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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仍是摇了摇头。
念兮轻叹一口气,这长平城繁华似锦,人流如织,要寻一个人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啊!
他的爹爹,究竟在哪儿呢?
***
转眼秋去冬来,腊八节到了。
寒风呼呼吹着,在屋子里向外望去,地面上已经是一片莹白了,大雪纷纷扬扬下着,如同柳絮轻扬。
屋子里起了个暖炉,念兮同方盈围坐在一起伸手取暖。
“方姐姐,真没想到长平的冬天这么冷啊,我在苗疆的时候,可从没见过大雪。”
方盈渥着她的手,替她使劲地搓了搓:“年年都是如此,今年这场雪还算是下得迟了呢,一会儿等孟大哥打回热酒,再喝些暖暖身子。”
腊八粥早已煮好了,在桌上飘香四溢,念兮有些饿了,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朝窗子外面望了望,喃喃念叨着:“狼生怎么还不回来呀?”
才刚说完,门就“咯吱”一声推开了,孟旭提着两户热酒,还有一篮子的烧鸡进到了屋里。
念兮替他拿过东西,又随手给他拍着肩头上的落雪:“狼生,你怎么去了这么久,要是再不回来呀,我和方姐姐可都要以为你自己偷偷藏起来把鸡吃了,把酒喝了呢。”
她开着玩笑,孟旭倒是认真:“我哪敢呀,我就是自己饿着不吃,也定是不能委屈了你的肚子的。”
天寒地冻,外面是北风呼啸,里面是暖意融融。
他们三人一个是孤儿,一个失了双亲,还有一个寻爹不着,在这长平城里互相依靠,倒真像是一家人。
喝了粥,几杯暖酒下肚,方盈的脸上就已经泛出了些微红,念兮酒量比方盈稍好一些,只不过也不是什么能喝的。
光是吃饭喝酒太没意思,念兮便提议:“咱们别这么闷声不响的吃粥喝酒,方姐姐,咱们想点能助兴的,吃也吃得热闹些。”
方盈沉吟片刻,说:“那些风雅文人倒都是喜欢行个酒令什么的,只是咱们不是什么文人,要行酒令只怕倒是胡闹一番,不如咱们一人讲一个故事,谁要是讲得好,就赏一杯酒,讲得不好,就自罚一杯,你们说好不好?”
念兮拍掌笑道:“那岂不是不管讲得好与不好都是要喝?”
方盈说:“本就是助兴的,咱们又不是定要分个高下的。”
孟旭在一旁听着,觉得这个主意甚好,立刻赞同:“好,就依方姑娘说的。”
方盈想了想说:“既然是过节,那咱们就讲些开心的事儿,从我开始,每人讲一件最高兴的事,好不好?”
念兮和孟旭都放下了筷子听方盈缓缓说道:“我最高兴的事,是在我七岁那年。那时候医馆的生意还算不错,爹爹和娘亲也都在身边,那一年的上元灯节特别热闹,我同家人一起到长平的街上去看灯,我还记得有一家卖糖人的铺子,我吵着要买,爹爹就给我买了三个糖人,一个像我,还有两个是大人模样,就像是爹爹和娘亲,我当时可高兴了,舍不得吃,放在怀里揣了好久。只是后来……爹爹得了病,我们就再也没在上元节出去看过灯了,那一天灯火璀璨,欢声笑语,是我到现在一直都记得的。”
方盈一边说着,想起了已经过世的父母,不由便湿了眼眶。
“不算不算……”念兮给方盈面前的杯子里斟上了一杯酒,“刚才说好了都是讲高兴的事儿,可方姐姐你倒好,把自己都说哭了,该罚。”
方盈抹了抹眼泪,饮了杯中之酒,轻叹道:“是我不好,原本是说高兴的事儿,怎么说着说着就思怀起来了。念兮妹妹,该你说了。”
念兮灵目微转,说道:“我高兴的事儿可多了,从前在苗疆的时候,我记得有一回跟着外公一起翻过天珠山去给一个汉子治病,他病得很厉害,肺里都积了水,脸色也是蜡黄蜡黄,他的妻儿在一旁泣不成声,后来我跟外公在那儿呆了整整五天五夜,连眼都没合,终于把那汉子救了过来。那一次,看到他醒过来,终于没事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我一生之中最高兴的时候。其实到了长平,同你们在一起,能在寒医馆里治病救人,我觉得每一天都是过得很快乐。”
她看了看孟旭,心中漾起一丝甜意,从苗疆到长平,山迢水阔,可却没想到会遇上他。原本只是结伴而行,可是这几个月的光景,她在心里已是再不能撇下他,如果要说现在最令她快乐的事,那也许就是同他在一起,每一日,每一刻……
念兮自赏一杯酒,然后望向了孟旭。
他转着手中的杯子,思绪不由回到过去。
小时候在孟家村,从他记事开始,在他身边其实有过一个养父。养父整日都喝得醉醺醺的,说自己是喝了母狼的奶才能活下来,他给他起名狼生,有时甚至直接就喊他“小畜生”。
他每日里被逼着去偷钱,偷不到便被狠狠地打,有时候喝醉了,他就在村子里到处去说狼生是母狼生养的孩子,从那时候起所有的人都对他白眼相向,没有人再看得起他。他能忍受他酒醉之后非人的毒打,可却不能忍受在人前人后都抬不起头做人。在他七岁那年,在某一个风雪之夜,趁着养父喝醉,狼生拿着一把锋利的剪子捅进了他的喉咙……
小小年纪的他,那时候竟然不慌不乱,沉着地将他的“养父”的尸体拖了出去,扔在了院子的枯井里……
那也许是他从小到大做过最大胆的事,可在杀了那人之后,狼生的心里却突然无比轻松喜悦,那一天他第一次笑了,如果要算,这不知道算不算是他最开心的事?
他出神想着,念兮叫他:“狼生,狼生,怎么愣住了?”
他这才回过神来,自嘲地笑了笑:“我从小天生天养,只吃过苦,没享过福,高兴的事一件没有,不高兴的事倒是能数出一箩筐。如今能有屋檐遮头,能和你们两个坐在一起吃粥喝酒,已是最大幸事。最高兴的事,对我而言,在将来,不在现在,我既是大好男儿,自应去争取我自己想要的东西,那才是人生真正的快乐。”
他仰头饮酒,目光沉沉,念兮微微一怔,醉眼迷离之中,她看的仿佛不是当初她认识的那个狼生了。
方盈不胜酒力,已经趴倒在了桌上,念兮的头也有些晕晕的,她走过去想扶方盈,拍了拍她轻声喊道:“方姐姐,方姐姐……”方盈只是嗯了一声,侧头又趴着睡去了。
念兮想喊孟旭一同帮忙将方盈抬到里面床上,一回头,那清峻的面容便就在眼前。
他轻轻握住念兮的手,她的眼中迷蒙着氤氲的水汽,脸上一片酡红的醉意,他靠的那么近,那么近,几乎就要贴上她的脸颊。
欲要低头,却反被他手指挑起了下颚,他的唇极薄,却透着刚毅的线条,落在念兮的眸中,一阵悸动。
她的呼吸暖暖拂在他的脸上,心际蓦然兵荒马乱。
“狼……狼生……”她想说的话还未出口,孟旭已经低头含住了她的双唇,轻轻柔柔,辗转吸吮着她唇齿间的甘芳。起先念兮完全愣住了,直到他留恋于她唇间,迷离忘情之时,念兮才下意识地将手环住了他的腰。
她是喜欢孟旭的,虽然不知道是从哪一刻便有了这样的情愫,可是当他吻上她的唇,当他用这种方式叙说着自己的爱意之时,念兮可以更加地肯定,她是喜欢着孟旭的。
柔情辗转之间,她低声嘤咛,喉间轻唤:“狼生……”外面天寒地冻,可不知是屋里的炉子烧得太暖,还是别的什么缘故,她的身上竟感觉无比的灼热。
孟旭也似乎沉醉了一般,一边吻着,一边伸手便向念兮腰间探去,轻轻一扯,便将她的腰带扯落在了地上。
她虽是个不拘小节的苗疆女子,可这时候却也知道要发生什么,立刻便清醒了过来,推开孟旭道:“不……不行……”
“念兮……”他贴着她的脸,轻轻喘着气,“念兮,你心中可是有我?”
她含羞点了点头,娇媚的脸上是点点笑意。
“那为何要拒绝?”
念兮将衣上的腰带束好,含情娇怯地说道:“如今不行……等以后……等以后我找到了爹爹,让他给我们做主,等成亲了再……”
“那若是一时间找不到你爹爹呢?”孟旭问。
“那……你就随我回苗疆,让外公做主。”
他轻叹一声,将念兮揽在怀中,抚着她的柔柔青丝喃喃道:“念兮,我孟旭绝不负你情意……”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吃到了香辣蟹了,嘿嘿,作为吃货的妖妖表示无限满足啊~~!!就是四个人六只蟹似乎有些少了,咳咳……下次要多点些。
今天准时更文,嘿嘿,大家给些鼓励吧!
12
12、街头纷争 。。。
自过了腊八节之后,念兮每每见到孟旭,心里便有了几分异样的感受,又想起那一晚在暖炉饭桌边他的低头一吻,脸上便总像要烧起来一般。第一次初尝情之滋味,念兮同其他的女孩儿都是一样,见不到的时候,心里便总是多惦念着几分,每日孟旭出去送药材、或是做别的事情,她便格外盼着他能早些回来。
孟旭本就是个聪明之人,从前在山野乡间因被人瞧不起,才会落魄潦倒,如今到了长平,他已不是过去的狼生。
长平城又是大雍都城,繁华自不用说,在这里呆了几个月,人情世故渐渐通达,如今的孟旭衣食不愁,心底却开始向往另一种生活。
他原本是出来帮方盈送药材的,回去的时候,路过一家铺子,虽卖的是些便宜的首饰,倒也瞧着别致有趣。孟旭看上了一对月牙儿形状的耳坠子,手工精巧,便掏钱买了下来,心想着若是念兮戴上,一定很是好看。
外面吵吵嚷嚷,他走过去看,只见那街道的正中已经围了不少人,原来是有两个汉子正起着争执。
其中一个黑面汉子说话亮如洪钟,冲那白面书生打扮的人吼道:“张文亮,你别道老子怕你?!你出言讥讽我家将军,是活腻味了吗?”他一把揪住那书生的领子,抡拳便朝他的脸上招呼了上去。
这书生个头、力气都没他大,却没想到他还真的就揍了下来,脸上立时便是一大块的青紫。他踉踉跄跄站起身来,指着黑脸汉子怒道:“宋三,连我你也敢打?”
“打你又怎的?老子在战场上杀人不过头点地,你一个只会满嘴胡言乱语,狗仗人势的奴才我怎么就打不得了?”
孟旭在一旁看着,只觉得这黑面汉子好生眼熟,此时听他喊道“宋三”这才想起,那日他同念兮在万里江渡头边遇到的那群士兵里,便有这人。他跟在那个青铜面具的将军身边,也是他手舞着鞭子,狠狠抽在他和念兮的身上。
孟旭望着他的眼神,顿时便带上了几分怨怒。
“让开,让开!”
长平街道的东侧来了一群手持寒冰利刃的军中士兵,为首那人身穿黑铁铠甲,一双碧绿的眼瞳中满是霸道和傲气;长平城的西面也来了一群人,走在最前的是身着青衣,手摇折扇,一副天下人皆不如我眼的傲慢神色。
这两拨人一来,刚才还指指点点沸腾喧哗的人群顿时都安静了下来,都不敢再做声。
那青衣公子,见了裴冲,一点惧意也没有,他手下的人过去将那白衣书生扶了过去。他的唇角勾起一抹挑衅的笑意,朝裴冲问道:“裴大将军,你的人当街闹事伤人,可是你准许的?如此不将我大雍朝的王法瞧在眼里,又可是你教导的?”
裴冲的脸色有如寒冰,那日孟旭亲眼所见他率兵进城门之时的盛况,就连皇上也要敬他三分,亲自相迎,这青衣公子居然敢这般同他说话,想来也是个大有来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