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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面写著一串数字。应该是凌恺的手机号码,她想。
她的脑子里乱到不行了,凌恺怎么会知道她会出现?可是如果他不是早就知道,他又怎么会把自己的号码放在项链的坠子里?
该打给他问个答案吗?
方凌开始觉得混乱。她应该打给他吗?即使打完之后,她的生活将会再也回不到原本的平静?她该怎么做呢?
犹豫了很久很久,久到她几乎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化石,这时候她的手机响了。
她看了下号码,是洁云打来的,估计是骂人来了。
果然。她轻轻地叹了口气,这次洁云好像气得不轻啊。
“好了好了,不要骂我了。”她打断洁云连珠炮式的轰炸,“我当时只是吓傻了,这样吧,你有空就过来一趟,我有事和你商量。不过今天太晚了,你爸妈可能会不放心吧,你明天来也行,反正我在家。”洁云一直和家人同住,不像她,一毕业就从家里搬出来,自己一个人住了。
“我马上就过来,我跟我妈说一声,今晚住你那儿好了。”洁云飞快地说完就挂了电话,想必对于方凌将要和她商量的事情已经快好奇死了。
方凌突然放松地笑了起来。好吧,既然还有洁云在,那么,一切总归能解决的不是吗?因为她好像还从来没看到洁云有什么烦恼呢。
洁云很快就到了,速度之快让人忍不住怀疑她刚才是不是就在门外打的电话。
“怎么样怎么样?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啊?还有那个凌凌是怎么回事?咱俩可是一块儿长大的,你可别告诉我那个凌凌和你小时候的样子不像。她不会是你偷生的吧?”奇+shu网收集整理洁云叽哩呱啦问了一堆,问到最后一句时她几乎是尖叫出来的,大概是没法承受这个可能性吧。凌凌是方凌的女儿?天哪。想想就恐怖哦。
“好了,你别激动。你一激动我就更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方凌把洁云从激动中拯救出来后,认真地说:“我是真的有事要和你商量。你别再激动了,好好帮我想想怎么办。你看,这是刚才凌恺给我的。”然后,她把手上的链子递给了洁云。
洁云打开那个盒子后,又一次愣住了。天哪!她真的很希望自己在做梦。可是看著方凌六神无主的样子,洁云知道自己不能再闹她了。
快速地整理了一下紊乱的思绪,洁云果断地说:“现在毫无疑问,你和凌恺之间绝对发生过什么事。奇怪的是,你居然全无记忆。而我和你从小学开始就一直一起玩,连大学都是念的同一间,所以你确实不可能生过这么一个小孩而我却不知道。现在只有凌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如果你想知道究竟发生过什么,那么你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找凌恺了。”
“只能找凌恺吗?可是我真的有点害怕,我怕这个电话一打,我的生活就彻底颠覆了。”方凌苦恼地说。
“你怕什么呢?你不是一直都那么喜欢凌恺的吗?既然现在知道你和他可能曾经有过一段过去,你为什么不把握住机会呢?即使你们真的没什么,至少,你可以和他面对面了,也可以好好地考虑一下这十年来你对他的迷恋究竟代表了什么。对不对?不把事情弄清楚,你能心安吗?”洁云直视著方凌的眼,想要逼这个向来都很蜗牛的朋友面对现实。
“好吧好吧,我给他打电话。事实上我也很想知道这该死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老天爷啊,洁云,那个小女孩真的很像我小时候的样子,她不会真的是我生的吧?”方凌呻吟著说。
深呼吸了几下,方凌仍有些颤抖,不过还是坚定地拨了那个电话。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像是电话那头的人一直在等著似的。
“……”方凌迟疑了一下,不知道该用怎样的开场白。难道该问凌恺,自己是不是他孩子的妈?她苦笑了一下。
“凌凌,是你吗?”电话那头的凌恺急促地问。听得出来,他的声音有点颤抖。
“是我。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我叫方凌?我从来都没有和你面对面过啊。”方凌疑惑地说。
电话那头传来的是凌恺饱含痛苦的声音:“真的没有吗?凌凌,我等你十年了。当初你不告而别,你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如果不是答应你要在今天为你办一场演唱会,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走下去,而且还能走到今天的成绩。凌凌,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
方凌被他说的话吓住了,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洁云拍拍她的手,给了她一个手势,要她继续勇敢面对。
“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我真的不记得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我只是,每次见到你的照片,都觉得我们应该很熟悉。可是我之前确实没有见过你啊。难道我真的失忆过而我自己也不知道吗?”方凌无助地问他,“或许,你再告诉我一些以前的事,让我能回想一下过去。”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好久。
方凌担心地轻唤:“凌恺?你,没事吧?”
凌恺苦笑,怎么可能没事?自己等了十年,难道就等到了这样荒谬的一个结果吗?可是他又清楚地知道,方凌不会骗他,凌恺叹了口气,对方凌说:“十年前,你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你喜欢我好久了,你说,你穿越时空,为我而来。”
心仿佛被狠狠地踩了一脚,方凌呆呆地重复凌恺的话:“是吗?我,为你,穿越时空?我是这么说的吗?”
凌恺不舍得听她无助的声音,安抚她说:“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找到你了。其实你刚说给我听的时候,我虽然信你,但心里始终有一些不确定,不太敢相信真的会有这样的缘分发生。但是,我现在可以完全肯定这发生过的一切了。因为,十年前,你也是像今天这样出现在我面前的,白衣白裙,长卷发。或许,我们就要认识了。”他轻轻地笑起来。或许是真的吧,方凌就要去找他了。他愿意相信这个浪漫的传说,毕竟,十年的等待中,他的心脏已经强壮到可以接受任何的可能性了。对他来说,什么样的原因或是过程都无所谓了,只要能再见到方凌就好。
他温柔地说:“凌凌,早点睡吧。你也累了。或许,今夜梦中,你就能知道所有的答案了。别想太多,把你的电话告诉我,我会找你。”
问清了方凌的手机号码后,他说了声晚安,就挂上了电话。
方凌无助地抱住自己,为刚才凌恺声音里的痛楚感到揪心的痛。她究竟是怎么了?她真的忘了凌恺吗?她怎么可以伤害他呢?她明明这么爱他啊!
可是,如果不是遗忘,就真的是还没认识他了。穿越时空?好浪漫,可是,可能吗?她傻傻地笑。
洁云环住她的肩,体贴地不去问她什么。
方凌深吸了口气,平静地对洁云说:“他说,十年前,我穿越时空,去找他。”
无视洁云瞠目结舌的样子,方凌躺了下去,用被子蒙住头,现在,她最需要的就是好好地睡一觉,什么都不用想,反正很快就能见到凌恺——不管是十年前的凌恺,还是现在的凌恺。一切,应该很快就会有答案了吧?她有点不确定地想著。思绪开始混沌,不过其实一切都不重要对不对?凌恺说得对,最重要的是,他们相遇了。她舒了口气,缓缓地笑了。
半梦半醒间,她似乎看到了凌恺,一个好年轻,好阳光的凌恺。她微微地笑了:“嗨!凌恺。”
第二章
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方凌看看四周:“不会吧?这里怎么看著怪怪的啊?难道我还在做梦?”拉拉自己的长发,很疼啊。
她怎么会在这里呢?方凌仔细回想。她记得昨天去看了凌恺的演唱会回来,然后给凌恺打了电话,然后就睡下了。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呢?
再一次地打量一下周围的建筑,她惨叫一声:“这是香港!天哪!”
看向自己的打扮,还是昨天看演唱会时的样子,卷发,白衣白裙。幸好,昨天太累了,没有洗澡换睡衣,不然现在岂不是衣衫不整地出现在这里了啊?再看一眼挂在身上的单肩背包,她感激地双手合十,老天爷毕竟还是仁慈的,她昨天忘了把背包取下就睡著了,不然现在根本没办法了啊。
翻开背包,钱包在,身份证件都在。感谢上帝!天无绝人之路啊,既然有钱有证件,那么不管她是怎么来的,她总能回去了。
她乐观的想法很快就被击垮了。首先是想到自己不是通过任何一种现实的交通工具来的香港,所以,她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偷渡客。其次就是,她突然发现四周经过的人都穿得很怪。这里是香港啊,怎么人们都穿得那么老土呢?再仔细看看,她开始惨叫:“不会吧?这好像是九十年代流行的打扮啊!”
怕被别人当成神经病,她没敢问人现在是公元几几年,只是仔细地看著周围几家小店铺里挂著的日历。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九号!
她突然很想哭,很想一闭眼就回到自己的床上。可是她知道不可能。她知道她是真的回到了十年前,而且,还是十年前的香港。
难道,凌恺说的都是真的?她回到了十年前跟他相遇?
天!多么浪漫的差错!
好笑地摇了摇头,方凌开始接受现实。然后奇异地发现这些年来自己心头一直压著的沉重感消失了,好像又回到了年少时的自己,调皮,爱笑,乐天,仿佛天塌下来都不关她的事的那种无法无天的感觉。她深深呼吸了一口香港的空气,凌恺,是你的缘故吧?因为要与你见面了,所以,我的心,飞扬起来了吧?
好吧,如果一切都是注定的,那么她就勇敢地面对吧,就当是度假好了。好在,她在香港还有一个父亲的至交宋伯伯,她虽然不知道宋伯伯的地址,但是她知道宋伯伯在香港的大学里教书,她应该可以在他任教的大学找到他。虽然,宋伯伯看到她绝对会吓一跳。她苦笑了一下,但愿学心理学的宋伯伯不至于把她当怪物看。
方凌一伸手,正想叫辆taxi去大学找宋伯伯,突然想到自己钱包里的钱应该没法在十年前的香港使用。
叹口气,她取下手上的白金镶钻的手链,感谢凌恺,为了打扮得漂亮一点参加他的演唱会,她把自己最值钱的首饰戴上了。在香港找家当铺应该不难吧,她在很多的香港电影上都看到过当铺。
在路上闲荡了没几分钟就见到当铺了,方凌欣喜地走了进去,被当铺老板一番砍价之后,她小心翼翼地把八千块港币塞进钱包里。才八千块,她皱皱鼻子,有点心疼,因为这可是当时老爸来香港的时候给她买的礼物。
想到老爸,她突然想尖叫。她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呢!1993年的9月,老爸不是还在香港吗?方凌记得老爸所在的学校和香港的A大有长期友好的关系,经常都会交换一些教授到对方学校当客座教授。而她的老爸,就在1992年底被派来了香港。在A大当了近一年的客座教授,要到1993年的11月份才回大陆的。那他现在岂不还是在香港!太好了!方凌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真正的笑容。老爸总会相信她的,毕竟,她有太多的证据可以让老爸相信她绝对是他的女儿。
不过,今天是星期天耶,学校不上课的,她得明天才找得到老爸了。幸好这八千块也绝对够她用了。
那就逛逛吧,看看能不能巧遇十年前的凌恺。她调皮地想。毕竟,自己可是因为他才来的啊。
她漫无目的地乱逛,运气很好,逛了没多久就逛到一条很眼熟的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