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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年轻人抬了头,有些好奇问道:“爹,荣爷爷,**谷是什么地方?我看你们刚才好像都挺吃惊的。”
戚荣捋了捋下巴上的白胡须,说道:“小主人,**谷可是我们铁木城方圆千里内有名的险地。说起……”
就在戚荣要继续说下去的时候,中年人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头,说道:“荣伯,**谷的事情等会再和风儿说。我们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应付外面那个姓孟的小子和他的同伴,如果时间长了,他怕他们会产生怀疑。”
说到这里,中年人顿了下,将目光投向了年轻人,问道:“风儿,你刚才说有办法对付那个姓孟的小子,你究竟有什么办法?”
“爹,其实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由我出手好好地教训他一下。我就不信一个从乡下来的乡巴佬能够有什么本事。”年轻人露出了傲然的神色。
“风儿,切不可轻敌。你荣爷爷就是……”
看见中年人的脸色沉了下来,戚荣急忙给他使眼色:“主人,你就让小主人试一试好了。即便他败给了那个姓孟的小子,他有他师父给他的宝物护身,想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想了想,中年人的脸色缓和了下来,说道:“风儿,你去和姓孟的交手,我阻拦你。不过你一不能在城内动手,而二不能够暴露你的身份。如果你答应这两条,我就让你自由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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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想了想,应道:“好吧。爹,我答应你了。”
“风儿,你现在这里呆着,我先去会一会那个姓孟的小子。”说着,中年人就向八角亭外面走去。
快出亭子的时候,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回头对年轻人吩咐道:“风儿,你如果你打败了那个姓孟的小子,记住只能够将他打伤,千万不能够杀死他。留着他,我还有用呢。”
当日头微微向西转的时候,孟翔和严实在戚荣的陪同下走出了城主府。两个人的脸色都微微泛红,显然他们在不久之前的宴席上没有少喝酒。
向戚荣告辞了之后,孟翔和严实快步离开了城主府。在转过一个街角,严实的脚步稍微放慢了一些,看着脸上的红色正快速褪去的孟翔,问道:“孟哥,这个城主想干什么?不但没有对我们杀人的事兴师问罪,而且什么也没有说。难道他真的只想请我们喝酒不成?”
“石头,那些所谓的大人物都是喜欢拐弯抹角的,如果一下子就将自己的目的说出来了,那就显得太没有水平了。不过你不用着急,迟早他的狐狸尾巴是会露出来的。”孟翔微微眯着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丝讥诮的神色。
时间不长,二人拐进了一条不算很宽敞却相当热闹的街道。大街上人人来人往,从服饰看样,很多都是以打猎为生的猎人。
街道的两边则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店铺,有饭庄、旅店、兵器铺、医馆、布庄、成衣店、澡堂等等,让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场景的严实看得眼睛都有些直了。
孟翔带着严实走入了大街,似乎并没有什么目的地,随着人流缓缓地向前走动,不时还停下来看看热闹。一直走了大约二里路,他才离开了大街的中间,向路边一座三层的小楼走去。
小楼为木质结构,棕黄|色,被明漆刷得很亮,带着一股浮躁之气。在一层的门楣上挂着一块蓝底金字的牌匾,上面写着三个大字——百珍楼。
“百珍楼?”严实抬头看了看匾额,“孟哥,难道这里卖的都是稀世珍宝?”
“石头,你不要被这些商家的花招给骗了,夸大其词而已。什么百珍楼?最多就是一个比较大一些的杂货铺罢了。”说着,孟翔带头走进了楼中。
接下来的时间,孟翔的话得到了印证,百珍楼果然是虚有其名,转了几圈,严实也没有发现什么可以称得上珍宝的东西。而孟翔本人也没有购买什么珍宝的意思,只是买了一堆很普通的东西,如罗盘、帐篷、雨衣、绷带、伤药等等。
等伙计将东西打包好了之后,孟翔付了钱,将一个比酒杯口大了两圈、扁圆形的小东西递了他,上面还连着一根细细的金属链子,链子的另一头是一个小小的夹子,应该是起固定作用的。
严实拿着它看了又看,疑惑地问道:“孟哥,这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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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我给你说过的可以精确显示时间的指针怀表。”说着,孟翔在指针怀表边上一个凸起的小疙瘩上轻轻一按,啪嗒一声,盖子跳开了,露出一个圆盘,上面刻着一些数字,中间有三个长短粗细不一的指针以快慢不一的速度移动着,发出了嗒嗒的轻响。
孟翔指着那个圆盘,说道:“这根粗而短的指针叫做时针,它每移动一大格就是一小时,也就是半个时辰;这根稍细一点却又长了一些的指针叫做分针,它每一小格代表一分钟,也就是一个小时的六十分之一,也是一个时辰的一百二十分之一;而那根又细又长快速移动的指针是秒针,它移动一圈也就是六十下,就是一分钟,它……”
严实开始还有些不适应,不过在孟翔的讲解下,很快就明白了指针怀表的原理,在被孟翔纠正了几处错误后,他已经可以准确无误地报出上面的时间了:下午两点四十五分。
之后,孟翔和严实又先后光顾几家店铺,将弓箭、驱虫粉、剥皮刀、绳索、干粮、水壶等野外狩猎的一应东西都买齐了,而两个人的背上也各自多了一个巨大的包袱。
这时,严实掏出了指针怀表,上面显示的时间已经是四点零五分了。孟翔知道了时间之后没有停下脚步,带着他穿过了好几条大街,来到一处比较偏僻,远远就可以闻到一股粪便气息的地方。
走近一看,严实发现那里是一处交易各种牲口的地方,既有普通的牛马,也有各种被捕获或者被训好的大型野兽。
经过一番挑拣之后,孟翔花了一千七百两银子买了四匹双峰飞驼。双峰飞驼是铁木城高级一些的猎人所必备的工具,不但耐力好,善于奔跑,好饲养,而且它的负重能力也很强,每一匹双峰飞驼都能够轻松驼起上万斤的东西。
最关键的是,它还具有一些特异之处,对猎人的帮助很大,它距离很远就找到可饮用的水源,而且在像龙卷风飓风、暴雨之类的恶劣天气到来之前它就可以感应到,让主人提前做好准备。
一切都准备好了,时间已经到了晚上六点半了。孟翔和严实来到了一家食宿兼顾的大旅馆——鸿宾楼,草草地吃了晚饭,然伙计好好照顾那四匹双峰飞驼之后就去休息了。
睡觉之前,严实问了孟翔一个问题:“孟哥,你不是说要先找一个地点落脚点吗?我们怎么这么急急忙忙去打猎呢?”
孟翔微微闭起了眼睛,意味深长地说道:“我们如果不出城的话,有些人岂不是等急了吗?”说罢,他也不跟严实解释,就直接将门关上了。
第076章 引鱼上钩
夜渐渐地深了,整个铁木城也安静了下来,所有的灯火也差不多都熄灭了。梆梆梆,三更的梆子刚刚敲过,孟翔房间的门悄然无声地打开了,一个人影闪了出来,然后从溃檐下倒飞到了房顶上,顺着屋脊一阵快速奔行,转眼之间就来到了后院暂养牲口的地方。
那个人影向四周看了看,从房顶上飞身跃下,点尘不起,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然后闪身蹿进了一个草料堆。在一阵阵沙沙的轻响之后,整个后院除了牲口偶然发出的声音,就是一片静寂了。
过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牲口棚子上突然响起了一阵雨滴落到树叶上的沙沙声,又过了一小会,一个黑色的影子从天而降,落到了地上,发出了噗地一声轻响。
后来的那个黑影向四周看了看,发现没有惊动任何人之后,闪身进了牲口棚。过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他出来了,在发出一声低低的轻笑之后,飞身上房,猫着腰,嗖嗖,在屋脊之上以极快的速度离开了。
片刻之后,那个躲在草料堆中的黑影钻了出来,也飞身上房,向四下看了看,然后向那个离开的黑影追了过去,姿态轻灵,速度极快,就像一只在夜间滑翔的蝙蝠,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前面那个黑影似乎很警觉,时不时会突然回头,不过后面跟踪的黑影显然更加棋高一筹,每一次他都可以在前面那个黑影回头之前做好隐蔽动作。
两个黑影奔行的速度很快,时间不长就走了很远。很快,前面的那个黑影就来到了铁木城中心的那棵硕大无朋的铁树近前。向四下看了看,快步走到了城主府的门前,在门上有节奏地轻轻地敲了几下,紧接着大门开了一条细缝,那个黑影一闪而入,不见了。
后面跟踪的黑影在一处屋脊的阴影中站定,看着城主府的大门,眼睛中射出了明亮的光芒,黑夜也无法遮蔽它的光华,冰冷无情,如刀锋上的反光。
过了大约十息的时间,黑影一掉头,顺着原路回到了鸿宾楼暂养牲口的棚子,也学着之前那个黑影钻了进去。过了一小会,他就出来了,然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轻轻地合上了门。
第二天,孟翔和严实很早就起床来,天刚朦朦亮,他们就坐在一起吃早饭了。很快,他们就结了帐,牵着四匹双峰飞驼向铁木城的西门走去。
他们到达西门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了,毫不吝啬地将光和热洒向了大地。似乎他们是掐好了时间的,他们刚到,城门就打开了。
这一次负责守城门的并不是黄书郎和他的手下,不过当他们看清楚孟翔和严实的样子时,眼神中都透露出了一丝恐惧。那些等着出门的猎人,看见他们之后,说话的声音也小了很多。
这些猎人都是懂的生存法则的,孟翔能够在斩杀西门的守城官后安然无恙,这本身就说明问题。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城主戚长征没有找到他们的麻烦,他们都本能地感觉到还是不要去招惹他们为妙。
孟翔和严实对其他人的反应毫不在意,门一开,就牵着四匹双峰飞驼离开了。走了大约两三里路,孟翔停了下来,向四周看了看,顺着一条小路向远处一片起伏不定的山地赶了过去。
他们和双峰飞驼的影子刚刚消失在起伏不定的山地之中,铁木城西门之内就出来一拨人,大约二十来人,在一只黑色的、大约三尺长的大老鼠的引领之下,向孟翔消失的方向追了下去。
很快就到了中午,孟翔和严实也停下来休息了,将四头双峰飞驼放在一旁吃草,他们则架起了烤架,在烤一只大鹿。如果有别的猎人看见他们烤的鹿一定大呼败家。
那是一只很稀有的鹿,叫做血鹿,不仅鹿血可以补气,就是鹿肉也具有同样的效果,吃了之后对身体很有好处,特别是对于正处于炼体的人更是如此,它们可以为他们提供大量的气血。所以血鹿在铁木城的销路一直很好,像他们现在烤的那么大只的,至少可以卖到两百两银子,而一次狩猎能够赚到两百两银子对大多数猎人而言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
这些年过去了,严实烧烤的技艺愈加高超了。不一会的功夫,血鹿就散发出了浓郁的香气,即便风不小,也依然无法吹散,似乎它们已经凝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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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孟翔和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