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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真本事,明明应该是依依惜别的感人场面,却要我闹得人人都想把我一脚踢飞。
我妈翻了翻白眼,压着火气对我说,“我早告诉过你了,人界和洪荒界不是随便就可以互相穿越的,否则天下还不乱了套?就好像人行道和快行车道,能随便跑来跑去吗?除非有代天者的命令。而当初,是一位正神拼出性命,才能让我们三人带着你跑到人界,一躲这么多年。他当时受了很重的伤,能不能活着还是未知数,现在你还让我想什么办法?”
“七姨的这个宝贝靠不靠谱呀?”我嗫嚅着,哪想到七姨却听到了。
“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丫头!”七姨骂道,“多少人觊觎我这宝贝,七姨我拼了命也没给,你居然还给我嫌弃。你别看它样子不显眼,可却是神物,是天地最初的灵气所化,造物难得,只此一份,比人类的童话《神笔马良》中的笔还神,若运用得好,天神也不能奈你何,唉,至宝啊。只要你集中精神想着想要的东西或者要去的地方,落笔就能成真。不过你千万记着,画出来的东西毕竟是假的,有时效性,法力越高,维持的时间越长。像你这种半点法力没有的,估计画出来的东西能维持几秒种就不错了。所以你画完通往洪荒界的大门后,就立即给我跳过去。不然以你的能力而言,若想再用这支神笔,起码得一个多月之后。你要明白,只有你成为真正的九尾天狐,这神笔才能想什么时候用就什么时候用,不然它会拒绝出墨的。这种有灵性的神物最讨厌了,只有主人比它强,它才真正为你所用,不然就算你拥有它,可以驱使它,它还是会常常闹别扭的!”
七姨长篇大论,叽叽歪歪,我听得头昏眼花。《神笔马良》是很老的动画片了,在现今日漫泛滥的时代,我倒也看过。难道,我七姨的笔真比马良的还神?
“你七姨说得对,不要拿法宝当物件看。它们是跟班,只有让它们彻底服你,它们也才会真正听命于你。”八姨说完,忽然笑了,“我说七姐从来不肯画个好男人出来呢,敢情画出的东西是有时效性的。今天托六六的福,我倒是第一回听说。”
“那七姨当初为什么不画扇门来人界,非要那个神拼个半死。”我还存在着侥幸心理。
“你当那神笔是怎么来的?是我赌赢的。”七姨扬起下巴,有点小小的得意,“当初在洪荒界,这只神笔化为人形,还有名有姓地叫赵天天。它说能画出世界上最美的颜色,我就亮出羽毛跟他比。结果它画不出我的神采,这才认赌服输。不过它觉得我不配做他的主人,当初虽然归属于我,却不肯为我所用。我跟它耗了这么多年,才磨平了它的性子,训练得它肯出力了。现在我把它送给你这小祖宗,至于它以后为你所用到什么程度,要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哦天,一只笔还有那么多波折故事。可七姨到底是什么妖怪,还有羽毛?是一只鸟吗?
我才想细细追问,顺便耗点时间,忽然觉得一阵气闷,直冒冷汗,胸口像被掏空了一样的疼,不禁弯下腰去。
我妈一见,立即跑过来,先确定我没事,然后拎着我的耳朵道,“你的心脏支持不了多久了,马上给我到洪荒界去,那边的气场至少会先保着你一段时间。再磨蹭,我真会把你扔过去的。”
“神笔赵天天归我了,除了我谁也不能驱使它做画,您想怎么扔我?!”
生平第一次我顶撞我妈,不过我是由于紧张和害怕造成的情绪失控,再说我已经抬起手,哆哆嗦嗦开始在那面白墙上画了,所以我妈不但没怪我,还不住提醒我要集中精神。
我很认真,因为折腾这么久我也烦了,而刚才突如其来的心脏不适让我深刻体会到,我将死的事实不是虚假的,而是真实的。再不走的话,真的没活路了。
死就死了吧,拼了!
我咬紧牙关,掌心中全是汗,以那支在起笔时突然散发出金灿灿光芒的神笔在墙上勾勒着我妈给我描述的越界之门的样子。我擅长食物雕刻,所以是正经学过绘画的,而且教画的老师说我有灵性,画出的东西形神具备,一扇门自然不在话下。
同时我心里拼命想着,我要到洪荒界去!我要到洪荒界去!
轰隆一声,好像是从远古传来的沉重声音,我一晃神的功夫,眼前已经出现了一道石门,倒不见得多大,却古拙而厚重,直觉上就让人明白,那是通往另一个世界的。
满屋的人都愣住了,沉默数秒后,还是七姨率先反应过来,跳起来,轻推我一把道,“快走啊,别傻愣着,没看到门的颜色在变浅吗?你连最基本的法力也没有,这门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要是现在不走,再等几天你也就不用走了。”她的意思是,再过几天我就死翘翘了。
我妈一听,二话不说就招呼了八姨来,两人一起奋力推开石门。
第十一章神笔六六(中)
门那边,黑洞洞一片,没有风、没有声音、没有光线,只是无尽的黑,好像通向无底的深渊。我突然一阵害怕,宁死也不愿意冒这个险了。可是我后退的路给七姨挡住了,我妈和八姨还推了我一把,再加上刚画到最后时,神笔居然不出墨了,门槛画得有问题,我脚下一绊,踉踉跄跄就扑了进去。再转头时,光明和亲人已是如此模糊。
“六六,千万照妈说的去做。”我妈泪水涟涟地对我大叫。
我抬起手。
再见了,妈妈。再见了七姨八姨。再见了,我正常的生活。再见了,神秘的帅哥。没想到的是,在我离开人界的最后一刻,我所眷恋的一切里,居然包括那个唇色淡淡的男人,是因为我拿了他三百万的关系?
我呆站在那儿,身处黑暗却回视光明。而就在大门渐渐淡化消失的一刹那,一条小小黑影狂吠着冲向了我,直跳到我怀里。
是肉包!本来我是把它拴在门外的,不知怎么它挣脱了。狗啊,最忠诚的动物,不管前方有多危险也不肯稍离主人半步,终于陪我一起穿越了!
我闭上眼睛,只在穿越的一刹那才陷入无边的黑暗,再睁开时世界已经变了样。
紧张的环顾四周,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极小且封闭的山谷中,四面绝壁,头上月明星稀,照得山谷中雪亮。再回头一看,两界之门早就不见了踪影,这里除了对面山壁上有一道一人来宽的山隙裂缝外,再无出路,我倒像是坐在了一个天然的深井中。
我很害怕,独自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并且周围没有半点人类存在的迹象,我怎能不怕?不过看肉包兴奋的在草地上奔跑打滚,好奇的东闻西嗅,我稍放下了心,断定这里是安全的。因为如果有危险,肉包会警觉。
呆站了会儿,我乌龟的个性占了上风,于是我又拿起笔,想画扇门回去。不过七姨没有骗我,神笔赵天天丁点儿墨也不出了,任我如何恳求也不行。我只好把神笔挂在胸前,放弃了回去的念头。
赵天天的结构设计很先进,笔管上穿着一条银链子,整只笔还能折叠成钥匙扣的样子。那条红宝石项链我也戴着呢,因为怕我妈趁我不在时给卖了。两下里一搭配,不得不说还很潮呀。可惜我是短发,头上只别了一只小狗形状的发夹,不然勉强也能划进古装美女的行列。
美女,不管到哪里都能受到照顾吧?这才是我关心的问题。
我又呆站了会儿,经过细心的观察,彻底放弃了逃避的念头。一来,一穿过那扇门,我的呼吸似乎顺畅了很多,心脏暂时没有再疼痛,二来,山谷中唯一的路确实就只有那条裂隙。
可是我真的要钻到那里面去吗?那通路,如果它是通路的话才一人来宽,如果遇到危险,我连转身怕都困难。而在月色的映照下,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的裂隙像一条躲在暗处的蛇一样,等着我这样的无知小白自动进入蛇口,深入蛇腹,吓人极了。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在这小山谷中安家,耗到神笔下回出墨时,我再返回人世去。可我随身携带的东西只有三件法宝,其中一段还是曲谱,而山谷中只有草,没有别的能吃的东西,一个多月啊,估计我早风干成木乃伊了。
那么,我只有穿过裂隙一条活路了。可那边是通向哪里?会不会更险恶?
我脑海时浮现出无数可怕的想像,一直耗到天色大亮,大太阳晒得我额头冒汗,我才咬咬牙,抱着肉包,毅然绝然地,实际上恐惧万状的,钻进了那山缝之中。
一米……两米……
我龟速前进,随时打算逃跑,但这裂隙除了阴暗之外,却并无其他恐怖的东西,包括喜欢在这种地方生活的恶心的、蛇虫鼠蚁一类的。整条通道干燥而通风,而且走得深了,会发现遥远的前方有淡淡的白光隐约浮现。
我觉得那边一定是出口,而且还可能是露天的。当然,最好是市镇一类的地方。我妈虽然没给我多讲洪荒界的情况,但她说过,洪荒界也有正常的生活,情形和中国古代差不多,并不是人们想像的那样,一群妖魔鬼怪茹毛饮血,落后得像原始社会以前。
而市镇人多,往往人多的地方就不太会有恶性犯罪,那么我也会相对远离危险。对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的信条是:安全第一。
希望就在前方,我不禁加快了脚步。但所谓看山跑死马,我觉得距离不远,可却足足暴走了一个多小时,直到汗湿衣衫才蓦然冲进了一个洞窟。是突然就进入的,没有任何缓冲,就像掉进了一个细口大肚的坛子里。
不过,这“坛子”颈与肚的尺寸对比实在也太超过了,我一脚踏入后就震惊于是这洞窟的巨大。怎么形容呢……反正之于我而言,好像一只蚂蚁进入了足球场。
洞窟的穹顶极高,高到看不到,我之所以觉得它存在是因为头顶没有阳光照下来。而因为我身在入口处,所以看得到身侧的石壁,见上面刻满了看不懂的文字,一直延伸到很远。我之前所见的白光就是这些文字散发出来的,也正是这光芒才使得洞窟中充满光明。
到了这一步,我除了继续前进也没别的可做了,于是我朝着正对着裂隙方向的前方走去。此时我对空间已经没概念,总之请大家自行想像一下,一只蚂蚁横穿足球场所需要的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能不停的走的,反正在我精疲力竭,饥肠辘辘,肉包也严重发焉时,终于到达了尽头。
然后,我惊呆了。
我面前是一个悬崖,或者说是一个火窟。我不知道它有多深,因为我被一道无形的墙壁挡在了悬崖边上,不能探头观看。但,我对面的整个山壁都被崖底的火焰映成了红色,不时还有一条条火舌有如妖蛇一样卷上来,像是地狱炎魔,嘶叫着,似要吞没一切,却又被不知什么力量压了下去。
身临这样的深渊,我感觉一阵发自心底的恐惧,没来由的、最原始的恐惧,浑身的汗毛根全竖了起来。似乎地狱中无数冤灵一起在我耳边呐喊;似乎我的身体被撕扯成千片万片,每一片都被扔到火海中熔炼;似乎坠入无边的黑暗,永远不能结束。
这是比痛苦更痛苦,比死亡还死亡的感觉,太可怕了。
直到,我看到另一个情景,心灵立即平静安详起来。
第十二章神笔六六(下)
在火窟的上面、与悬崖齐平的地方,神奇地飘浮着一块约两平米大小的圆石。石上坐着一个入定的老僧,须眉皆白,僧衣如雪。火窟下的烈风横掠竖卷,吹得他僧袍的袍袖鼓起,衣摆猎猎作响,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