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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堂的胖女人取来了玻璃酒杯,分给桌上的人。酒开了瓶,倒在杯子里,晃了又晃,可酒液一点也挂不住杯子沿,看上去实在不算什么好酒,但那也是红房子可以开出来的最好的酒了。张裕的红葡萄酒,据说还是从前法国传教士带来的技术。爷爷举了举手里的杯子,轻声说:“祝贺范妮终于有机会到美国!”
大家碰了杯,都轻轻叫“cheers”。
爷爷又朝叔公举了杯说:“甄盛,你和爱丽丝是范妮的恩人,大恩不言谢。”
大家都附和着爷爷的话,向叔公举起杯来。范妮说:“叔公,我还是要说谢谢的。”象擎着一朵红色的玫瑰花一样,范妮向叔公举起自己的酒杯。
叔公站起身来,说:“大家都不要客气,这么多年,你们吃苦良多,如今我能帮上忙,心里真的是高兴和安慰。其实,为范妮做经济担保对爱丽丝也没有什么为难,她一个退休教授,又没有逃税的问题。”叔公特地与范妮碰了碰杯,“范妮,我为你高兴。”
大家喝了杯子里的酒,脸都有点红了。放下杯子,维尼叔叔轻轻吁出一口气,说:“上帝保佑,总算成功哉。说起来,也象是电影一样巧,范妮正是去住爹爹从前读书去住的那条街,也是命。”
叔公说:“我也去住过,我在麻省理工,学工商管理,是爹爹定规要我去学,要是我自己,就学baseball专业,jazz专业,我到现在还可以背得出三百多首当年的英文歌的唱词,一点也不比现在在立体声里做老歌曲的查利林差,只怕了有的歌我懂,他却不懂。现在我需要睡觉的时间少了,醒着的时候,就把它们抄在一本本子上。范妮见过的。那一年,我毕业要回上海,甄展刚刚到纽约,我就去纽约看他。其实我最喜欢纽约,那里才是花花世界。我不想在新英格兰住,爱丽丝又吵着要读书,不在我那里。我真的寂寞死了。我也记得那条路,在格林威治村里面,一条小马路,十字路口有一个石头的喷泉,流水日夜不停,两面都是红房子,绿藤。离地铁站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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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红房子西餐馆的家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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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说:“那是springstreet站。那个地方方便极了。范妮将来到上城去,回家的时候也要在那里下车。”
范妮点点头,她脑子里能想起来的,都是欧。亨利小说里描绘的下城格林威治村,在爬满了藤叶的老房子里,住着一个穷画家,病了,躺在床上望窗外的藤叶。现在她多知道了一点,那房子是红砖的,大概从外面看,就象红房子西餐馆一样。她租的房间附近的地铁站,叫springstreet。可是,她还是不能相信,自己有一天能走到少年时代读过的美国小说里面去。
“听上去,范妮象要走到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里去了一样。”维尼叔叔也说。
“我也觉得这是假的一样。”范妮说。
“因为想得太久了,来了,反而不象是真的了。”爸爸隔着桌子对范妮说,“我和妈妈在火车上,常常要拿出来你们拍来的电报看,也是心里不敢相信。想想1960年的时候,姆妈叫郎尼先办出去,郎尼也是开始办申请了,天天到魏先生家去补习英文,还不是突然出事情。”爸爸说着看看郎尼叔叔,他正坐在桌角,默默吃自己那份盛在高脚玻璃碗里的虾仁杯。他的手象农民那么粗大,那么结实,与吃虾仁杯的小勺子一点也不般配。他的头发已经开始稀疏,用发蜡梳起来以后,能看到一点头皮了。
听爸爸说到自己,郎尼叔叔探了探眼睛,可什么也没说,也不接腔。他的眼睛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他高中毕业时,因为出身问题,所以虽然参加了高考,但还没有发录取通知单,校长就找出身有问题的高三学生开会,讲“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问题了。果然,第一批不录取通知单里,就有朗尼的。朗尼帮过的同学,倒都考上了大学。痛心的爷爷,这时决定先以送朗尼到香港治病的借口,将朗尼送到香港去继续高中。爷爷找到自己的朋友魏先生,他从前是《字林西报》的英文编辑,报纸关门以后,他被遣散回家,自己在家教授英文。爷爷送郎尼叔叔去魏先生家补英文,准备到香港就直接进英文高中上课。可是,突然,公安局到家里来找郎尼叔叔问话,说他在魏先生那里上课的时候,说了什么反动言论。郎尼叔叔什么也想不起来,可公安局的人在他面前,当场画出一张当时的地形图,魏先生家的小客厅里,门在哪里,沙发在哪里,那天上课时候,谁靠窗坐,谁靠桌子坐,还有谁在场。这张一清二楚的地形图把郎尼叔叔吓呆了。很快,郎尼叔叔被判了两年劳动教养,送到大丰农场劳动。到了大丰农场,朗尼才知道那一年整个上海都在清理社会上的英文补习班,去补习的人,都被认为与社会主义思想格格不入的阶级异己分子。朗尼在劳动教养结束后,仍被留在农场里,不许将户口迁回上海,就这样,他在大丰农场一直呆了二十五年,到1987年,才终于回到上海。郎尼叔叔十九岁离开上海,四十三岁回到上海,他从一个每天在头发上抹凡士林发蜡,梳派克头,到英文老师家去补课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满脸晦气的老光棍。
郎尼叔叔从来不和家里的人凑趣,就是开口说话,也好象别人都欠了他一样。维尼叔叔和范妮都知道他从来不怕败大家的兴,他就是有办法直望着你,不接你的腔。所以他们都轻易不去和郎尼叔叔搭讪,开始他们不愿意去刺激他,后来他们是不给他机会让大家都不高兴。要是不理郎尼叔叔,他也从不多事。而爸爸得意忘形。
“所以,你要想到,你的快乐是建筑在我的痛苦上面啊。”郎尼叔叔慢慢地开了口。
爸爸还是不知道收声,辩解说:“你怎么这么想,那你还是回到了上海,我真的要留在新疆一辈子呢。我也没说你的快乐是建筑在我的痛苦上面。”
“我来给你画一个地图,要是这些年美国没什么变化,就可以方便找到。”爷爷突然放下叉,对范妮说。
他找出纸和笔,开始在纸上画,曼哈顿象一个香蕉,下城象香蕉的一头,两边都是哈德森河,爷爷在上面画了一些曲线,当成哈德森河上的波浪。华尔街,南码头,格林威治村,小意大利,唐人街,下东村,象香蕉上的黑色芝麻斑一样。桌子上的人都凑过来看,爸爸和郎尼叔叔也都不说什么了。。
“Yougotit?”爷爷突然用英文轻轻问,他吓了范妮一跳,爷爷本来从来不说英文的。然后,爷爷换了一张纸,画了一条竖的街,“春街,”爷爷说,再画了几条横着的小街,然后又画了一条细细的竖着的街,“就是这里,维尔芬街,我刚到纽约住的NYU学生宿舍,世上的事情就有这么巧。也是你要去住的地方。”爷爷在小小的十字路口上画了一个小圆圈,表示那里就是叔公提到过的石头喷泉,日夜都不停地喷着水,“夏天的晚上,纽约也有很热的时候,开着窗子睡觉,老远的,总是听到那个喷泉在响,不习惯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是下雨的声音。”然后,爷爷画了一个大大的圆,“这是华盛顿广场,学生最喜欢去的地方。秋天的时候,有小贩在那里烤栗子卖,香气传得老远。”
范妮又想起欧。亨利小说里写到的故事,他也写到过纽约秋天卖烤栗子的小贩。自己看过的那本欧。亨利的小说,是一本十分破旧的小说,不知道经过多少人手里翻过,才传到了范妮手里,封面早已掉了,第一页到第七页也掉了,整个书都软搭搭的,回潮的雨天里,它散发着旧东西复杂的气味。她是闻着那气味,记住了纽约的秋天沿街会有小贩烤栗子的。后来,范妮肯定又在别的美国小说里读过过这样的细节,但是在杰克。伦敦的书里,还是在马克。吐温的书里,或者是在《珍妮的肖像》里,她已经忘记了。有时这些书里会出现一个椭圆形的沪江大学图书馆的蓝色图章,那一定是文化大革命烧书的时候,从大学图书馆流散出来的藏书。在寒冷的冬天,在垫高的枕头上,有一本外国小说看,肚子上压着一个鼓鼓的热水袋,这是范妮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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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红房子西餐馆的家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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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地铁站可以下,一个叫West4;从那一站下,要穿过华盛顿广场,我是喜欢过华盛顿广场的,还有一站更近,叫springstreet;那时候很多艺术家在那里开小店,手工做的女人戒指最漂亮。”爷爷在纸上标出来两个地铁站的位置,但是他没有提起,他之所以知道春街上的手工戒指好,是因为奶奶来看他的时候,在春街买了不少戒指的缘故。
“甄展,你其实一点也没有变,”叔公说,“我那时要去纽约看你,去接姆妈带过来的笋干,你也是画了这样一张图,给我寄过来,你记不记得。”
“你又没有用我的地图,雇了出租车来。”爷爷说,“你穿了一条白裤子,戴了一顶巴拿马草帽,爱丽丝穿了蓝色的蓬蓬裙。”爷爷说。
“叔公,你和婶婆的派头真好啊。”维尼叔叔对叔公笑,虽然婶婆早和叔公离婚了,她当年就留在美国,不肯回上海当少奶奶,但他们却一直有联系,保持着洋派学生的风度。
叔公也笑:“我也就是好看,银样蜡枪头。你爹爹才是学问好,他是在NYU都可以拿得到奖学金的好学生啊,一口文雅的英文,连我的美国同屋都说,电话里一点听不出来是个中国留学生。爱丽丝也是个欢喜读书的人,她的心气多少高啊,是美国名校的学生,就是宋家姐妹读书的那个威斯里女子学院,我们家那么多孩子,她就是和甄展谈得拢,连她都说甄展的英文好。”
一直静静听着的简妮插嘴说:“那爷爷可以教我英文,肯定比我们前进学校的老师还要好。”
爷爷摇摇头说:“已经早就还给老师了,简妮。我是什么都还光了,专业也还给NYU的教授们了,就算现在我有机会回去见他们,我也没有这个面孔。”
一向沉默寡言的爷爷突然说出这么痛心的话来,让一家人都不知道怎么对付。大家僵在桌子上。
最后,还是维尼叔叔满脸堆着不知所措的笑,一双手紧紧握着刀叉,轻声说:“爹爹,今天是高兴的日子啊。爹爹。”
范妮将自己的肩膀缩起来,并埋下眼睛,这样让她感到舒服一点。
而简妮则瞪大了自己的眼睛,她眼睛里全是要为爷爷担当什么的勇敢,就象她考到了上海,告诉爷爷自己选择的专业的时候一样。
好在这时上主菜了。跑堂的将白色的大盘子重重顿在桌上。即使是红房子,也已经不懂该将食物轻轻放在客人面前。一连三份烙蛤蜊使得满桌都散发出加了奶酪的熟蒜茸微臭的香气。别桌上的客人都朝范妮家的桌子上看。
叔公说,居然烙蛤蜊的样子和味道都没有什么变化,就是味道淡了点,“大概我舌头上的味蕾死得差不多了吧。”叔公说着,远远地拍了一下范妮的胳膊,“好好抓紧机会享受人生啊,人老了以后,什么都不太有意思了。我最欢喜看那些在麦当劳里工作的年轻人,动作快,声音响,那就是美国,就是年轻啊。”
爸爸妈妈点的是葡国鸡,那是他们在离开上海时匆忙举办婚礼时,在红房子西餐馆吃过的菜。范妮和简妮都不敢点鸡,在西餐馆里吃鸡,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