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拉蒙与龙-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条龙!”藤长老目光如电,咬牙切齿!他手里的匕首,在灯光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老地精握紧了匕首。

拉蒙完全不知所措,只说了一句:“它的名字叫做黑豆豆。”

老地精缓缓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哀伤而又深邃。

在他手中,困倦的小龙闭着眼睛摇摇摆摆的走了两步,身体一歪又倒了下来,靠着老地精的大拇指又打起了小呼噜。他的肚子一起一伏的,时不时还巴咂巴咂嘴巴。后脑勺在地精老树皮一样的手指上蹭蹭痒。

老地精的手在颤抖。

拉蒙语无伦次的在旁边说:“我知道您不喜欢龙,但是,他并不是我的龙,他的爸爸被坏人害死了,只有他还在…我这里…他喜欢吃鱼…他昨天才出生…怕冷…贪吃…他真的不是什么飞天巨龙,他只有青蛙这么大,请你不要伤害他,他昨天才出生…呃,我说过了,对那些大龙做的坏事,我感到抱歉,但他还只是一个小婴儿,就像当年您自己的孩子一样——您会放过它,对吗?”

老地精拿着匕首的手缓缓垂下,他慢慢的走到桌子前面,弯腰把黑豆豆轻轻放在有龙插图的卷轴上,黑豆豆有一点点醒了,不太想离开地精温暖的手掌,四只爪子胡乱抓了几下,没能抓住,掉在卷轴上之后,身体稍微抖了一下,迷迷瞪瞪地爬到卷轴卷起的那一侧,那里可能暖和一点,也没有灯光,更适合睡觉。

老地精的匕首无力的掉落在地上,他瘫坐在石凳上,身体软软的靠着墙,眼睛无神的看着那条熟睡中的小龙。

拉蒙虽然担心,却不敢扑上去把黑豆豆抱起来,他只是慢慢靠近桌子边,伸出手来,用乞求的眼光看着藤长老。藤长老并没有答应他把小龙带走的意思。

这是一个住满了地精的山洞,如果有人知道他们家园的深处有一支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小龙……

藤长老喃喃地说:“我们地精天生是奴隶,这不是我们的错。它,天生是猎食者,这是他的错吗?”

这个问题,拉蒙听懂了,却不会回答。

“不管是奴隶,还是猎食者,婴儿都应该有机会长大…”藤长老好像在努力说服自己。

就在这时候,黑豆豆撒了一泡尿,好大一泡龙尿。淡黄色的尿尿从卷轴上流下来,正好流到老地精的鞋子上。

拉蒙瞪大了眼睛,紧张得吸了一口气,他真的很怕老地精气得发疯。他随时准备扑上去保护小黑龙。

老地精没动,拉蒙像一个孩子做错事的家长一样,很尴尬的凑上去,抱起了黑豆豆,胡乱抓起它的窝,把它挡住,然后说:“太脏了,我帮您收拾!”

老地精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不用了,你们——走吧!”

拉蒙赶紧道谢,转身逃离了那座石洞。经过这一次,拉蒙知道,在这个山洞里,他和黑豆豆并不安全。

但是,他反而有点相信地精藤长老,觉得将来如果有危险的时候,可以指望藤长老来保护他们。

人的信心,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

第二天,拉蒙开始了他的学徒生涯。

第五章 超级啰嗦的小白鱼

厨房的总管并不是地精,而是一只牛头怪。名字叫做奥钦。

他确实象藤长老说的那样,很高很强壮,看起来战胜十几个凡人不成问题。

奥钦用这样一段讲话来“欢迎”拉蒙。“你这个小混蛋不要因为打赢了几个狗头人就觉得自己了不起。我奥钦要是动手,一转眼杀掉100个狗头人都不成问题,像你这样的小泥猴,我喝着茶也能捻死十个八个的。”他一口喝光了一杯茶,有一片儿巨大的茶叶糊在了它的上嘴唇上,它却没有发觉,继续飚话:“老老实实努力干活,别让我抓住你偷懒!在我这里偷懒偷食都不会有第二次,只要让我抓住你一次,”他强调着,“一次,”然后竖起明显至少有两瓣的牛蹄,“我就直接活吃了你!去吧,你归暴牙婆指挥,她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快去!”他抬起牛蹄,冲着拉蒙屁股狠狠踹了一下,幸亏拉蒙早有准备,急速起跑,才没有被踹得很惨。

意外的是,暴牙婆跟奥钦完全不同,是只脾气很好的妖怪。她是一只剑齿獠,肥肥胖胖的很健壮,个子不高,力气不小,整天抱着半个房子那么大的十几层笼屉一边吆喝一边走来走去。她的主要职责是给厨房提供包子,馒头,和花卷儿。暴牙婆也像她提供的食物一样,朴实,单调,但是非常可靠,永远都值得信赖。她很喜欢拉蒙,第一天早上他们就聊得很投机,拉蒙跟暴牙婆讲弟弟妹妹小时候的趣事,逗得暴牙婆笑声不断,暴牙婆跟拉蒙抱怨她那帮残忍嗜血的堂兄弟,比如剑齿虎,剑齿狼之类。暴牙婆尤其瞧不起剑齿狼,整天欺凌弱小,却极其害怕放臭屁的黄鼠狼,每次见了黄鼠狼都会被臭屁放倒,甚至人家不放屁他们自己也会晕倒。他们一边聊天儿一边刷笼屉,活儿干得快,两人也都很开心。不过拉蒙并不擅长干厨房的活儿,以前也没怎么帮助妈妈做过饭。他的村子里男人们都不去厨房,整天做“外面的大事儿”。尽管这些大事儿有时只是猫在山窝里吹牛而已。暴牙婆也不勉强他,第一天就确定了,以后其他的事情不用拉蒙去管,拉蒙只管去砍柴和劈柴就好。如果有时间,欢迎到主食厨房帮忙做任何事,顺便聊天儿。

拉蒙就这样成了地精营地的樵夫,每天上山几趟去砍柴,就像他遇见过的小矮人比尔博一样。

有那么短短的一段时间,生活很平静,没有多少故事可讲。

名义上,这座宝石坑属于月亮女巫,但是月亮女巫几乎从来都不会出现。她虽然看起来很讨厌,在管理妖怪方面却很有一套,妖怪们和地精们都怕她,她定下的规矩没有人敢违抗,所以这个矿场王国的一切永远是井井有条,任何事情都有章可循,用不着去请示女巫,所以女巫也能够在她遥远的古堡里面享清福。事实上,拉蒙出现的那一次,是近一年来月亮女巫头一回亲自到矿场。

拉蒙有时会想起比尔博描述的月亮女巫,怎么想都感觉不像是自己见过的那个恐怖的家伙。那个家伙真的不象是能做出好吃的果仁蛋糕的样子,更不要说给小朋友炖排骨,唱儿歌了。到底为什么听到的月亮女巫,跟见到的月亮女巫会有那么大的不同,他完全想不明白。也没空去想。

大部分时间,拉蒙都在忙着厨房的工作和照顾小龙黑豆豆。除了暴牙婆之外,拉蒙有意跟洞里的地精们保持距离,他还记得藤长老发现黑豆豆时候的挣扎,藤长老能够放过他们,肯定心里也很痛苦。拉蒙不希望别的地精也面临这种选择。拉蒙不想在冰天雪地里带着小龙去森林里流浪,但是也不想强求地精们接受一个它们的天敌在地精洞窟里长大。所以,他们还是不知道黑豆豆的好。

这段时间里,唯一跟拉蒙经常来往的地精,是茶长老。

拉蒙与茶长老第一次会面,是来到营地的第三天傍晚,拉蒙砍了柴回来,被暴牙婆婆放了假,拖着疲惫的身体回自己的小洞窟。他看到一个白须白发,弯腰驼背干瘪地象一个老核桃一样的地精站在他的小山洞门口,他就是茶长老。茶长老和拉蒙互相看到的第一眼,他们就彼此喜欢。拉蒙觉得这位长老完全不像藤长老那样装腔作势,很是和蔼可亲,让他想到自己已经去世的爷爷,茶长老觉得拉蒙谦恭有礼,又单纯善良,是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孩子,比年轻的地精们可爱得多,也有趣得多。

第一次见面,茶长老就主动提出要教拉蒙认字。拉蒙高兴坏了,对村子里的小孩子来讲,能读书认字是他们做梦都盼望的事情。他们约好了每天拉蒙都到茶长老屋子里去,茶长老拿古老的图画卷轴给他讲课。

拉蒙学得很快,七八天之后,就已经可以自己看简单的图画书了。这时候,茶长老提议他学点儿“鸟语”。

“鸟语是什么?是小鸟的文字吗?”拉蒙很好奇地问。

茶长老回答说:“其实正式的称谓应该是“英语”,不喜欢学英语的地精孩子们,管它叫做鸟语。它是一种比较通用的国际语言,是很多外国人会说的,并不是小鸟的语言。”

“那我学英语干什么呀?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外国人。”

茶长老莫测高深的笑了笑,说:“我看到一个有关你的预言,说你将来肯定会用到这种语言。做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不过预言终归是以后的事情了。要说眼前的话,学好了英语,至少你可以看懂更多的图画书。”

其实拉蒙用不着那么多的说服教育,他喜欢学习,既然汉字学着快,学点儿学得慢的英语打发时间,也是好的,他就开始很努力的学英语。

工作和学习以外,最头痛的事情还是照顾小龙黑豆豆。也就是这个捣蛋鬼,很快让他的平静生活画上了句号。

黑豆豆长得很快,他吃得多,也拉得多。在厨房工作的拉蒙,其实也只能领到自己很有限的一份口粮,还不是很可口的食物,黑豆豆每次都不爱吃。他爱吃的,只有远处那片湖泊里能够捉到的小鱼,还经常抱怨鱼有刺,有鳞,有骨头,有内脏和鱼瞟,要拉蒙全部收拾干净了他才肯吃。

拉蒙每次出去,都会拼命赶时间砍柴,经常要背着重重的柴禾翻山越岭跑好几个来回。厨房要做的,毕竟是几百个小地精的饭菜,需要的柴火很多。每次累得半死砍完柴,还要去给黑豆豆捉鱼。鱼也不是好捉的,尽管没有砍柴那么累,却要花很多的时间,捉到鱼回来,还要仔仔细细的给黑豆豆收拾干净,生怕他被鱼刺扎到。这又是一件每天消耗很多时间的事情。所有这些事情能够处理完了之后,拉蒙还坚持去找茶长老学习读书写字,甚至英语,也逐渐有了进步。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小龙已经长到了猫儿那么大。相当于体重增加了上百倍的样子。看上去也壮实多了。偶尔突然从高处扑下来,已经很有威风和气势。它有时候藏在拉蒙衣服里,跟着他上山,有时候一个人留在山洞里睡觉,日子过得很逍遥。春天快到了,小龙睡觉的时候越来越少,跟着拉蒙出门的次数越来越多。拉蒙从茶长老那儿的卷轴里了解到,在寒冷的冬天,龙也需要冬眠,到了惊蛰前后,冬眠期也就完全结束了,他甚至可以一天到晚不睡觉。

对拉蒙来讲,这意味着更多的麻烦。

有一天,黑豆豆好像精神特别好,也特别的闹人。他赖在拉蒙衣服里面,让拉蒙扛着他,背着柴,来来去去爬山三个来回,等拉蒙把厨房的砍柴任务完成了以后,黑豆豆突然说,今天他只想吃小白鱼。其他鱼都不要吃。

小白鱼是一种体形修长的小鱼,除了脊背以外,其他部位的鳞片都是漂亮的银白色。这种鱼个头没有太大的,拉蒙随口管它叫做小白鱼,收拾干净的小白鱼是黑豆豆的最爱。这种鱼在周围的河流湖泊里面都非常少见。拉蒙每天只能捉到一两条的样子,个头又很小,黑豆豆现在的饭量,吃那种小鱼,一天吃掉两百条都不会饱。补充说明一下,黑豆豆现在大约有五斤重,每天吃鱼能吃掉三斤!如果不是拉蒙捉鱼的本领也进步神速的话,他每天光是捉鱼,也能忙得吃饭睡觉都顾不上。但即便是现在的超级小渔夫拉蒙,一天捉二百条小白鱼,也根本就不可能,一个月还差不多!

但是黑豆豆闹起来就没完没了,而且他还特别会赖,一旦看到拉蒙气得要爆炸了,它就安静一会儿,乖巧几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