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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子酒!”
大叔笑着跟水月告别,“小兄弟,祝愿你能够马到成功,这个大陆是属于那些意志坚定的人的,就在像这茫茫的草野,只要你肯走,就一定能够走出去。”
土包外面,所有人集合完毕,草地上蒙上一层雨露,天空昏暗,可是大家早已精神饱满。
花少匆匆走来,“水月不好了,信儿不见了,我们在她的房间里留下了这个!”
一张纸条,和一条项链,项链,乃是曾经信儿为了自己差点在和平镇拍卖掉的水晶之恋,纸条上写道。
小丈夫,想起你几日前跟我说的话,我还是决定离开了,我毕竟是神族的人,虽然爱你,但我也爱着我的父亲,我不瞒你,你遇到的那个人,就是我的父亲,那条项链就是他,是我母亲和父亲的定情之物,我希望你能为我将它保留下来。
这条水晶之恋,象征着爱,我送给你,放在你这里,回去之后,我会劝我的父亲放弃对神器的追求,有朝一日,我还会回来,我就是那个一辈子都别想赶走的女魔头,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时的情景,我怎么就在城门口看见了你,为什么会喜欢上你,某一日我看见水晶之恋,突然明白了,爱,突如其来,像一种梦,颜色就是水晶之恋的颜色,银白。
第三百一十七章 战争 1
信儿走了,水月的心里忽然有点空虚,虽然水月经常想把信儿送回去,她真的一走,水月反而清静的不习惯。
水月面对天际,对暮色问道,“信儿是什么走的,带了随从没有?”
“应该是一个小时之前吧,她那时不是说累了吗,应该就是那个时候,直接走掉了。”
信儿一个人,身上又没有实力,这怎么行,万一路上遇到魔兵呢?“暮色,你去安排一下,带几个人找找信儿,留下一些人手,她只身一人,我怕会遭遇什么危险。”
暮色点点头,“我这就去办,你们先走,我在找到信儿之后就会追上!”
信儿回到神族,是必然选择,有一句话信儿说对了,在家族和男人之间,往往都要做出选择,而这个选择是艰难的,一般女人都很难承受。
水月将纸条和水晶之恋收好,相信这个丫头一定会说道做到,她并不希望,将来在战场上看见自己喜欢的男人和自己的家族打得破血流,如果信儿真能说服神族收手的话,那可是最好的结果,水月的敌人并不是神族,而是魔族和克拉的黑暗。
暮色挑选了几个骑兵,往后后方跑去,水月也该启程了,路上众人不见信儿,都不习惯,花少骑在马上,自言自语道,“没了那个丫头,还真是冷清!”
水月说道,“那是神族公主,你还真把他当成人族的公主啦,要回去的迟早都要回去。”
“我是想问,她为什么突然离开了。”
这一点,水月没有说,在死神城堡遇到的敌人竟然是神族的领袖,若不是信儿认出了项链好临别赠言,水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不过神族领袖确有三个分身,这是水月知道的,万劫监狱里,那个迷魂者,说过的,如此看来,那个果然就是神族的领袖了,可他干嘛要把自己的身份定为克拉的黑暗呢,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吗?
水月打算继续隐瞒下去,神族居然连领袖都出马了,可见三方对神器的争夺已经愈演愈烈,而在黝黑大叔那里得知,前面三个城市,好像还在打仗,因为什么,听上去,不是好消息。
“信儿是因为想家了,早就跟我说过,就由他去吧!”水月在马上说道。
“哦哦,原来是这样。”水月的解释漏洞百出,花少居然相信了。
水月将队伍的速度放得很慢,一来流星的伤还么有完全恢复,不能剧烈的颠簸,而来,暮色回头去找信儿,水月要留下来等一等。
中午,大家停下来,在草地上吃着干粮,流星腿伤好转,可以走动了,来到水月跟前,张嘴就问,“我听大家说,信儿回到神族去了?”
流星看上去,还很虚弱,嘴唇起着死皮,脸色有点苍白,水月递过去水壶,“喝点水吧,这件事是必然的,她走了岂不更好?”
流行喝着水,袖子一抹下巴上的水滴,“话虽这样说,我们都知道她不属于这里,可以当我真的见不到了,反而不习惯,她毕竟跟我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
水月仰天而去,“跟我有痛感,但是没有办法,上天捉弄而已,你还记得那个羽神二世吧?”
“记得啊,怎么了?”
“他以前,不也是我们的朋友,一旦神族起兵,我们还不成了敌人,我听说他曾经在山城战争结束的时候,跑到了山城,不知干什么!”
流星叹气,往回走,“所谓世事如棋,就这样吧,只要我们还在,就足够了!”
水月一拍落月的脑门,马儿长嘶,“落月啊,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把我曾经丢失的,都找回来呢?”
落月不会说话,却能听到水月说话,它本能的竖着两个长耳朵,回头看队伍后面。
几匹马,跑得飞快,暮色终于回来了。
水月走上去,暮色正从马上跳下来,“情况怎么样,可找到信儿了?”水月打眼,暮色带走的战士又都带回来了。
暮色气喘吁吁,就好像没骑马一样,先喝了一口水,“找到了,没走出多远,等我们找到时候,神族的人就在她的身边,所以我带人赶了回来。”
“神族的人,你确定?”
“信儿自己说的,还能有假,她还让我告诉你,她很快就回来!”
神族的怎么来的那么快?
也许他们一直跟在信儿左右,保护着她,这倒没什么,只要信儿能平安回去,水月就放心了。
拍拍暮色肩膀,“辛苦了。”
暮色眼睛一瞪,“你跟我说这个干嘛,我也希望信儿没事!”
午饭大家都吃得差不多,落月也吃饱了,水月上马,“我们出发吧,前方还有更重要的事等待我们呢!”
下午,天高气爽,阳光虽在,却不炎热,草原上刮着令人惬意的凉风,水月忽然很想纵马前方,暮色骑着黑马,在后走过来道,“此情此景,令人心旷神怡啊,感觉天地之间,只有我们。”
水月催着落月往前,“是啊,你只是感觉,这天地还是很大的!”
驾…………………
水月飞奔而去。
驾……………………
暮色跟上去,口中呼啸着风声,“来比一场吗?”
水月鄙视道,“你还差得远呢,我让你一百米!”
花少也跟过来,“是谁在大方厥词?”
“算你们两个,只要有一个人,赢过我,我就背你们走一里路,如果你们输了,就背着身下的马走一百米。”水月叫道,像个风中驰骋的游牧者。
花少挑头,“算了吧,我是背定了,好汉不吃眼前亏!”
水月飞出去。
朗朗天际,一个山丘出现在水月视野里,暮色在后面还在苦苦追赶,水月拍着落月的脖子,“走,咱们到山丘上!”
落月不亏是一匹聪明马,只要水月说什么,它就能想到什么,脚步一窜,来到山丘上。
水月放眼望去,山丘下,出现两队人马,一方身穿红色的战甲,举着红色旗帜,一方身穿蓝色的战甲,举着蓝色旗帜,双开拉开距离,几百米的对峙,每一方足有数千人,队伍前方,是整齐大方的骑兵,往后是盾牌战士和长矛战士,再往后便是法师,法师的数量不多,每一个队伍里,只有几名,各方的指挥者寥寥数名,处在每个队伍的最前方。
显而易见,这两方不是在这里列兵,而是拉开阵势准备互相冲锋了,这是一场大战,两面加起来左右两三千人,岂是不小,落月踱着前蹄,惶惶不安,暮色从后面赶来,口中大呼,“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人,就是三个城市,其中的两个城市,正在这里征战呢,“打仗,没有看过?”
“大军团的冲锋之战,这样的战争才是战争的!”
可不。
水月一直没经历过这个样的战斗,一方和另一方旗鼓相当,在一块空场上激战,水月打过的都是防御战,逃跑战,或者单打独斗,魔兵从来没给过自己这样的机会,水月也从来没在实力上和魔族对等过。
“快看,双方准备冲击了!”暮色叫道。
“看什么看,我们不是来看热闹的,还不下去阻止他们?”水月飞身而下,双方可都是人族的同胞啊,在这里相互讨伐,岂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吗?
水月飞下去的时候,双方已经发动了冲锋,骑兵先行,然后弓弩对射,许多人第一时间倒下去,战场掀起一阵气浪,喊杀声在空气里荡漾,迫使落月发出嘶鸣。
水月抽剑,暮色跟上来问道,“我们要怎么办?”
第三百一十八章 战争 2
杀………………………
两军混战,旗飞剑舞,等水月来到两军交战地带边缘的时候,却被迫停下来,红蓝方,反复冲杀,没冲杀一次,便倒下很多士兵,双方旗鼓相当,一时分不出胜负,也没有收兵的意思,看来这场战斗,一定要分出胜负才行,最可怕的后果就是两败俱伤,双方伤亡都在增加,战斗到最后无论是哪一方胜利,都是输了。
“水月,我们该怎么办?”暮色提剑道。
“常言道,擒贼先擒王,对方的指挥者一旦被控制住,他们就会停下来,这是目前唯一能快速结束战斗的办法了。”水月喊道,如果不喊,声音很难盖过冲锋的号子声。
暮色领会了水月的,“那我去阻止穿红色衣服的,你去阻止穿蓝色衣服的!”
水月对落月说道,“兄弟,咱们上了,你脚下可小心着点,别踩死人了,踩死一个,回去罚你吃一个月胡萝卜。”
士兵们跟水月无冤无仇,水月只想阻止战斗,而不是参加战斗,况且这两方的来历还不明确。
落月蹿进战场,水月身不由己,面对身穿白色衣服的他,无论是蓝衣士兵,还是红衣士兵,都朝水月杀来。
“我靠,你们找错了吧?”水月指挥着落月在人群里逃跑,随便查看蓝军的指挥者,想在这种局面上找到某个人谈会容易,整个战场都乱套了,每个士兵,只认衣服不认人,所有人看起来也都一个样,哪能分辨你是哪一边的,双方战士一见水月穿的衣服不一样,举剑就砍,暮色的遭遇也是一样,而且暮色那边的情况更加糟糕。
暮色指挥着黑马冲进战场,不敢对面与迎过来的战士对抗,疏忽之下,黑马却被众多冷剑刺杀,此刻倒在地上,暮色只能徒手在战场上乱撞,踢开杀过来的士兵。
水月跳下马,踢开一个蓝衣战士,一拍落月的屁股,“这里不需要你了,咱可别白白付出了性命,你先到山丘上等我。”
落月前蹄抬起,飞奔而去,后面,战士举剑追赶,已经是杀红了眼,居然连马也不打算放过,水月在后揪住追赶落月的战士,扔在地上,这两名战士都是红衣,刚被水月扔在地上,蓝衣战士的长矛立刻插在两个人的身上,水月大惊失色,自己居然充当了蓝军的帮手。
水月刚过,踢开两个蓝衣战士,嘴上道,“够了,赶快给我住手,你们知道你们正在做什么吗?”
四周没有一个人听水月的话,一见水月踢翻了自己的战友,众多蓝衣战士攻击来,水月提升自己的速度,手掌砍在战士们的脖子处,让他们昏过去,不论是蓝衣服的,还是红衣服的,水月抓到谁,谁就要去见周公。
达到了十几个人之后,水月手臂有些发胀,这群战士简直没完没了,四五个蓝衣战士将自己包围起来,红衣战士攻击而来,刺倒一个蓝衣战士,其它蓝衣战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