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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一样,要不然怎么都叫糖粥?”温锦言无语地看了笨助理一眼,从他的那份舀了一勺,品尝完后做出了对比,“还是阮清歌煮的更好吃。”
“真的吗?”倪好也去舀他的糖粥,勺子还没伸到瓶口,就被温锦言冷冷地打了回去。额滴神啊,也不差这一勺吧,真你妹的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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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午饭后,阮清歌回到地下仓库。她用橡皮筋绑好头发,正专心致志地画着一条真丝印花连衣裙,蹬蹬蹬的脚步声传了过来。
“这是天鹅湖系列的主打产品。这里领子设计为天鹅的喙。”江乔轻声提醒着。
“难怪领子那多了一块突起。厉害!”阮清歌用盲文笔在纸板上做好笔记,又拿起铅笔补充着细节。
江乔扬起眉毛,叫着:“不是这样的,天鹅的图案也不是这样的。错了——”
阮清歌直接打断她的话,“总监让我随意发挥。具体的细节他等下会手把手地教我。”
江乔注意到,在桌面上放着两摞设计稿。左边一叠几乎就是原稿了,右边一叠则是阮清歌自己天马行空的发挥,看起来倒也别具一格。
学长真的很用心在教,只是,手把手地教……
“清歌,总监他,是不是喜欢你?”江乔小心翼翼地询问着。
“怎么可能?”阮清歌敏锐地捕捉到她语气中的失落,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漫不经心地说,“公司到处在传,说你们现在在交往。董事长夫人甚至还说你们不久后就要订婚。是真的吗?”阮清歌不是爱八卦的人,只是最近她上洗手间都会听到这样的风言风语,想必也不是空穴来风吧。
江乔很想默认,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虽然最近跟学长单独相处的机会是越来越多了,可是……
“怎么?害怕我横刀夺爱吗?”阮清歌冷淡地问。
这次,江乔默认了。
“江大小姐真是太看得起我了。以我现在的状况,你觉得我会是你的对手吗?从小到大,我身边的男人都只喜欢你,不管是江枫还是宋瑾。所以,江大小姐,自信点。”阮清歌凉笑一声,声音透着一股森然的冷意,“以前你明知道宋瑾喜欢的是你,还一直鼓励我给他写情书,不愧是我的好姐姐。”
“我是真的想撮合你们。”看着她流露出的浓烈的疏离与冷漠,江乔叹了口气,“清歌,我一直都把你当成是我最爱的妹妹,你不要因为宋瑾和爸爸的事恨我好不好?”
啪嗒一声,阮清歌折断了手上的铅笔,声音因薄怒而低了八度:“江乔,你还不知道我为什么恨你吗?你明明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为什么还要接近我?是同情我,还是想嘲笑我?我这个名正言顺的女儿被江枫百般嫌弃,而你一个私生女却得到了他所有的宠爱!因为我和妈阻碍了江枫和乔龄的伟大爱情,所以我们活该被抛弃,我们活该就是失败者!”
“清歌,爸和阮老师离婚不是因为我妈,而是阮老师她——”江乔抿着唇,没有再说下去。
“你也觉得我妈会在外面偷男人吗?江乔啊江乔,亏我妈把你当成亲生女儿照顾你十多年,你居然还不信她的为人?”阮清歌苦笑了一下,脸上的神情阴冷得可怕,“她是被人陷害的,而陷害她的人一定就是江枫和乔龄那对狗男女。为了找到和我妈离婚的正当理由,江枫还真是煞费苦心。江乔,你回去告诉江枫,我祝他们夫妻早日下地狱!”
江乔没忍住心中那股巨大的酸涩和痛楚,两行清泪潸然而下,正好被前来找阮清歌的宋瑾看到了。→文¤人··书·¤·屋←
宋瑾跑过来,一把拽住阮清歌的手腕,瞪着她的样子好像要直接从她脸上钉出两个血洞似的。“你这女人,又欺负乔乔!我就知道你来freya居心不良!”
他捏住她手腕的力道很重,捏得阮清歌整个手臂都麻痹得失去知觉。
“宋瑾,你发什么神经?”江乔连忙拉开他,挡在了阮清歌的面前,生气地叫道,“你以后离我妹妹远点好吗?”
宋瑾委屈极了,告诫道:“乔乔,她在装可怜博同情,等你放松警惕,就会反咬你一口。”见江乔不予理会,他用不屑的口吻地对阮清歌说,“阮清歌,你以为freya真的是因为你的才华聘用你?公司想用你搏眼球搏出位,第一位盲人设计师,这会让天弘的名望上去一个台阶。”
阮清歌唇边泛起一抹讥诮的笑:“没想到我的残疾反倒成了我的优势,我还头一次觉得瞎眼是件好事。”
僵持片刻后,江乔心寒地质问着她的青梅竹马:“宋瑾,你出国到底学到了什么?是尖酸刻薄还是以怨报德?清歌可是为了救你才失去眼睛,你怎么能这么对她说话?”
宋瑾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正要反驳时,背后响起了一声凉淡至极的“白眼狼”。
温锦言迈着大长腿走来,周身上下仿佛笼罩着层寒气,眉梢眼角都写满赤~裸裸的嘲讽和鄙夷。“宋经理,这里是我的地盘,不是你可以来的地方,可以给我滚出去吗?”
宋瑾脸瞬间垮掉,讪讪地向总监点点头,拉着江乔离开了。
阮清歌深吸了口气,回到座位上,想要作画,手腕却是火辣辣的生疼。突然,一丝清凉的风吹来,瞬间冷却了她*的疼痛,却一下子燥热了她的心。
即便她看不见,她也知道温锦言此时此刻正在给她的手腕处吹气。是那样的柔和,那样的细致,那样的轻缓。阮清歌从来不知道,原来温锦言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总,总监。”她的脸因为羞涩涨得通红,连忙缩回手,手腕那里愈发的熨热了。那片热源,一路蔓延进她的心底,烫得她心跳加速,烫得她不知如何是好。
温锦言低头看着她,声音冒着酸气:“我说阮清歌,你以前的眼睛是装饰用的吗?怎么会喜欢那种男人?”
“我那时很寂寞,而他正好出现了。就是年少时的好感呗,也谈不上爱。”阮清歌说完后,咬着下唇,想了想,询问道,“总监,宋瑾说的那事是真的吗?”
“或许董事有这样的打算。也有记者想采访你,被我打发掉了。衡量一个设计师成功与否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作品是否受到大众的喜欢。你的身体情况会带来关注度,但绝不会提高销量。”温锦言又正色道,“阮清歌,我不会因为你的眼睛而降低对你的要求。你看你画的是天鹅吗?分明就是胖板鸭!”
——
天弘办公大楼的天台。
往下一看,城市的繁荣尽收眼底。
宋瑾扯着头发,心中是烦躁,是失落,是不甘:“乔乔,小时候我们很亲的,你还答应要做我的童养媳。可是后来,阮清歌出现后,一切就变了。”
宋瑾永远不会忘记,在他八岁那年,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冬日夜晚,他在马路边遇到了一个衣衫单薄瑟瑟发抖的小女孩。
“来,牵着我的手,我会给你温暖的。”小宋瑾把小江乔带回了家,让她住下,一住就是十一年。
而她在他的心间,一住就是二十一年。
江乔双手抱胸,神情显得极为的无奈,“宋瑾,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只当你是哥哥,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不,你是喜欢我的。只是你对阮清歌有愧疚,知道她喜欢我,就把我让给了他。”宋瑾走到她面前,把她拥入怀中,深情款款地说,“乔乔,我爱你。为了你,我才来到天弘工作的。那个温锦言除了比我有钱外,哪一点比我好?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和我在一起,好吗?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江乔用力推开他,看着不可理喻的童年玩伴,眼里是深深的失望,“宋瑾,我告诉你,你除了比锦言高一公分外,没有一点比锦言好!”她气绝,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地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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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车子在路上颠簸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素质拓展的目的地。
阮清歌蹲下身,摸着酥酥的头,“酥酥,你跟着大家走。”
到餐厅的通路是一段颠簸不平的石子路,阮清歌走的磕磕碰碰,没多久就掉队了。
欧力看不下去,屈肘撞了撞一旁听歌的姜可可:“姜可可,快去帮忙吧。”
“哇,欧力,没想到你还会为你的情敌着想。”姜可可竖起了两个大拇指。
“在我是总监的爱慕者之前,我首先是一个男人。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绅士精神。”欧力自恋地摸着下巴,又是那副傲娇的模样。
姜可可把背包扔给他,在他即将尖叫时,言简意赅地让他闭上了嘴巴,“男人,绅士精神”。她走到阮清歌身边,挽起她的手,笑道,“清歌,这狗是拉布拉多吧,看上去很可靠。”
“是啊,它还会保护我。有一次,有只狼狗一直跟在我身后,酥酥为了保护我,跟狼狗打架,背上还被狼狗咬掉了一块肉,到现在都没长出毛发来。”阮清歌讲到这里,禁不住哽咽了。
阮蓉、承光和酥酥都是她的软肋,不管在外顶着多么坚硬的壳,在讲到他们时,她的心都会软化成一滩水。
午餐结束后,阮清歌从背包里拿出一盒蟹壳黄小麻糕、一盒芝麻团子,请同事们吃。
温锦言抓起一个小麻糕,一边吃一边宣布下午4x100米接力比赛的名单。
“……第五道,jack,”温锦言望着一旁低着头成局外人的阮清歌,继续说,“。”
阮清歌震惊地抬起头,她这样子还能跑吗?
☆、第28章 再次奔跑
午休时分,阮清歌来到操场。脚一踩到橡胶跑道,双腿就开始发软。她试着跑了几步,心慌的厉害。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人蒙着眼睛走到悬崖边,周围没有任何障碍物,不知道下一步会不会一脚踩空直接摔下去。
温锦言过来视察场地,就看到阮清歌坐在草坪上,闷闷不乐地摸着一旁的酥酥。
“喂,那位穿着大红色运动服的土包子,怎么不去休息?”阳光下,温锦言的笑容耀眼如辰。
“是大红色吗?我还跟店员说要灰色的。”阮清歌又吃了个哑巴亏,不开心地鼓起了嘴。
温锦言伸出食指,将她鼓得圆圆的右脸颊跟戳气球一样戳了下去,“说吧,在想什么心事?”
“总监,我能不能退出接力赛?我分不清哪里是弯道,要是撞上同事们就不好了。”阮清歌恳求道。
“我安排你跑最后一棒,那是直道。你的定位行走不是特别棒吗?跑到终点就可以了。”温锦言以为她是怕连累小组拿不到第一名,又给她宽心,“大家都是来玩的,图个开心,没有人会在意比赛成绩。”
阮清歌沉默了许久,终于说出了实情:“我十年没跑步了。我害怕摔倒。”
温锦言闻言,强硬地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拖着她来到一百米的起跑线上。“我拉着你的手一起跑。一、二——”
阮清歌使劲抽回手,不停地摇着头,“总监,我真的不行!”
温锦言将双手按在她的肩膀上,目光坚毅、语气坚定地说:“阮清歌,你相信我吗?我保证不会让你受伤的!”
阮清歌咬着下唇,点了点头。她愿意相信他,因为他是她非常珍贵的老师、朋友。
“一、二、三——”
阮清歌由他牵着,挪开了步伐。慢慢的,她增大了步幅,跑了起来。她感觉到有风从脸颊两旁擦过,带来了栀子树清芬的香味。她听得到自己轻微却急促的喘息声,她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