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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狈为奸
作 者:均均 类别:言情…穿越时空
我最大的特点就是助人为乐,学习雷锋嘛。
想不到我这最大的特点却改变了我一生,果然是“性格决定命运”啊。
我叫简丹,很难听的名字吧,当初我也大声骂爸爸:“为什么给我该这样的一个名字,简单简单,难听死了。”可是爸爸说:“没办法啦,我和你妈妈都不想为你改名字,后来想到简单这词组,就帮你起了这个名字了。”
……真是欲哭无泪……
我今年19岁了,已经读大二。相貌吗,唉,比起我的舍友,真的丢脸到家,她曾经试过一个月不用吃饭堂的饭菜,因为那些男生都以和她约会为荣。我呢,整整一年了,人数是十个手指头还用不完……
不过朋友都说我的性格太男性化了,令男子起不了保护欲。
其实作为新时代女性,干吗处处长在男人掌翅之下呢?
我最大的特点就是助人为乐,学习雷锋嘛。
想不到我这最大的特点却改变了我一生,果然是“性格决定命运”啊。
“救命啊……救命!有人落水了!”那天,我独自到海边散步,却听到不远处有人慌张地呼喊。
有人落水,不能坐视不理!
我连忙向呼喊者跑去,大声问:“在哪里落水?”同时想海中望去,果然在离岸30米左右的地方有个人拼命扬着手,准备沉下去的样子。我也不多罗嗦了,脱下外套和鞋子就扑向大海,向那人游去。
还好我的游泳技术是一流的,很快我就游到溺水者旁边,一手拉着他的头发,一手拼命向岸边划。天啊,这位仁兄应该减肥了,好重啊!我中午吃饭吃得很少,没什么力气,几乎拉不动他了。早知道中午就用力地吃了。
简丹,加油!否则你就没命了,两人两命就在你手。简丹,用力划!快到了!
十米……五米……
我终于把溺水者拉上岸边了,那个呼喊者哭着跑到我们身边,呼喊着叫溺水者的名字:“宝贝,醒醒。醒醒……”
宝贝,你叫宠物吗?我摊在沙滩边,喘着气。
忽然一个巨大的海浪扑过来,我被海水一冲,不由地冲下海,连忙手脚并用划向岸边,可是,左小腿一麻。糟糕,早不抽筋晚不抽筋,偏偏这时候抽筋!我只得用另外三肢划水,可是刚刚救人用尽我的力气,眼睁睁地看着岸边离我越来越远,海水四面把我包围住,最后的意识是那个呼喊者大叫:“救命啊,有人落水了……”
狼狈为奸 正文 1初次相遇
昏沉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幽幽地醒过来,发现自己又躺在岸边,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初阳已经从东边升起,那个溺水者和呼喊者都已经不在,可能过了一夜,他们都走了吧。看看四周,我的外衣和鞋子都不见了。天啊,真是趁火打劫。以后救人要量力而为。
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环境怪怪的。可是哪里怪我又说不出来。不过这都不是我关心的,现在肚子饿极了,全身乏力,于是我躺在岸边,慢慢把肚子里的水吐出来。
终于见到远远有两个人走过来了,近些,再近些。奇怪,怎么穿成古代人似的?头发长长扎在脑袋后用布包住,那些衣服……按看电视的经验,是宋朝渔民的装扮。要拍戏剧吗?可是不见有摄像头之类的东西啊?我再擦擦眼睛,没有眼花,真的是古代的衣服。
那两个人也看见我了,更奇怪的是他们竟然对我吼:“你是金人?来这干什么?”
金人?黄金的人吗?我问:“什么金人?”
“你不是金国人?”其中一个问。
金国?宋朝?莫非……我惊恐地睁大眼睛:“先生,现在是什么时代?”
“我们不是先生,教书的才有资格称先生,我们只是打鱼的。”那个人说,另一个接着搭口:“现在是宋朝赵家的天下啊。”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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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下子瘫在沙滩上,竟然回到1000年以前了!!
走到一间渔民屋子里,想讨套衣服的,可是那家人死活不肯,后来只好把戴了五年的项链脱下来,换得一套衣服、五个馒头和五天的居住权。
唉,谁说以前的人不犀利的?
每天我坐在岸边,望着大海发呆。竟然在我身上发生这种荒唐事,回到1000年以前,有个歌星唱过一首歌《一千年以后》,那么有没有《一千年以前》这歌呢?
这样呆了几天,馒头早就吃完了,又学着打鱼勉强填饱肚子。心想这样等回去1000年以后也不是办法,毕竟民以食为先啊,于是我问清楚市场,应该叫市集方向走去,看能不能找工来养自己。
天啊,在1000年以后我都坐车一族的,就是几百米我也会踩自行车。可是现在离市集起码有30公里,却要走路!
于是凌晨四点钟,我就被暂时借居的主人家挖醒,带我去市集。来到市集都已经八点了。走得我腰酸背痛。来到市集,人嚷熙熙,我却看着馒头包子咽口水,没钱买。
其实身上有200块的,可是这些古人肯定不会接受这一千年以后的钱币。唉,空有钱!
我注意一下情况,大体上粗重的我做不来,细工我又不会。
忽然灵机一动,我记起我的书法一直写得不错的,还曾经参加学校书法比赛拿个二等奖呢。而且写书法也不用什么材料。
于是我含泪把妈妈亲手帮我戴上的手链解下来来去当,得到500文。
我现在身上属于1000年后的东西,就只剩下一套衣服,一个手表,还有两张100元人民币。
为了方便,我穿上男装,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书生模样。
就这样,开始了我在古代的打工生涯。
事实证明,我失败了。
我呆呆地做在摆摊前,把字画摆了两天了,竟然没卖出一幅。身上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了。看着嘻嚷的大街,幻想每个路人都过来,对我的字画赞赏,纷纷掏钱,不到半小时所有的字画都卖光了。我数钱数到笑。
呵呵……
可是,是幻想。唉,为什么古人就不会欣赏我的字画呢?想当年(虽然这“当年”是一千年前),我的书法取过大奖啊。
就在这时候,听到人群中传来阵阵尖叫,不远出又传来踏踏声,什么声音?我慢半拍地转过头,却见一只巨大的动物向我奔来,离我不到十米!如果我走开的话,它肯定会撞坏我的字画,我赖以为生的字画!
于是,我想到的不是逃跑,而是冲动地跑到我的摊档前,张开双臂,希望那畜生年知道他前面有个生物存在而停止脚步。
“快闪啊!笨蛋!”旁人呼叫中,有个声音特别响亮。
我眼睁睁地看这畜生越跑越近,终于悲哀地发现这畜生不会因为我而停止脚步。好吧,毁了我的字画,我也没经济能力生存了!
于是我还是张开双臂,闭着眼睛,等待畜生的来临……
“你这笨蛋!想死吗?”呼叫中,我感觉被人抱起,一阵旋转,再睁开眼睛时,却看到某人的胸膛,环顾四周,呓,怎么自己到了一间茶楼的二楼?而后腰还有一双手环着。我呼出一口气,正想说话,却听到头顶有个人男人声调的开口:“笨蛋!以为自己是神仙啊?想用自己来挡马?十个你都不够死啊!”
我努努嘴,推开身边的男人,咕哝:“我是生是死关你什么事?又不是一定要你来救我。”连忙走到栏杆边向下望。天啊!我的字画!我的钱!我的馒头!!!
字画被马冲撞过,全倒在地上。我一时忘记自己是在二楼,跨过栏杆,就往下跳,可是刚跳下的时候才发现,这离地面有4米高!
忽然身后又伸出一只手紧紧把我搂在怀内,闻那气味,正时刚才救我的男人。他搂着我,我顿时觉得身体轻飘飘的,慢慢落到自己的摊档前。
一落到地面,我向他一望,说声:“谢谢你。”立即跑进摊档里。天啊!我拿起全部地上的字画,字画已经被丝烂,白纸黑字上还多加一只马的脚印,证明马的到此一游。
我到处寻找,却找不到半幅完整的字画!我拿着自己的宝贝,虽然还没能赚钱,可是好歹也是我用了一番心血去完成的。现在什么都没了。
“笨蛋,你没事吧。”旁边有人问,我抬起头看着他,是救我的那个男子,我胸膛急速起伏,大声嚷:“我等着卖它们来喂饱自己的,现在都毁坏了,你说我有没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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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怪不得你那么笨,要拦住那只马。”那个男子说,用下巴指着我背后,“那马和主人都来了。”
我转过身,果然看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牵着马过来。我怒气冲天,跑到那少年前面,喝问:“这是你的马?”
少年扬眉说:“是啊,怎么?撞到你了吗?我看见有人救了你啊。”
有错还不承认!我火爆地拉起他的衣领,发现自己只到他的胸膛,要抬起手才够得着他的衣领,这个发现令我更气愤,改手拉着他的衣袖,骂:“你父母没教你的吗?在市场里骑马!如果撞伤人怎么办?你这……没教养的家伙!”
“那是失控了,自己冲进来的,你以为我想啊。”那少年竟然还顶嘴,一脸不在乎的样子。
“北,你就认个错吧,这笨蛋差点死在马下了。”那个男子走过来。
什么笨蛋!?我气呼呼地转身对男子说:“虽然你救过我,但不代表你可以诬蔑我,请你尊重别人!”仔细看这男子,发现男子和少年的样子有7分像,我疑惑地问:“你们是亲戚?”
男子微笑说:“他是我弟弟。”
我一昂头:“弟不教,兄之过。”指指我的“烂摊子”:“我的东西全给你们毁了,你们要赔偿我的损失。”
那少年从衣袖里掏出一锭银子,塞到我胸怀里,天啊,虽然我装扮成男人,可是我是女儿身啊,他这样就摸向我胸部!我连连后退,不过看他的样子也好像没发现什么内容,把银子塞进我胸膛里面就马上把手伸出来,笑嘻嘻地说:“这样可以了吧?”
他的笑容太灿烂了,难道发现了!我小心地问他:“你笑什么?”
“没有啊。”他耸肩,牵着马走开。那男子跟在他身边,两人不时交头接耳,少年还偷偷地向后打量我。
他们不会发现的。我安慰着自己。等两人都不见人影后,从怀里掏出银子,哇塞!20两银子呢!
呵呵,我看过一见房屋的价钱,租一年才8两银子。好,先租一间房屋,这样就不用害怕被赶出客栈没地方睡了。
狼狈为奸 正文 2。初见傅浪
终于有个遮风雨的地方了,我数着手上的银子:还有八两,租房子用了八两,三两用来布置房间,一两用来买衣服。
还好,古代不用交水电费、煤气费,剩下的钱也够我用半年。
不过不能坐吃山空,我必须找工作。
卖字画这玩意已经说明不适合我了,那还有什么可做的呢?
这时候肚子咕咕作响,我才记得我还没吃午饭呢。
吃饭……
我忽然想到一千年以后那些小吃很受欢迎的,其中馄饨我最爱吃。而且制作简单又便宜。如果卖不掉也可以自己吃啊!好极了,我就卖馄饨。
于是第二天,我就准备材料,第三天就在原来摆字画的地方摆上两张桌子,放一个火炉,简易地摆起小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