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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手 作者:或许有一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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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执手
作者:或许有一天
文案
程晓是一个T,或许也可以说她自以为自己是个T,因为她知道自己是喜欢女人的,也曾经喜欢过女人,但活到了二十六岁的她却仍旧没有谈过一场恋爱。

李蕴是个直人,在之前的二十六年里她读书工作、结婚生子,按部就班的一路前行。但这样普通人眼里最正常也最正确的生活,却在这第二十六个年头里多了一个本不该有的步骤——出轨。

十年之前的感情,当十年后再相遇,是否真的已经是物是人非了?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晓,李蕴 ┃ 配角:张妍,刘莹,赵炎 ┃ 其它: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一章

  午休的时候,程晓照常串去了隔壁财务部,准备像往常一样叫上张妍一起去吃午饭。不过还没等她敲开经理办公室的大门,财务部的小王就告诉她,今天张妍没有来,好像是请病假了。
  对于那个向来身体强壮得跟牛似地张妍会请病假,不止是程晓,整个财务部的人都表示惊奇。
  拿出手机来看看日子,程晓了然。张妍是遇到了女人每个月最要命的日子,亲戚又找她闹别扭了。
  要说起来张妍这体质也真是挺奇怪的,平日里身体好得连场感冒都不会有,亲戚大多数时候也很善解人意,但偶尔遇上闹别扭了,那可就真是天塌地陷了。
  和办公室里那一群饿死鬼一起坐电梯到了楼下,向来两个人的午餐突然变成了一个人,就连向来表现淡漠兼寡言少语的程晓也觉得十分的不习惯。随意的扒了几口饭,身边没有了那个叽叽喳喳的人程晓还真是有点儿不适应,连胃口似乎都小了些。
  想想张妍在家里也是一个人,在这样特殊的日子只怕是没人照顾了,于是一个电话打了过去。也还好今天程晓打了这个电话,听到电话那头那有气无力的声音,程晓甚至觉得这人的半条命都被折腾没了。
  电话的另一边,已经疼得快晕过去的张妍接到程晓的电话时那叫一个感动啊。从昨天晚上开始,肚子从隐痛到剧痛,她全身的力气都被折腾没了,到现在别说饭了,连口热水都没得喝。这会儿接到程晓的电话,她的第一要求就是让程晓买份热粥给她送来。
  挂断电话的程晓想了想,下午正巧也没什么工作了,于是回去办公室拿了包,也就风风火火的跑去给张妍买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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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怎么样?她没事吧?”程晓扶着脸色惨白的张妍,颇有些担心的问道。
  “嗯,没什么大问题。痛经这问题很多人都有,也没什么特效药,只能是平时注意调养,特别是在这几天,一定不要吃生冷的东西。”坐在张妍对面的医生推了推眼镜,满脸严肃的说着,似乎是在责怪病人平时不注意保养。
  “嗯嗯,我知道了,下次我一定会注意的。”张妍惨白着脸连连点头。其实医生并没有怪错她,平日里她仗着自己身体还,还真没把亲戚当回事,这次可算是自作自受尝到恶果了。不仅自己被疼了个半死,还要程晓翘班陪她来医院。
  医生点点头,然后龙飞凤舞似地写下了几种药:“痛经这毛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你自己注意些。这些药我开给你,但能不吃最好也不要吃,实在疼得厉害再吃吧。”
  “谢谢医生。”程晓接过单子,道过谢之后把张妍扶到了外面的椅子上坐下,然后交待了两句就先去帮张妍买药了。
  说起来今天来医院也是程晓拉着张妍来的,当时买了粥给那家伙送去,谁知道敲了半天的门都没人来开,害得程晓还以为张妍在家疼昏过去了呢。在门口等了七八分钟,张家的大门终于打开了,张妍虽然没疼昏过去,不过也差不多了,开个门都硬是要了她半条命。
  终于,看不下去张妍那惨样的程晓还是把人拖去了医院。否则万一她一走,这家伙剩下的那半条命也被折腾没了都没人知道,那可就真是凄惨到家了。
  自觉帮忙挂号买药跑上跑下,程晓觉得自己这朋友真是做得够到位了。就医院这地方,别说张妍了,就是她自己一年都来不了一次的,对于这里淡淡的消毒水味儿和来来往往这许多的人,程晓都有些不适应甚至不喜欢,所以她走得有些快,也希望能快点儿离开这个让她不喜欢的地方。
  也不知道医院里的人是从来都那么多的,还是正巧今天被程晓遇上了,来来往往的人,排队挂号、缴费、买药的人都特别的多。偏程晓并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看到这混乱的人群顿时就觉得一阵烦躁。
  拿着医生开的单子排在了买药队伍的最后方,伸出头去看看,前面至少还排了十几二十个人,也不知道要等多久呢。
  程晓这儿正不耐烦着,身子却突然被人撞了一下。程晓站得挺稳的,倒还没什么,对方却似乎正在走神,这一撞没把程晓怎么样倒是把她自己给撞得一个踉跄。
  晃眼间看见对方似乎是个年轻女人,程晓下意识的伸手扶了一把。看到对方手里还拿着病历之类的东西,想来刚刚应该是因为这个走神吧,闹不好还得了什么重病呢。
  程晓的发散性思维在抬头看到对方的脸时中断了,她微微有些晃神,直到对方站稳对她道谢时,她才终于回过神来。
  李蕴手里拿着病历,心里有一丝欣喜,但更多的却是复杂。正走神间就撞了人,自己没站稳还是被对方扶住的,李蕴道谢时却发现对方正盯着自己的连发呆。自认为没有漂亮到连女人都能被自己迷惑的她并没有多想,转身就想离开。
  不等李蕴离开,程晓开口叫道:“李蕴!”
  闻声回头,李蕴眨眨眼,除了觉得对方微微有些面善之外似乎并不记得对方是谁,不过显然她们是认识的。
  还好这样略带尴尬的局面没有维持太久,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对方体贴的主动自承身份:“这么久没见忘记了吧,我是程晓啊,你高中同学。”
  看着对面那笑呵呵的人,李蕴快速转动大脑。好在她记性不错,还没有将这十年前的同学忘个干净,在自己记忆的角落里扒拉出了这个存在感一直不怎么高的老同学。
  无论如何,十年未见的老同学久别重逢总是件值得欣喜的事情,李蕴的脸上立刻挂上了笑,眉眼弯弯,脸颊上还有个小小的酒窝,异常甜美。那熟悉的笑容让程晓一瞬间再次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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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十年前的程晓和现在差不多,一样的沉默寡言,所以也一样的存在感低下。不同的是十年前她是一个人沉默寡言,所以存在感低下,而现在身边多了张妍这个朋友,让她想装透明都做不到。
  程晓是个很普通的人,她的家不在这繁华的S市,而是在遥远的Z市那个完全不起眼的小城市。真要说起Z市,只怕十个人里有九个都是不知道,不过这些却是在她离开Z市之后才知道的。
  程晓今年二十六岁了,在S市某个不到不小的公司里的做着个不高不低的职位,在这个城市里打拼了五年的她,在父母的帮助下买了套小小的单身公寓,也拥有了一辆可以让她代步的车子。可以这么说,现在的程晓房子、车子、票子一样都不少,虽然也不算多,但简单的生活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事业稳定,一个女人到了二十六岁了,家里不催促着解决人生大事是不可能的,但这个问题对于程晓来说却是比其他所有问题都成问题。原因无他,只是活了二十六年的程晓至今为止还未能将初恋送出去。
  二十六年来从来都没有人可以让程晓动心吗?这却是不见得的,只是这曾经让她动心的人的身份特殊了些——那是一个和她一样的女人。
  是的,程晓喜欢女人,她一直都知道这一点。从十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她就知道。
  程晓记得,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喜欢偷偷的看身边的女生,无论是班上的女同学还是院子里的小女孩。小的时候她更喜欢和男孩子一起打打闹闹,却不喜欢和女孩子一起跳皮筋玩游戏。
  当时的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一直等到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发现自己还是喜欢盯着那些漂亮的小姑娘看,反而对于身边帅气的男孩子不屑一顾,这才让她隐隐的觉得不对了。也是在此之后,程晓的性格开始向着沉默寡言发展。
  十年前的时候,程晓十六岁,刚刚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在这个封闭式的学校里,她和其他同学一样的住在学校,每个星期只有周末的时候可以回家,生活十分的规律。但不同的却是她在住校的第二天认识了那个让她心动的人。
  还记得当初的那间寝室,还记得两人相对的床位,还记得当初她和别人交换宿舍搬过来时的情景,还记得她那笑起来眉眼弯弯,带着酒窝的温柔甜美笑容。当然,也记得在一年之后她又从宿舍里搬走了,从始至终,两人间的关系都算不上特别的要好。
  三年时间很快过去,或许是因为胆怯,程晓始终没有对那个女孩儿说过什么。甚至她知道,以她那沉默寡言的性子和特别低下的存在感,对方说不定根本就没把她当做同学以外的任何存在,或许她们连朋友都不是吧。
  果然,又七年后,再次相逢时,她连程晓这个人都已经忘却了。而那个曾经让她心动,甚至到现在也不能忘却的女孩,叫做李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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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腾了一下午,张妍到底还是吃了药喝了粥老老实实的躺下了。等程晓有时间往窗外一看才发现,原来天都已经黑了。
  帮张妍把房子随便收拾了一下,最后再去卧室里看了看,发现那家伙已经睡得跟只幸福的猪似地之后,程晓便放心的回家去了。
  小小的单身公寓只有五十来平米,不仅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很小了。不过这些年程晓都是一个人住,这地方虽然小,但好在是她一个人的地盘,而且就住她一个人的话也是够了。
  程晓是个容易满足的人,这五十来平米的地盘在她看来甚至还有些大,比如说现在,刚刚回到家的程晓看着家里空落落的客厅,突然间就觉得这房子太大太空。
  在这其实并不大的房子里溜达了一圈,平日里总是能安排好时间找到事情做的程晓却意外的发现今天特别的闲,完全想不到有什么事可以做。
  终于,半个小时之后,程晓老老实实的坐在了沙发上,手里是她用了许久的经摔经砸又经用的诺基亚手机。翻出电话簿,找到那个一直都有存但却从未找到理由拨,今天还特地找借口多问过一遍,以免对方起疑的手机号,程晓犹豫着能不能或者该不该拨出去。
  早在四年前,程晓就知道李蕴结婚了。听说是和她大学交往的男朋友在一起,两个人感情很好,大学毕业之后李蕴跟着男朋友来了S市,然后在两人工作稳定了之后就火速结婚了。当时因为知道程晓也在这座城市,她以前的室友、李蕴的闺蜜刘莹还曾经问过她要不要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程晓一直是个念旧的人,感情付出之后很难改变,即使几年没见了,感情变得淡薄些了,但她也不觉得自己有那个气度可以若无其事的去参加喜欢的人和别人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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