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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王会这么说,温国华也不好说什么,只好悻悻坐了下来,继续观战。
“会哥哥,你可要记得答应我的话。”温思宁轻轻拉了拉王会的袖子,小声说。
“放心吧!各位我有个提议,不知道大家觉得怎么样。50块钱一番实在太小,我打起来没什么兴致。在我坐庄期间,咱一百块钱一番怎么样?”王会笑吟吟的翘着二郎腿,手指有节奏的敲着桌子。
“年轻人,见过找死的,没见过你这么着急死的。我没什么意见。”对面的黑框眼镜笑了起来,露出一口被烟熏成的黄牙。
“我也没意见”鼎洲老乡犹豫了一会也同意了。他今天也输得很惨,正好王会这个肉鸡上庄,如果自己牌好,还稍微多捞了一点。
“呵呵,别说一百,一千我也没什么意见。”作为牌场上现在最大的赢家,花衬衫更是没有意见。
而且,他有着根本不可能输的底牌。
自从自动麻将机诞生以来,靠着麻将生活的老千一下子少了许多。当年没有自动麻将机的时候,老千们都是靠着精湛的记忆力和纯熟的码牌技术吃饭。
俩个配合熟练的老千,码出的牌几乎无懈可击,哪怕是天胡(抓完牌直接胡,88番),也是想码就码。一场牌下来,让你一张牌都摸不到的情况都有。所以在那种情况下,偷牌换牌之类的千术,根本就是无用的伎俩,自然也不被人看重。
可是自从发明了自动麻将机,这些码牌出千的千门高手,就直接丢了饭碗。不过也有不少人坚持了下来,苦练早被扔在一边的偷牌技巧。
可麻将不像纸牌那样薄,所以偷起来难度很大,并不容易练。而花衬衫和黑框眼镜,却是此类千术的佼佼者。
这两人其实是师徒二人。不过年纪轻的花衬衫是师父,年长的黑框眼镜却是徒弟。
这个花衬衫名叫马涛,出生在老千之家。他父亲就因为出千被人抓住剁了七根指头。他从小耳读目染,各类五花八门的千术也是了然于胸。
不过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他父亲教给他的大多数都是老掉牙的手法,如果靠着那点本事出去行走江湖,骗骗肉鸡还可以,遇到稍微精明点的老鸟,肯定跟他父亲一个下场。
马涛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物,融合了大部分千术以后,竟然发明出一种独一无二的偷牌手法。
老千玩的不过是些障眼法,跟魔术的性质差不多。不过魔术师表演演砸了的后果也许只是收获一些臭鸡蛋。而老千如果演砸了,很可能就此丧命。
而马涛自己发明的这种手法,虽然不如一些传统的伎俩实用,但胜在隐蔽性极强。就连温国华这种叱咤牌坛半辈子的高手,也完全看不出端倪,只是以为自己运气太差。
他这种手法,跟传统的摸两张打一张(摸牌的时候手里藏一张牌,然后从牌堆上瞬间摸走两张,将手里的那张废牌放在下家要摸的位置)差别不大,但是手法的隐蔽程度却是极佳,一般人根本没法看穿。可是他这个手法却跟传统手法一样,有着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成牌太慢。
所以他只好寻觅到黑框眼镜当他的徒弟,跟他结成牌搭子。马涛先用暗号通知黑框眼镜,告诉他自己需要什么牌。然后黑框眼镜就把他要的牌,用手法放到牌堆上。之后马涛就能自然而然的自摸。
这样成牌的速度急速攀升,除非有人运气太好,不然被马涛摸过几次牌后,必然就胡牌了。
在老千面前,赌徒们信仰的技术和运气就成了一通狗屁。对他们来说,牌场就是战场,想要取得胜利,只需要一个条件,那就是力量。
除非有更强大的老千拦住他们前进的道路,不然他们必定夺旗斩将凯旋而归。马涛光是今天,就足足赢了十几万。而身负异能的王会辛辛苦苦偷了三天的尾砂,也是不足人家的三分之一。
而现在,第三局开始了,正是王会坐庄。
正文 第十七章 战胜变态的方法就是比他更变态
马涛很认真的盯着王会抓牌的那只手。
“不要小看任何人!”这是马涛的父亲以极其惨痛的教训得来的宝贵经验。
能成为老千的,必然都是一些心思缜密,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人。不然的话,只需要一个小小的纰漏,老千就会因此连性命都丢掉。
设计温国华他们两人,马涛准备了很久,设下重重圈套,直到今日,才到了真正的收获时间。
可他没想到,竟然钓出王会这么一个身负巨款的愣头青,狂喜之余,他的心中微微有些不安。
但打过两局之后,马涛的疑虑便完全打消了。
就算眼前的青年是一个出色的演员,但不经意表现出的习惯,却不可能轻易被掩饰,比如抓牌的手型。就算他是在扮猪吃虎,可在无意或者紧张时候的一些细节,也肯定会露出端倪。
可毫无疑问,眼前这个面容稚嫩的青年,确确实实是一个菜鸟。一个连牌都不会抓,连牌都不会摸的菜鸟。
马涛的疑虑完全打消了,他已经准备好开始大杀四方,将这菜鸟手里的五万钞票杀个片甲不留。
而现在,这个菜鸟摸了一遍牌之后,竟然将自己所有的手牌放倒,反扣起来。
“他想干什么?”不光牌桌上的马涛三人,连王会身后的温家父女二人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盲打吗?!”所有人在心里泛起了嘀咕。
平常打牌的时候,麻将是直立起来的,所以打牌者身后的两人是能够看清手牌从而观战。
而盲打,却是封死了除自己之外所有人观战的一种较为高超的技艺。
这种技艺不仅需要打牌者有极好的记性和摸牌技术,还需要极强的自信。
最关键的,这种技巧除了有点装B之外,完全没有丝毫用处。只是单纯增加打牌者的困难程度。而且如果万一摸错牌,还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诈和(没有胡牌,却宣称自己已经胡牌的一种行为)。
“幼稚!”马涛对王会这种低劣的装B行为,嗤之以鼻。他已经完全把王会定位为:吃饱了没事干的装B弱智富二代。
这次马涛抓到的手牌不错,他悄悄的给黑框眼镜打了暗号,换了几张关键的牌之后,他这次做成了一个较大的牌型——青龙(和牌时,有一种花色1-9相连接的序数牌)。青龙牌型足足有12番,加上这次王会坐庄,输赢翻倍,只要下一次摸牌时,黑框眼镜把自己要自摸的牌放到牌堆上,一次就能让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吐出二十四张红色的百元大钞。
马涛心情大好,照着形势打下去,全部吃下这五万块钱只需要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到时就可以让那面嫩的小子输的裤衩子都不剩。
“红中!”
马涛扔下一张不要的废牌,听牌了。
“庄家吃胡!单吊红中,七小对(由7个对子组成和牌)24番,庄家翻倍,4800!”王会甚至连牌都没有翻开,吐出一口白色烟雾,轻轻笑了起来。
“小子!咱们江北市对诈和的处罚可是很严厉,你确定你真的要胡牌?”马涛一愣,立刻厉声说道。
他显然不相信王会这种菜鸟有盲打的能力,更不相信后者在自己的控牌之下可以胡牌,而且是极难胡的七小对。不光是他,就连温家父女二人也是惊异无比。
“当然。”王会轻笑着,慢慢的将牌一张张的掀开。
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果然是七小对,胡的牌也实实在在就是红中。
全场愕然,登时鸦雀无声。
“好!好!我果然没看错你,新手就是手气壮,连七小对这种难胡的牌型都被你赢了,再接再厉,再接再厉!”温国华激动的语无伦次,站起身来。他今天打了那么久,连个屁胡都没摸到,这小子三把内就赢了高达24番的牌型,这种运气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见到王会赢钱,温思宁也很激动,轻轻抓着他的胳膊摇了摇,但洁白的牙齿死死咬住嘴唇,什么都没有说。
鼎洲老乡一副幸亏赢的不是我,幸灾乐祸的样子。而那个黑框眼镜轻轻搔了搔头,仍旧是面无表情。
“我不会是看走眼了吧。”马涛在心里嘀咕,“没可能,肯定是这小子运气好!七小对这种牌虽然难胡,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摔出48张钞票以后,下一局的牌局开始了,王会连庄(依然是庄家)。
这一局,王会更是气势如虹,刚刚摸到第五圈,所有人的手牌只是刚刚有点模样的时候,他就又胡牌了。
“庄家自摸!单吊一万,七小对,二十四番,庄家翻倍,位位4800,谢谢!”
不可以思议的七小对二连!
这时所有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惊讶的眼珠子都快瞪了出来。
就算是赌神亲至,能连胡上俩把七小对的几率也超不过百分之一。除非是赌圣这种拥有特异功能的变态。
当然,王会也是一个拥有特异功能的变态,虽然他的异能只是吸进体内的空间,然后再放出而已。
但是!已经够了。
这是王会发现异能的新用法——左右手瞬间偷牌。
听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
王会在经过前两局的试验后,发现自己果然可以把麻将牌瞬间吸入体内的空间中,然后放出。而且最为奇妙的,只要这张牌在自己的空间中,他心思转动之间就可以知道这张牌是什么牌。加上吸入放出的过程极快!就连他身后的温家父女也没有注意到,前两局的时候王会不停的把自己的手牌吸入放出。
之后的事情就好办了。
他将左手放在自己不要的手牌上,右手在摸牌经过牌堆的时候,左手右手同时把手底的麻将牌吸入空间内,然后在里面进行调换,马上同时放出。
在阿惜的帮助下,完成上述复杂的步骤,王会只需要不到0。1秒的时间。因为视觉暂留(在视线离开物体后,视网膜上的像不会马上消失,而是会停留0。1秒,动画片的原理)的缘故,根本不可能有人能看出端倪,这招近乎天衣无缝!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在王会打了几把更为熟练之后,他几乎可以取到任何他想要的牌。
而通过这一次无意的练习,王会发现自己对异能的掌握更加深入,并且对吸力的控制,也达到了微妙的地步。
“庄家自摸!单吊八条,七小对,二十四番,庄家翻倍,位位4800。”
七小对!
七小对!
七小对!
王会连胡了五把七小对!
除了天公造物,匪夷所思之外!所有人的感觉就是,这小子出千!
于是牌桌上三人的表情先是呆滞,然后是狂怒,最后是颓然。因为他们完全无法看出王会到底用了什么手法。就算明知道他是在出千,但抓贼抓脏,在掌握不了证据的情况下,只有认栽!
“操!你只会胡七小对吗!你敢不敢胡个别的看看!”马涛抓狂起来。只有有点脑子的人就知道王会是在出千,更别说他这个身经百战的老千。他怀疑,王会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只能胡七小对,不然这种公然挑衅的出千行为,实在不是明智的选择。所以他出言相讥,期望王会露出些许破绽。
“呵呵,这次就不是七小对!庄家自摸!绿一色!八十八番,庄家翻倍,位位一万七千六!”
王会轻轻笑着,将所有的牌掀开,一片惨绿。
虽说绿一色比九莲宝灯十三幺之类的好胡一些,但也是数年不遇的大牌,牌桌旁的三人登时颓倒在椅子上,两眼发直,脑袋里全是嗡嗡的轰鸣声。
半个小时不到,王会不仅把温国华输的钱全给赢了回来,还多赢了五万大钞。
温国华激动的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