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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快带我去见陶谦大人,我是九江太守边让,我被曹操整啦!”
孙宇心中一惊,这不是陶谦派人去请的一路援军吗?咋就跑来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五颜六色的?他赶紧扶起边让,叫士兵搀扶着赶去议事大堂。
边让边走边哭着将事情说了一通,原来边让接到陶谦的求援之后,点起五千兵马赶来徐州,结果在半路上被曹操派出嗜血萝莉夏侯惇击破,把她生擒了过去。曹操也不杀她,就叫人拿五色染料将她连人带马染成了一个五彩人,然后放她先一步来徐州劝陶谦投降。
随着边让的到来,徐州西边陆陆续续又出现了许多五彩斑斓的人,这一次来的只怕有好几万,人头涌动,数都数不清楚,徐州守军赶紧关闭城门,拉起吊桥。
这群五彩人涌到城下,大声叫城,守城士兵仔细一盘问才发现,这些人全是徐州下辖的县城、村镇里的百姓。百姓们纷纷哭道:“曹操整我们,请陶谦大人给我们主持公道啊。”
守城士兵赶紧放了这些百姓入城,仔细一盘问,原来曹操气急败坏地杀到徐州,想将所过城池中的百姓尽数杀光为自家人报仇,幸亏得了手下第一谋士郭嘉的劝解,打消了杀人报仇这个念头。
但是喜欢恶搞的咪咪眼下了一个不正经的命令,凡是攻下了徐州所属的城池,将城中房屋全部染成五颜六色,搞得像大型毒蘑菇一样难看,并且将城中居民拖到广场上,拿染料泼染成彩色人。然后再把染色人都赶往徐州,其意思是:“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看了曹操这一手,孙宇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这什么乱七八糟的?哗众取宠的咪咪眼,你虽然不是个嗜杀的坏蛋,但你的恶搞程度堪比《蓝精灵》里面的格格巫啊!
半个时辰之后,徐州的文臣武将全都集中到了西城门边来,看着几万名五颜六色的百姓跳进徐州城西的一条小河里洗澡,将河水都染变了颜色。老奶奶陶谦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她才长叹了一声道:“幸亏曹操没杀人,不幸中的万幸啊。”
咳咳,士可杀不可辱你没听说吗?孙宇心里抹了一把汗,谁要敢把我染成五颜六色,我和他拼命。不过这也只是随便想想,可杀不可辱这种话只是气话,生命还是要比面子重要。咪咪眼虽然把徐州西边的百姓摆了一道,整得够惨,不过终究没有杀人,这使得孙宇对她的好感上升了不少。
“现在怎么办?”陶谦老奶奶一幅人畜无害的样子,摊手道:“和曹操谈判还是直接开打?”
打呗!谈判必须要有打的资本才行,如果打的资本都没有,鬼才和你谈。孙宇叹了口气道:“陶大人,还是赶紧敲梆子吧,严锁四门,我看曹军马上就要到了。咱们一边派小股部队出城和曹军搦战,一边做好城池的防御,等待援军,这才是唯一的生路。”
半日之后,曹操的先锋部队终于出现在了徐州城的西边。徐州的文臣武将,包括普通士兵和百姓,全都涌到西城边上偷看曹军的军容。
只见徐州城西的平原上呼啦啦地排开了一大片的军阵,怕不止一万人,最前面是一排剑盾兵,巨大的黑色铁盾将后面的士兵们护在其中。剑盾兵的背后是大批的长矛兵,如林般密集的矛阵映日生辉。矛阵后面又是密密麻麻的弓弩手……在这厚实军阵的两边还有两翼轻骑,大约各有一千左右。
NM01经过一阵计算,向孙宇报道:“曹军共计12732人。”
我晕,孙宇抹了把汗,太多了点吧!有木有搞错?这还只是先锋部队?仔细一看,曹军中扬起一面大旗,上书两个大字“夏侯”,果然是嗜血萝莉夏侯惇来了,苦也!
嗜血萝莉是正牌的金色顶级武将,身负斗气,比起孙宇这种假金色武将可厉害多了。比徐晃这种放不出斗气的淡金色武将也高明了一筹,若真的出阵去和她单条,那可真是凶多吉少,而且根据情报,夏侯惇还率着于禁、典韦。于禁就不去说她了,外号“古之恶来”的典韦会有多厉害?想想就头痛。
头痛归头痛,人家兵至城下,怎么也得出城搭个话先,一句话都不说就开打,那是蛮族的行为,陶谦亲自上了一辆大车,打开城门,在孙观、曹豹几员大将和百名士兵的护卫下出了城,到了两军阵的中间,孙宇作为“徐州唯一的金色武将”,当然得跟着一起出去。
曹军中战鼓一阵乱响,行出三匹战马,也不要人护卫,就这么慢吞吞地走到了阵前。
孙宇仔细一看,最前面的战马上坐着的正是嗜血萝莉夏侯惇,她的身材还是那么娇小,身上罩着一套冷蓝色的铠甲,扎着两只小马尾。可惜的是她以前那一双扑闪扑闪的眼睛如今只剩下一只了。被曹性射瞎的左眼上遮着一个黑色的眼罩,看起来虽然很酷,但也很可怜。
夏侯惇身后的马上也是一名萝莉,这个萝莉孙宇以前没有见过,她的脸蛋很可爱,粉嘟嘟的,顶多12岁不到,但是身体看上去很健康,充满了力量。她穿的衣服很少,简单的铠甲刚刚护住她的胸部和下身,就如同后世穿着三点式的游泳女运动员。不过由于她岁数太小,所以还没有前凸后翘,因此看起来一点也说不上健美。萝莉的背上背着两把巨大的手戟,看上去怕不止七八十斤重。
我汗,这么大的双戟一个萝莉能挥舞?哦,对了,曹军中使用这种武器的人应该只有一个人——“古之恶来”典韦。孙宇心里抹了抹汗,心想,这家伙肯定很厉害,别惹她。
在夏侯惇和典韦和背后就是于禁了,长相平平一少女,看起来就像后世大学班级里最不出色的普通书呆女,算了,不管她了,反正也是小角色。
两边的头儿凑到一块儿,陶谦作了个揖,叹道:“我本欲给好曹家,所以才派军护送曹老太君。无奈张辏г粜牟桓模劣写嘶觯肥挡皇翘漳彻室獾模骨虢敲鞑臁!
嗜血萝莉摇了摇头道:“我只是个武将,这些道理不关我事,我只听孟德姐姐的命令,别的话就少说吧,之所以出阵来和你谈两句,是希望你直接投降,省了徐州的兵灾祸事。”
夏侯惇刚说完,旁边的大戟萝莉典韦就嚷嚷道:“陶谦,你要是聪明赶紧投降,不然把你踩扁在地!”
呃,说话要有营养啊!孙宇横了大戟萝莉一眼,心想:看来你的脑子里都长肌肉了,所以力气很大,这种没营养的话在咱们后世就叫做“喷子”。
孙宇咳了一声,从陶谦背后走了出来,对着夏侯惇抱拳道:“夏侯妹子,好久不见啦。”
“啊?是孙寻真将军!”夏侯惇拿仅存的右眼扑闪扑闪地盯了孙宇两眼,脸上泛起一个漂亮好看的笑容:“你怎么在这里?”
呃……你这小萝莉,这还看不出来?我是来拉偏架的。孙宇叹了口气道:“夏侯妹子,陶谦是咱们公孙家的盟军……我在这里……呃……就是这个意思了。”
“啊?”独眼萝莉吃了一惊,急道:“孙将军,你怎么能这样呢?你和咱们曹家一向交好,孟德姐姐对你也是好话不断,还有意让你入赘曹家,你怎么能帮外人?”
我汗一个,咪咪有意,我可没答应。而且她要入赘给我的是什么曹仁、曹洪……又不是塞垃圾打发叫花子。咳咳,虽然这几个妹子长得也不错,不过哥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要的。孙宇干咳了两声道:“虽然曹家和我交好,但是徐州也是我的盟友,我在这里,就是想给你们做个合事佬嘛!”
“合事佬?合屁事佬!”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巨大的吼声,大戟萝莉典韦人小声音却大,她恶狠狠地冲了过来,大叫道:“啰里啰嗦说个没完没了,我最烦你们这些耍嘴皮子的,吃我一戟!”
大戟萝莉没用武将技,只是靠着蛮力,双手挥起两只重达八十斤的双戟,虎地一下照头劈向孙宇。
我晕,有这样就打的吗?两国交兵还不斩来使呢,咱们这阵前谈判应该是一场合平,友谊的谈判啊。幸好孙宇来自后世,对君子约定什么的本来心里就多一分警惕,见大戟萝莉的双戟扫来,孙宇早有准备,他勒马一退,刚好避开了这两戟。
我晕你个萝莉,历史上的典韦就以爱打架闻名,想不到变成萝莉了也这样啊!孙宇有心隐藏实力,身上闪起红光,亮出红色的“枪将”二字,一枪挑向大戟萝莉的双戟。没想到夏侯惇突然伸出铁枪来一架,将孙宇和典韦两人架开,叹道:“孙将军,她只是性子急,不是真要砍你……何况典将军根本不会武将技,只是有点蛮力罢了,你就别欺负她了。”
第133章 来比比箭术
虾米?大戟萝莉典韦不会武将技?孙宇大汗,这不可能吧?哦,枷锁,一定是该死的枷锁在做怪。不过典韦也太强大了,不用武将技就能挥舞八十斤重的双戟,这家伙要是解了锁,那还得了?我可得小心点,别把典韦的枷锁无意中解开了。
被典韦这么一搅合,谈判算是崩了,夏侯惇抱拳道:“孙将军,我虽然不想和你打,但是孟德姐姐的命令是一定要听的,来日莫怪我手下无情。”
孙宇点了点头,双方各自退回已方阵营。
刚回到徐州城,陶谦就哭丧着脸道:“怎么办?曹操的人连公孙瓒的面子也不给!连孙将军都照打不误。”
孙宇心中暗想,既然典韦还没解锁,那充其量就是个力气大的萝莉,只比普通小兵厉害了一点点,不足为俱。剩下的夏侯惇和于禁,未必打得过自己和徐晃,这一仗完全可以打,于是他开口道:“陶大人,别再想着合谈了,借我几千兵马,我来和他们磨磨时间,等援军到来,曹军自然退去。”
陶谦左右看了看,曹豹、孙观都不是大将之才,徐州确实无猛将可用,说不得,只好拿孙宇来当救命稻草了。
此时城外的曹军开始安营扎寨,夏侯惇只是先锋,先锋的作用虽然有给敌人下马威的意思在里面,但也有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工作。
所以夏侯惇并不急于交战,就在徐州西门边慢吞吞地砍树,打算用巨木扎起营寨,布起鹿角拒马桩。夏侯惇其实除了嗜血打架,啥也不会。典韦更夸张,比夏侯惇还痴一倍。所以安营扎寨的事全是于禁负责搞的,难怪曹操要安排于禁给夏侯惇当副将!
营寨还没开始修,只到了砍树的阶段,徐州城里一阵鼓响,孙宇全身披挂,背负五石大弓,手提精铁长枪,领着一只五千人的步兵队出了城来。孙宇背后跟着满脸表情臭臭,牛逼烘烘的徐晃,再后面是徐州武将曹豹,由他负责率领五千士兵押阵。
曹军看到孙宇跑出来捣乱,只好分出一半兵马列阵于前,夏侯惇和于禁以为孙宇还是只有虎牢关之战时的实力,所以完全没当一回事。在虎牢关之战时,孙宇展现出的最厉害的武将技是蓝色的“辅佐”,可以使一个蓝色的高级武将变成金色的顶级武将,但是徐州根本没有大将可以拿给他“辅佐”,而且就算真的有一个蓝色将领让孙宇提升了等级,仍然不会是夏侯惇的对手。
于禁拔马出阵,提起一张大弓,指着孙宇道:“孙将军,咱们念旧情不想和你打,但你也不能太过份吧,营寨都没修好就出来挑战,太不君子了。”
原来这时代打仗,不少人还要讲究君子似的打法,双方互相不干涉对方安营扎寨,要双方都准备好了,才派出方阵形的军队,在双方认可的战场上打。像孙宇这样不讲规矩,趁着人家还在修营寨就出兵来打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