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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武公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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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劳无法得到认同,忠武公自然不服气,为此,他专门向兵部提交了一个“关于军功统计方式的质询案”。兵部也十分重视,延请各部专家前后搞了三次听证,最后的结论是,掠地多少,获物多少都不宜作为军功的统计依据。统计军功的唯一依据就是杀人的数量。其理由有二:第一,地有肥瘠之分,而且耕地、荒地、山地、滩地等类别不同,几亩荒地折一亩耕地?几亩山地折一亩荒地?这之间的价值换算十分繁琐。缴获的物资更是千差万别,真金实银是战利品,柴禾草料也是战利品,这之间更难换算。要是大家为了争功,把柴禾草料都往兵部送,难统计不说,到哪里去找场地堆放?第二,只有杀人才是硬道理,人杀完了,土地也好,金银财宝也好,柴禾草料也好,都不会自己长脚走掉,统统归胜利者是毫无疑问的。

关于军功如何统计的问题,忠武公特别交待我要作详细的阐述。因为,尽管当时兵部通过听证没有采信他的建议,但并不能够说明以杀人多少论军功就是正确的。事实上,这种统计军功的方法确实是后患无穷。兵部为了慎重起见,听证会得出结论后,就专门向各军兵种下发了《关于规范军功统计标准的通知》。这个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仅以斩首级数论军功。二是斩兵士一名为一级,斩尉一名为五级,斩校一名为十级,斩将一名为一百级。这个文件的负面效果在此后历朝历代的战斗中暴露无遗。因为杀一个将等于杀一百个兵,所以一开战,兵士们根本就不讲阵法,都黄蜂一样向敌人的指挥官扑去,结果是常常被敌人形成反包围而一败涂地。又因为物品一律不作军功统计凭证,所以兵士们缴获的金银和钱币再也不肯上缴,全部据为己有。要是攻进了敌军大帐,也没有人去翻找敌人的军事地图和作战方案,而是都抢着去割敌人的头和搜敌人的腰包,有时还发生争执大打出手。这个问题后来在战争的实践中得到了解决。此后,兵士们都在自己的箭羽上系一根小布条,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打扫战场的时候才没了争执。而且还平添了许多战场的轻松氛围,双方对射的时候,空中可谓五彩斑斓,煞是好看。杀俘问题也十分突出,俘虏不但不计军功还要管饭,管理也十分困难,伙食不好还会酿成俘暴。因此,也一律割头邀功两全其美。特别严重的是,一仗打完后,一些兵士看见别人脖子上腰上挂满了人头,而自己两手空空,便伸手就抢,常常为了轰抢人头而发生械斗。实在抢不到的就干脆去割老百姓的头。

还有一个问题也让兵部很伤脑筋。因为按首级论功,一仗下来,提的提,挑的挑,甚至还有用独轮车推人头的,都在兵部的门口长龙一样等着登记,十分的恐怖,整条街都没有办法做生意。老百姓都远远地围着,指指点点。绿头的苍蝇嗡嗡盘旋,严重地扰乱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兵部的功曹更是够呛,象传球一样传递着面目狰狞的人头,一天下来,都是满身满手的污血不说,到了晚上眼睛一闭就恶梦连连。要是伏天打仗而且战场又离得远的话,带回来的人头就都生了蛆,弄得满街恶臭难消,遍地蛆虫,群众意见非常大。兵部的功曹们更是呕吐不止,惊恐万分。不到一年,兵部的功曹们就疯的疯傻的傻,没疯没傻的也都纷纷辞职。后来就有人建议,斩敌除将校必须传首之外,斩尉级以下敌首以双耳为凭。这样一来,每打完一仗,军士们的脖子上就挂佛珠一样挂着一串耳朵,但这些耳朵却很有一部分是战地老百姓的。过去,为了军功要割老百姓的头害老百姓的命,现在只须割耳不会害命,自然更是肆无忌惮。所以,那些年,凡是打过仗的地方,老百姓一年四季都带着一款“狗钻洞”的帽子。耳朵还在的就用帽子护着,没有耳朵的就用帽子遮丑。

如果你读过《中国农民战争史》的话,你一定知道红巾军、黄巾军、赤眉军、红袄军等,但这本书把一支重要的农民武装写漏了,(文*冇*人-冇…书-屋-W-Γ-S-H-U)那就是“无耳军”。据忠武公说,在清朝以前的历史上是有记载的,很有可能也是被闯叔一把大火化为了灰烬。此后,我们在所有正史中就查不到了。因而,《中国农民战争史》的作者是没有责任的,我们不能怪罪他。如有矢志查考这一史实的历史研究爱好者,可去查阅《忠武公传记》和《忠武公生平考》。

因为失去了耳朵的老百姓忍无可忍,便有人牵头赴京上访,上访也没有什么结果,便发生了“无耳军”反政府的事,这才使皇上有所警醒。于是,皇上责成兵部对军功统计标准再作修改,最后修改成“斩敌除将校必须传首外,斩尉级以下敌首以心脏为凭”,总算是刹住了“割耳争功”的歪风。但这样一来,战地老百姓的骡马猪羊又遭了殃。但是,老百姓都想得通,这比丢耳朵丢命还是要好上千倍万倍。自古以来就是老百姓的思想工作最好做。你看,在城里征地要挂牌,在乡下就可以直接定价数钱。在城里拆迁要评估,在乡下也是可以直接定价数钱。搞计划生育也是,城里的女人可以不结扎,乡下的女人就必须要结扎。但只要是政府说的,老百姓都听。在用什么作为军功计算凭据的问题上,老百姓是这样想的,打仗的兵士也是把自己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营生,杀死我们的猪羊去邀功也是情有可原。我们也不要求再修改什么“军功统计标准”了,再改下去谁知道又改成个什么样?我们还是少养些猪羊,多养些猫兔鸡鸭吧。

忠武公说得对,用杀人的数量来作为军功统计的唯一标准是十分错误的。这种错误的直接受害者就是普通老百姓。其实,早在忠武公提出这一观点之前,这种错误的严重后果就人人皆知。早在忠武公出生前的二百多年,秦国就有一个姓白的人屠,堪称“杀人家”。他一生拔城八十六座,为了用人头邀功,斩首九十六万级,坑俘溺俘十二万,总计杀人一百零八万(据不完全统计),就算把他在娘胎里的时间也算在内,他平均每天要杀四十五个人。他杀的人数占去整个战国时期二百五十五年中被杀人数的一半。在忠武公出生后的二千多年里,虽然再也没有新的人屠能破这个纪录,但在中国的土地上发生的战争也有近两千次(也是据不完全统计),差不多就是每年发生一次,杀了多少人更是无从统计。不知道是哪个汉奸把这个消息传到扶桑,以至于我们的庶子扶桑矮子也认为中国人好杀,纷纷跑到中国来杀人邀功,八年就杀了我们三千五百万(亦是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每天要杀我们一万一千九百八十六人。如果是我们这样去杀扶桑人,那早就把扶桑四岛杀光杀绝了。好象中国人的脑袋都是地里种出来的,生来就是供别人拿去邀功的。幸好中国人的脑袋生长速度确实就跟地里的韭菜一样,一茬接着一茬。这事非常让人郁闷。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说武陵郡。武陵郡属荆州管辖,名义上早在建武元年,武陵郡太守王堂就已归附了大汉,但这个地方都是苗瑶土著,王堂太守说的根本就不算数。本来,武陵郡的治所在义陵,就因为王堂太守表态要归附大汉,那些苗瑶土著便想方设法要王堂太守的命。他们派人在太守府里投毒放蛊,夜里从门缝里往里塞赤练蛇,躲在树杈上放箭头上涂了见血封喉的冷箭。一些土司虽然假惺惺地请王太守吃饭,但上的菜不是红天狗烧肉,就是一品红炒木耳,还用闹羊红来泡茶。一年下来,太守府里的秘书警卫死的死逃的逃。王太守没办法,只好把治所迁到洞庭湖边上的索县。武陵郡名义上是领十三县,实际上除了索县、孱陵和临沅外,其它十县根本管不了。役不能征,税不能收,工作评比年年落后,弄得王太守三番五次地要求换岗。武陵郡就是这么个地方。

你肯去么?秀哥问忠武公。

不去又怎么办呢?要建军功就要杀人,可是就连公孙述都被广平侯杀了,现在到哪里去找正规军杀呀?也只有去剿匪了。更何况工部的这份差事哪是人做的?忠武公心一横:去!

吏部的任职通知很快就送到了忠武公的手上,职务是武陵郡太守,秩二千石。同时还有一张开往兵部的介绍信。凭这张介绍信他可以到兵部去领一件兵器,一驾坐骑和三套军服,作训服、礼服、常服各一套,还可以挑选一百名亲兵。

带着介绍信,忠武公首先到兵部的武库司选兵器。作为首长,他知道选什么样的兵器直接关系到他的威仪,因为他不会武功,所以说短兵器一律不能选,用短兵器跟敌人近战,对于他来说十战十败,生命是绝对没有保障的,因而他首先就排除了鞭和锏。而且他力气也不大,斧、棒、锤也是不能选的。在长兵器中,戈、矛、叉一般都是士卒使用的兵器,也不能选。钯跟铲太土气,只有农夫出身的武将才使。他决定在刀、枪、戟、钺当中选择一样。刀以砍和劈为主,枪以挑和刺为主,钺主要是劈,这三样兵器功能都比较单一,用起来是不是内行明眼人一看便知。他认为长戟比较合适,戟能刺能钩,能砍能划,功能齐全,对于一个没什么武功的人来说,拿在手上上下左右瞎划拉,一般人也看不出什么门道。而且,长戟的外观也十分上眼,有武威也有文气。对于长戟的规格,他也作了反复的比较,选太重的,万一玩不转,会被手下的士卒耻笑,选太轻的又怕有失威严。最终,他选了一枝三十斤重的镔铁方天画戟。

在兵部车驾司选坐骑的时候,也是颇费一番周折。供主帅选择的坐骑主要是蒙古马。虽有大象、骆驼和骡子,但那是用来运输辎重和粮草的。忠武公很少骑马,就是在西域工作期间,一般也都是骑骆驼。蒙古马的脾气又十分暴烈,动不动就要把指挥官摔下马背。而且,武陵郡山高林密雨水多,蒙古马到了那种地方水土不服,能不能活都是两个字。于是,忠武公对车驾司的领导说,我不选马。弄得车驾司的领导十分费解,心想,未必还有骑骡子带兵打仗的将帅?那不要让士卒们笑掉大牙?忠武公说,骡子我不会要,骆驼我也不要。骆驼到了武陵郡那种地方会水土不服活不下去。我选大象。忠武公想,大象身强力壮,能走会爬,也适合武陵郡的气候。主帅骑在大象背上,高高在上,十分威严。大象的脾气也十分温驯,绝对不会象居功自傲的烈马,动不动就蹶蹄子昂首,非把主帅摔下来不可。更为重要的是,骑在大象背上,敌人除了射箭之外,一般的长短兵器根本就够不着,生命安全最有保障。他是这样想的,决定选一头身强力壮的大象。车驾司的领导开始不肯,说大象主要是用来驮辎重的,还没有哪个主帅选大象做坐骑。忠武公说,南方人打仗都骑大象,骆驼和蒙古马到武陵郡去绝对水土不服,你总不能让我骑骡子带兵打仗吧?车驾司的领导没有话说,也知道他是当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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