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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夜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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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已经快到一年中最热的季节,卢杞行走在街道右边的阴影之中,他的脸也是阴沉沉的。

他喜欢走在阴影里,边样他脸上的胎记就不会太过明显。

“就是这里了。”来到一处建筑之前后,他抬起脸,看了看上面的牌匾,“文章道义”四个字,让他嘴角浮起一丝冷笑。

“叶十一这厮,这些年东奔西走,少有安宁之时,这几个字倒是还没有废掉。”

匾上的字是叶畅亲笔所书,写给杜甫的,而杜甫又将之悬在报社之前,一来是自勉,二来是保护符。这几年里,杜甫可是没有少嬉笑怒骂,有针砭时弊,也有对某些权贵的批评,而且他是火力全开,从守旧官员们的愚顽,到新贵族们的贪婪,都是他攻击对象。这样一来,杜甫得罪的人可就多了,虽然给自己赢得了清名,也招来了不少仇家。有叶畅的题字在门头,那些仇家想要报复,甚至街上的无赖地痞想要骚扰,都得三思而后行。

“请问杜公在不在,我预约过了的,姓卢,约好此时相见。”到了门房处,卢杞谈吐里却是谦逊。

“姓卢……确实有其事,可是卢杞郎君?”门房拿着一叠厚厚的单子翻了翻,然后笑道。

“正是在下,杜公很忙啊。”看到那些单子上都是杜甫的会面安排,卢杞不经意地问了一句。

“那是自然,‘无印御史,百姓谏议’,这可不是虚名呢。”门房颇为骄傲地说道。

“无印御史、百姓谏议”是民间给杜甫的绰号,不过随着这两年报纸渐多,不少主笔都以此自勉。卢杞这些年以化名在报上也发表过一些文章,有的时候,收到读者对自己文章的点评,免不了沾沾自喜,觉得自己也配得上这八个字了。

门房放他进去,到得里面一间亮敞的屋前,卢杞看到这屋子大窗大门,而且窗子都是玻璃的,心里便有些嫉妒。这年头,连个私报的主笔,都有钱将自己的书房弄成这模样,他这个官臣之子,世家之后,却还落魄潦倒,为人所驱使!

书房前是间小屋子,摆着张桌,还有一个年轻人坐在桌前,据卢杞所知,这是杜甫的助理。据说这是辽东传来的习惯,一些有天赋学问好的年轻人,被派到某个实权人物身边充任助理,为期一年到两年,熟悉各项事务,然后再到最基层,一般是从小头目开始做起。

据叶畅所说,唯有如此,这些心高气傲的年轻人才会知道上下之不易。

卢杞对这一套没有什么兴趣,与那年轻人打了招呼,那年轻人便为他开门,然后闻声而起的杜甫迎到门前:“一直不曾想过,在报上写文的‘路过’就是卢郎君啊。”

卢杞发文之时用的是化名“路过”,也算是小有名气,若非如此,没有那么容易见着杜甫。两人寒暄了一会儿,开始切入正题:“听闻杜公在做一件大事,查问工场、矿山之弊端,不知是否有之?”

杜甫顿时警觉起来:“此事卢郎君如何知晓?”

“既在贵报上发文,贵报的一些动向,我还是时刻关注的。”卢杞叹了口气:“不才为明主所弃,只能靠着卖文来赚几文钱的润笔,知晓贵报之动向,也好下笔有所依据。”

这个解释还算正常,杜甫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道:“卢郎君准备跟进?”

“正是,故此请杜公将手中的材料分润一些与在下。”卢杞深施一礼:“杜公知道,我如今是到哪儿都不受待见,无杜公相助,便难成事。”

所谓君子可欺之以方,杜甫经过这些年报社的折腾,早就不是什么君子,可是卢杞之话还是打动了他。此人毕竟是忠良之后,虽然年轻时有些荒唐,这几年里学问却有所增长,从他发的文章里可以看出,他看问题相当深,言辞锋锐尖刻,倒是一个有能力之人。

故此,出于爱才之心,杜甫稍稍犹豫了会儿,拿出了一份资料,抽出其中部分,摆在了案头之上。

“只有这一份,你只能在此处看,若要记些什么,我可以给你纸笔。”

“多谢杜公。”

卢杞道了谢,接过那些材料,细细看了一遍,还借了纸笔,将其中他最关注的一些内容记了下来。

这些东西,是杜甫遣人搜集整理出来的,这些年间,一些豪强开办工场、矿山时的暴虐行径。

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它们对于人性命的漠视,以开矿山为例,虽然在辽东大力推广的矿山条例之中,明确说了矿山的第一要务乃是安全。但那些权贵土豪们哪里管得了那么多,天下有的是穷困潦倒的苦哈哈,愿意为了一日十几文钱到矿山底下去送命。

工场同样如此,辽东是严格的六时辰工作制,即工人在工场做工,每日不超过六时辰,若是加班,则需要另行支付比正常工资高的加班费用。但是杜甫的调查中,却有一日八个时辰乃至九个时辰的工场,而且干这么久,其人所获薪水,尚不及辽东工作六个时辰的同工种工人。

即使这样,这些豪强权贵还想方设法克扣,京中的大豪强们要好些,最可恶的就是乡间的小豪强,他们利用少数工头,百般凌虐工人,致使工人又被称为“工奴”,其处境甚至不如奴婢。

这些事例与数据,看得卢杞这样的人都暗暗心惊,不过同时他又觉得欢喜,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东西。完毕之后,他再次向杜甫道谢,然后告辞离开。杜甫将他送至门前,交待道:“矿山工场,虽是种种弊端,但切不可因噎废食,故此卢郎君笔下矛头所指,当是那些不循规矩不守道义的黑心矿山工场,此事万万要记住。”

卢杞笑道:“在下晓得,请杜公放心。”

他口中这样说,心里却另有计较。

叶畅提出道统论之后,利民即为道统,几乎成了公论,这等情形之下,想要改变叶畅推行的政策,将国家权力收归皇帝手中,就必须以其矛攻其盾。只要找到这些矿山工场在私人手中坑民害民的证据,那么就可以用来充当将之收归天子的理由。

李俅、元载、卢杞等人,总结此前的经验,确认叶畅能在短短二十年间积累起连皇帝都无法比拟的力量,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他控制了天下财富中的大半。所以,想要与叶畅抗衡,就必须也控制财富,李亨、安禄山速败的原因,与其说是被叶畅在军事上击败,倒不如说是被叶畅在经济上击败。

卢杞很想看到,叶畅被以其人之道还至其人之身时,脸上的表情会是怎么样的。

他并不奢望李俅能成事——事实上,他很清楚,自己只是卞平推出来的一枚棋子罢了,但他也不是一个甘于被利用的人,卞平如今已经不在情侦系统,此事他也略知一二,而且从种种迹象中,他推断出,卞平并未得到叶畅授权。既是如此,就怪不得他耍些花样了。

事后叶畅就是追究,他也有理由可以推托——是卞平让他做的,他为了做得更好,只能如此。

带着自己的小心思,他出了报社之门,来到街道之上。才走没有几步,忽然间听得有人叫道:“卫王回京了!”

“卫王回京了,快去看,卫王的仪仗已至春明门!”

“他老人家可回来了,说来也怪,虽然天下太平,但他老人家不在长安城中,我的心就会惴惴不安,可一得知他老人回来,我这悬着的心啊,就又放回去了。”

“何止你一人,我也是如此啊。”

周围人们听得叶畅回京的消息,一个个如释重负,大约是最近长安城中诡谲的气氛传了出来,让这些平民百姓也觉得不安了吧。

不过一听到他们如此敬重叶畅,卢杞心里就生出厌恶。

同时他也非常吃惊,叶畅回来的速度也太快了。

据他所知,半个月之前,在独孤明等人的坚持之下,李俅终于下诏请叶畅回京坐镇,使者就是快马加鞭,要赶到辽东也至少需要七天时间——这五年里,叶畅不仅将被战乱破坏的道路系统修复了,而且还进一步强化的邮驿和道路体系,象长安去辽东几乎都是坦途,六百里加急的情形下七日七夜正好抵达。

但叶畅回来……竟然也只用了八天?

带着一肚子疑惑,卢杞混杂在人群之中,跟着众人到了御街之前,看着叶畅的仪仗在此进入皇城之内。

李俅登基之后,便将自己的居住之地搬回了大内,而李隆基停柩之处,也在西内。叶畅到了京中,未入自己宅中停留,先来大内拜谒,姿态可谓做得十足。

只是他虽如此谦恭,在李俅心中,却未必如此感觉。

“你……你说什么,叶畅……卫王已经到了京城之中?”李俅惊愕地道。

高力士比李隆基还要早一年去世,如今宫中太监的大头领乃是周相仁。当初的小太监因为抓住了机会,现在成了宫中一言九鼎的人物。李俅虽然也想换上自己的心腹,可是因为登基时间尚短,一时间还没有机会。

“是,圣人,如今卫王便在宫门之前侯旨。”周相仁低声道。

“让他……元载呢,元载人跑哪儿去了?”李俅原本是想让叶畅进来的,但是又觉得心底发虚,要唤元载来见自己。

他最希望召来的,还是王忠嗣。只不过王忠嗣在川黔之地呆得久了,一身病患,而且随着李亨的叛乱,早就心灰意冷,如今基本上就是在家里称病养着。就是元载,想要见他都比较困难。

“元公如今在家中,要请他来,还需要一段时间。”周相仁犹豫地道:“陛下,是不是让卫王在外等候?”

话说得客气,实际上是提醒李俅,让叶畅在外等可不是什么好事。周相仁身为内监总管,对李俅的一些小动作自然有所察觉,他不欲卷入此类事情当中,因此才装聋作哑。但此刻怠慢了叶畅,却不是什么好事,原本可以妥协的,很有可能就因为这样的小细节未注意而激化了矛盾。

“关键时候,他却不在宫中!”李俅喃喃骂了一声,强自镇定,然后道:“周相仁,你替朕去将卫王迎来。”

周相仁出去之后,李俅想想不对,召来自己的心腹小太监,低声吩咐道:“将禁军……唉,将东宫中的武监,令他们披甲,埋伏在殿后!”

禁军中叶畅的影响太大,他实在信不过,因此便召来所谓“武监”。这些是他在为太孙时所练的一批太监,都孔武有力,只是数量很少。听得这些武监的脚步声,他才安下心来,不一会儿,便看到叶畅身着素服出现在他面前。

“臣蒙先皇不弃,简拔于草莽之中,略略进爵,以些许微功而封王,又赐尚主,受恩之重,未报万一。如今先皇仙去,臣愿辞去官职,为先皇守灵三载,还请陛下恩准!”

双方寒暄一番,说了些让李俅都觉得不自在的客套话,然后,他就听得叶畅提出了一个让他震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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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章 由来宵小少担当

李俅虽是庸人之资,却也很清楚,叶畅是在以退为进。

叶畅乃先皇女婿,大唐功臣,他的姑父,若是他甫一上台,便令叶畅辞官,跑去为李隆基守陵,这对他的名声极为不好。史书之上,少不得留下一个凌迫先皇功勋故旧的名头。

但他同时心里又是极心动。

若是叶畅去职,跑去给李隆基守陵,也就意味着他有三年时间经营,将因为叶畅的崛起而分散出去的皇权与天子影响力收拢回来。他并不希望直接与叶畅对抗,故此,叶畅这种“退让”,在他看来或许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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