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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哦老大。魏王的赏赐,没有您的允许,雨虹不敢收。”
李恪哼了一声:“既然魏王这么有心,你就收下吧。”
“多谢吴王。”江雨虹拿起荷包,嘴里喃喃有声,“这荷包不知道能不能当上几两银子。还是银子实惠啊。”
魏王的脸色有些变了,吴王李恪的眼中却闪过一丝笑意。但是随即,他目光停留在那只玉蝉上,却不说话。
李泰那双似笑非笑的电眼从江雨虹身上收回来,用手托起那只玉蝉:“三皇兄,可是看这玉蝉眼熟?”
“这是去年太子生日,皇上赏给太子的,宫里总共就这么一只。”李恪的声音冷冷淡淡,可是手指却在案几上轻轻敲了敲。
“三皇兄好眼光。哈哈,这天下独一无二的玉蝉,竟然被人送去了当铺。只是刚好那家当铺跟小弟有一点关系。掌柜的看见这御用的东西,不敢做主,直接禀报于我。这玉蝉我收下了,而当玉蝉的人,我也暂时扣了下来。”
“什么贼人,竟敢偷太子的东西。”李恪的声音听不出任何情绪。
“嘿嘿,不是贼人,而是个妙人。”李泰笑了笑,瞥了一眼江雨虹,“是一个唱曲的妙人,最妙的是,这人明明是男的,却比女子还要美丽。这玉蝉他已经交代,乃是太子赏赐给他的。”
江雨虹表面上呆呆地站在那里,一副清醇无害小萝莉状,但是脑海里却在急速地回忆着那些看过的若干唐代名人秘史电视剧。太子李承乾生活放荡,喜好男色,被李世民知道后,有了废弃太子的想法,魏王李泰身为嫡子,又得李世民喜欢,遂想办法夺取太子之位。
看来,李泰已经出手了。江雨虹忽然背上出了一层冷汗,这小乞丐可真会挑东西偷,居然牵扯到了太子争夺战中去了。如果不是她江雨虹占用了这小乞丐的身体,只怕今天就是小乞丐的毙命之日。
李恪淡淡一笑:“我因为纵马行猎,扰了农户的田地,此次戴罪回长安,被父皇责罚。如今只求静坐思过。”
“哈哈,三皇兄赏风赏水赏美人,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如此良辰美景,弟就不打扰三皇兄雅趣。”李泰起身拱手,却在离去前,电眼对着江雨虹似笑非笑,“小丫头,荷包收好了。”
李恪站起身来:“皇弟慢行。”
☆、第三章 和尚买梳子
李泰离开画舫以后,李恪斜倚着木榻,手指在案几上面轻轻敲打着,只是面无表情。绿绮坐在琴几后,垂着双目,按住琴弦。
而江雨虹,则很乖巧地担当了侍女的角色,立在李恪身后,随时准备听从吩咐端茶倒水。以前是给LV老板打工,现在穿越到了唐朝,有惊无险保住了性命,换成给唐太宗的儿子打工,也算是从私企跳到国企了。
至于这个皇子在N年以后因为牵扯到房遗爱和高阳公主的谋反案中,被长孙无忌砍了头,那就和江雨虹无关了。以她江雨虹的能力,想办法赚点唐朝皇亲国戚的银子,到时远走高飞,还不是小事一桩。
就是可惜了这么个帅哥,哎。
江雨虹正胡思乱想着,忽然听到李恪说:“小顺子,吩咐下去,即刻回府。”
画舫缓缓驶离了河岸。
沿着渭水河,一直走到中午时分,画舫才靠岸。李恪带着绿绮和江雨虹弃船上岸,坐上早已经准备好的马车,沿着官道继续行去。
这一路上,江雨虹早已经见缝插针,从绿绮那里知道,刚才这条河就是渭河,上岸的地方是灞桥。而现在,她们正赶往长安城。
一边默默地在脑海中回忆当年学的那些唐朝历史知识,一边偷眼看看闭目养神的李恪。李恪忽然睁开眼睛,目光正好和江雨虹碰在了一起。
帅哥看上去很养眼,江雨虹在深圳厮混的三年,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夜生活磨出的脸皮厚度堪比长安城的城墙,所以江雨虹自然没意识到,做为古代女子,此时就应该做出低眉顺目,含羞敛眉状。
江雨虹就抱着帅哥当前,不看白不看的心态,和李恪的目光直直对在一起。
如果不是绿绮轻轻咳嗽了一声,只怕到了长安城下,这两个人还不会移开眼睛。江雨虹轻轻晃了晃有点发酸的脖子,靠,不愧是唐太宗最欣赏的儿子,竟然面不改色同她一路对视过来。
想当年,在她江雨虹的直视下,横行学校的高年级纨绔们硬是最后丢盔弃甲落荒而逃。哎,还是唐代的纨绔们给力一些。
不过一眼瞥到马车外面的长安城,江雨虹顿时就将脑子里面的胡思乱想丢到了一边,她彻底被眼前的城墙震慑住了。
那青灰色的巨大方砖,高大的城门,不同于后世那经历千年时光后只留下沉重感的抱残守缺。眼前的城墙肃穆庄严中带着勃勃生机,迎接着从四面八方到此的人们。不愧这个时代最开明,最繁荣的世界大都市。
穿过城门,里面的道路宽阔平整,都用巨大的青石板铺就。江雨虹从车窗往路两边望去,美轮美奂的宅第栉比鳞次,各种商铺酒肆宅院临街而立。宽阔的道路两侧栽种的树木苍翠欲滴,郁郁葱葱。
“哇,长安城里面竟然还有小河,还有拱桥啊!”江雨虹终于忍不住赞出声来。想当年她大一暑假去西安玩,别说西安城里,就连她刚刚行过的渭水河,都快成了随时都会干涸的小水沟。
“你难道是第一次见到长安城?”没有任何温度的声音响起,江雨虹猛地警醒过来,她现在的身份可是长安城里的小乞丐啊。不过越是情势危急,江雨虹越是笑得云淡风轻。
“为何发笑?”李恪冰冷的目光略带了一点诧异,看来这个酷到冰冷的帅哥也为江雨虹那不合时宜的笑容给震撼了一下。
“原来穿得干干净净,坐在马车上看长安城,和饿着肚子看到的长安城截然不同啊。”江雨虹揉揉眼睛,“以前我看到的长安城,都是包子、馒头和烧饼。”
“你家乡何处,父母在何方,为何成了小乞丐?”李恪的声音略微温和了些,看到江雨虹灵动的双眼上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雾气,李恪只觉得自己的胸口竟然有些发闷。为什么会这样?他李恪虽然怜香惜玉,可是呸呸,这小丫头又是什么香,什么玉了,简直就是鬼鬼祟祟一小狐狸。
江雨虹这眼中的雾气却不是装的,李恪问她父母的时候,她猛然想起了自己的老妈。她穿越到了唐朝,老妈咋办啊。
“我没有家了。”说到这里,江雨虹扭过头,然后使劲抬起下巴,硬生生把眼泪重新逼回眼睛。
从十岁开始,江雨虹就发誓,她这辈子,可以流汗,可以流血,但是绝对不可以再流泪!父亲为了娶院长的独生爱女,抛弃了她和母亲。她亲眼看到,母亲流泪跪在父亲面前,求他不要离婚。可是父亲却只是冷冷地说:“是你自己没本事,你拿什么留住男人?没有钱和家世,现在甚至连容貌也没了。”
才十岁的江雨虹冲了出来,她使劲拉起妈妈,咆哮着让这个男人滚蛋。她江雨虹不需要这样的父亲。她赶走了父亲,烧掉了父亲所有留下的东西。在她烧父亲追求母亲时写的情书时,那情意绵绵的句子让她很反胃,再多的爱,终究敌不过岁月。江雨虹从那个时候就明白,很多很多的爱,不如很多很多的钱可靠。
使劲闭上眼睛,把回忆都从脑海里驱散掉。江雨虹转回头,又是云淡风轻的笑容:“长安城如此繁荣,吴王若是肯给雨虹一个机会,雨虹会帮吴王赚来大笔大笔的银子。”
“你要替我赚银子,那你要什么好处?”李恪这次看她的目光少了嘲弄,却多了一点江雨虹看不清楚的东西。
“自由。我虽然暂时寄身在吴王殿下处,可是我不是卖身为奴。我,我,嗯,怎么说呢,我替你赚钱,然后赚来的银子到时分一份给我。”江雨虹一提到银子,眼睛里闪亮的都是柔和的银子光泽。
绿绮在旁边捂嘴轻笑:“感情妹妹是想做个掌柜的,吴王殿下就是雨虹妹妹的东家了。”
“对,对,绿绮姐姐说的太对了。”江雨虹立刻想起来,当年大学里学习古代经济史的时候,教授就打过个比方,古代商户的东家就如现代社会的股东,掌柜的就是职业经理人了。
李恪的眼睛里又浮起一丝嘲弄:“我是有些产业,手下也有几个掌柜的帮我打理。你现在穿的、用的都是我的,不愿卖身为我府中家仆,还想做我的掌柜的。那就给我看看你有何本事做掌柜。如果没本事做掌柜,那就直接签了卖身契,到我府上做个家仆。”
江雨虹眼珠一转,刚好看到有一个和尚从前面街道上一摇一摆的走过来。她顿时有了主意,转头对绿绮说道:“绿绮姐姐,把你日常使的梳子借我用用吧。”
绿绮抬眼看向李恪,李恪点点头,绿绮从随身带的妆盒里取出梳子递给江雨虹。
江雨虹拿着梳子,指指街道边上走来的和尚:“我若是能让和尚在我这里买梳子。那你就同意我做掌柜的,如何?”
绿绮顿时面露惊奇:“和尚连头发都没有,如何会向妹妹买梳子?”
李恪虽然没有说话,可是脸上的嘲弄之色却更明显了,显然是全然不相信的意思。他点点头:“好,你若能说服那和尚向你买梳子,那你江雨虹就是我李恪手下的第五个大掌柜!”
江雨虹跳下马车,直接拦在那和尚面前:“大师有礼了。”
那和尚看上去风度翩翩,身上袈裟也非凡品,他见江雨虹拦住自己去路,就停下脚步,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女施主何事唤住贫僧?”
江雨虹举起手里的梳子:“大师,你买把梳子吧。”
和尚面上微微露出笑容,既没有因为江雨虹的话生气,也没有任何鄙视或者惊诧神色,依旧双手合十,温言问道:“阿弥陀佛,贫僧并无头发,无需买梳子。”
唐朝的和尚果然有内涵,难怪会有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江雨虹心里暗赞一声,她对大和尚一笑:“大师,虽然你没有头发,可是到你庙里去烧香拜佛的信徒却是有头发的啊。你买下梳子送于信徒,让他们梳理头发,刮刮头皮,疏通脑部经络,这样就可以清醒头脑,不要迷失在红尘幻像中,正所谓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一切有为法,当作如是观。大师就用这一把梳子点化了众生,那真是功德无量呀!”
“女施主的话颇有些禅理,深的我佛三味。”和尚听的连连点头,“贫僧辩机,女施主明日可送一百把梳子于禅经寺,自有知客僧同女施主交办此事。”
江雨虹笑嘻嘻地学和尚合什:“多谢辩机大师。”忽然之间,江雨虹觉得这和尚的法号挺熟悉的,莫非又是在哪个狗血秘史电视剧里出现过?
不过此时江雨虹已经完全忽视了眼前和尚的存在,她转身钻进停在身后的马车,得意地朝李恪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她江雨虹,终于摆脱了卖身为奴的命运,而且,开始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在那大道的尽头,就是亮闪闪的银山。
纤长白皙的手指在江雨虹面前晃了晃,从对银子的憧憬中回过神来的江雨虹发现绿绮正在一边晃动手指,一边低唤自己:“雨虹妹妹,雨虹妹妹,公子正在同你说话呢。”
啊,江雨虹立刻正襟危坐,双眼闪动的光泽比那银子还要亮许多。此时李恪脸上依旧是那种特有的嘲弄之色,只是眼中却多了一丝笑意:“小丫头读过书?竟然连辩机大师都被你说服。”
废话,算算我从小学开始读到大学毕业,那可是整整十六年的寒窗苦读啊。江雨虹在心里一阵腹诽,但是表面上却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