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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汉拿过小袋子一看:“哎呦!这东西好!”说完也不等回家了,靠着柱子往边上一坐,拿起酒壶,摊开花生米,坐在地上就先喝两口。
正好又一个人从街口走过,壮汉看见后大喊一声:“狗子!哪去?”
那人扭头看见壮汉:“打点酒,家里小舅子来了。”
壮汉手往陈元一指:“来这,这我兄弟。”
狗子好像犹豫了一下,最终是抹不开面子,提着酒壶过来了:“打八两吧。”
陈元接过酒壶:“八两老酒!听到了,客官您稍等!”
一只小手从柜台下面伸了上来,陈元只看见一个小小的脑袋瓜子。
“老板,打三两酒。”
陈元伸出手去,摸了一下孩子头顶:“小孩,替你家大人来打酒啊?”
孩子的头顶动了两下,九文大钱从手掌里露了出来,上面都是汗水。
显然,大人交代不能把钱丢了,所以他攥的非常紧。
陈元收起大钱,打了三两酒,然后拿过一个糖球:“叔叔最喜欢听话的孩子了,帮大人打酒的孩子最能干了,来,这是叔叔奖励你的。”
一串糖球,这种奖励对孩子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了,底下的那个身影明显的跳了一下,陈元看的出孩子很高兴。
没过多长时间,他就看见好几个提着酒壶的孩子跑了过来,一拥到陈元的柜台面前:“老板!打酒是不是有糖球吃?”
人,就是这样。小的时候都经不起诱惑,长大了的也爱占些小便宜。买酒的人多了,自然有些像那壮汉一般,在旁边吃喝一会再回去的。
陈元不会赶这些人走,因为他们的存在让这个柜台显得非常热闹,热闹了,自然就会吸引一些喜欢凑热闹的人,也会让一些好奇的人来看看这里有什么事情。
这是一种好奇的心理,然后,大家都买,我也就买一点吧,反正身上有余钱的话,喝点酒也不是坏事。
就连那些本来是看看这里为什么这么热闹的人,也觉得大家都在喝,我如果不喝的话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呢?
杨掌柜的从来没有想过一晚上能卖光两缸酒。
太阳还有一点余辉的时候,酒缸酒已经见底了。
陈元还没有关门。
见底了还不关门做什么?因为明天杨掌柜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明天一早这个酒铺十有八九就是自己的了。
和那些坐在门口喝酒的酒客聊天没什么不好,首先是想知道一下顾客对自己和这个店还有什么看法。最重要的是,酒卖完了你就关门,那就会给这些酒客造成一个直觉,你就是一个卖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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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混迹于市井之间 第五节 大客户
陈元不想给他们这样一个印象,所以尽管酒卖完了,他依然在和这些人聊天,这样才能酒客们觉得,你不是单纯的做生意,你在想跟他们交朋友。
天色已经黑了,那辆豪华的马车再次来到客栈前。车上还是那四个人,胖子的神情有些沮丧,陈元猜出他是没有找到比这家更好的客栈,只能回来住了。
一行四人进来之后,直奔二楼的房间。胖子看着那些穷酸的书生,眉头又皱了起来,仿佛和这些人住在一起是一件很掉他身份的事情。
马夫住在最里面的一个房间,胖子和一个女人住在靠着楼梯的那个房间。
剩下一个女人在中间的那间房住了下来,她显然是丫鬟仆人一类的角色,进进出出的一些杂务都是她来做的。
菱花已经把房间打扫的非常干净,可是这显然不能让胖子满意。他不是对卫生不满意,他根本就不愿意住在这个客栈里面。所以菱花打扫的再干净,胖子也不会满意的。
“小蕾,去街上买檀香回来!要那种五两银子一盒的,把他这里的檀香给我扔了,爷受不了这味道!”
“小蕾,把马车上那床锦缎棉被给我拿上来!这床这么硬,让人怎么睡呀!”
“小蕾!……。”
胖子一个劲的折腾,那丫鬟一个劲的楼上楼下跑着,一直跑到胖子折腾累了,这才安稳下来。
“爹,他一共卖了六两一钱银子。除去本钱四两三钱,再刨去房钱一两七钱,还剩下一钱银子。”菱花在杨掌柜的面前轻声说道。
杨掌柜看看正蹲在外面和那些酒客聊天的陈元,半晌之后叹口气道:“行了,把他行礼搬回去吧。”
有些书生马上不干了,其中一人趋步上前:“掌柜的!我等住店,皆为赶考而来,那陈世美在这楼下弄这般三教九流齐聚,吵杂异常,让我等如何安心静读?”
其他书生也纷纷附和。
陈元听见屋内的喊声,并未回头,继续和那些酒客侃大山,倒是杨掌柜忽然喝道:“你们赶考关我何事?我是开店的,人家给了房钱,我哪里有赶人家走的道理?”
屋内顿时无声。
正在这个时候,陈元却忽然看见一个身影急匆匆的跑向这里,等到近了的时候,那身影大声喊道:“卖酒的公子在哪里?”
陈元急忙站起身来:“小可在这,请问是哪位兄弟?”
那身影疾奔过来,一把抓住陈元的肩膀:“公子,宾悦搂,十坛酒!”
十坛!足足一缸!
陈元仔细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人影,这才认出是刚才与自己说话那小乞丐。
小乞丐的脸上一脸的笑容,陈元赶紧返身回屋,对掌柜的说道:“掌柜的,我再要一缸酒,有么?”
掌柜的愣了一下,随即说道:“现在是没有了,明日一早就有。”
陈元摇头:“不行,我现在就要,掌柜的你告诉我酒在哪里能拿到,我自去取来就是了。”
掌柜的说道:“还在南门那里,来去最少一个时辰,加上你还要用车推着一缸酒,没有两个时辰是回不来的,不如你去和别人说一声,就说没酒了,明日一早送去就是。”
陈元非常坚定的说道:“客人这时候要酒,肯定是急用,掌柜的把详细地址告诉我,我雇一辆马车去拉就是了。只是刚才赚的钱我要拿回一些,等我收了酒钱再还你就是。”
掌柜的这时候到也是痛快,告诉陈元地址之后,又拿了三两银子给他:“你就说是我让你去的,他会给你便宜一些。”
陈元笑道:“多谢杨掌柜了。”
很巧的是,外面有个酒客就是赶车的,虽然喝了点酒,却并不误他赶车,再说宋朝的捕快也不查酒驾。
看着陈元三人急去的背影,杨掌柜的心里很是复杂。一个读书人忽然放弃考功名的机会转行做买卖,这样的行为不光是杨掌柜看不过去,在整个大宋朝也是难以被人接受的。
不过看到陈元一个半时辰卖光了他三四天才能卖完的两缸酒,杨掌柜又忽然觉得,这人如果做生意的话,肯定会是一把好手。
马车的速度要比掌柜的估计的步行快出许多了,陈元心里暗自估算了一下,一缸酒,本钱二两一钱,卖给宾悦楼三两。
净赚九钱银子,两钱给了车钱,一钱给了那小乞丐。陈元自己落下六钱。也就是说,陈元卖了一下午的酒,收获七钱银子。
赶车的都收工了还接了一桩生意,能赚两钱银子非常高兴,赶着马车跑的飞快,没过多长时间就把一缸满满的老酒搬上了马车。
陈元和小乞丐并肩坐在车上,扶着酒坛子确保这一缸酒的安全。他对这个帮自己卖了一缸酒的小孩非常感兴趣:“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小雀儿,从小我就是跟着瘸子大叔长大的。”小雀儿抬起自己的脑袋看着陈元。
陈元摸了一下他的头:“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卖掉十坛酒的么?”
小雀儿笑了一下:“很好卖啊,我一家一家酒楼去问他们要不要酒,问到宾悦楼的时候,他们正好酒用完了。这还多亏这这身衣服,不然人家也不会让我进酒楼的。”
这话说的容易,可是从宾悦楼到陈元栖身的客栈足有五六里路,一路上大小酒楼好几家,有几家酒楼就意味着小雀儿被拒绝了多少次。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他依然能继续走向下一家,这说明他很有推销员的潜质。
陈元的在他的肩膀上摸了一下:“这衣服哪里来的?”
小雀儿的神色却忽然变的凝重起来:“我每年捡到一些我能穿的干净衣服的时候,我就收着它,我不想做一辈子乞丐。”
陈元顺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我相信你一定不会做一辈子乞丐的。”
陈元真的相信小雀儿不会做一辈子的乞丐,因为他不想,而且他努力在改变,所以他肯定能做到的。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但是心情都是一样的快乐。走到客栈门口的时候,陈元再次问道:“你有了一钱银子,准备做什么?”
小雀儿问道:“我明天可以再帮你卖酒么?”
第一卷 混迹于市井之间 第六节 命案现场(求误入,围观,包养)
明天?陈元有一早上的功夫可以自己去找酒楼。他现在还没有招伙计的打算,尽管小雀儿现在很需要帮助,如果有人帮他一把,他绝对能摆脱乞丐这个身份。
可陈元是标准的生意人,生意人虽然和气,但那一团和气的脸皮底下,埋的一副铁石心肠。
同情心是生意场最忌讳的事情。
马车到了宾悦楼的门口,两个伙计早已等在那里,脸上的神色看上去非常着急。酒缸的出现着实缓解了伙计脸上的焦虑,虽然嘴里责怪着为什么这么晚才送来,但是那本来急躁的神色却已经忽然消失了。
陈元一边帮伙计搬酒,一边说道:“对不住了诸位大哥,小店离这里远了一些,来回搬运费了时辰,让诸位大哥久等了。”
有伙计出来尝了一下酒的味道,回头对一个站在门口的年轻人说道:“少爷,没有兑水。”
那少爷赞许的看了陈元一眼:“不错,请问您贵姓?”
陈元走到那少爷的面前:“免贵免贵,小人姓陈,陈世美。少爷,我们小店的酒您请放心,兑水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那少爷笑了一下:“我叫柴阳,这宾悦楼是我家开的,以后你每天早上来给我送两缸酒来。”
这是陈元的第一个的大客户。
还没开张就有了一个一天定两缸酒的大客户,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预兆,让陈元更是对未来的路充满了自信。
小雀儿显然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自己,以前所有人都用冷眼看他,骂他一声“臭乞丐”仿佛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就算他偶尔说出一句:“我不想一辈子做乞丐!”
周围的乞丐们也会哈哈大笑:“我们就是做乞丐的命,躲不掉的孩子!”
小雀儿心中打定注意,他要用今天赚的钱去买一身新衣服,然后去哪个酒楼当个伙计,或者去作坊里去当学徒,做什么都行,就是坚决不做乞丐了。
他把这个想法和陈元说了一下,抬起头来问道:“公子,我能行么?”
陈元知道,这个孩子还缺少信心。小雀儿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个人告诉他:“你可以!”
“你可以,一定可以!”
陈元搂过小雀儿的肩膀,用力的搂了一下:“我也刚刚开始,这样吧,咱们哥俩来个约定如何?”
小雀儿笑了:“什么约定?”
陈元思考了一下:“两年吧,两年之后我定然成为整个汴京城最富有的生意人!”
小雀儿当即明白过来,一下从陈元的怀里挣脱,高举自己的双臂:“两年之后我是汴京城最好的伙计!”
陈元哈哈一笑:“到时候我请你好不好?”
小雀儿高傲的扛起自己的脑袋:“我的工钱很高的!你请的起么?”
陈元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