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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不死知林轩如此一问,必有用意,便如实回道:“鲁山周一白,汝州富商,他的靠山就是知州汪仲人那狗官!而且不死怀疑,狗官和青龙寨勾结,周一白也参与其中,他家商号从外地进货,从未被青龙寨劫过!”
林轩眼睛一亮,心说,找的就是这家,于是又问:“不死,那野猪第一次撞你的时候,你闪跃得漂亮,那可是轻功?”
老不死听林轩说起,顿时脸色一红,轻声道:“可惜不死学得再好,遇见凶蛮的野猪,却使不出了……”
月色清晰,老不死的神态林轩看得清楚,他微微一笑:“不要想那么多,你的轻功不只是保命,更有其他用处,你可会上房入户,探人消息?”
老不死大惊,一脸不信道:“你怎会知道?”林轩见她神色,颇为奇怪,略想了想,立时明白,这老不死能弄来那些好酒好肉,一定是去了大富人家盗取了银两,我还担心她一个女子,会不屑于做这类事情,这样看来,却是再好不过。
他怕老不死面子薄,于是说道:“不死,咱们寨向来劫恶济贫,其实无处可劫之时,盗恶济贫也是一般。”
老不死一听之下,先是一脸喜色,随后又面露愁容,她轻声念着,似在自言自语:“爹爹也这么说过,爹爹……”
林轩见她如此,心下好奇,却不便相问,只好低声轻唤:“不死,你怎么了?”
老不死回过神来,幽幽叹道:“不死想爹爹了,少寨主,你怎么会和我爹爹说出一样的话,上回你说到宋江,也和爹爹的想法相同。要是你们能见上一面,或许成为知己也不一定……”
听老不死如此说,林轩确定自己并不认识她的父亲,于是接口道:“你爹爹定是个英雄,他能教你剑法,又能教你轻功。”
老不死缓缓摇了摇头:“他只是东京瓦舍勾栏里的一个帮闲,不死的轻功是爹爹亲授,但剑法却是不死自己依剑谱所练,那剑谱是爹爹年轻时无意中得来的,但他自知天分有限,所以也不练习。
虽然如此,在不死心中爹爹确是大大的英雄。不死自小无父无母,被一恶人收养,等到不死豆蔻之年,那恶人便想将我卖入青楼。
幸得遇见爹爹,那时他只靠一张嘴,便说得恶人将我送给了他,还让那恶人自以为得了便宜……”说到此处,老不死眉头舒展,还吐了吐舌头,露出顽皮之色,显然是想起了当时有趣的情景。
听着老不死可怜的身世,林轩颇有感触,自从加入特种部队之后他便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而今更是再没相见之日,想到此处不禁心中一酸。
说道最后,老不死的柳眉又渐渐蹙起:“不知爹爹如今身在何处,……”
林轩见她模样悲苦,忍不住脱口说道:“不死姑娘,你今年多大,若是愿意,做我妹妹如何?”
“妹妹?不行,我已是少寨主的奴婢,怎能再做少寨主的妹妹!”老不死一听林轩之语,立时瞪大了眼睛。
看她如此神态,林轩怕她又胡思乱想,便只好依她:“好吧,既然你不愿意,我也不勉强!不过你放心,既然你跟着我了,从今以后,我林轩绝不叫你受人欺负!”
自离开义父之后,老不死第一次听见有人对自己说这样的话,林老寨主对她虽好,但不知道她是女儿身,见她一手好剑法,更不会说出这等话来。
她武功虽然厉害,但毕竟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即便女扮男装好几年,却始终有着小女儿的心思,林轩这般坚定的话语,让她有了一种依靠的感觉,一种温暖的味道,她的眼睛忽然有些湿润,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用力点了点头。
借着透过门窗的月光,林轩看得清楚,知道她心中感动。本想继续再问她义父之事,但怕她又自伤感,便换回了正题。
少停了片刻,待老不死情绪稍稳,林轩才开口道:“不死,今天午时,你先回山寨,我留在此处养伤,伤好后便即回去!”
老不死一听,急忙摇头,说要留下陪着林轩,万一牛皋不是好人,自己这身武功定能护得林轩周全。
林轩心知老不死说的没错,依她的剑法,的确是个一流的保镖。虽然她临危经验不足,但在寻常情况下,制住普通高手却是不在话下,只是不知道牛皋算不算做武林高手。
不过现在他要老不死回山,却是另有目的。至于牛皋,按照他的了解,不可能会伤害他,若是能结交到这样的好汉,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再看老不死坚决要留下来的样子,林轩心中一阵感动,他柔声道:“不死姑娘,我知道你是担心我的安危,但若是想重振山寨,就必须得听我的话。”不等老不死回话,林轩便将自己之前推测出青龙寨窥趣灵宝寨某种宝物的想法说了出来。
跟着又说当日山寨被破,很有可能是三当家里应外合,之后寻不到想要的物件,便给寨子留下一线生机,又令光头钱做内奸暗访。可惜三当家却不知光头钱是个蹩脚的奸细,一做卧底便改了性子,学人偷听又露出了马脚。
老不死听得目瞪口呆,总感觉不太可能,但林轩的分析却丝丝入扣,依此为据,便很容易说清当日山寨被轻易攻破的原因,又能解释官兵们为何不彻底灭了灵宝寨,更能说明光头钱偷听的动机。
待林轩说完,老不死又想了片刻,才轻声说道:“爹爹说得对,这世间之事,却不能只看表面,大奸之人往往不是那些凶神恶煞,而是善用心计的骗子!”
林轩听到她再次提到她的义父,便忍不住接口道:“你爹对人倒也看得透彻……”
“嗯,爹爹教我很多辩识骗子的方法,可我怎么也学不会,他没了办法,只好让我女扮男装,教我尽量少与人交谈,加上我学的这手快剑,便没人敢接近我,自然不会被欺负。
爹爹这法子确实很有用,自那以后,再也没人打我的主意。
两年多前,爹爹不辞而别,我只好依他留言,带着他的书信投奔林老寨主,在这里一住便到现在。”
林轩心说这老不死的义父,怎么越听越向后世小说中的人物韦小宝,同样只会轻功,同样能说会道,心思机巧。想到此处,自己也觉好笑,这一笑之下,却又牵动了伤口,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老不死听得真切,急忙起身来看,林轩连声说没事,乘机说若是老不死真担心自己,那便听话,先回山寨,跟着将自己的计划说出,老不死想了想,只能点头同意。
虽然她担心林轩的安全,但分得清事情的轻重缓急,又见林轩胸有成竹,这才不再坚持。
一觉醒来,已至晌午,老不死依照约定,向牛皋告辞,说是回山通报,以免兄弟们担心。而林轩伤重,就拜托牛皋多多照看。
牛皋为人梗直,不会虚情假意,因此也不挽留,只道声保重,便送了老不死出庄。林轩本担心老不死走时,会依依不舍,却不料她只是简单和自己告别,似乎又恢复了最早的冷酷,这便放下了心。
鲁山镇上,熙熙攘攘的大街,才子佳人们来来往往,不时停下脚步,或看看店铺商家的新鲜玩意,或暗中送送秋天的菠菜,更有自诩风流的公子哥留恋在青楼妓院之地,玩着那争睹花魁的游戏。
几个月之前,这些读书人还沉浸在靖康之耻的羞辱中、吟着那些慷慨激昂的豪放之词,而今百万义军在东京留守宗泽的率领下与金人隔黄河对峙,京城以南各县城稍显安定,他们便又恢复了纸醉金迷的生活。
“小娘子,面生的很啊,是初到鲁山吧,这是去哪?让小生送送你如何?”一个轻飘飘的淫荡之声从街心传来,显然是有恶少在调戏女子。
很快以恶少为中心,围拢了各服色百姓数十人,他们通通憋红了脸,想笑却是不敢,再看恶少身边的众帮闲却也是一般的神态。
原来恶少的对面,站着一个满脸麻子的胖婆娘,这胖女人双手叉腰,大声骂道:“你这淫贼,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调戏老娘,吃了豹子胆了!”
一身华服的恶少显是喝醉了酒,一双眼睛迷迷糊糊的凑近了那胖婆娘,这一看之下,立时低头就吐,污秽酒物全都吐了个干净,靠得近的几个闲汉躲闪不及,被吐到了身上,却也只好自叹倒霉。
街边的酒楼之上,一个白衣少年冷眼看着楼下发生的一切,待一众闲人扶走那恶少之后,他也立时下楼,远远地跟了上去。
寨主 第十四章 飞贼
那恶少在众人扶持下,进了户大宅院,宅院门头上一个金字牌匾,书着大大的两个字:周府。白衣少年跟到此处,微微一笑,便即离去。
夜黑风高,周府大宅的前院,一个老头的声音:“昨晚还是个明月夜,今天晚上就这般黑了,你得小心些,别让贼人进来偷了东西!”
又听年轻的声音回道:“周伯,怕什么,在这鲁山,连知县大人都得给咱家周老爷面子,谁不知道咱老爷的靠山是汝州知州汪大人,那些飞贼小盗哪敢来这,你别没事瞎操心!再说不还有青龙……”
“去!别乱说!”年轻人话到一半,就被那老头打断,“祸从口出,你初当家丁就坐上这个位置,要小心那!”
“行了,行了,周伯,快去睡吧,我去寻夜了!”年轻人说完,便提着灯笼溜达着走了。
那老头看着年轻人的背影摇了摇头,回身向侧门走去。待这二人身影消失,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上,滑下一个人来,此人身着夜行衣,面带黑巾,看这身装束,毫无疑问,是个夜探周府的飞贼。
这飞贼身手着实了得,但见他三两步蹬踏,便上了屋瓴,又是几个起落,到了主房之上。飞贼蹲下身子,轻轻揭开瓦片,数盏烛灯将房间照个清楚,但见一华服公子,躺在床头呼呼大睡,飞贼轻轻点了点头,盖上瓦片,跃下房来,跟着轻手轻脚地推门而入……
第二天清晨,鲁山镇上天外飞仙茶馆才一开门,聚在猛口等着的一众闲汉、摆摊的生意人、苦劳力们便涌了进来,这里的茶水好喝,麦饼更是好吃,最重要的是,这里可以听到本镇最热门的消息。
大家方一坐定,便听得一个闲汉大声嚷嚷道:“你们知道吗,周老爷府昨晚上被窃了,我一兄弟,就是周府的家丁,大清早就慌张张的跑出来,拉着他一打听,原来是报官,直接去汝州报给知府大人……”
一短衫汉子接道:“到底是有底子的人家,都越过县衙直接去找知州汪大人了。”
那闲汉又道:“你们可是不知,这飞贼竟大模大样的在周府书房留下字迹,说是青龙寨的好汉,而且还在周家公子周二五的脸上写了淫贼二字,最神奇的是,飞贼只盗了一千贯的会钞!”
一商贩模样的中年人道:“一千贯还用个‘只’字,刘三,你说话也好大的口气,不怕闪了腰!人家周公子的脸上写了什么字,你怎么知道!”
这话一出,众人皆笑。
“让开,让开!昨天就在这,哪个丑婆娘冒充美人儿戏耍本公子!”门外传来一声恶吼,大伙一齐望去,正是周家公子,再看他脸上,写着两字:淫贼!
一时间,哄堂大笑,那说话的刘三乘此机会悄悄溜了出来,七拐八弯绕进一个巷子,抬眼看见前方的白衣少年,便放下心来:“这位公子,那剩下的一半钱应该给我了吧!”
白衣少年并不答话,丢出五两银子,刘三接了银子,也没废话,转身离去。
原来这白衣少年和昨日的飞贼乃是同一个人,正是离开牛皋家要回灵宝山的老不死。
那刘三受她所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