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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放心,马上就好!”
一手持盾一手持刀,十二个人再次围绕着凌晓天转圈起来,寻找战机。
……
麒麟镇,厉家,厉巴图皱着眉头看着一个身穿披风的人,问道:“少爷现在可好?”
“还不错!”那人的语气很是冰冷,道:“我们已经将其送往国外,他只是有些不太适应那边的生活,我想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适应的,时间一到,就能回来跟您团聚了!”
厉巴图拿出一带金币,说:“这是给你的酬劳,做的不不错,以后有这样的事情我还会找你的!”
那人冷冷一笑,说:“那就多谢了,对了,在国外的花费要比在国内多的多,以后每个月的生活费最好是躲送去一些,相信您也不想自己的儿子在国外受苦吧!”
“你放心,我会的!”
等那人离开之后,厉巴图重重的一拳打在桌子上,恨声道:“这帮吃人不吐骨头的蛇头,真是可恶极了,一次次的狮子大开口,要不是为了康儿,我才不会跟这帮奸商说上一句话呢,同是商人,他们怎么就那么的不厚道呢!”
……
“当当……”凌晓天再次高高跃起,这次十二个人没有上当,纷纷抬起头看着他,等着他落下来的时候开始攻击。
“嗖……当……”弩箭射在盾牌上,弹飞了出去,可是凌晓天并没有落下来,而是悬停在了空中,这让所有人都感到很费解,因为他们没有看见凌晓天几近透明的翅膀呢,更加想不到一个十几级的斗士能够使用化羽术。
“嗖……噗……哎呀……”
一声惨叫,宇文述乾翻身落马,肩头中箭的他在伤势上相当的严重,他没能躲避是因为凌晓天是背对着他射出的羽箭,等他的眼睛看见急速飞来的羽箭的时候,已经没有了躲避的时间,只能是“慷慨”的接受了这支箭。
不过,弩箭并没有像凌晓天想象的那样,直接射进宇文述乾的心脏,这样的人,他恨不得见一个杀一个。
宇文述乾咬着牙想要站起来,奈何伤势实在是过于严重,手脚根本使不上力气。
“少爷!”为首的那人皱起了眉头,道:“兄弟们,咱们不能再大意了,马上解决掉他!”
十二个人纷纷扔下盾牌和长刀,拿出了弓箭,凌晓天看见这样的情况,赶紧猛扇几下翅膀,在空中盘旋,将射过来的羽箭一一躲开,心道这帮人的准备真是够到位的,弓箭都随身携带。
“小子,你准备怎么办?”老不死的问道。
“不知道,反正我就知道一点,现在要是不用心飞的话,有可能被人家射成刺猬!”凌晓天没好气的说:“这帮家伙看起来是职业佣兵,或许还是职业杀手呢!”
“有可能,要不然的话,他们费这么大的力气练习没花阵干什么!”老不死的说:“从他们对阵法的熟练程度上看,他们在一起练习的时间一定很长了!”
“操,刚才的那一箭要是能往下三厘米的话,宇文述乾必死无疑,真是太可惜了!”凌晓天惋惜的说。
凌晓天现在的飞行速度能达到每小时三百公里左右,在这样的速度之下,弓箭很难命中他的身体,所以,他开始低飞,用以消耗那些人的箭支,等他们耗尽了羽箭,再下去跟他们一决胜负。
宇文述乾艰难的用没有受伤那边的手将自己的身体撑起来,看了一眼插在箭头的弩箭,怒骂道:“我说你们是怎么搞的,你们一个个毫发无损,我却受了伤,赶紧给我杀了他,杀了他!”
你怎么受了伤?那是你活该,都说擒贼先擒王,凌晓天怎么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呢,谁让你是这件事的幕后主使呢,又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一有机会,当然是第一个往你的身上招呼!
半边肩膀都麻木了,宇文述乾看看不远处的马,手脚并用的爬了过去,他告诉自己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不能在这里待着了,不然的话真有可能把小命扔在这里。
凌晓天越飞越低,不过在速度上并没有丝毫的降低,他是有目的的,几次起落,原本仍在地上的十二把刀和十二面盾牌全全被他顺手牵了羊,气的那些人牙痒痒,射箭的频率更快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宇文述乾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爬上了马背,一扯缰绳,骏马扬起四蹄,风驰电掣的往城里跑,这么远的路程,一路颠簸着回去,也够他受的!
“哈哈,没有存货了吧!”凌晓天笑嘻嘻的看着地面上十二个面面相视的人,他们箭壶中的羽箭已经用完,兵器盾牌也被凌晓天收了去,手里只剩下一把弓。
难不成一人一把弓,跟凌晓天拼命吗,特别是他们见宇文述乾骑马先一步逃走之后,士气更是下降了不少。
化羽术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凌晓天很从容的落地,笑嘻嘻的说:“各位,咱们继续吧!”
继续?怎么继续啊,倒是有个人扔下了长弓,亮出了匕首,很明显匕首这类“高级”装备不是每个人都有的,总的来说,拿弓的要比拿匕首的人多一些。
为首的那人恨声道:“兄弟们,咱们就是用拳头,也要把这小子弄死,不然的话非但拿不到一分钱的酬劳,你我兄的名声可就这么坏了,以后还怎么接生意赚钱,所以,此战只能加成功不能失败!”
十一个人点点头,他们步调一致的跑过来,第三次将凌晓天围住。
手里连个像样的武器都没有了,还拿什么跟老子斗?凌晓天看了看拿着匕首的几个人,心道现在对自己有威胁的也就这几个人了,木质的长弓连根烧火棍都不如,根本破不开他体外的斗气盾,说句实话,手里拿着这样的东西还不如什么也不拿,直接用拳头来的比较实在一些呢!
凌晓天生龙活虎,只见长剑连刺,只是一个照面的功夫,就有两人中剑,没有了相对应的武器,这些人的,梅花阵变成了霉花阵,非但没有发挥出一点儿阵法应有的攻击力,反而限制了个体能力的发挥,凌晓天就是趁着这样的机会,刺中了那两人的腿部关节,他俩倒在地上之后就没能站起来。
原本出于中心位置的只有凌晓天一个人,现在好了,又多了两个,包围圈的面积就被扩大了不少,凌晓天的活动范围也就跟着扩大了,而且能把倒在地上的那两位当成自己的挡箭牌。
“叮当……噗……”
又有一个倒霉的家伙中剑了,跟前两个人的下场一眼,中剑位置是腿部关节。
还能站着的九个人满头大汗,对今天的行动没有了一点儿信心,凌晓天却是越战越勇,大有不搞定他们这些人,就不会罢手的意思。
马上,又有两人倒在了地上。
为首那人见事情照着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他们真要全部交代到这里了,大喊一声:“少侠,咱们暂且住手怎么样?”
“为什么,现在是我占上风!”凌晓天一点儿也不给面子的说:“现在要是你们占上风的话,你们会住手吗?”
“这个……”为首那人赶紧一抱拳,说:“看的出来,少侠并不想要我们的命,不然的话我这几位兄弟早就一命呜呼了,绝对不会只是腿部受伤这么简单的事儿,既然是这样,咱们何不握手言和呢?”
握手言和?凌晓天用眼睛扫了一边站着的和倒在地上的人,笑嘻嘻的说:“不是没有可能,你们被宇文述乾请过来,无非是要杀死我赚取一定的酬金,也就是说人命是很值钱的,你们想要自己命,那就也需要花钱买回来!”
“这个……您的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为首那人见有商量的余地,搓着手说:“不过呢,我们都是穷人,不瞒您说,我们几个这是第一次接任务,也就是第一次赚钱,没想到败在您的手里,至于我们的买命钱,您看是不是……”
“一分钱也不能少!”凌晓天可是一点儿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打断了那人的话,说:“我的命值五百金币,你们十二个人的命加在一起,总不至于连五百块都不值吧,废话少说,快给钱,不然的话我就继续动手了!”
十二个人一个个的全成了苦瓜脸,为首那人叫苦道:“我们全身上下,也不值五百枚金币啊,您看……”
“马,这些马用来顶账!”凌晓天指着拴在一边的十二匹马,说:“我知道这些马一定不是你们的,是宇文述乾的对不对,现在归我了,你们不会有什么意见吧?反正你们也没有能够完成任务,就不要回去了,找个新的地方谋生吧,我不为难你们就是了!”
【226 此树是我栽】
十二匹良种马,凌晓天在最近的一个城镇卖掉,一共赚了将一千枚金币,一匹好马的价值在一百枚金币左右,他开出的价格相对来说并不算高,所以很快就被马商全部买走。
“呵呵,不错,跟人打一架就有一千枚金币的收入,这比做生意来钱都快!”凌晓天高兴的走在大路上,道:“老不死的,有了这一千金币,上学的费用基本上够了吧?”
“差不多了!”老不死的说:“主要看你会不会节省,要是整天的大手大脚的话,估计撑不到你毕业的时候!”
“切,难道上学的几年,我就一分钱也赚不到吗?”凌晓天很不服气的说:“我什么时候是大手大脚的人了,这些天我才花了几枚金币而已,难道比不知道人在谈恋爱的时候花钱是很快的吗?”
“当然知道,我说的就是这个!”老不死的笑嘻嘻的说:“你这几天的时间啊,每天最少一枚金币,这么算起来的话,在一个女孩子的身上,你一年的花费最少要三百多个金币,要是你同时跟三五个女孩子一起谈恋爱的话,要花多少钱你心里应该有数儿!”
“不是,能跟几个女孩子一起吗?”凌晓天一脸**的问道,老不死的前面的那些话算是白说了,他听进耳朵的也就后面的一两句!
老不死的用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凌晓天,说:“只要你养的起,就算是娶一百个老婆也没有关系!不过呢,一般情况下,有钱的或者是贵族男人都只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婆,作为正妻,征得正妻的同意方可纳妾,不过一般都是娶一些平民或者是某些很小很小的贵族家的女儿,当然,也有很多人的正妻并不同意自己的男人纳妾,那就只有偷着来!小子,你又不是没见过,你那个不成材的叔叔不就有两个老婆吗?”
“哇哇,真是太爽了!”凌晓天高兴的说:“幻云大陆我爱你,一夫多妻啊,哈哈哈!”
老不死的哼道:“不过呢,并不是所有的有钱人和贵族都有纳妾的习惯,越是素质高文化高的人,越是提倡一夫一妻制度,只有少数人才选择纳妾!毕竟女人是一种十分麻烦的动物,难道你没有听说过一个女人等于五千只鸭子的说法吗,只要你不嫌麻烦,尽可以取一大堆老婆回来!”
“不麻烦不麻烦!”凌晓天笑着说:“一点儿也不麻烦,呵呵,我以后一定要把全大陆最漂亮的美女都娶过来,做自己的老婆那该多幸福啊!”
“有你后悔的时候……”
……
中午的阳光实在是太热了,凌晓天估计照这样的行进速度,还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到家,那时候没有被累死,也得渴死,就想也不想的展开了翅膀,大不了晚上返回贝鲁特的时候只用一次化羽术,又或者今天根本不用回去了!
飞在天上的感觉就是爽,凉快了许多,刚飞出去三分钟,下面的一队马车出现在大路上,每辆马车上都插着一杆小旗,上面绣着一个大大的“厉”字!
难道是厉家的货物?凌晓天不由的多看了几眼,从车队行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