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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出海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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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叫我热情点的。”晶晶点起一支烟,懒懒地说。

“我不想陷进去,我不想丧失也不想看别人丧失独立的人格。”

“怎么,你害怕了?”晶晶看着我大惊小怪地喊,“吓成这样,简直面无人色了嘛。”

“没有,我根本就不是怕,我是在坚持我的原则——我是个原则性很强的人。”

“放心,”晶晶打了个哈欠,“用不着害怕,要是将来你对我说‘拜拜’,我就对你说OK。”

晶晶早晨起床,一般都很早,不管晚上睡得多晚。她象一匹精力充沛的小马,不停地在屋里跳跳蹦蹦,搞一些空中劈叉击打之类的名堂。如果我还在睡懒觉,她就拼命砸门,大声放收音机,把我闹起来。然后拉我出去跑步,说我的身段实在不象话,再下去就甭想冒充演员往剧场里混。

我们俩沿着阳光初洒的大街跑步,呼吸新鲜空气。跑完步气喘吁吁站在路边吃焦脆的炸油饼和松软的烤白薯。晶晶爱吃烤白薯焦黄的皮,我就把皮都剥给她。晶晶过马路不管什么交通规则不规则的,任意乱走。我批评她,她也不听,警察吼她,她才往人行横道上跑。警察叫她过去,她冲人家笑笑仍走自己的路,多数警察也就一笑随她去了。我过马路规规矩矩,可有时爱随地吐痰,卫生警察抓住就毫不客气地在众目睽睽下罚款,根本不听我有鼻炎的申辩。搞得我一见大壳帽就神经紧张。现在街上大壳帽又多,连邮递员也神气得象将军,一惊一咋的,我是不爱上街了。常常是我受了一肚子气,执意回家,撇下晶晶单独去自由市场买菜。南方女孩子从小就拎着篮子上街买菜,都有一手讨价还价看秤的绝活,北方再精明的农民也坑不了她们。我很放心晶晶,每次她都能买回又便宜又好的蔬菜。就是她也有一般南方女孩的毛病,逛市场一上瘾就刹不住车,转遍全城也要买回那几跟最佳黄瓜。

她兴冲冲回来时,我已经急得胡思乱想了,对她发脾气:“道哪儿去了?一上午。”

“买菜去了,你瞧着几根黄瓜多嫩,顶着花呢。”

“犯得上么,不吃行不行?”

“我怎么啦?”晶晶委屈地说。

“知道吗,”我口气和缓下来,“晶晶,有时我老觉得我们好得不真实,象场美梦,特别是你一不在,我就恍惚受了什么幻相的蛊惑。”

《屈原》演完后,舞蹈学院开始毕业分配,晶晶如愿分到一个在观众中颇有人缘的歌舞团。

“我到团里后就不来你家了。”临报到那天晚上,晶晶嗑着瓜子对我说。

“那你去谁家?”我在看博伊尔的《背叛之风》,没抬头。

“我天天来影响你不能干正事,我自己也好长时间没学习。我妈妈都来信说我,不能光谈恋爱——虫!虫!”

晶晶忽然指着墙上说。

我抬头一看,有只蟑螂爬在墙上。我用书将它打落,铲起举到晶晶跟前。

“别闹,你别闹。”她把我手推开。

“你刚才说说什么,以後不来了?”我把蟑螂尸体开窗扔下去,坐回桌旁问。

“少来。我到团里就不整天泡这儿了,我要学习了。”

我嘻嘻笑起来。

“怎么,看不起人。”

“哪里哪里。”

“反正我以後,一星期来一次。”

“随便,”我说,“你要想我,我可管不着。”

晶晶去团里报到后,真的很少来了。倒也不是“学习了”。团里国庆要推出一台新歌舞,排练很紧张。

我去团里看了她一次,她跟我小小地诉了一下苦。对住在兵营里,楼上六六楼下都是军人很不习惯(那个团很可怜,没有自己的房子,一直借部队的房子住)。对被团里取消了探亲假也一肚子牢骚。她很想家,她父母也真疼她,不停地给她写信邮包裹。我对她说:

“别老让你父母给你寄东西,就象我对你关心不够似的。”

“是很不够,你怎么比得上我爸爸妈妈,他们对我才是真好。”

“你老说这种话,”我伤心地说,“使我痛苦。”

“嗬嗬,”晶晶笑起来,“别假招子了,我都要起鸡皮疙瘩了。”

“我是真的。”我执著地说。

“好好,”晶晶安抚我,“你是真的。我爸爸妈妈对我好,你也对我好。”

第一场秋雨下过,我飞往南方。

一个很有知名度的舞蹈家,因为岁数大了,准备告别舞台,但又不想就此赋闲。她家乡是南方一个近几年开始繁荣的边境城市,土地税金都很低廉,政策也宽,便打算在那儿成立一个私人舞蹈团,再附个舞蹈学校,把她的武艺一棒一棒传下去。

那个城市本是个边境小镇发达起来的,虽说写字楼、酒店、工厂一夜之间林立了,文化方面仍是乡村的、外来的。全市只有一家电影院,电视一开,又总是境外那个殖民地制作粗劣、处处“穿帮”的武打长片。党的宣传部门也很挠头,一听这个舞蹈家的打算便欣然允诺,大开绿灯,市府给划了地投了资。一些一直为本乡出了个世界闻名的艺术家自豪的华裔阔佬也慷慨解囊。但那毕竟是高度商业化的地方,又无实力雄厚的基金会支持,孩子生下来养活他便是件难事。指望民族舞赚钱是做梦,一台普普通通、并不华丽的舞剧,服装道具就十几万元。票价又不能超过一斤猪肉钱。演员也不能象国家剧院的演员,一晚上几毛钱就打发了。商业演出是无利可图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同时兴办一些经济实体,酒吧、舞厅等等,以副养农。这个舞蹈家是艺术圈里出来的清白人,跳舞是没的说,知道好歹,赚钱可就两眼一摸黑,蒙了灯。于是,不少有名无实的公司提出和她合作,帮她管理买卖,共同壮大。我的一个朋友开的野公司也加入了浩荡的竞争行列,并为此派了个能说会道的家伙驻在当地游说。可那家伙突然失踪了,我的朋友急得十年没犯的癫痫病都犯了。他不知听谁说,我认识那个舞蹈家一个深受信任的助手,便立刻委我个经理(据我所知,他那个公司的人都是经理),支了一笔钱,让我接手这事。我不忍看他为这事把命送了,便慨然去了。

南国仍是盛夏,挥汗如雨,我在省里办了边境通行证,乘民航的直升飞机抵达那个边境城市。这里说是个城市,不如说是个尘土飞扬的建筑工地。到处是吊车、预制件、未竣工的摩天楼和道路,操着南腔北调的建筑工人们在烈日下卖力地干活。已建成的商业区倒是繁华热闹、买卖兴隆,等待出境的侨胞熙攘满街。入夜,那些收外汇的餐厅酒吧灯红酒绿,香港和内地的三流歌星荟萃,通宵唱着流行歌曲。喝得醉醺醺的外国技术人员、黑市商人和举止可疑的浓妆少女聚在一起寻欢作乐。

我在这儿遇到一些老朋友。有的是取得学历后被招聘来的;有的我原以为作了牢;有的老老实实拿着几百元人民币谨慎度日;有的趁机猛赚钱已成了小富翁。他们给了我各种互相矛盾的劝告。

我在报上登了寻人启事,当天便接到公安局的通知,说我找的人关押在他们看守所里。我以领导身分去了趟公安局,了解到这小子原来没给公司办事,炒卖外币发了笔小财,买了张假护照跑到东南亚逛窑子,花光了钱才回来,还染了身脏病。目前狱医正给他注射大剂量青霉素,不日将解回内地劳动教养。我十分懊丧。又从朋友处听说那个舞蹈家已找到合作者。我认识的那个助手也不在此地,不是在上海家里休假就是在福州帮人家排舞剧。我给北京打了长途,总经理让我等几天,务必见到那个助手,把情况搞清楚再说。

我在一家餐厅吃饭时,碰到一个中学女同学刘华玲。我简直不敢认她了。过去她是个胆怯、漂亮的女孩子,很多男孩子追她,我也给她写过纸条,冬天放学后,我们在昏暗的街道拐角偷偷接过吻。后来她和一些年龄大的男孩子混在一起,我见过那些戴羊剪绒皮帽、穿黄呢大氅,每天晚上用冰叨互相往脸上跺的野小子轮番拉着她在什刹海冰场滑冰。一个下雪的晚上,我还遇见她被家里敢出来,一个人在铺满白雪的街道上边抽泣边茫然地走。后来我去当兵,不知她干了些什么。一晃快十年了,没想到在这儿见到她,珠光宝气,端庄丰腴,一副有钱单身女人的豪奢派头。

饭后她请我去酒吧听歌。聊起来才知道,她八○年和一个叫戴维的外国人结婚出了国,取得外国籍后,便和那个洋鬼子离了婚,靠一大笔赡养费悠闲度日。

“这么说,您现在是外宾了。”

她矜持地笑了,说她还是爱中国甚过爱她前夫的那个国家。她现在新加坡定居。“那也算个华人国家,没有肤色问题。”

“你现在算干什么,回国观光?”

“对。”

她说实际上她每年大部分时间都泡在国内,这儿毕竟是故国,气候、民俗、语言都熟谙:“告诉你,我还从没有过是外国人的感觉。倒是在戴维那个国家,处处觉得象个外国人。”

“那你何必非要那个外国籍?”

“不不,你不懂,这不一样。”

“我懂,我怎么不懂。”

侍者不停地上色彩缤纷的鸡尾酒,我喝的有点多了。穿戴象马戏演员的男歌手在瞬忽万变的灯光下做着各种亮相,声嘶力竭地唱。顾客都在乱哄哄地说话、鼓掌、高喊着点歌。我瞧着那个满脸堆笑,一个劲鞠躬致谢的歌手,觉得他挺可怜。

“那么,”我扭头问刘华玲,“你爸爸对你的态度是不是好了?我记得他过去曾经把你赶出来。”

“他现在仍然不让我进门,把我送的电视从窗户扔出去。他认为我嫁给外国人是他的奇耻大辱。”

“有趣的老顽固。”

“我并不认为他这样做就是立场坚定。”

“是啊,我们民族几千年来和亲和伤了心,总认为这么做是国力疲弱的屈辱表现。其实,外国人爱上我们的女孩子,是因为她们美丽,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只要那些外国人不是洋瘪三就行。”

“我不觉得你是在恭维。”

“那就换个说法,我们不是也娶过外国女人嘛,还把她们选进各个委员会。国际交流总是互通有无的。”

“你还是那么爱胡说八道,政府没再逮捕你?”

我笑了,她指的是七六年我卷入“天安门事件”被关了三个月那件事。我们愉快地回忆起那个混乱、灾难深重的凶年。她还记得我站在批斗台上的那副凄惶相,那时晶晶才上小学。

“我没能挺住,一进去没打就全招了,也就没当成‘四五’英雄。我现在还存着平反时送回来的那些声泪俱下的交代书,看一回笑一回。”

“现在不当政治活动积极分子了?”

“不当了,退下来了。现在的领导人很成熟,国家料理得有条不紊,我也放心。”

我告诉我那个入了外国籍的女同学,从部队复员后的有段时间,我倒真信过一阵基督教。那年我在泰山顶上看了一本斯特拉娜写的悲怆的书,引起宗教情绪,下山时我偷了岱庙里善男信女贴在铜锣上的香火钱,泰山神未能降祸于我,使我对中国神大为失望。考虑到凡心未泯,既不愿剃秃子也不愿吃素,又把佛门摒除。最后觉得基督教挺文明,没什么义务也没什么苦行,全凭自觉,便欣然信了。那年圣诞节,唱诗班唱的多声部《弥赛亚》神曲,曾使我深受感动,差点受了洗。只因那天的值日牧师不许我领圣餐,使我觉得他很可恶。我一向厌恶豪奴,神仆我更不能宽恕,我抛弃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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