是罗斯梅尔也不知他的钱怎么会这么快、为什么而溜走的,我们都知道,谁在她发烧时去看她,她便会想办法买点零食或给点小钱。我们谈着铜,这在中国意味着现钱。我们像孩子一样地玩那些铜币、银币和便士,“美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只用于财政金融的抽象概念。
  在我们与波兰人一起生活的时间里只有一次我和斯坦利一起到过国外,那次是准备去看一张西方图画的,上面有一些奇特的野马。斯坦利回忆起他在骑兵团的日子,激动不已,决定那天晚上不去工作了。整顿饭的时间他都在讲那些故事,一个比一个更温柔,更令人同情,也更浪漫。后来他想起了我们十几岁时相互交换的那些长篇书信。
  一切都从我看到他坐在枢车上沿着那条洒满悲伤的街道走来的那天起开始了(斯坦利的叔叔死后他的婶婶又嫁给了一个殡仪员,也是一个波兰人。斯坦利总得在送葬的途中陪着他)。
  那时我正在街上同一只猎咪玩耍,突然看到送葬的队伍过来了。一我肯定是斯坦利朝我挥了挥手,可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果那不是一支送葬的队伍,我就会跑过去问候他。可我站在那里像生了根一样,眼看着那些送葬的人们消失在拐角处了。
  那是我六年来第一次见到斯坦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二天我便坐下来按照老地址给他写了一封信。
  斯坦利这会儿拿出了那封信,接着又拿出了所有其它的信。我很惭愧地告诉他我早已丢失了他的信,但我仍能记得信上的那种味儿。那些信都是用铅笔写在长长的黄纸上,字写得龙飞凤舞,那是一种独裁者的字体。我回忆起他惯用的称呼“我迷人的朋友”——这竟然出自一个穿牛仔短裤的小男孩之笔!这些信,要说其风格,就像拉斐尔给一个不知名的阿谀者所写的一样。尽管里面有很多文学借用,但总是令我激动不已。
  我自己写的信是什么样的我从未想过,那都是早已忘却了的旧事了。现在我把它们拿在手中一边读一边颤抖,这就是十几岁时的我吗!真遗憾竟没有人给我们拍成电影,我们都是些滑稽的角色,诸如胆大的猴子、好斗的矮脚鸡和得意洋洋的公鸡一类。那时候我们尽谈论些像死亡、永恒、再生、放荡、自杀这样一些沉重的话题,假装我们所读过的书并没什么,有一天我们也会写写自己的事情,好像已完全体验过生活一样。
  但就在这种年轻时代自命不凡的生活中,我惊讶地发现了后来日益成熟的想象力的萌芽,甚至在这些如气吹一般的信件中也会发现一些支离破碎的段落,暗示了当时隐藏的战火和矛盾,更让我感动的是我能够达到一种忘我的境界,而斯坦利,回想起来,却从未失去自我,他有一种固定的风格,就像套在紧身衣里一样。那时候我觉得他成熟而老练,认定他将成为一个天才作家,而我只能是一个庸庸碌碌的记录员。作为波兰人,他继承了大量的遗产,我则只是一个美国人,身世又是含糊不清的。斯坦利写起文章来如同头一天才从船上下来一样,而我呢?却像刚学会使用这种语言,因为我真正的语言是那种大街语言,事实上根本称不上什么语言。我总是想象在斯坦利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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