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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兵们有不少都是杀过人见过血的老兵,见这种情形也是不由一阵胆寒。跟这样的敌人打仗,你要是冲上去,那不是纯粹找死吗?
看看人家身上的铁甲,看看人家手中长近丈二、寒光闪闪的长枪,再看看自己手中破刀片一样的大刀和烧火棍一样地七尺木杆长矛,大部分官兵们都做出了一个正确地抉择——跑!
天哪!这哪是流匪啊!估计朝廷京城三大营士兵的装备也比不上这个吧?人家一身铁皮,自己这破刀片子能顶什么作用?这时候不跑,可就真跑不了了!
“不能跑!都给我冲上去!临阵脱逃者斩!”曹变蛟拖着伤腿,大声地咆哮着,还意图阻止官兵的溃退。
可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谁还认他这个参将?
大家都是恨不得爹娘给自己多生两条腿,好跑在别人的前面去。一旦被凌家军杀死,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不但丢了性命,就连尸体都要被人家给吃了。
想到这一点,官兵们就更加胆寒了。看着迎面而来的凌家军战士,只觉得人家似乎不光是长枪在闪光,就连牙齿也在闪光一样。
快跑吧!
也有个别脑袋秀逗了的,一时反应不过来,或者是个别顽固的,不退反进。硬着溃军就向着凌家军的阵营扑去。
这样的结果可想而知,在凌家军长枪阵面前,这种做法无异于飞蛾扑火一般。
“杀——”
看到官兵溃退,两翼的黑云寨人马大喊着冲了出去。他们的战斗力,本来是不如官兵的;但这种痛打落水狗的机会实在是难得。
现在的官兵早就已经失去了抵抗的意识,只要看到人,哪管你是装备精良的凌家军,还是一个身穿破烂棉衣的杆子?一律就是跑!
眼看着身后的人越追越近,也没有回头抵抗的勇气。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一回头抵抗,哪怕杀死后面那个人,也会被随之而来的流匪包围住,死无葬身之地。
与其冒这个险,还不如在腿上多加把力气,说不定就逃远了!
“杀!”凌风见状,知道机会难得,也不让凌家军再保持什么阵型了,都是提着长矛向前追去。
凌家军战兵营的战士是怎么选出来的?
从数千报名的流民中进行各项比赛,最终选拔出来的。而考核中最主要的一项就是长跑。现在让他们去追官军溃兵,简直是再合适不过。
这些战士资格最老的,在数月前也都还是普普通通的百姓,新加入的,甚至在几天前还是流民,可现在却能追着官兵漫山遍野的跑,想想就兴奋。
越兴奋,他们跑得越快,官兵就越是连连叫苦。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凌家军战士的喊声响成一片。
流匪的承诺,大家肯定是不会相信的。没有人会认为对方真的会仁慈到对投降的官兵饶过不杀。
所以,在喊声过后,绝大部分人仍是选择逃跑或者对抗。
终于,有一个被追上的官兵眼看着逃不了,赶紧抛掉手中的兵器,往地上一跪同时心里忐忑万分地想着,爱咋地咋地吧!
可是,让他惊喜的是,那些流匪果然就从他身边越过,直接去追杀其他人了!
那个官兵立刻松了口气,同时更加恭敬地跪好了,两手一动不动,生怕引起旁边凌家军战士的误会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周围官兵见状,稍微机灵点的立刻知道该怎么做了——抛掉兵器,跪地双手抱头。
也有人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战斗顺利地超乎寻常。凌家军战士的勇猛,官兵的废物,两者就像是最理想的搭配一样。
洪金宝在凌家军是出了名的战斗猛人,打起仗来不要命,而且军功只捡最大的。在战斗刚开始的时候,这家伙就一眼盯上了曹变蛟。
曹变蛟一身精良的铁甲,身边护卫的战士最多,而且个个胯下骏马、身披铁甲,这样的人不问可知,即使不是大哥大,也绝对是重量级人物。
尤其对方被一炮轰倒在地,洪金宝一见更是像捡到宝一样,带领着手下就冲了过去。
“杀——”洪金宝一手大刀,一手盾牌,迈开双腿,健步如飞,直扑曹变蛟而去。
“将军,快上马!”曹变蛟手下几个幸存的护卫努力地想把他抬到马上去。
同时另外几个人则是拍马向着洪金宝等人迎去。
战马疾奔,大刀寒光闪闪,带起一阵风声,抡起一个光弧,划向洪金宝的脖子。
洪金宝人高马大,凭借着身强体壮,竟是不躲不闪。伸出盾牌一格,“当!”地一声脆响,同时跳跃起来右手刀出,一刀将马上官兵砍了下来。
身后地字营战士都是紧随在千总身边,将另外几匹战马拦下。战场混乱,这些官兵的战马根本就没有冲刺起来,倒是便宜了地字营的刀盾手们,否则的话,对付这么几个骑兵,伤亡肯定不小。
曹变蛟没想到自己的属下竟然这么不堪一击。还没来得及反应,洪金宝已经到了跟前。
大刀飞闪处,一颗硕大的头颅飞了起来!
正文 第三百零九章 从今以后不惧谁
“你们家主将已被我杀死,还不放下武器束手就擒,更待何时?”洪金宝一刀割下曹变蛟的头颅,提在手中,站在一匹战马背上大喊道。
“啊!是曹将军!”
“曹将军死了!”
“曹将军战死了!”
洪金宝本来不认识这员大将,随口一喊之下,没想到附近的官兵如此配合。
很快,喊声传遍战场,本就溃败的官兵更加没有斗志,许多人纷纷抛弃兵器投降。
主将战死,大部覆灭,剩下的人就算回去也不会有好果子吃,说不定被刘大人一怒之下给砍了也是很可能的。到时候,死了还要被当做逃兵对待,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与其冒这个险,倒不如直接投降凌家军了,最起码眼前看来是投降是没有性命危险的。想来凌家军以后也不会平白无故地就把战俘给杀了吧!
存在这个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在他们的影响下,投降的人越来越多。
到最后,凌家军战士根本就不用出手了,只要被追上的就是投降。
这成了一场游戏,警察抓小偷的游戏。凌家军战士是警察,官兵是小偷。一追一赶之间,输了的代价就是投降。
凌家军战士一直追出四五里地,才意犹未尽地回到了无定河边。
清理战场,加上原先“零敲牛皮糖‘的战果,总共歼灭官兵一【文】千五百多人,俘虏一千【人】一百多人,其中包括【书】一个千总,五个【屋】把总,总旗小旗官更是有上百人。逃走的官兵只有三百人左右。
各种武器,长弓四百多把,箭若干;长矛一千六百多杆,大刀一千多把。粮食等不多,对于现在财大气粗的凌家军来说,几乎可以说是忽略不计了。
将这些东西收拾完,凌家军战士们兴高采烈的过河回碎金镇了。
一场大战,凌风虽然没有亲自上阵厮杀,但从筹划指挥到最后的临阵督战,却是一个环节都不少。到现在已经是精疲力尽了。但回来之后,他却是一刻不敢休息,立刻开始安排各项事务。
曹变蛟只是先锋,在他的三千大军背后还有兵备商洛道刘应遇的七千大军。
刘应遇在得知自己的先锋部队被人全歼之后,肯定会暴跳如雷,说不定当场就要调动大军来找凌家军报仇。所以,凌风必须要做好一切应对的准备。
把这个屎盆子扣到王嘉胤的脑袋上?
那是想也不要想的。曹变蛟手下那逃走的那些官兵肯定会把这场战斗的详情告诉刘应遇,只要他不是傻子,根据这些情况,很容易就能分析出,动手的肯定是凌家军。
这一场战斗,凌家军算是正式从幕后到台前,站到了朝廷的对立面。以后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已经不是凌家军所能决定得了的了。
虽然如此,凌风却是一点后悔的意思都没有,如果再让他回到上午,从新来做一次选择的话,他依然会决定将曹变蛟的部队吃掉。
处处束手束脚,憋屈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这一场战斗下来,简直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
你不是压迫我吗?
那好!我就消灭你!从肉体上消灭你!让你再猖狂!
凌风已经决定,以后不再向任何势力低头!
凌家军初具规模,任何敢伸出手来的势力,都会遭到他毫不客气地报复!凌家军就是一只刺猬,已经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还有什么需要惧怕的?
下了这个决心,凌风感觉每一次呼吸都是那么地舒畅——这才是穿越者应该有的气魄吧?
穿越前,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平时束手束脚,谨小慎微;好不容易,上天保佑穿越了,如果还是束手束脚,谨小慎微,那就可以去死了!
想清楚这些问题,凌风收摄心思,开始处理眼前的事情。
刘应遇的大军转眼就到,需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
凌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对有功战士的奖励,尤其是在渡河的时候对用肩膀托起浮桥的民壮们所承诺的那些粮食,更是必需得在第一时间兑现。
凌风从来就没有想过赖他们的粮食,不过,以前不管是官府还是杆子,一向的信誉可都不怎么好。所以,假如等战后再一块儿结算的话,那些民壮们心里肯定就要嘀咕了。
立刻就有凌家军不讲信用的流言传出来也不是不可能的。到时候,在跟刘应遇大军作战中如果再需要用到民壮的时候,大家的积极性肯定会非常低。
想来想去,奖励必须首先发,而且要发的足量,一粒粮食、一分银子都不能少。
领到粮食后,不管是民壮还是凌家军战士,都是一片欢喜。要知道,现在已经是腊月,眼瞅着就要过年了。中国人对新年的重视程度,古代比现在还犹有过之,就可想而知有多重要了。
有了这些粮食和银子,就能过一个殷殷实实的好年。
因而,领到手的满脸欢喜;没有的,则是满脸羡慕,心里边暗暗发誓,下次一定要多立战功。
然后,是撤退工作。
占领碎金镇后搜刮的主要物资都被撤出了城,人背车拉地正往早盛塬运,根本就不用担心被刘应遇大军追上;两万流民也已经撤走。这倒让凌风放心了不少。
留在碎金镇的,除了城中原住百姓以外,就是凌家军的精锐部队共计三千人。经过几场战斗的洗礼,这些新兵们都见过血、杀过人,眼神看起来都跟原先有些不同了。在那儿站着,一股彪悍的气息就迎面而来,再配合上一声精良的铁甲,绝对是令人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一支精兵。
早盛塬没有五千支精钢长矛,但一千支还是有的,铁甲,也在连夜打造,估计五天之内就能赶造出来,只是可惜这次战争用不上了。
换装了精钢长矛,同意的武器,让黑云寨的人马也是一阵欢腾。纷纷庆幸寨主早前的决定,投奔凌家军果然才是最好的出路。
“大帅!曹变蛟三千大军都被咱们轻易覆灭,刘应遇七千人马有什么可怕的?我看咱们根本就不用让出碎金镇,只要以之为依托,在无定河以南的广大区域继续发扬‘游击战‘和’零敲牛皮糖‘战术,就能把他们消灭干净。“李自成一句提议,大家都心动了。
“嗯,刘应遇大军没什么可怕的,不过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游击战’和‘零敲牛皮糖’的战术对他们作用不大。”凌风沉看了一眼李自成,说道。
“哦?大帅此话怎讲?”李自成奇道。
“我们的战术对曹变蛟之所以能收到那么好的效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出其不意,他根本就没想到这一点,丝毫没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