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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色之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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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树!”我惊呼道,“是你藏在里面?”惊喜之余,心头那股失落感立即消失了。原来他把自己藏在礼物盒里装扮成一个超大的礼物啊。

“拾伊,刚才你亲也亲过了,这个礼物必须收下,只要没用坏,就不能扔了哦?”邹淼玲坏笑道。我一怔,然后明白了,囧。

“我们先替你切蛋糕啦。”高铭锐叫道,奔到蛋糕旁抓刀。

“功夫熊猫”抱起我,往外走,“只有寿星佬可以切蛋糕,谁也不许越俎代庖!”他叫道,一直把我抱到蛋糕前放下。

大家又唱起了生日歌。一把长柄刀递到我手里。“不要偏心啊,平均切成二十等份!”高铭锐大声叫道。我拿着刀柄的手有点颤抖,“功夫熊猫”的大爪子伸出来握住我的手腕。“快分哪,等不及啦。”众人催促着我。

在“功夫熊猫”的帮助下,我顺利地将生日蛋糕切分成二十份,每份只有可怜的一点点。

每个人领到一份蛋糕发出“啪叽啪叽”的舔刷声,好像一辈子没吃过这种东西似的。这只蛋糕也就看上去好吃,吃起来不怎么样,完全不如看上去的那么可口。

“功夫熊猫”明显没法享受它的那一份。“你喂他吧!”邹淼玲又起哄。“他是你的宠物,你把他挑选出来就要对他负责任。”

我低下头当作没听到。

“嘭”一声,不知谁开了香槟,一股泡沫飞溅到屋顶,满屋生香,充满欢乐气氛。邹淼玲叫高铭锐将她抱到桌子上站好,开始发言:“今天,我宣布,我们的大明星柳拾伊小姐二十五周岁生日啦。如果有人愿意对她说心里话,请马上站出来,想有所表示的也请站到台上来,让我们大家都验证这个人的心是否真诚可靠?

一个保镖捂住自己的脸站了出来:“我爱你啊!柳小姐,嫁给我好不好?”

“没站到台上来说,不算,你被淘汰了!”邹淼玲做了一个删除他的动作。

又有一个人冲到桌子跟前,欲往上爬,但故意脚底打滑,怎么爬也爬不上去。邹淼玲又宣布淘汰他。我见他们这么能闹腾,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不用说这都是邹淼玲事先一手策划好的。这么矮的桌子,只要是正常人不费力就能爬上去,却一个个被她宣布淘汰出局。

最后,“功夫熊猫”伸着懒腰爬了上去,将邹淼玲挤了下去。

“偶,”他这么称呼自己,语出惊人,“人称‘功夫熊猫’,又号称‘天下第一帅猫’,打败天下无敌手。今日来到贵地,发现一稀世美女,打算据为己有。有不服气的尽管上来挑战。如果没有,本大猫侠就要带走她!偶数到三,没有人敢挑战,那她就是本猫侠的了。尔等现在可有异议?”

“不敢!大侠!”一帮人同时应道——根本不等他数数就放弃了挑战机会。我悄悄往后退,意识到将会发生什么。然而,我的后路早被人堵住,身后多了几双臂膀,将我顶到桌上去。

“功夫熊猫”肥胖的身躯将我裹住,然后掀开头套,露出春树那张红彤彤的脸。“生日快乐!拾伊!”他说完,一把搂过我,唇压了下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的脸倏地热了。下面的人更热烈地鼓掌、起哄。

那带着花草香气的唇紧紧贴着我的唇,带着炙热的温度。“嫁给他吧!嫁给他吧!”众人齐声高呼。

“嫁给我好不好?”池春树热情的眸看着我,眼里闪动着无数蜡烛的光影。我慌张地看着他,垂下睫。

“大家还是撤离吧,后面不适合观瞻了!”高铭锐起哄道。一帮人如潮水般忽然全退走了。屋里只剩下我和池春树傻乎乎地站在桌子上。

“放开我,春树!”我挣扎着推开他毛茸茸的身体。

“不,我不会再放手!以前我就是太听你的话才眼睁睁看你溜走。听着,傻丫头,从今天起,你必须听从我的安排,我要你怎样你就得怎样。不许对我用否定词,任何否定意义的词都不许用。”他抱着我从桌子上跳下地。

我紧张地抓紧他的胳膊。“你疯了吗;春树?”

“也许吧,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明澈如水的眼睛深情地看着我,“从前我一直只相信科学,可现在,我相信我们前世就有约定,很久很久之前,久得难以想象的久,我要你履行前世的诺言,嫁给我。”

“不行!”我惊慌地拒绝他。

“你用否定词了,必须罚!”他说着,用力吻我,让我无法呼吸。

“够了,春树!游戏到此结束!”我推开他的脸。

“我就这么不堪忍受吗?”他并不恼,笑呵呵地问我,“在你心里我就这么不值一提吗?”

“不是!”我连连摇头,“不是这样。”

“那你说清楚。我池春树同志到底哪里配不上你?说清楚,我放你走。说不清楚,那就对不住了,我会狠狠惩罚你对我的藐视和不屑!”

“不是的,春树!”我一急,眼泪又流出来了。“我从来没有轻视过你!只是,是我配不上你,从前是,现在更是,越来越是。”我奋力推开他,欲往外逃,却被他一把拉了回去。“看着我,拾伊,”他温柔地说,“你配得上任何一个男人,只是我不够好,所以得不到你的青睐,但是,给我一个将功赎过的机会行吗?”

我猛地摇头,“这不公平!我不要你赎什么过,你根本没有任何过错!”感觉心拧成了一团糟。“让我走,求你了。”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逃走。

“可你一直在逃避我,那就是我的过错,身为一个男人的过错就是不能得到他爱的女人的心,最大的过错就是错过自己最爱的女人。你爱我吗?用你的心告诉我。”

“不爱!”我闭上眼睛喊道。

“你又用否定词了。傻丫头,罚!”他的唇又贴上来,似惩罚般狠狠地、深深地吻着我的唇。

“对不起,春树,我不能接受你。不可以,不可以!”我大叫起来。

“理由!”他也在叫。

“我不爱你!”像一只被深度烫伤的流浪狗悲哀地拒绝递到嘴边的美味热狗,我无法控制地大喊道。

他的声音温柔起来:“说一百遍,我就会相信你是真的不爱我,从未爱过,永远也不会爱上,让我彻底死了心。”他一边吻我,一边呢喃着。

“我不爱你,不爱你,不爱你……”我哭着一遍遍说着。说到后面,连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说了多少遍,因为伤心,因为绝望,带着哭音的那三个字听起来越来越像模糊了的“我爱你”。

听出了不对劲,我急忙刹住。

“唉,傻丫头!”他怜惜地叹道,“你自己也分不清到底是爱我还是不爱啊?”他温柔地看着我,松开我。“今天的生日宴会到此结束。我不逼你了,但我会一直等,用一生等你发现到底爱不爱我?”

他站起来,吹灭了所有蜡烛,并打开电灯。

 233、被功夫熊猫强吻了 。。。

“早点休息吧。明天会有很多重要人物来看演出。”他摸了摸我的头,走出房间。

泪水早已打湿我脸颊旁的发,湿哒哒的贴在皮肤上异常难受。我呆呆地坐了一会儿,站起来走向自己的房门。

邹淼玲和高铭锐若无其事地沾了牙粉刷牙,你替我刷一下、我替你刷一下,腻歪得不行。我走过他俩身边时他们看也不看我一眼,一副安然享受生活的模样。我不由想起高铭锐称赞邹淼玲时的用词“苦中作乐”。是啊,我为何做不到?为何无法摆脱那个人的影子?难道我真的遭受了某种命运的诅咒?始终走不出他的束缚?

我到底爱不爱春树呢?我再次问自己曾经早已明断的问题。

突然没有了答案,仿佛大脑严重短路,阻止我思索这个看似简单却无法不复杂的问题。

无力再想,不愿再想,因为爱或不爱都一样,我已无法给予任何人任何形式的爱,包括我自己。

秋天的感觉越来越浓重,夜里温度明显低了,不盖薄被子睡一定会让你在早晨醒来后体味“鼻塞脑热”的不适。

邹淼玲感冒了,一个劲儿打喷嚏,厚重的鼻音没法正常用嗓子,于是她所有唱歌的任务暂时压到我一人身上。不幸的是她还发烧了,又是咳嗽又是咽痛,感觉人一下蔫了许多,但唯一不蔫的是她的精神,依旧苦中作乐,捏着鼻子猛灌中药,每次喝完都要大骂一句:“我靠,苦死了!”

高铭锐是个尽职尽责的好伴侣,除了不能替她吃药,什么都替她做。饭,喂她吃;汤,喂她喝;脚,帮她泡;衣服,替她洗。其它的还有什么为她做的那就是不能为我们所看到的了。但是,患难见真情这句话很适合送给他俩。

邹淼玲的病来得快去得也挺快。这得感谢爱情——总能让浸润其间的人获得神奇的力量。

池春树照旧默默地陪伴着我,给予我最大的精神支持,生日那天的胆大妄再也未重现,仿佛那晚疯狂的一幕只是生日表演的一部分。

作者有话要说:将虐进行到底吧。吼吼吼~~~~~

234

234、她也爱他 。。。

生日宴会后的一个星期,一切稳定而有序,最重要的是自从和利冰厂那次事件发生以来,尔忠国和清水洋子都没再出现在我的视线内,似乎不屑于再跟我玩变态游戏。我也正在回归正常的轨道,虽然夜里偶尔还会做些噩梦,但没有升级——池春树会及时地叫醒我。

让我稍稍感觉不好的是清晨起床后胃部有些不适,刷牙一不小心就会让自己恶心想呕吐,但吃了早餐便会好许多。我想起妈妈刚跟爸爸刚离异那阵子因情绪不佳引起的肠胃不适,后经检查属于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吃药调养了好几年才恢复正常。想来情绪对一个人健康的影响相当大。我估计自己也像当年的妈妈,患上了肠胃紊乱症。

我不想成为药罐子,更不想成为朋友们的负担,我必须让自己积极起来。对我们几个人来说,沦陷区的日子尽管压抑却意义非凡,就像我们为之奋斗的非凡大舞台,看似淫靡奢华、醉生梦死,却跳跃着我们炙热的爱国心。

就为这一点,我也要将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带来的不适症状统统撵走。

龙须川进去九江的时间比预定的时间长,一个星期快过来了也没见回来。我倒是希望他直接从九江回日本去,我才不要他履行什么对王的职责。他回国去便是对我这个王最大的安慰。

老狐狸在我生日后的第三天曾来看望过我一次,带来一些“稀缺”食物作为礼物。虽然他的来访仅仅属于礼节性的,也未带任何政治面孔,但我越来越觉得他虚伪而狡诈——为“大东亚共荣圈”的宏伟目标笼络人心——以他拍走的诸多“和平”照片为证。

然而,就在我快忘记那个人时,一个不速之客的闯入将我看似愈合的伤口再度掀开,血淋淋的,不堪忍受。

这天阳光依旧明媚,前往非凡大舞台的路上,我和邹淼玲乘坐的黄包车被斜刺里冲出来的一个商贩拦住。这人说我上次订货忘了给余款,让我务必给钱。我纳闷何时定过货,但看到他低低的帽檐下抬起的那张脸,不由怔住,此人正是尔忠国从兴福镇带来汉口卧底的九个土匪中的一个。他叫什么名字我记不清了,但印象中此人功夫不错,枪法也很准。

邹淼玲在一旁正要发火骂这人,我阻止了她。“我想这位老板可能跟我有些误会,不如找个地方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吧。”我让邹淼玲先走,但她不放心,跟我一道踏进路边的一家小餐馆。

坐下后,这人不客气地跟我说他还没吃午饭,我看他那样子身上好像没带钱,于是招呼店家给他上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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