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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酬他也去过不少,毕竟所处的环境,就是应酬来应酬去的,可是阿房宫他还真是没去过。不是他不想去,实在是老爷子管得严,当年老爷子没做生意的时候,是个军人,后来转业做起了生意,所以阿房宫在老爷子眼里,和烟花之地是划等号的,就算你进去了什么都没做,老爷子都会给你按上一顶逛窑子的帽子,毒打一顿是少不了的了。
宁知然他家老爷子,打起人来,可不管你是不是是九代单传,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打。宁知然小时候,常常就因为不写作业,被他家老爷子发站军姿。对于这一点,宁知然很是鄙夷,都转业这么多年了,还是忘不了部队里的那些习惯,偏偏他年纪大了,这些习惯就要自己来养成,他每天看着儿子晨练,打军体拳,苦不堪言啊,可是这些宁知然统统都是,敢怒不敢言。
今天自己去阿房宫的事情,要是被老爷子知道了,一顿拐棍是难免的了。大不了就是挨打么,生意总不能不做。
叹气再叹气,还是穿上了外套,和秘书一起去阿房宫。
华灯初上,对于向晚她们来说,时间早得很,这个时候她们大多都在化妆间里化妆。
向晚从来都是到这里才化妆,平时见她总是素白的一张脸。她不化妆的时候其实更好看,她皮肤白,眼睛又大又水灵,唇瓣饱满,不抹自红,尖尖的瓜子脸,这样的女人最是妩媚。
萧萧从她手里拿过粉扑,仔细的给她上妆。
有人帮忙,向晚就省了力气,她其实很懒,从小养成的习惯。
萧萧见她自在的闭上眼睛,笑了笑,她喜欢帮她化妆,喜欢看她的脸在自己的手下慢慢变得妖娆。
向晚穿了一件金色的低胸裙子,细细的肩带,裸露出半个美背,她的穿着向来是养眼的。类似于小礼服的衣服,金色更衬托出她雪白的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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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萧的眼睛扫过她的胸,比自己好太多了,就像一对饱满的硕果,等待男人的爱抚和品尝。她有些恶作剧的在向晚的胸上抹了一把,两|乳之间被挤压出来的沟渠,妙不可言,萧萧顺着这条通道,将手伸了进去。
向晚一惊睁开眼睛,萧萧有掐了一下她的胸,这才把手拿出来,继续给她化妆,撇撇嘴道:“吃什么长大的呢,胸这么大。”
向晚瞄了她一眼,“你也不小啊。”
萧萧三两下搞定了她的妆,啪的一声合上了化妆箱的盖子,“笑话姐姐呢?”
向晚赶忙去抱着她的腰,讨好的笑,“没有没有,我哪敢啊。”
萧萧推开她:“别人不知道是还以为咱俩同性恋呢!大热天的抱我干什么。”
化妆间里忽然骚动起来,这里本来都是小姐们更衣化妆的地方,男人是进不来的,突然进了男人,正在换衣服的小姐就尖叫了起来。
萧萧看了一眼来人,不屑道:“这些女人装什么纯,又不是没被老板玩过!”
阿房宫有个规矩,所有来这里做肉体交易的女人,都要老板,或者是这里的管理人员,亲自验货,所以这里的小姐,基本上都和杨瑞睡过。想要红,下个要多赚钱,巴结自然少不了,而这样没钱又很想赚钱的女人,自然会选择爬上老板的床。
现实从来都是丑恶,就是能给你打击的满头包,让你哭都无处去哭的,这才叫现实。
第十三章 这不是偶遇
萧萧知道杨瑞来这里肯定是找向晚的,从前她是杨瑞的宠儿,可是自从向晚来了,她自然就变成了旧爱,也落得清静,杨瑞这样的男人,少招惹为妙,黑道背景的人,有几个好惹的?所以萧萧有一个原则,就算跟一个肥头大耳的平庸男人,都不跟那些酷酷的小黑男们在一起。
说白了她是怕死,也是现实。
萧萧看了一眼向晚:“自己小心,好好应付。”
她很了解向晚,她知道向晚其实不喜欢杨瑞这个人,这男人看见你的时候,总想着压在你身上的那回事,有点个性的女人都会讨厌。
他要的是性,可是她们要的是爱,她们能给他性,他却给不了她们爱情。
向晚点了点头,萧萧就走开了,看都没看杨瑞一眼。别看杨瑞是老板,萧萧还真就不买他的帐,她好歹也算是这里的台柱,人红,自然脾气是有一些的。
杨瑞也没在意,直接奔过来找向晚。
“身上的伤怎么样了?”
向晚站起身,在他的面前晃了一圈,“你看呢?”
杨瑞笑了,“看样子身上的好了,那这里的伤呢?”他指了指向晚的胸口。
“早就没有了,我这样的女人,要心做什么。”
“自己怎么样只有自己清楚。向晚不要勉强,放你几天假?”
向晚笑着勾住他的脖子,“那你养我啊?”
杨瑞抱住她的腰,笑道:“只要你愿意,我养你。”
“这个玩笑真好笑。你找我有事?”
他是笑着说的,可是绝对不是玩笑,只是有心无力,老板的女人,自己养,这不是找死么。杨瑞顿了顿道:“今天有客人点名找你,就是陪着吃饭唱歌什么的,你愿意吗?”
“愿意,什么都行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什么样的客人都接。”
杨瑞叹气道:“向晚,不要作践自己。”
向晚的脸冷了下来,“闭嘴,这话轮不到你说。我的事,难道你不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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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那你跟我来。”
走到门口,杨瑞顿了一下,又叫了几个女人一起走了。
乘电梯到了三楼,打开VIP包厢的门,里面坐了几个男人,西装革履的打扮,看样子是商人。有几个向晚觉得眼熟,可是不记得是不是自己曾经的客人。
杨瑞领着她们进去,“费总,齐总你们可有时间没来了啊!”
两个男人迎了上来,虽然是对杨瑞说话,可是一双眼睛有意无意的飘向向晚的酥胸。
“杨老板咱们哥几个这不是来了么,今天可多亏你啊,也就你能叫得动向晚。”
向晚笑了笑,“我有那么大架子吗?这不是一招手就来了么。”
其中的一个男人不动声色的揽住了向晚的肩膀,笑道:“这要是一招手你就来,那我就烧高香了!今天是要请一位贵客,这生意能不能谈成,还要靠你们几个啊。”
向晚有印象了,这个男人是做珠宝生意的,的确是自己的客人。
杨瑞有和他们寒暄了几句,就离开了。
今天找向晚来,是要让她陪着客人的。守着这么一个尤物,自己吃不到,真是磨人啊。
宁知然到达阿房宫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迎宾引他去了包厢。
“不好意思,来晚了。”
费总和齐总连忙站起来,老板都站起来迎接了,那些陪客自然也站起来,而向晚她们四个陪酒,自然就更不能坐着了。这种场面她见多了,也陪得多了,对于这种虚伪的寒暄,她全当是幻觉了。
“宁总哪里的话,是我们早到了而已,您来的时间刚刚好。”
早到?向晚在这里和他们大眼瞪小眼的有一个小时了吧,这样也叫早到?看来来人比他们两个身价高。
向晚好奇的看了一眼,这男人的脸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身材高大,倒三角的完美比例,那张脸上若有似无的笑意,那桀骜不驯的表情,天!中了头彩了!
第十四章 衬衫什么时候还我1
“来来来快请坐,能请到宁老板真是不容易啊!”
“费总这话说的,好像我多不给你面子一样。”
“哪里,宁老板上座。”
“这怎么好意思,二位年龄长我几岁,自然是你们上座了。”
几个人又推辞了一番,自然还是宁知然坐了主宾。
宁知然路过向晚的面前,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
“是你?!”
向晚挥了挥手笑道:“好巧啊。”
“二位认识?”
“不认识!”瞧瞧,说不认识谁相信啊,异口同声呢。
费总和齐总面面相觑,不认识就不认识吧。看来宁知然也是个凡人,哪有不进女色的呢,找向晚来算是对了。
怎么有一种狭路相逢的感觉?向晚怎么也没想到,当天那个被她抢了衣服的人,居然是赫赫有名的商人,这简直是冤家路窄啊!
由于上班,向晚花了浓浓的妆,妖艳妩媚,却不觉得突兀。宁知然细细打量她,他还真的没有猜错,她果然是小姐。那样彪悍的小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不是没有出入过夜总会,实在是这个女人前后变化太大。
向晚感觉到有人看她,她故意转了过去,单手支撑着下巴看他。
宁知然对她笑了笑,并没有言语。
今天来这里,本来就是想要和他们合作,所以谈判进行的很顺利。
费总好齐总的嘴巴就差点咧到耳根子那里了,“如此那后天我们就去贵公司签合同了。”
宁知然点点头,转而对秘书道:“准备一下,千万别怠慢了两位老总。”
费总笑道:“宁总真是爽快人啊!”
齐总也跟着举杯,“来我敬宁总一杯。”
宁知然向他们举了举杯:“一起来吧,大家干一杯。”
向晚本来坐着没事,这种场合看来是不用她这个公关做什么了,所以她正发呆呢。
宁知然瞟了一眼向晚,伸脚踢了踢她。
向晚吃痛,拿眼睛横他,宁知然淡淡的笑着冲她举杯。
碍于好几个人在场,向晚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甜甜的一笑,喝光了杯中酒。
今天来的人年纪都不大,玩起来也容易。
酒过三巡之后,生意就也差不多了,服务员进来收拾了餐桌,关了几个灯,打开音响,就要开始唱歌了。这个包房本来就是餐饮和KTV综合的,宽敞的很。
又叫了几个小姐进来,向晚一看,都是喝酒的高手。
这些人一字排开的坐在沙发上,费总和齐总,左拥右抱,香艳的很啊。
几个助手点歌的点歌唱歌的唱歌,还有两个,干脆就坐在沙发上和小姐划拳喝酒。
向晚坐在角落里,这还是她第一次被冷落。哪次在KTV她不是男人追逐的对象?这回还真是特别。
宁知然靠着向晚坐,向晚瞟了他一眼,也没作声。
其实向晚一直是公私分明的人,上班的时候,她可是很敬业的。可是对着宁知然她就是敬业不起来,也许是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有点尴尬,所以向晚从心里没当他是自己的客人。
“宁总给大伙唱首歌吧!”
灯光太暗,又有些嘈杂,也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
宁知然并没推辞,大大方方的站起来,过去点歌。
音乐缓缓响起,宁知然的声音很纯净,虽然不是天籁之音,但是五音全了,还算是好听。
向晚听过很多人唱歌,可是就算你唱的再好,在向晚的耳朵都只是一般。只因为她的耳朵太过挑剔,被那个声音调教的挑剔了。
她大概永远都忘记不掉了,那个纯白的身影,吹口琴给她听,唱动听的歌给她听。从前他只唱给她听,现在他唱给很多人听,不过就是这么个微妙的区别,却天差地别了。
那个少年,喜欢穿洁白的衣服,他的人跟心都是纯净的。他笑起来的时候总是那么好看,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摆弄着自己的衣角,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有些旧了的白球鞋。
这一切,她想要忘记,她甚至敲打自己的头,可是失忆,她就能忘记吗?不能,那些少年时代烙上的印记,就算是尘封起来,也还是存在。
向晚觉得胸口闷闷的,一连喝了四五杯酒,包房里越来越吵。女人的娇笑,男人的高呼,划拳声,觥筹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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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站起身,突然觉得头痛,再也呆不下去,有种窒息的感觉。
趁没人注意,开门出去。
第十五章 衬衫什么时候还我2
尖细的高跟鞋,敲击着大理石的地面。
其实走廊里是铺了地毯的,可是向晚就是喜欢听自己的脚步声,所以她从来不走地毯,总是走在路的边缘。
萧萧每次见她这样,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