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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爵微微一笑,告诉她,让她继续干下去,如果感觉人手不够,可以提携一些新人,适当的放放手,顺便还表达了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参与公司的事情,毕竟那不是他擅长的领域,他所擅长的只是杀戮。
随后两人又聊了一些关于感情方面的事情,主要是蔡清问,狂爵回答。狂爵无奈,只能编一些谎话混过去。
狂爵把车开得飞快,没多久便到蔡清的家,那是一座中式高级别墅,整个别墅充满了一种自然的气息,看样有高人指点。大门口和院里都移栽了很多果树,现在正值春天,树上开了很多美丽的小花朵。
狂爵并没有把蔡清送进去,怕另一个男的会吃醋,只是目送蔡清走了进去。看到二楼的灯光亮了起来,狂爵便打开车门坐到驾驶位置上,对着身后的血冥说:“血冥请把安全带系上,不然也许会出事故的。”说完,狂爵就发动汽车,狂飙起了,速度开的飞快,应该有四百码以上。
极速飞驰的汽车,很快便出了上海市,狂爵打开这辆奥迪的隐藏功能,车门的两旁,缓缓探出两只飞机羽翼,车后面的排气管,更是变成了两根,猛的喷出淡蓝色的火焰。‘咻得一声’汽车便飞了起来,四个轮胎也被收了起来。
狂爵把汽车朝公海开去,很快便到了公海,把汽车悬停在海面上。狂爵打开车门,一个翻身跳到车盖上面,从空间里拿出几瓶红酒和一个水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慢慢的品尝了起来。
血冥也跟在狂爵的身后,跳了上去,拿出一根黄瓜,趴在上面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闷不做声。因为他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对狂爵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情,不管怎么样,遇到老情人,发现她还结婚了,对狂爵的打击一定不小。
那几瓶红酒很快便被狂爵给喝完了,半躺在车前盖上面,双眼迷离的看着天空。他很清楚的记得,十几年前自己也就是这个样子,躺在美国的中央公园里,看着天上的繁星的。一眨眼时间过的飞快,天上的繁星还是依旧美丽动人,没有变的昏暗,也没有变的更加妖异。可是狂爵的心境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岁月的利刀从没过狂爵,尽管狂爵很坚强,可是心还是被划的血肉模糊。
狂爵苦笑的摇了摇昏昏欲睡的脑袋,说:“血冥我是不是变了,变得越来越不像个士兵了。”
血冥先是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你是变了,可是你又没变,你还是你,如果那一天你不再难为自己,那时候你才真正的变了。这就是我认识的狂,一个游走与理智与疯狂之间的男人。”
狂爵突然用手捂住心口,气喘嘘嘘的说道:“可是,这里为什么会这么痛,真的好痛,我不是已经死了吗?可是为什么我的心还痛的要死。”
“哇,”狂爵猛地吐出一口淡金色的心血,由于痛苦,浑身都开始抽搐起来。
血冥忙上去,用两只前爪按在狂爵的心口之上,焦急的吼道:“狂,你怎么了,你开玩笑的吧!不要吓我啊。”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的心真的好痛,我快受不了。”
雪儿那焦急的声音,透过扬声器传了出来:“快把他打晕了,不然他的会产生心魔的。”
血冥忙全力一爪,轰在了狂爵的头上,用那绝妙的微控手段,让所有的力道全集中在狂爵的头上,而没有伤到这辆汽车。
极度痛苦的狂爵,被血冥那绝强一拳给打晕了,躺在汽车的前盖上面,睡着了。
雪儿略带忧伤的说道:“狂,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什么事你都一个人承担,你把自己看成了无所不能的神吗?既然那样痛苦,可为什么你还要如此坚持呢?”只可惜已经沉睡的狂爵,什么也听不到。
血冥把狂爵一不小心流出的泪水给擦拭掉,应道:“因为他是狂,那就足够了,还需要什么呢?我想什么都不需要了。”
在那漆黑的长夜里,一辆奥迪悬停在海面上,车盖上面躺在一个人,他应该是睡着了。还有一条狗蹲在他的身旁,仰头看向漫天的繁星。顿时一道绝美的风景线形成了,就像一副横画,给人无限的遐思。
清晨,当夕阳从海平面冉冉升起的时候,狂爵醒了,看着那美丽的日出,狂爵无声的笑了笑。还是那句老话,生活还要继续,我们能对自己的生活抱怨什么呢?也许我们能做的仅仅只是让我们每一天都过的充实,没有虚度,那就是对生命的最大慰藉。
看着太阳冉冉升起后,狂爵突然想到了谢晓诗,于是他又开着‘雪儿’去找谢晓诗了。
→第四十七节 婚礼(求收藏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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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以后,狂爵就经常去找谢晓诗,当然他不是去找她谈情说爱,也不是骚扰她,他只是单纯的想照顾一下他们母女两人。渐渐的狂爵了解到了谢晓诗的境况,她在2010年十月份结的婚,丈夫是中国人,但是却在日本工作,工资很高。但是却在前两年抛弃了她们娘两个,娶了一个日本女人。谢晓诗不是那种泼辣的女人,她没有去找他大吵大闹,但也没有选择沉默。他对丈夫经行了审判,道德上的审判,可是已经被金钱洗脑的丈夫,又如何愿意听她的话呢?所以她的控告都都变成了废纸。
自从两人彻底离婚以后,她就负担起养活璐璐的全部责任,由于英语特别好,所以就在一家中学教外语,工资虽然不是很高,但是够两人生活用的。而且由于天生丽质,在学校有很多年轻的教师都追过他,可是都被她给打发了。
这几天狂爵天天去找她,代她去小学接璐璐。由于狂爵的出现,她那本来已经干枯的心灵,突然被某种莫名的东西给填满了,他想那也许就是爱情吧!但转念一想,那是不可能,不管从那方面来说,他们都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今天她打算好好款待一下狂爵,毕竟这几天,狂爵对他们的照顾实在太多了,狂爵给她和小璐璐买了很多时兴的衣裳,一件件的衣服都非常昂贵,把小璐璐打扮的像一个小天使,而狂爵买给她的衣服,他就放在柜子里,从未穿过。才短短的几天时间,狂爵就在她们的身上花了几百万。
谢晓诗刚下班,就朝菜市场走去,卖了一条鱼、几块廋弱和很多素菜,她打算今天亲自下厨款待狂爵。
中午回到家,看到狂爵正在和小璐璐玩耍,谢晓诗微微一笑,说:“狂先生又来了啊,今天就别走了,正好就在这吃一顿好了,这几天实在不好意思,让你照顾璐璐。”
正在玩玩具的璐璐,忙插口道:“叔叔不要走了,妈妈的手艺好好哦,特别是糖醋鱼那更是一绝,保证没有任何大厨比得上。”
“哦真的吗?那我还真的很荣幸啊,那好,今天我就不走了,尝尝你妈咪的手艺。”狂爵用手指在璐璐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说道。
一听到有吃的,趴在地上的血冥,忙一个翻身跳了起来,讨好的向谢晓诗走去,惹得众人一阵大笑。
在炒菜的时候,狂爵想要上去帮忙,可是谢晓诗却不让,让他老老实实的坐在客厅里看电视。不得不说谢晓诗的手艺真的非常不错,狂爵吃了连连赞口不绝,就连一向比较挑食的血冥,都暗地里对谢晓诗翘起来一只手爪。
在此期间,蔡清也经常来找狂爵,主要还是讨论一下公司的事情,不过狂爵很懒,让她全权负责,自己做了甩手掌柜。蔡清最后无法,只能默认了这种状况,只是经常提醒狂爵说:“我结婚的时候,你要是不在场,你就永远不要再来见我了等等,威胁的话。”
很快星期五便到了,今天蔡清的婚礼在上海大教堂举行,很多亲戚朋友都去了,当然很多生意上的伙伴也去了。
婚礼先在教堂举行,然后再到市中心的东方大酒店喝喜酒。
早上八点钟,许多辆豪华轿车停在了教堂门口,他们都是来参加婚礼的。当然今天狂爵也来了,狂爵本来打算把谢晓诗和小璐璐都带来的,结果谢晓诗却用工作忙,脱不开身为由推脱了,于是狂爵只能带着小璐璐来了。
整个教堂非常大,清晨的阳光透过圆顶上的玻璃,折射出炫目的色彩,把整个教堂照射的流光溢彩。
胸前挂着一个十字架的神父,端起一本黑色圣经,对台下的一队新人,说道:“新郎你愿意娶新娘为妻吗?”
台下的那个稳重帅气的中年人,温柔的看着蔡清,轻声的说道:“是的,我愿意。”
“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新郎:“是的,我愿意。”
神父把慈祥的面容转向蔡清,继续说道:“新娘,你愿意嫁给新郎吗?”
蔡清:“是的,我愿意。”
神父:“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是的,我愿意。”
“好,我以圣灵、圣父、圣子的名义宣布:新郎新娘结为夫妻。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伴随着热烈的掌声,新郎亲吻了新娘,然后两人交换了结婚戒指。戒指很普通,上面没有壤上钻石,也不是黄金做的,只是两枚再普通不过的戒指,但就在此刻,那两颗最普通的戒指,却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坐在下面的狂爵,看出来了一点端倪,那个中年人决不是什么商业巨鳄,也不是什么权贵之士。他的双掌厚重且充满了老茧,看起来很文弱,其实却异常凶悍,整个人看起来很松散,却很容易发力,他应该是一个退伍军人,这是狂爵给他下的结论。
然后很多亲朋好友上前祝贺,热闹非凡,很多记者也闻讯赶来了,照相机闪个不停,新郎和新娘的手里各捧着一束鲜花,微笑的走出教堂,然后扔向天空。
狂爵比他们先走了出来,站在一块比较僻静的地方,微笑的看着这对幸福的新人。
蔡清当然也看到了狂爵,于是带着老公,冲出记者的层层包围,来到了狂爵的身边,说:“狂,你一个人站在这里干什么,我的礼物呢?难道你忘记带了吗?神啊,你这个当老板的也太训了吧!”
狂爵耸耸肩说:“当然,你的礼物小生岂敢忘记,你收获了一份美好的爱情,那么在事业上你也应该到达顶峰,这是你的礼物。”说完,狂爵就递给了蔡清一个灰色的信封,里面比较重,应该装了不少东西。
站在狂爵身旁的小璐璐,睁大美丽的小眼睛看着蔡清说:“阿姨,你今天好美丽,我一直都很喜欢你,可以在我的衣服上,给我签个名吗?”
蔡清蹲了下来,拿出水笔,在小璐璐的衣服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璐璐还真可爱,以后天天去阿姨那里吃东西好不好,不要付钱的。”
璐璐拉起狂爵的手,笑嘻嘻的说道:“不要阿姨费心了,叔叔可以帮我付钱的,叔叔对璐璐最好了。”
“对了,他叫什么名字,有他在我想你应该很安全。”狂爵特地在‘安全’上加了重音。
“恩,是啊,要不是他,估计我早就死了。该死,今天结婚,怎么可以说不吉利的话呢?”
新郎对狂爵伸出右手,道:“我叫张斌,退伍军人,你很强我看不通你。”
那些记者想要过来,可是却被保票给拦住了,狂爵伸出右手和张斌握了一下,说:“不请我去喝喜酒吗?应该可以吃午饭了吧!”
“既然如此那就走吧!毕竟这里可不是说话的地方,而且我也不喜欢站在这么空旷的地方,很危险,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