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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牧冰冰蓝色的水眸里似大海一般,里面全是浓浓的爱意,就要溢了出来。他走上前去,轻拥着郝阑言娇躯,脸埋在郝阑言散发着迷人香味的脖颈之处,用鼻尖亲昵地碰触郝阑言的娇躯。然后淡淡地印上一个细致的吻,甜蜜的气氛围绕着两个人,牧冰感觉现在的自己是如此的幸福。
郝阑言愣了愣,然后放松身体,不敢让牧冰发现她已经开始不安的心。
“言,再过一天,只要一天,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一天啊,好像会很快,又好像会很慢。怎么办,现在每一分每一秒对我来说都是最珍惜的,可是又想时间过得快一点。我是不是疯了?”牧冰又把脸埋了下去,轻蹭着,他喜欢自己与言肌肤相贴是的感觉。
相较于牧冰的激动,郝阑言就比较安静,她只是有些心慌,有些不确定罢了。“不就是一天吗,你还能胡思乱想。”
“主人,喜娘带到。”这时,小缺儿带着几个喜娘走了进来。
郝阑言推开牧冰过分炙热的怀抱,才敢偷偷喘口气,她果然是比较喜欢以前那个冷冰冰的牧冰,而不是现在这个热情如火的牧冰。原来百炼钢真的可以化成绕指柔。
“呵呵,姑爷和小姐的感情真好,但是明天就要成亲,按理说姑爷不该再和小姐见面,这样不吉利。”喜娘乐呵呵地说,因为她们知道这次自己是帮言城城主的妹妹和冰城城主在搭红线,红包自然是不会轻的!
喜娘把还不肯走的牧冰赶紧出了门外,然后帮郝阑言做准备工作。她们拿来细细的帛线,从郝阑言白嫩的脸上一觉一觉,另一个则打下手,并说:“看姑爷很爱小姐,以后两个人肯定是幸福的小两口,说不定不出一年就能生出个小城主呢。”喜娘乐的合不拢嘴,像是明天要嫁给并城城主的是她家的女儿。
郝阑言却不确定地笑笑,幸福?牧冰这么爱她,如果嫁给牧冰,牧冰一定会对她很好。可就算她知道得很清楚,但内心的焦虑感却无法驱除。看着那凤冠霞帔、龙凤喜烛,郝阑言从来坚持地心如同烛上的火焰,不定地跳跃着,明天她就要嫁为人妻了?
第二天天还朦胧亮,言城上下一片欢腾,因为今天是城主的妹妹出嫁之日。所见之处尽是喜庆的红色,牧冰更是大手笔地用花瓣来添几分神彩。只见一片片散落,落英缤纷,很是好看,像是有仙女将要下凡。在没人看到的一瞬间,有道白影一闪而逝。
牧冰穿着一身火红,神情气爽,今天是他跟言成亲的好日子,只要今天一过,他就能永远跟言在一起。
“不好了,不好了。”牧冰才在高高兴兴地整理自己的衣裳,喜娘那句不好了,让他有了不详的预感。“新娘子不见了,新年子不见了!”喜娘手里拿着一封信,交到了牧冰的手里,然后就摊在了地上,呼呼直喘粗气。
昨天万里晴空,今天阴云密布。牧冰的脸上刮起十八级台风,而木萧却升起了万丈晴空,今天真是个好天。小缺儿依旧眨眨眼,没说话,他早就感到了主人的不安。这样的结果,他多多少少也猜到一点。主人的确是接受了牧冰,所以他沉默。主人不安了,他还是沉默,无论主人做什么决定,他都站在主人那一边。
牧冰微微抖动着的手打开喜娘交给他的信:
牧冰:
不好意思,今天我们不能成亲了,不是我反悔了,是我有要是在身。斜墨还有印象吧?他好像在妖宫碰到了一点麻烦,以前因为你,我欠了他一个人情,现在他有难,我一定要去帮他一把,算是报恩了。回来以后再继续我们的婚礼。
牧冰把那封信狠狠地捏成了一团,然后又不甘心的把那信纸小心地打开,不弄破它。因为这是言第一次给他写信,这个该死的女人,竟然用斜墨做借口,如果真是为了斜墨,她大可以等成了亲之后再走。即使等不及了,也可以叫上他。言分明在躲他!好在,言没说这场婚礼作废,就算如此又怎样,今天言坐定他的妻子!
“去找一个母鸡来。”古时有用鸡来代替新人完成行礼,牧冰就是要用这个办法先坐实了郝阑言冰城夫人的名号,然后再去抓人,补回今天的同房花烛夜!
对于牧冰的执拗,木萧手一抖,扇子掉了,小缺儿则瞪大了眼睛,没想到牧冰可以为了主人做到如此地步。如果牧冰当真能这样做,那他就承认今天这个成亲仪式,把牧冰当成主人的男人看待。
最后牧冰竟然真的抱着一只母鸡与自己完成了拜堂,然后眼里全是精光,言你等着,我一定会要回今天的利息!
郝阑言飞身于空中,打了一个寒颤,是说说她坏话,最有可能的应该是本来今天要成为她老公的牧冰吧。想到牧冰,郝阑言的脸就红了,该死的!她郝阑言竟然做了临阵脱逃的事情,在结婚的当天,丢下新郎一个人走了,还是因为胆怯!被莫里老头知道非得笑死不可。
郝阑言无比郁闷,她想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做了逃兵。本来她就一直有些不安,犹豫着是什么原因,后来下人送来了一封信,看完信之后她之前的忧郁一扫而空。信是由斜墨写的,以前她看过斜墨写过的药方,所以认得出来。
信里提到斜墨去了妖宫之后遇上了麻烦,现在被困于妖宫之内,请她去帮忙。
哈哈哈,不是他要逃婚,她只想要去还人情,毕竟斜墨救过牧冰的命,现在算是他们两个人的恩人。恩人有难,它她能袖手旁观吗?所以立马扔下未婚夫,赶去妖宫。一开始她还觉得自己听理直气壮的,不是逃避的行为,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理由越来越无法说服自己,更别说能骗过其他人的眼睛。她郝阑言是临时起了惧意,做了逃兵。
不过她有说明,她不是逃婚,没有反悔奥。她只是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这么早被一个男人套牢,最多等她想结婚了也不迟啊。所以,就让牧冰再等等吧,最起码得先等她把斜墨从妖宫里揪出来再说。
这么一想,郝阑言内心的愧疚感也少了很多,就当给自己和牧冰再多一点的时间考虑两个人的事情,她始终觉得牧冰会后悔的。老妖妇才活了短短的一百六十五年就被牧冰说成了老,她可是活了近千年啊!也许她还会有很多个一千年,现在牧冰是说什么也不在乎,但当人被所谓的爱情冲昏头脑时。只是一时冲动,当时的真心能够经得起多少时间的磨练。
当牧冰看到自己老去的残颜,而她依旧美丽如夕,换做得自己的话,她会怕,她会远离自己的爱人。她怕看到爱人依然是这么年轻,而自己却一天天衰老,这种心慌与恐惧不是了了数语就能说得清的。
有了两个前车之鉴,在这偶时,她当然要提前一百二十个心,以免将来伤了自己也伤了别人。弄成那个人的样子就太难看了。所以再给牧冰和自己一点时间吧,等到牧冰真的确定能接受他这些与众不同后,再来一场隆重盛大的婚礼!
收拾好心情后,郝阑言往妖宫赶去。妖宫贵为四言霸主之一,而宫主妖卿更是一个喜怒无常之人,听说张得倒是挺漂亮的一个男人,是那种能令同性人都动心的妖孽。可是为人太过乖张。邪佞,杀人完全只看自己的心情。所以在一开始就知道斜墨去了妖宫之后,她就感觉此事不妥,怕是斜墨要吃大亏了,果然今天就来信求助了。
不过这样一来也好,一百年五十年前的事情,她还没完全弄清楚,毕竟在墙与书中只记了零零散散一点点,只告诉了个开头,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它只字未提。只有寻得当年的那四个受害人才能了解到一切。只是离落已经死了,但还有三人。落离留在仇人的地方不肯离去,还把仇人的后人养大成人,这其中必有某些原因有关。怕是其他三个受害人也待在仇人的地方没有离去,伺机而动着。
而落离说的大限之期怕是与血滴子有关,所以想要找到血滴子,得先弄清楚一百五十年前的事,还有就是这四个受害人留在仇人之地的原因,这样一来,她就可以找到血滴子了。斜墨的来信正好帮她找到了去妖宫的理由。
郝阑言眼里闪着精光,思考着在妖宫里的那位受害人会是谁,现在在妖宫又有着什么样的身份。离落养大了仇人的后人,最后也玩死了这些人。那么在妖宫里的那个受害人呢,她同样也仇视妖家吗?离落在冰城重权在握,估计妖宫里的也差不多,用落离去猜测在妖宫里的人,这个受害者应该是这么一种情况。
她在妖宫里位高权重,有着一百六十几岁的高龄,却保持着少女般的容颜。为了保证自己的青春永驻,在血滴子的影响下,发生妖变,用奇怪恶俗的方式来达到这个目的。死人便是不可避免的。落离是利用男人的精元以及紫河车,而这个妖宫里的人又会怎么样呢?
只希望手段不要太残忍,可是郝阑言知道这只是一个妄想,如果妖变之人不嗜血,她也就不用这么急着找回血滴子了。血滴子一方面关乎郝阑家的生死存亡,另一方面血滴子对普通人的影响会使这个世界产生混乱。
真是麻烦,本来为了莫里老头一个人去找血滴子就够她头痛的了,现在她竟然还有心思想到这个世界里的人。看了最近她真的是被逼疯了。
“妖卿陪我喝酒。”一个醉醺醺的男子抱着酒坛子迷蒙着眼看身边的红衣男人,那鲜血还艳上三分的大红穿在男人身上,不但没有半点俗气之感,而且更为男人添上妖魅。这个男人好像生来就与红是相伴,漂亮的丹凤眼斜斜上挑,如琉璃光彩,顾盼生辉。白净的脸上没有一点瑕疵,肌肤好到让女人都为之嫉妒。
那粉嫩的朱唇不点而红,让人想要上前好好啃咬一番,让它绽放出更漂亮的色泽。嘴角的这抹坏笑,让男人和女人为其疯狂。谁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男人坏起来,同性之间的爱也是避免不了的。只是着红衣男子的无限魅力在这个醉酒当中的青衣男人身上顿化为零。
斜墨满身的酒气,眼里全是控制不了的悲哀,老天爷为什么要让他遇到那个女人,遇到也就罢了,竟然又让他懂得了爱。爱之,却得不到。今天那个女人就要和牧冰成亲了,他还未识情滋味,就已经被打入地狱。这对他太不公平了,早知今日他就不该救牧冰!
郝阑言,你心太狠了,明知我的情,却还利用牧冰将我气走,让我现在连后悔都没有理由!终究是自己爱错了人啊。。。想到此,斜墨仰头便是猛灌,借酒消愁。
看着斜墨醉生梦死的样子,姚卿嗤之以鼻,不就是一个女人吗,这天下要多少就能有多少,何必为了一个无情的女子这么糟蹋自己。蠢笨如牛!人在斜墨的眼里只是一具能帮他更好的研究医理的工具罢了。
才能看见一个人,就这么深深地陷了进去,该不该说郝阑言是斜墨的劫。世人都当斜墨无情,除了草药与医术外,根本就不认人。岂止他们在斜墨眼里其实长得都是一个样,没有具体的面容,就连自己,斜墨都看不清楚。斜墨是靠着每个人身上的味道来识别的。
想到这一点,姚卿就很生气,自己这个生死之交,斜墨也没能看出他姚卿长得如何英俊不凡。偏偏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丫头却入了斜墨的眼。当他看到斜墨竟然在画人相时,那时的他惊讶地张开嘴,都可以吞下一个鸡蛋了。这么不雅的事情,他姚卿从来没有做过。
看到即使在半醉半醒之间的斜墨依旧牢牢地抱住怀里的画,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