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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易南从来对孩子没什么耐性,当初他心血来潮提出要孩子,林言还那这个理由搪塞她。
“生了孩子谁给它洗澡?谁给他穿衣服?谁照顾她感冒发烧?你能吗?你有那个耐心吗?”
原来自己的记忆竟然这样好,三年过去,却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他们说的每一句话,甚至于沈易南每一个表情和动作!
“林小姐,尔尔都要在你怀里睡着了,你预备发呆到什么时候!”
低下头,果然,尔尔嘟着小嘴,脸蛋绯红,长长的睫毛安静的立在那里。林言轻手轻脚的把孩子放在床上!柔柔的晚安吻印在眉间。嘴角含笑,在回身,林寒已经飘飘然的飘回自己的房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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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还在下着雪,街上开始挂满了红灯笼,过年的气氛越来越浓烈!
香槟的颜色依旧是那么魅惑,在玻璃杯里美到让人窒息,松开发髻。长长的头发散落至腰间,白希的皮肤在月光的映衬下如同透明一般。
举起杯,送入口中,依旧如同三年前那样香醇,自从怀了孩子,林言就再也没碰过酒杯,一直到现在,转眼已是三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三个月,那么三年的时间又够不够改变一个习惯呢?
突然想起酒窖里还有一瓶当初瞒着沈易南偷偷藏进去的Ssueh。。不禁开始后悔当初走得太匆忙,连酒都没拿走。
意识到自己居然有这么小白的想法,顿时无语了!
胡思乱想,转眼一杯下肚,惯性的再倒一杯却失了兴致!
林寒悠悠然回到卧室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反锁上了门。从兜兜里掏出那张保护了一下午的小纸条!然后米米眼,嘴角扬起一丝笑!
飞扬跋扈的三个字后面是一串数字。
沈易南把两个孩子送到警察局时,尔尔先一步跑了出去,男人笑了笑,随即把纸条递给副驾驶上的林寒。
“这是我的电话,收好了,如果以后在走丢,记得打电话!”
在平常不过的语气,可是于沈易南来说,已属不易!
如获至宝的偷偷藏起来,这才放心上床睡觉!
这是一个和林小姐一样笨一样讨厌的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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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孩子,沈易南没有去公司,也没有回沈宅,而是去了那幢带酒窖的小楼。自己依然记不清什么时候买的这座房子,更不知道为什么要买它。只是觉得屋子的没一个角落都熟悉到血液里!
楼上第一间,很宽敞的卧室,淡紫色窗帘。角落里的梳妆台,夸张的钻戒。打开衣柜,月白色的旗袍,银色抹胸礼服。这些是属于安安的吗?
转身走到那个酒窖,自从那日与安安在这里之后,沈易南再也没有来过。酒架的最里侧露出一个木塞子,费些力气拿出来Ssueh。的百年珍藏!是谁小心翼翼的把酒藏在这里?是安安吗?
拿起一个高脚杯,红酒在黑暗里透漏着异样的色泽,还没到口中,就已经沉醉在酒香里!
酒窖里安静到只有男人喉咙吞咽的声音,时间分分秒秒过去,不知不觉,瓶子已经空了!
明明觉得自己已经醉了,可是意识却清醒极了,脑海中不止一次的浮现出今天见到的呢个女人,林寒口中的笨笨的林小姐!
她看自己时从诧异,心痛,到平静的没有一丝波澜的眼神。
她对着尔尔宠溺的眼神,微笑的嘴角!
她巴掌大的小脸,明亮的眸子!
她瘦弱的身体,莫名熟悉的背影!
直觉的头疼得厉害,就像是有根根银针穿过,疼到难以忍受!疼到快要昏厥过去。可是脑海中却还是那个熟悉的背影,慵懒的躺在躺椅上,猫一样的嗜睡!
再次醒来时,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看了看时间,居然已经半夜两点!
陌生的号码,却还是鬼使神差的按了下去。
三秒钟的安静,那边传来孩子奶声奶气的调调
“喂,我睡不着!”
嘴角浮起一丝笑,头好像已经没有那么疼了!
“怕黑?”
“开什么玩笑,我哪有那么胆小!”
“那为什么睡不着?”
“不知道!”
“你妈妈没在身边?”
“是啊,林小姐每天陪着尔尔睡!她说男子汉要从小自强自立,不可以依赖大人!”
“有道理!”
“那有什么道理,林小姐说话从来没营养!”
“好,给我讲讲你的林小姐好不好?”
对面显然很意外。
“林小姐脾气好坏,经常因为小事发脾气!比如我不小心生病,她会好凶好凶的喂我吃药!几天都不搭理我!”
“这么凶!”
“是啊,她说我和尔尔在她肚子里的时候,她如果感冒了,宁可挺着也不吃药,终于把我们健健康康的带到这个世界,可是我们还不知道珍惜自己的身体,所以她很生气!”
“还有呢?”
“林小姐喜怒无常!前一秒还很开心,可是后一秒就会很沮丧!看一个电影都会影响心情!”
“那可真糟糕”
“是啊,好讨厌啊,林小姐好瘦,每次抱我我都会被咯到,她居然还嫌弃我长得胖!要我减肥!”
“对了,她是个口是心非的女人,明明告诉我要减肥,可是还给我作好多好多吃的,非要哄我吃下去,其实我已经撑到了!”
“还有吗?”
“林小姐好讨厌,平时都不陪我和尔尔吃晚饭!每次都半夜回家!”
“半夜回家,这么晚?”
“是啊,不过这是林小姐的工作,林小姐工作起来不要命的。”
“林小姐的声音很好听,每次电台的叔叔都会夸奖她,可是我不喜欢他们夸她,因为林小姐会骄傲!”
“原来你的林小姐这么多缺点啊!难道就没有什么优点吗?”
对面的孩子显然是被难住了,想了又想,随即张口。
“哦,大家都说林小姐的眼睛很特别。虽然我没什么感觉,但是既然他们都这么说,那应该就是吧”
恍惚间想起白天见到的那双眼睛,真的真的很特别呢~~~
寂静的深夜,一大一小,一问一答。时间悄悄流逝,却有一颗种子在心中慢慢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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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林言 好久不见(5000)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来时,林言睁着朦胧的睡眼习惯性的摸身旁那软软的一团,可是却早已空空如也!
“尔尔!”
慌忙的起身,刚刚找回来的孩子怎么又没了、、、
有些狼狈的推开林寒的房门,焦急的心才慢慢平复下来
。
床上的两个小脑袋亲密的贴在一起,尔尔的腿还很不安生的挂在林寒身上,轻轻浅浅的呼吸声,两个孩子睡的正香!扬起嘴角,一个温柔的吻落在宝贝眉心!拿起踢落在床下的被子,细心的给两个孩子盖上,这才轻轻的关上门。
柔和的窗帘,暖暖的被子,还有空气中弥漫的奶香!精灵一样的孩子调皮一笑!
“麻麻又被我们骗过去了!”
“林尔尔,把你的腿拿下去,沉死了!”
尔尔乖乖的照作,可是还是不住的试图用眼神秒杀自家哥哥!
“下次你要是再偷偷进我房间,我就把你踢出去!”虽然闭着眼睛,可是毫不减弱语气中的威胁意味!
小姑娘这就不开心了,
“谁叫你半夜打电话,我都被你吵醒了!”
“开什么玩笑!我的声音这么小,再说,就你这种想猪一样的选手,睡着了打雷都震不醒,休想沾边赖!”
尔尔无语了,黑亮的眼珠灵动的一转。
“你偷偷给叔叔打电话,居然不叫我!没品”
“没叫你你不也自己来了!”
“可是、、、”
“林尔尔,影响我睡觉的下场你是知道的!”
孩子脸一转,撂下句狠话,不在言语!
于是林尔尔只能嘟着小嘴在一旁抓狂,哥哥不是都让着妹妹的!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哥哥,麻麻呀麻麻,尔尔要换哥哥!
聊了一整夜,两个小家伙饶是在好的精力,也都乏得不得了,拌了几句嘴,没多久就沉沉的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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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里,林父在写字,转眼林母离开已是三年有余,老爷子渐渐看淡了生死,头发虽然花白了不少,可是心境却明朗了!
林言端了茶水,放在桌边。
“花好月圆人团圆”七个大字如行云流水,挥毫之间,风云际会!
“爸爸的字越写越旷达!倒有些陶渊明的范儿了!”
林父笑笑,另铺了一张宣纸,上好的狼毫笔沾了墨,笔尖饱满,圆厚!
在落笔,没了刚才的潇洒飘逸,工工整整的小楷,方正之间带着正气!
“这两张,喜欢哪一张?”
“第一张!”
脱口而出,没有一丝犹豫。
“为什么”似是意料之中,老爷子笑了笑问
“小楷自是规整,可是总觉得看的压抑,即使是写在白纸上,却总有被条条框框束缚的感觉。不像行书,行云流水间,带这一股子自由,潇洒!不过坦白说,小楷的难度要比行书大得多!”
林言自小跟着父亲练过一段时间,起初自是从楷书规规整整的练起,藏锋起笔,回锋收笔,可是练了一阵子,便死活不肯再练,自诩着耐心不够,恒心不足!遇到了烦心之事,纵使提笔精彩,收笔却极易败落,反倒更加添堵!所幸撕了宣纸,差一点没扔了毛笔!
后来迷上了张旭的草书,于是带着一知半解的小楷底子,兴致勃勃的练起草书,现在倒也自成一体!林父常常以此嘲笑。
林父拿过茶杯,撇了撇茶叶末子,缓缓送入口中!
“好茶!你这写字练得一知半解,煮茶的手艺倒是越来越好!”
“无非是闲着无聊,上班时忙碌惯了,突然休息下来,反倒有些无所适从!”
递过毛笔
“写几个字让我瞧瞧!小楷”
青葱一样的手指接过毛笔,站正了身子,端正的小楷现于纸上,公正中不乏灵动,细腻的转锋,收笔。
“式微式微胡不归!怎么讲?”林父对着宣纸上的小楷,颇有些疑惑。
“只是随便想起的,没什么说法!”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
式微式微天已黑,为何还不回?
是忘记了回家的路吗?还是早已忘记了曾经有过一个家呢?
(哈哈,在这里作者阿冬有话要说,不少亲们会问我为什么给文文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渊源就在这里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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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远到来时,两个孩子还抱着杯子喝牛奶,嘴边是一圈白白的奶胡子!
“程远爸爸你来了,今天要带我们出去玩吗?”尔尔看见程远进门,放下杯子就一溜小跑,抱住他的大腿又不撒手!
程远宠溺的笑笑,抱起某孩子,拿了纸巾温柔的给孩子擦了擦嘴!
“程远爸爸带你们去游乐园好不好?那里有好多的小朋友,还有白糖糕!芝麻糕!杏仁糕。”
不等话说完,尔尔就开始眼冒金星,凑上小嘴亲亲,再亲亲。逗得林父满心欢喜。这孩子和林言小时候完全不一样,天差地别,林言小时候,乖巧的过了头,既没有同龄人的淘气,也不想女孩子一般任性,总是冷冷淡淡,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也不会说厌烦。像尔尔这样,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