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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你们不要有任何一个人被接下来的训练所淘汰!”林轩在四十三名士兵前大声吼道:“若是现在选择退出,便可以回到马、步军中,去享受正常的操练!想回去的请自己站出队伍!”
林轩话音刚落,便有人大声应道:“寨主!”林轩寻声望去,但见一个身体结实,肌肉匀称的青年,正目光炯炯的看着自己。
“怎么!”林轩微微抬起下巴:“你要回去?”
“不是!我想问问,为什么马步军的操练叫做享受,咱们大伙难道要被折磨?”
“没错,就是折磨!”林轩淡淡的答道,“所以,我允许你们现在离开!若是选择了留下,就是选择了接受折磨,接受困苦,同时也是接受了荣誉,接受了山贼军中最精锐士兵的称号!我大宋江山最强的山贼!还有问题吗?”
“没了!”
“嗯,你叫什么!”
青年一挺腰,立如标枪,昂首大喊了出来:“高宠!”
兵将 第七十二章 狼奔(一)
“高宠?!”林轩心中大惊,难道是岳家军中第一勇士,大宋开国名将高怀德的后人?不对啊,此时他应该在官军之中,怎地忽然出现在了灵宝山?”
念及此处,当即问道:“高宠,你可是高怀德高将军的后人,怎生成了山贼?”
高宠一听,一脸惊讶,忙道:“在下正是,寨主如何得知?我自幼父亲早亡,家道中落,母亲带我到大,她一直督促我习武研兵。之后投了张校尉,却被寨主收到此处!”
林轩心中暗喜,心说或是自己来了,历史也发生了点变化,老天太眷顾自己了,简直如梦幻一般,这些英雄好汉都成了自己的兄弟。
想到演义中说高宠曾受母命救宋高宗与牛头山,定是个忠于天子之人,当下没去回答高宠的问题,而继续问道:“若无张校尉在此,你可愿落草?”
“不愿!我只信张校尉,他说过在这里能杀金贼,我便留下!若你们要造反,我定然离去!”高宠的回答斩钉截铁。
林轩很欣赏高宠这种性子,当下点了点头:“你会如愿的,到时候只怕金狗还不够你杀!”林轩并不急于收服此人的心,他有信心,在接下来的训练中,能让对方完全信服自己。
说完这话,他扫视了一圈众人,接着道:“张节、宋英、老不死你们三人可是奔狼营的头领,不要在属下面前丢脸!”
“绝对不会!”宋英高喊。
“放心!”张节同样斗志高昂。
“嗯~”老不死微微点头,也是自信满满,她虽是女子,却从未输给过男人。
“还有其他人想离开吗!”
“不走!”
“怕个鸟!”
……
“好,抗起你们脚下的圆木,绕山三周,奔跑前进!”林轩大声命道,随后自己也抗起了木头,率先跑了起来,众人纷纷效仿,紧跟其后。
第一圈下来,并无一人掉队,只是个个挥汗如雨,就似洗了个热水澡。第二圈的时候,才过一半路程,便有大半兵士体力不支了,这其中还包括老不死。这些掉队的兵士中,以前的弹弓队占了多数,他们平日对体能的训练较少,这也十分正常。
她长期待在山下,并没跟队训练,能坚持这么久,全凭练习武艺所积累的气力。
林轩见状,停了下来,先命其他人继续前进,随后让跑不动的兵士原地休息。跟着唤过老不死,令她领着剩下的人如此、如此。
说完之后,林轩飞速前进,跟上了队伍。
过了不长时间,十几个头上冒着热气、浑身湿透的人,大口喘着粗气回到了出发点,这刚一站稳,林子就有一队人马飞速而出,迅如猎豹一般,冲向林轩他们。
这队人马由老不死率领,一到近前就各施所长,与那群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兵士打了起来,没片刻功夫,刚刚跑回的兵士们大都倒地被制服,只有高宠、张节、宋英三人兀自顽抗,又过片刻,这三人被群围,体力再也支撑不住,只能束手就擒。
这一切当然是林轩布置,所以他并未被兵士偷袭。
原来,他之前给老不死下的命令,就是带领掉队者抄近路先回,埋伏的同时也好休息,待这自己这些人回来之时,便上前突袭。
倒在地上的人还想反抗,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林轩冷笑一声,挥手让老不死他们退开,跟着愤怒的狂吼道:“这就是你们的本事?!早知道不行,刚才为什么不退!现在一个个都成了怂包,你们这样的孬种,还要杀金人呢,我看全是狗屁!”
“寨主,我不服!他们跑不过我们,歇息了这许久,又突然袭击!若有本事,大伙都睡上一觉,再单打独斗!”一名兵士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边说一边喘着粗气,显是累得厉害。
林轩寻声望去,但见一身材微胖,肚子微凸的一条汉子正瞪着一双铜铃牛眼看着自己。
“你叫什么?”林轩语气放缓,冷冷说道。
“郑统!”那胖子理直气壮的说道。
“过来!”林轩眼神瞬时间变得凌厉,郑统嘴上答应得痛快,可面部表情的不自然让林轩看出了他心中有些害怕。
当郑统刚走到自己身前的时候,林轩忽地一拳直接砸在了他的小腹之上,嘭的一声过后,郑统捂着肚子软倒在地,脸上豆大的汗珠滴落下来,显然是痛得厉害。
林轩看着地上的郑统,又扫视众人一圈,道:“你们觉得这样公平吗?若现在是在战场,你们所有人的命已经没了!
让你们加入奔狼营,不是来和人比武,弄什么单打独斗的,你们今后将要面对的都是多过你们数倍的敌人,若是不能保存自己的生命,那如何去刺探敌军、如何取敌军上将的首级!
我今天这么做,就是要你们记住!任何时候,都要关注自己周围的情况。包括如刚才这般,刚刚跑完累得半死、或是以后遇到危难刚从包围中逃脱、又或是刚刚将自己的劲敌杀死。
在这些时候都千万不能松气,因为你们很可能已经进入另一批敌人的视线之中,进入了另一个巨大的危险之中。”说到这里,林轩环顾一周,见众人都听得认真,尤其是高宠,脸上更是露出兴奋之色。
林轩知道这人的好战之气已经被自己调动,心中满意,又继续道:“当你们进入一个新地方,哪怕是这个地方曾经来过,你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睁大你们的眼睛,找到最有利的位置,随时准备对敌!而在此地,树上、脚下、四面均可能出现危机,最好的方法,就是背靠背站成一圈,缓慢移动。可以借助兄弟的背部相互休息,同时也能观察四周,将危险减到最小!”
说完话,林轩扶起了郑统,低声问道:“明白了吗?”
“明白!”郑统小腹依然疼痛,声音还微微颤抖。刚才那一下林轩找准了部位,控制好力道,就是要达到如此效果。
“大声点,你还是条汉子吗?!”林轩吼道。
“是,明白!”郑统显然被疼痛和林轩的话语激发了血性,硬是站直了身躯,大声答到。
“你们呢!”林轩看向众人。
“明白!”众人异口同声。
兵将 第七十三章 奔狼(二)
林轩哈哈大笑道:“明白就好!再绕山跑两圈,之后比赛射击,张节、宋英、老不死各带一队,输的那队每个人俯卧撑七十个!我要看看你们在累得半死的时候,准头还有多少!”
这俯卧撑却是山贼全军都已经学会的一种操练手段,这些奔狼营的士兵被选进之初,做俯卧撑的数量就是一种考核法子。
话刚说完,林轩便抗起圆木,向前跑了起来。几名头领并四十三名兵士也飞速抗起木头,跟着林轩身后奔跑而去。他们虽已很累,但也没有办法。
这最后两圈却是最为艰难,中间有人支撑不了软到在地的,还有体力透支、忍不住呕吐的。
每有人停下,林轩都原地跑在他们身边,鼓舞他们重新站起来,不断在他们耳边说着不要放弃的话语,要把这种意识灌输到他们每个人的头脑当中。
两圈之后,大部分人都已经头晕目眩了,林轩不允许任何一名兵士歇息,领着他们直接进了新建不久的弓箭靶场,这自是陶一雄带人建起的,其中有专门为弹弓射击制作的靶牌。
四十三名兵士在各自头领的命令下,取了弹弓,每人用十发铁弹,轮番上前,一阵弹射。
一轮下来,只有张节准头尚可,有七发射中靶槽,这种槽是靶心中的一个圆柱体扣槽,能收住飞射而来的弹丸,随后滑落至靶后的落袋中,这个却是周俊想出来的法子。
宋英、高宠各中靶两枚,老不死、郑统一枚,剩余人中却无一人能射中。原先斥候营的人开始嘲讽弹弓队的兵士,说他们白练了许久。弹弓队的兵士自然很不服气,都嚷着若是气力恢复,定然能胜过斥候营兵士。
林轩看着相互指责一盘散沙的兵士,大声怒骂道:“废物,你们和烂泥有什么区别……”他的话才到一半,却被高宠打断道:“寨主,为何你只会辱骂我们,你怎么不和大伙比一次,莫是累得没了力气,连弹弓都拉不开了吧!”
林轩听了,摇头大笑,笑到一半,突然间收了声音,取了弹弓,腰马拉开,以比兵士们远靶五步的距离,连发十弹,这一套动作前后不过片刻,犹如闪电。
众人都看得呆了,高宠更不敢相信,大步跑到靶前,抬手拿了靶袋,里面的弹丸多了十颗,这一下他却是吃惊不小。
早在青龙寨一战,他就亲眼见过林轩擒住张锁的功夫,但却一直不以为然,始终认为那是偷袭得胜。到了灵宝寨之后,他对林轩的威风凛凛的训话,有所领教,也见过他和张锁的儿子张宪比斗,但他却认为林轩和孩子比斗都要用拖跨对方的气力的办法,更是没将林轩放在心上。
今日连续五圈的负重绕山跑,让他确实领教了林轩的本事,自己五圈下来,已经累得七晕八素,林轩一路上还要不停大喊,以鼓舞士气,想来气力要胜过自己。
但方才见林轩没有射弹,心中料想他定是气力全无,硬撑到此刻,这才出言相激,不想林轩这一露手,竟然十弹全中,这让高宠心中对林轩算是第一次有了敬佩之心,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本事绝做不到如此。
高宠拿着弹袋,原地愣了一会,便奔了回来,跟着嘴上大喊:“寨主全部射中,高宠甘败下风!”
众人听了,都是一副惊佩的神情,直认为这位寨主犹如天将下凡。
张节也是同样,他想不到林轩怎会突然如此精射。
其实在周俊制出第一批半自动弹弓之时,林轩就要了一个,每天得空就悄悄的一个人练习,前生的他枪械射击极为精准,现在玩弹弓时也将射击的经验融合了进来,因此学会如此神射的速度要比一般人快上不少。
而他的气力自不用说,每天训练最苦的自然是他,加上方法得当,早已将这瘦弱的身体练得有了前生大半的体能。
林轩见众人这副神情,当下厉声道:“谁的本事也不是天生,你们的气力确是我山贼军中最优秀的,但绝对不能偷懒,必每天操练,才能更进一步!方才不过是打不中靶,你们这帮废物就开始相互嘲讽,这还有点兄弟的样子吗!?
我把你们合为一体,就是要你们知道,斥候营和弹弓队早已没了,现在大伙都是山贼军的奔狼营!善射弹弓的要帮助其他的兄弟,同样善近身搏杀的也要帮助略弱一筹的兄弟们!
知道为什么要叫奔狼吗,我是要你们在对敌人的时候就象群狼一般,相互配合,死缠对手,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