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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梅森先生。”
“你是如何表明你认出来的?”
“指出来。”
“阿彻先生呢?”
“他也是指出来。”
“你们两人同时伸出手指,对吗?”
“对,梅森先生,几乎是在相当短的同一时刻。”
“抢劫案发生之后你再也没见过被告,直到认证的时候才见到?”
“不是的,先生。”
梅森眉头一皱,问:“你见过他的照片吗?”
她迟疑起来。
“见过吗?”梅森突然警觉起来。
“是的,见过。”
“何时见过,在认证人犯时可做参考的,那张照片?”
“指证的前一天。”
“那么,是谁把照片送给你的?”
“阿彻先生。”
“当时还有谁?”
“一名警官。”
“所以说,在认证一排人犯中的被告时你已经提前审视过他的照片?”
“是的,已经看过他的照片。”
“你能描述一下见到照片时的情景吗?”
“当时我在拉维娜别墅三号,一位身着便装的警察和阿彻先生来到这里。我记不清警察的名字。阿彻先生说,‘马莎,他们抓获了那个抢劫我们的案犯,我的钱夹和你的坤包都找到了,不过钱和领夹还没有追回。你的坤包已被割破,内衬也被撕去,但是,那肯定是你的坤包。’”
“警官说了些什么?”梅森问。
“他说不必要麻烦我们去认证,他觉得一定就是那个人。”
“于是,他便让你看了那个人的照片吗?”
“是的。”
“是一张由警察拍的照片吗?”
“是的。我说这个人看起来的确很像。”
“于是你们就约好第二天上午在警察总局见面。”
“是的,上午10点。”
“当你见到照片时,你肯定自己能认出来吗?”
“当然肯定。”
“阿彻先生肯定吗?”
“是的。”
“你怎么知道?”
“他这样告诉我的。”
“是他把照片递给你的吗?”
“是的。”
“那就是说,阿彻先生把照片递给你。然后说,‘马莎,这是抢劫我们的那个人。’或者说有类似的话。”
“不,他说得没有那么露骨。”
“他告诉你说这就是曾经抢劫过我们的那个人,对吗?”
“不。他说,我已经认出来这个人抢劫过我们。他让我看了照片,问我有何想法。”
“那么,”梅森说,“当你去认证一排人犯中的被告时,你已经通过照片熟悉了被告的特征,对吗?”
“我不那样认为,梅森先生。”
“我这样认为。”梅森抢过话头,“请回答我的问题。”
“我曾经看过那张照片。”
“你曾经仔细审视过那张照片,对吗?”
“我想是的。”
“通过对照片的观察,你已经熟悉了那个人的特征?”
“是的。”
“所以说,去警察局认证被告之前,你已经认证了被告?”
“不是的。”
“你已认证了他的照片,对吧?”
“那并非被告本人。”
“但你的确做出过认证。”
“是的。”
“虽然是一次不正规的认证,但绝对是一次认证?”
“肯定是的。”
“你肯定吗?”
“肯定。”
“你是否告诉警察说你已经肯定?”
“是的。”
“那么,你既然已经从照片上确认了被告,第二天还有什么必要到警察总局去认证被告本人呢?”
“因为,……我想,他们说法庭需要这样的证据。”
“那就是说,你去认证的惟一理由就是制造法庭所需要的证据?”
“法官先生,我对使用‘制造’一词提出抗议。”地方助理检查官说。
“抗议有效。”
“你第二天到警察局认证被告的惟一目的就是为了提供证据。”
“所有人的认证不都是为了这样一个目的吗,梅森先生?”
梅森有些生气:“是我在问你,你到警察局走一趟,从一排人犯中认出被告的椎一目的是提供证据,对吗?”
“我……那么,我想是吧。”
“你已经清楚在那一排人犯中一定有一个是被告?”
“是的。”
“你已经从照片上认出了那名被告?”
“是的。”
“当阿彻先生把被告的照片拿给你看时,他并没有拿出许多张不同的人物的照片让你拣出你所熟悉的人?”
“当然没有。我们是朋友,他只是简单地说,‘马莎,警察抓获了抢劫我们的案犯,钱没有追回,只抓到了人。这就是他的照片。’”
“首先他告诉你这就是那个人,然后他又问你是不是那个人?”
“他问过我。”
“之后,警官又问你,是否能在一排人犯中认出这个人来?”
“是的。”
“你怎么回答?”
“我告诉他肯定能。”
“你答话时,是否还拿着照片?”
“没有,已经还给了他。”
“还给了警官,还是阿彻先生?”
“警官。”
“当他提出让你到总局指认被告后,你是否又看过照片?”
“是的。”
“为什么?”
“我想再肯定一些。”
“肯定什么?”
“他就是那个人。”
“你第一次看到照片时还不够肯定吗?”
“当然肯定。”
“可是你刚才却说第二次重看照片是为了再肯定一些。”
“我的意思是说为了肯定地把他从一排人犯中指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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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并非根据对案发当天见到过的案犯的回忆把被告指认了出来,而是根据你对照片的回忆把被告指认了出来。”
“哦,根据两方面。”
梅森无奈地瞥了一眼挂钟。“你为什么要再一次审视那张照片?”
“法官先生,我抗议重复讯问已经回答过的问题。”地方助理检查官提出了异议。
“抗议有效。”法官埃根厉声应道,“我建议,辩护律师已围绕这方面发问得够多了,请换一个方面发问。”
梅森接着说:“拉维娜夫人,现在我想了解一两个关于案发时的问题。当时你是否正行驶在通往拉维娜别墅二号的途中?”
“是的。”
“当时穿的什么衣服?”
“就是现在这一身打扮。”
“那么我认为,”梅森非常随意地说,“你一定也带着现在放在腿上的这只坤包了?”
“是的。”
她倏然间咬了一下嘴唇:“不,我记错了,当时我带着另一只坤包。当然,那只坤包已被抢走了,梅森先生。”
“你对案发时的情景记得特别真切吗?”
“是的。”
“阿彻先生是你的老朋友吗?”
“认识他有一些日子了。”
“他吸烟吗?”
“我想,吸的。”
“案发时他是否吸着烟?”
她的眼光避开梅森,用戴手套的手摸摸脸颊说:“让我想一想……记不清楚。”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梅森说,“当遇到红灯时,阿彻先生停下车来,掏出一支烟噙在嘴里。然后附身向前,将点烟器推进仪表板,这时歹徒已走近汽车左侧,当歹徒猛地拉开车门时你才发现,所以,你一直没有看到,对吗?”
一阵沉寂。
法官埃根瞥了一眼挂钟,在凳子上不安地挪动着。
“请回答我的问题。”梅森催促着。
“哦,对不起,当时我在考虑其他问题。”
“你在考虑什么?”梅森问。
她微微一笑:“肯定与本案无关。”
“那么,请你回答我的讯问。”
“我……对不起,我忘记了问题是什么。我心里突然有些乱。”
她向陪审团笑了笑,陪审团中几位对她感兴趣的先生也向她笑了笑。
法庭记录员以单调的语气又念了一遍讯问的问题。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当阿彻先生在红灯前停下来时,他噙住一支香烟俯身将点烟器推人仪表板,这时歹徒走近汽车左侧,当歹徒猛地拉开车门时,你才发现,所以你一直没有看到,对吗?”
“我……我不太清楚。”
“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的?当阿彻先生右手捏着点烟器直起身来时,被告已用手枪抵住了他的面部,阿彻先生一举手,点烟器掉下去,并在车上烧出个洞来。”
“拉维娜夫人,如果你愿意,请看一下这张在阿彻先生汽车里拍的照片,你将注意到前排车座上的那个圆洞。”
“我……我想一下,梅森先生,实际情况可能如此。”
“不过,这一点肯定会给你留下印象,”梅森说,“点烟器在车座上烧出一个圆洞,将会产生很浓的气味。”
“梅森先生,关于这一点我建议你问一下阿彻先生吧。”
“谢谢你的建议,但我现在是在问你。”
“我觉得我的确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
“天哪,梅森先生,我不是一块木头,也不是一块石头,我是一个有情感的女人,谁也不能期望一个女人在遭到抢劫之后,还能把一切细节回忆得清清楚楚。”
“可是,你却能够把被告的特征回忆得清清楚楚,不是吗?”
“不是清清楚楚,不是。”
“大致清楚吧?”
“可以这样说。”
“他的眼睛是什么颜色?不,不,不要看,只告诉我他眼睛的颜色。”
“不知道。”
“那天夜里,即案发的那天夜里,他的衣服是什么颜色?”
“与现在的衣服颜色相同。”
“当你在一排人犯中看到他时,他穿着什么衣服?”
“还是一样,对不起,我记不清楚。”
“当阿彻先生靠近十字路口,案发时,他行驶在哪条道上?在路边行车道上,还是在接近中心的行车道上?”
“在……中心道上。”
“那么,”梅森说,“如果被告要打开左侧车门,他就必须站在……”
“不是的,”她说,“对不起,我记错了,现在记起来了,车停在右侧行车道上,靠近路边。”
“准确地说,抢劫发生在什么时候?”梅森问。
“怎么,在9月13日……。”
“不,我的意思是夜里几点?”
“是在……哦,前半夜。”
“9点钟?”
“梅森先生,我没看表。”
“10点钟?”
“我说过我没看表。”
“11点钟?”
“对不起,梅森先生,我……不,是11点以前,因为药店要在11点关门。”
法官埃根清清嗓子,说:“现在已经将近5点钟,法庭休庭到星期一上午10点。在休庭期间,奉劝各位陪审员不要私下议论本案,在任何场合都不许与他人议论本案。在最终结案之前不应发表自己的意见。现在休庭。”
德雷克分开散场的人流走到梅森身边。
“怎么回事”梅森问。
德雷克摇摇头:“溜了。”
“该死,”梅森说:“你应该看好才是。”
“佩里,我发誓……好吧,真不明白。我发誓,那个姑娘是站在我们一边的。她愿意出庭作证。她发誓说自己只有一次与拉维娜夫人同车的经历,是送她去逛商店的,并且是在下午。”
“案发的那天晚上呢?当时她在哪儿?”
“她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不记得了。她觉得她应该在拉维娜一号别墅。她不能肯定。”
“你的意思是说,她不记得曾与拉维娜夫人谈论过抢劫的事?拉维娜夫人是否告诉过她自已被抢劫过……”
“没有,”德雷克打断梅森的问话,“拉维娜夫人从来没有提起过被抢劫的事。只是到一周多以后才说出来。所以伊内兹·凯勒很肯定地说她没有从案发现场捎走拉维娜夫人。”
“我真该死,”梅森停顿一下说,“她很肯定吗?”
“是的,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