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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人将他当人一样看,都喊他是“野狼的种”,唯有念兮,唯有遇到了她,他的整个人生仿佛便都不同了。如今他再也不是那个四处被人打的狼生了,他是孟旭,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如今,他也不再是在那乡野山村,与狼为伍,他来了长平,大雍朝最繁华的都城,在这里他要重新开始,就如念兮给他取的名字一般,旭日始旦,光华重生。
这一夜,孟旭没有一点睡意,倚在山洞石壁上想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天色微明,念兮在他肩头醒来的时候,他才回过了神来。
“咦,狼生,你这么早就醒了?”念兮揉了揉眼睛,吟吟笑着问道。
“腿还疼吗?”孟旭看了看念兮的伤口,血肉之处已开始结痂,扶着她的腿动了动,念兮“嘶”的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这里面的胫骨怕是裂了,回去的话只怕没个三五十日也好不了。
“下次要是再出来采药,告诉我就行了,你毕竟一个女孩子要是真出了事,到时候哭都来不及。”孟旭一边说着,一边将念兮背到了身上。
念兮的脸贴着他的肩头,嘿嘿笑道:“可要是我真出了事,你一定会找到我的对不对?”她的手勾着孟旭的脖颈,丝丝的细发钻进了他的衣领中,心中蓦然一动。
是啊,是你说的,咱们是共过患难的,所以不管将来什么时候,我都不会扔下你不管的。
孟旭背着念兮出了山洞,旭日初升,林子里的瘴气也都消散了,踏着满地的落叶,他们往回走。
“等一下。”念兮在他背上喊道。
“怎么啦?”孟旭停下脚步,回头问念兮。
她指了指那边水潭的百日草:“是为它来的,现下可忘了正事了,要是空手而回,那可是太对不起我这条受伤的腿了。”
孟旭看了看那边,先将念兮放下,自己踏着石块过去,替她采药。
“孟大哥,你可小心,那边的路不好走!”念兮朝他喊着。
他又不是娇生惯养的,什么样的路是没走过的?采到了百日草,他放到了念兮手中,皱了皱眉说:“以后就算是为了治病,也该要先顾着自己。那个慕容公子几时再来?”
“明日。”
“那他的病几时能治好?”
念兮想了想,回道:“三四年吧。”
孟旭沉了沉脸:“那你岂不是要对着他三四年,还要一直跑这儿来给他采药?”
念兮看着他这副样子笑道:“那倒不必,这些草药回去制成药丸能吃上一两年,我也不用总是跑这儿来了。”
山林中是清晨最和煦的阳光,点点洒在他们二人的身上。这树林之中,他背着她,慢慢走着,寂静之中仿佛是远离了世外喧嚣的桃源,没有浮华,没有别人的打扰,只是两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一个伏在另一个的背上,山风吹拂,带起了她悠扬的歌声:
玉江的水迢迢哟,向东流,
天珠山飞鸟群群哟,向南飞,
谁家的小妹子,对月不成眠?
念着谁家的情郎哟……
谁家的情郎哟,眉目俊,
谁家的妹子哟,笑如花,
小妹子对情郎哟,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哟,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她一边唱着,一边用袖子替狼生拭着额上的汗:“累吗?累了就坐下歇会儿吧。”
他摇摇头笑道:“这点路哪里就累着了。念兮,你刚才唱的什么歌,这般好听?”
“嘻嘻,好听吗?这是咱们苗家的歌谣,每年七月初七的的时候,苗家的少年郎和村寨里的姑娘都会到天珠山上,一群站在这边的山峰,另一群就站在对面。姑娘们唱曲子,中意哪家的少年郎就把自己的东西扔给他,若是那少年也中意她,第二日就会上门去……”
“去做什么?”
念兮的脸红了一红:“去姑娘家里提亲啊,两情相悦,自然就该在一起的。”
狼生听她说着,这苗疆的男男女女倒是不拘小节,哪像大雍朝里的大家闺秀,有些说不定临到喜房都还不知自己的夫君是个什么样子。
他问:“那你可曾对哪家的少年郎唱过情歌,赠他信物?”
念兮忙道:“当然没有。”她自是随着一起去看过热闹的,只是对面山头的努雄大哥、布耶大哥手里捧着别家妹子送的项圈香囊,却总望着念兮,等着她的信物。
可她从来都只将他们当成哥哥一般,手腕银镯上的铃铛儿随着风声零零作响,煞是清脆动听,这银镯子便是她的信物,将来……那是要送给自己心爱的人,定下终生的。
她低声说道:“要是我真遇上了那个值得托付终生的人,才会给他唱歌,送他信物的。只是,那人也要对我一心才好。”
孟旭的脸上是暖暖的笑意,他没答话,可是脚下的步子却不由放慢了下来,清风伴着歌声,这样的时光真是恨不得它能流得慢些才好,就在这树林中,落叶地里,慢悠悠地,他能背着她走上一生一世……
快过午时,两人才回到长平,只是还没进城就被拦住,城门外的两侧都是穿着甲胄,气势威武的御林军,普通百姓早将两边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念兮伏在狼生的背上,也被挤在人群之中。
城门的高台上,皇家的明黄华盖,羽扇宝幡耀目不已,那上面坐着一个身穿龙袍的少年,而他的两侧则是两个气度雍容的大臣。
孟旭朝身边的人问道:“这般的排场是有何事?”
那看热闹的说道:“这可是盛事啊!安庆侯裴将军在北疆打了胜仗回来,咱们大雍朝已经多少年没打赢过那些北地蛮子了,这一回扬眉吐气,皇上还有两位相爷都亲自前来迎接裴将军呢!”
另一人接过话道:“那可不是,都说那裴将军是少年英雄,才二十不到的年纪,打起仗来可却是直叫那些蛮子闻风丧胆,这大雍朝里说起安庆侯,谁不是竖起大拇指叫一声好!听说他尚未娶妻,不知道多少权贵人家的女儿挤破了头想要去做这个将军夫人呢!”
“那可不是那可不是,别说是权贵人家了,这长平城里多少好姑娘可都是将这裴将军当成自己的梦中情人呢……”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倒叫念兮好奇不已,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能让皇帝亲自相迎,又是什么样的人物,搅乱了这长平城里少女的颗颗芳心?
她向大军归来的方向张望着,耀目的阳光陡然暗了下去,空气中弥漫起了丝丝寒意。
铮铮的脚步声,如潮水般穿着黑铁铠甲的士兵正朝城门处走来。风中扬着一面黑色滚金边的大旗,那上面铁划银钩地绣着一个大大的“裴”字,上面还有一只展翅飞鹰。念兮看着那鹰,只觉得似乎很是眼熟。
队伍的簇拥之下,那骑着黑色骏马,神色肃然沉静的将军慢慢向这边过来。他真的只有十八九岁的年纪吗?那剑眉如飞,少年恣意的脸上是被风沙磨砺过的老成,他若放在温室,定是翩翩佳公子,只是去了战场,身上便少了公子哥的散漫习气,看着他就如同一把拉开了弦的弓一般,有骄傲,有霸气,更有一种统帅三军的凛然。
念兮看着他不由在想,若说大公子是曜园之中的温雅芝兰,那狼生便是野地山林的桀骜蔓草,那眼前的这个飞鹰将军,他又像是什么呢?
像棵青松,那么直的脊背,那么傲然的神色,直叫人冷得发颤。
她想着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孟旭问:“你笑什么?”
她摆摆手:“没什么没什么,我只是在想,若有哪一天孟大哥你也能骑在这高头大马上,那会是什么个样子。”
孟旭撇撇嘴不屑道:“那可一定比他神气,也说不定……真会有那一天……”
念兮只当他在说笑,说话间,这安庆侯的马匹更往这边走了一些。待到他从念兮身边经过的时候,她突然之间捂住了自己的嘴,惊讶、疑惑一下子都涌了出来。
难怪觉得这旗上的飞鹰是这么眼熟,那日雨夜他虽戴着青铜面具,可那面具之下的一双碧澈双眸却是看得清清楚楚。
还有他□的那匹马,可不就是那日小青咬伤的“闪电”吗?
天啊,原来那一天用鞭子狠抽她和狼生的居然就是这个长平城里人人称颂的安庆侯裴将军?
若是那些少女们知道他是个如此嚣张跋扈,下手狠辣的人,可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将那颗颗芳心拴在他的身上?
裴冲的马匹已经到了城门之下,他勒住了缰绳下马,城门大开,皇上和两位相爷踏着甬道上的红毯,亲自步行相迎。
震天的喊声响彻整座长平:“恭迎安庆侯凯旋回朝!”
10、小小作弄 。。。
夜晚,念兮在屋子里拿着那些白日里采来的百日草正在药盅里捣着,可却是心不在焉,一想起那个碧眼将军裴冲凛然的面色就令她一阵心寒。背上的那些鞭痕早已结痂,可却仍留下了印记,当夜的情景又一次浮现在眼前,她实在想不明白,这么一个霸道野蛮的人,长平城里的姑娘怎么都会将他当成自己的梦中情人呢?
手中一顿,方盈正推门进来,她见念兮正坐在那儿制药,便说:“你呀,为了这个慕容公子的病症,可真是连自己的身子也不顾了。”她带了药来,将念兮的腿抬起来,给她换药,“这伤虽不重,可少说也得四五天才好,这几日你就别去医馆了,好好在家将伤养好吧。”
念兮突然问:“方姐姐,你听说过安庆侯吗?”
方盈一愣,笑道:“好好的,怎么想起问这个?长平城里谁不知道安庆侯的大名,少年英雄,战功赫赫,年纪轻轻就被皇上封侯,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啊!”
念兮低头瞅着方盈的神色,打趣道:“方姐姐,我听人说这长平城里的少女可都将这芳心拴在这安庆侯身上,难不成姐姐也是一个?”
“我……?”方盈伸手刮着念兮的脸,“他那么高高在上的人物,哪里轮得到我们念想?以安庆侯的身份,只怕也只有公主才配得上吧。”
念兮撅了撅嘴,喃喃道,“哪里就有你们说的那么好了,要是你们见过他打人的样子,可定要大失所望了……”
“你在咕囔什么呀?”
“啊……没什么……”方盈已经给念兮换上了药,她嘻嘻一笑,又专心致志给慕容宏配药了。
第二日慕容宏依约前来念兮的家中找她,方盈正好还没去医馆,将慕容宏引进了屋来。她知道念兮腿脚不便,给她将所需的东西都备齐了,还给慕容宏沏上了清茶一杯。
慕容宏见念兮坐着不动,觉得有些奇怪,便问:“念兮,你怎么了?”
念兮还没说话,方盈就在一旁接口说道:“她呀,为了去山里采药,把腿都弄伤了,皮肉伤了,胫骨也裂了,哪里还能走动?”
念兮瞪了方盈一眼,推着她道:“方姐姐,你别说得那么严重,我哪里就这般娇弱了?你不是还要去医馆吗,快去吧,快去吧……”
方盈走后,念兮拿出银针要给慕容宏施针,却见他坐着不动,脸上似有愧疚和歉意,他问:“你是为了帮我采药,才弄伤了腿的?”
她嘻嘻笑道:“慕容公子,你别听方姐姐的,真没这么严重,敷几天药,就又是活蹦乱跳了。”
每一次施针,都仿佛经历一次刺骨透心的疼痛,这样的疼痛总是不自禁地令他回想起小时候的那段经历,一闭上眼就是那个寒雪飞扬,冰冻彻骨的冬夜。
“大公子,今日施针之后,回去将这丸药服下,以后每隔一月便服食一颗,对减轻寒症大有好处。”
念兮将手中的白瓷药瓶递给慕容宏,他伸手相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