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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逸蕾眼中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眼神。低声道:“既然你当时就知道了,为什么不下令抓捕我们?”
孟天楚苦笑:“我虽然猜出了凶手可以用这种方法杀人,但却不知道谁是凶手,因为你们武功都不错,都有可能,为了确定究竟谁是凶手,那天我带他们去练习游泳潜水,就是要利用他们潜水的时候,搜查所有人的衣服寻找这枚这枚暗器,可惜没找到。我估计凶手肯定想到了这一手。所以把暗器藏起来了。但我当时不知道其实凶手有两个人,后来我知道你是杀死徐小彬的凶手之后。才知道原来凶手是两个人,暗器已经转移到了你的身上,对吧?”
“是,当时王金华杀掉方朗之后,抽空将暗器交给了我,让我想办法杀掉徐小彬。”
飞燕奇怪地问孟天楚道:“少爷,您是什么时候知道章逸蕾是凶手地呢?”
“徐小彬被杀之后,那天我检查了徐小彬头顶伤口,也有擦痕,说明不可能是老鹰啄死的,肯定是同一个凶手行刺,由于徐小彬死于凌晨黑暗中,当时漆黑一片,又是在树林里,凶手不可能远距离发暗器射死他,只能是近距离突然出手行刺,徐小彬武功不错,不可能被悄无声息地刺死,除非这个人是熟人,而又是能让徐小彬放松警惕的人。这样的人当然最可能是女人——一个徐小彬喜欢的女人!”
肖振鹏翘起大拇指赞道:“孟大人真是厉害,脑袋一转就已经知道是谁了,真让人佩服啊佩服!”
孟天楚道:“你少拍马屁了,我哪有那么神,再说这只是一种推理,也只是一种最有可能的可能,却不是唯一,要用这来定案那是不成地,所以必须找证据。”
“少爷一定找到证据了,才能肯定章逸蕾就是凶手。”
“是,我检查现场的时候,发现了现场附近有一个小水塘,水塘的水是混浊的,当时我就很奇怪,这说明这水塘里的水刚刚被人动过,凌晨大家都还在休息,于役长和苏文又是在另外两个方向站岗,谁会动这水塘的水呢,显然不是徐小彬,因为他就算要洗手也是解完手之后的事情,而他在解手的时候被杀,那就只有一个人可能碰过这水——在这里站岗的章逸蕾!”
飞燕奇道:“章逸蕾这时候碰水做什么?她要喝水吗?”
“要喝水就不会把水弄混浊,她是在洗手——洗掉手掌上的血迹!”
“血迹?”
“是。黑夜里看不见远处,所以她不可能发钢锥杀徐小彬,只能近距离行刺,所以手上粘有死者地血。”
肖振鹏疑惑问道:“徐小彬地武功比章逸蕾高很多,章逸蕾近身怎么能杀得了他呢?”
“要是换个人或许杀不了,但章逸蕾可以,因为徐小彬喜欢章逸蕾。章逸蕾利用了这种感情,在徐小彬神魂颠倒的时候出手杀了他。这还可以解释为什么徐小彬会偏巧凌晨最黑地时候出去方便的问题。”
肖振鹏奇道:“孟大人的意思是说,徐小彬并不是自己去解手,而是章逸蕾约他那时候去,然后趁亲热的时候杀了他?”
“是,”孟天楚转头问章逸蕾,“章姑娘,我说地没错吧?”虽然是敌人。孟天楚称呼上还是很客气。
章逸蕾呼吸还是很急促,胸口满是吐出的鲜血,听了孟天楚这话,头一歪,啐了一口:“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飞燕奇道:“少爷您是怎么看出来地?我们怎么看不出来呢?”
“观察!”孟天楚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只要你注意观察,就能发现很多事情。他们刚刚上岸那天,章逸蕾把鞋子脱给了你们奶奶穿了。所以她光着脚,而徐小彬当时脱自己的鞋子给章逸蕾,章逸蕾不要。我注意到了当时徐小彬神情有些黯然。便猜到了徐小彬一直暗恋章逸蕾。”
顿了顿,孟天楚这才续道:“如果说前面的都只是推测章逸蕾是凶手的话,另外一个发现则证明了我这个推测。”
“什么发现?”众人都望着孟天楚。
“脚印,准确地说。是半枚残缺的赤足印!”孟天楚指了指章逸蕾的光脚丫,“咱们中间光脚地只有方朗、蔡青虫和章逸蕾。那时候方朗已经死了,所以光脚的只有菜青虫和章逸蕾。而水塘边这枚残缺的赤足印很窄小,显然不可能是大脚板的菜青虫,而只可能是章逸蕾的(古代女孩都裹脚),所以在水塘边洗掉手上鲜血的人是章逸蕾,说明杀死徐小彬的人,就是章逸蕾!”
章逸蕾冷声道:“没错,是我杀的,这个色鬼听我约她说话。喜不自胜。一到地方就抱着我乱亲,还动手动脚。随后又急不可待弯腰脱裤子,趁这机会,我一锥扎死了他!”
的确,被欲火烧得昏头昏脑迷失了神志的情况下,又是黑暗中看不见,又是绝对意想不到的人出手,又是头顶要害中招,几个因数加在一起,才一举成功。
飞燕道:“少爷,既然你都发现了凶手就是章逸蕾,怎么不下令将她缉捕呢?”
孟天楚苦笑:“方朗被杀的时候,章逸蕾一直在海边烧制陶器从没有离开过,所以,杀方朗的肯定不是章逸蕾,但杀死方朗与杀死徐小彬的凶手使用了同一种凶器,而这种凶器是特制地,因此杀死徐小彬的凶手和杀死方朗的凶手极有可能是一伙的。这就是说,凶手除了章逸蕾,还另外有一个人。但这个人很狡猾,杀死方朗的时候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所以我无法确定究竟谁是凶手,当时主要怀疑对象是于役长、王金华和苏文。”
肖振鹏有些得意洋洋对蔡青虫道:“听到了吗?孟大人对咱们两一直是信任有加的!”
蔡青虫连连点头,一付受宠若惊的样子。
孟天楚摇了摇头:“不是对你们特别信任,而是你们的武功我见识过,就算突然袭击发暗器,也杀不了方朗。”
两人甚是尴尬,他们不知道,当时肖振鹏和蔡青虫等人被左家音在酒楼前一顿痛打的时候,孟天楚就在二楼看得真切,所以对他们地武功很了解。
为了掩饰尴尬,肖振鹏扭头又踢了章逸蕾一脚,问道:“苏文是不是你们杀地?”
“是王金华杀的,趁他弯腰在地上寻找那老鹰地时候,象刺杀方朗一样,从远处发锥杀了他,然后收回了钢锥,使你们觉得好像是哪老鹰啄死的一样。”
第164章 生死一战
孟天楚道:“苏文被杀之后,嫌疑就集中在了于役长和王金华两人身上。但我一直不能肯定究竟是谁,我想于役长是我的贴身护卫,杀我的机会很多,应该不需要在这种场合杀我,但反过来思考,这种场合杀了我,再将其他人都杀了,然后全部推给海难就行了,这样才不可能被别人知道,却也是个绝好的机会,所以一时还查不清究竟是谁。于是,我分别告诉于役长和王金华他们两人要注意章逸蕾,说她很可能是凶手,并且另外还有一个帮凶,分别告诉于役长和王金华两人,这个帮凶可能是王金华(于役长)。”
飞燕奇道:“既然于役长和王金华两人中肯定有一个是男凶手,少爷您这样说,不就等于把底牌告诉凶手了吗?”
“要得就是这个结果,不是凶手的那个人听了,肯定会有所警觉,而是凶手的那个人听了,听说我没有怀疑他,会以为我推测错误,从而麻痹思想,放松对我的警惕。”
“如果于役长和王金华都是凶手呢?”
“不可能!如果他们俩都是凶手,在分别杀掉方朗、徐小彬之后,只剩下一个苏文武功可以和他们单个勉强一拼,但如果他们两人联手,再加上章逸蕾,公然杀掉苏文,然后杀掉我们全部,那也不是什么难事,也就没必要费尽心思等机会才杀掉苏文了。所以,他们中间只可能有一个人是凶手。我估计到了凶手会在小船上动手,这才冒险这么和他们两分别说了,可惜于役长一直坚信凶手是那白色的老鹰,没有完全相信我说地话。所以躲过了章逸蕾的那一剑,却没能躲过王金华致命一击。”
夏凤仪一直静静地听着,这时候才恍然大悟道:“难怪于役长临死之前说后悔没听你的话。”
“是啊!我见王金华动手之后就知道凶手是他了,然后利用他被于役长抱住的机会从后面偷袭。这才一招得手。”
肖振鹏赞道:“其实,孟大人武功高强。那一招快如闪电,纵然王金华没有被抱住,孟大人同样可以一招刺死他的。嘿嘿嘿”
孟天楚摇摇头:“不对,我的武功也就比你和蔡青虫稍强一点,与章逸蕾相比都略逊一筹,与他们几个相比,更差老大一截。真要面对面动手,我在他们手下走不过十招。所以这一战甚是凶险!”
飞燕道:“难怪少爷您在山洞里说要用智慧呢!”
“是啊,这也是技不如人又找不到另一个凶手情况下,没有办法的办法,只能静观其变,最后再出击。”
章逸蕾喘着气问道:“孟大人,我已经都招供了,我知道谋杀上司要凌迟处死。不敢求你饶命,只求你给我一个痛快吧。”
孟天楚盯着她,冷声问道:“还有一个问题,你们是如何策划这件事地?”
“妈的臭婊子,快回答孟大人的话!”肖振鹏狠狠打了章逸蕾一耳光,“否则老子会让你凌迟之前。还要你先尝遍东厂十八般酷刑,让你生不如死!”
章逸蕾作为东厂番子,如何不知道东厂酷刑的厉害,身子打了个哆嗦,喘着气说道:“杀死方朗他们是到了岛上才临时决定的,因为孤岛上只有这几个人,不杀了他们而直接杀你的话,一来不容易得手,二来担心迟早会露馅,所以决定全部杀掉。返回去直接说你们死于风浪就行了……”
肖振鹏恨声道:“妈的好狠毒!杀了他们是不是还要杀我们?”
“是。先杀方朗、徐小彬和苏文三个武功高的,等于砍掉于役长的左膀右臂。然后我们两人集中力量暗中偷袭于役长,一旦得手,其余地人就不住为虑了。”
孟天楚掂了掂手里这枚钢锥,冷声道:“这玩意应该是你们特意定做的吧?”
“是,我和王金华受命暗杀孟大人你,得知你要出海游玩之后,又听说这一带有冤鬼幻化成老鹰啄食人的脑浆的传说之后,便定做了这种类似老鹰嘴的暗器,本想等到了白仙岛之后再找机会用这暗器刺杀孟大人,然后推责于老鹰。没想到中途遇到了风暴,阴差阳错又飘到了孤岛上,这才决定都杀掉的。”
肖振鹏问道:“大人,既然方朗、徐小彬和苏文是他们两杀的,那就与那老鹰无关了,可那老鹰怎么要来找我们的麻烦呢?”
孟天楚道:“那是因为我们先伤了它,在小山上,那老鹰被于欣龙他们四人打出地石头击中,应该受伤不轻,我注意到它后来飞走时的位置与苏文被杀的位置不是同一个地方,加上苏文头顶的伤口也有明显擦痕,从而确定苏文不是老鹰啄死的,而是被人用暗器杀死。但我故意赞同你们的观点,认为是老鹰杀地,也是为了迷惑凶手。”
夏凤仪道:“这么说来,是我们错怪了老鹰了。”
“的确是,”孟天楚很无奈,“让老鹰背黑锅,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老鹰被我们打伤之后,便记了仇,所以跟踪而来,要对我们进行报复。”
“老鹰还会报复?”
“当然,有的野兽记仇比人类还强,这老鹰无端被我们伤害,当然要报复,这老鹰十分厉害,咱们一定要小心谨慎对付。”
飞燕道:“既然是误会,能不能化解呢?”
孟天楚哭笑不得:“跟老鹰谈判?我可没这本事,现在已经势成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