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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当年颜初静离开离江镇之前,曾经将小芝的卖身契还给了她,嘱咐她照顾好自己,倘若遇上良人,便自行婚嫁,房内的首饰任她择选当嫁妆。
大半年前,小芝嫁给邻镇一个做绸缎生意的宋姓商人当续弦妻。那商人在离江镇开了家分店,小芝与婆婆合不来,于是自请回离江镇看守分店。那商人倒也是真心疼爱她的,竟允了她,还有意将总店迁移过来。
前些日子,婆婆染疾,小芝回去侍奉榻前,悉心照料,婆媳两人关系略有好转。没想到洪水泛滥,祸及两岸,好在总店损失不大,小芝便赶回来看看分店。
也是事有凑巧,否则,她们这一错过,不知何年才能重聚了。
颜初静得知小芝如今夫妻和美,衣食无忧,又见她面色丰润,身无暗疾,也为之高兴,浅笑着叫她别忘了未雨绸缪。
小芝点头受教,问起别后景况。
颜初静只说自己这次回来是为了带小桃的尸骨回乡安葬。
当天午时,她取出宅子的屋契,转到小芝名下,并让小芝不要多言,留着当份保障。最后又送了瓶保命的丹药。
小芝含泪接过,目送她坐上马车,耳闻车辕辘辘之声渐远,禁不住潸然泪下。
西北,荒域。
目所能及,黄沙漫漫。
一阵阵干涩燥热的秋风呼啸苍穹,沙坡如流,随时变幻着轮廓,不同的弧度,相同的单调。夕阳西下时,沙海流金,望似壮丽无垠,然而,千里何萧条,草木自悲凉。
蒙硫山下,战鼓之声密集暴烈,犹如滚滚惊雷,震彻天地。
南陵军与燕丹军交战多时,前者占上风,步步进攻,一连斩杀了敌军三名中将,士气高涨,势不可挡。
鲜血飞溅,人头落地,沙地上处处是断肢残体。
血腥的味道,在胜利面前,如同烈酒,催化了男人最根本的血性,暴虐的快感,如此痛快,两万将士挥舞兵器,杀杀杀!
刀光枪影,所过之处,必定留下敌人的哀号与绝望。
正是按剑从沙漠,歌谣满帝京,寄言天下将,须立武功名。
战场后方,六万大军压阵,阵中央的将台上,一面天蓝色的巨旗迎风猎猎,一只白额金睛虎跃然于旗正面,虎头上顶着一个巨大的“秦”字。
旗下。
群将云集,众星捧月般簇拥着一位高大威武的男子。
此人身披银灰铠甲,腰间悬着一柄殷朱色鲨皮鞘长刀。五官硬朗,犹如剑削刀刻一般,纯粹的岩钢质地,无半分柔软。那锐利的目光,刚毅的神态,气度沉凝稳重,令人一眼望去,拜服之心由然而生。
他不是旁人,正是南陵国的定国大将军,这十万大军的统帅,秦可久!
秦可久出身侯门将族,自小以英武果敢著称,十六岁从军,至今已有二十一年。他从一个不起眼的晋关校尉做起,凭着一身真本事,一刀一枪地打拼,历经生死,立下赫赫军功,一步一步升迁,威名远播,又重义公正,治军严明,故深受军中将士钦服爱戴。
这次出征争夺蒙硫山下的铜铁矿脉,他并无十成把握,却势在必得。燕丹军虽然抢先占据了蒙硫山,己军暂失地利,但也占有兵器精良的优势,且军中士卒大半是老兵,体质强,作战经验丰富,勇猛无畏,并不逊色于那些北方彪汉。
今日一战,声东击西,暗渡陈仓,他的目标是矿脉的走向范围。只是,燕丹军溃败得有些快,出乎他意料之外。
事出反常必有妖……
秦可久瞥了眼即将暗沉的天色,下令鸣金收兵。
沙漠中的夜风,一扫白天的干热,同时带来刺骨的寒冷。营地里,一堆堆篝火尽情地驱除黑暗与寒冽,为士兵们提供温暖光明。
秦可久在将帐中吃过晚饭,然后亲自审问一个被俘的敌将。
敌将假意投诚,松绑后,借机奋起一击。秦可久武艺超群,反应敏锐过人,即时反手一刀,断其臂膀。
敌将也够狠,眼看一击未成,当即咬毒自尽。
为此,秦可久责罚了手下一名副将。
因为军规严令,将级以上的俘虏一律要清身,从衣物到牙齿,都必须搜个干净彻底,防止俘虏有机可趁。
副将领罚,屁股上挨十五下板子,郁闷得要死,心想,明明已经清理过那家伙的牙了,怎么还藏着毒?真邪门!
秦可久也未料及,这么一个小插曲,险些就害得他全军覆没。
秦可久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
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
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
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
梦中犹杀人,笑靥映素辉。
……
兀然,秦可久从噩梦中惊醒过来,一阵急促喘息,但觉浑身发烫,额角突突生疼,看看案几上的辰钟,丑时末刻。帐外北风呼啸,巡逻士兵的脚步声井然有序,盔甲兵器的摩擦声尖锐冷冽。一切都是这般的熟悉。
他掀开厚厚的羊皮毛衾,坐起来喝水。温热清淡的茶水滋润了干涩的喉咙,也舒缓了心底隐隐的浮躁。
噩梦中的情形烙印在脑海里,分外清晰。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还,有何惧?可悲的是被奸人诬陷为叛国罪臣,一生戎马为国,最后只落得个满门抄斩,株连九族的下场!
一声轻叹,剑眉锁。
秦家世代为将,忠心耿耿,先帝与他祖父定国公秦经淳君臣相宜,那时秦家已经掌握了南陵四分之一的兵权。八年前,先帝驾崩,遗诏传位于六皇子。新君登位,秦家有辅助之功,按理应得新帝宠信才是,只是这些年新帝似乎一直对他颇为忌惮,未予重用。四年前,秦江两家结亲后,皇帝甚至有意收回他掌中帅印。
他何尝不知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道理?
皇帝勤政,一心想独揽大权,排除异己,稳固皇位。
他秦可久却非任人拿捏的角色。他忠的是明君,求的是国泰民安,名利可弃,富贵可舍,保得一家老小安和,足矣……
甩甩头,压下杂念,自嘲大敌当前,如何竟被个噩梦扰乱心神,当真可笑。秦可久搁下茶盏,正欲躺下,隐隐闻及远处有喧闹之声,间或夹着刀枪铿锵声,便扬声问帐门外的守卫如何回事。守卫遣人过去查看,稍后回报说有新兵惊梦暴动。
大多数新兵初次上沙场,看见那种血肉横飞的场面,难免会手颤脚软。一番血战下来,死里逃生,有些呕吐抽搐完之后就没事了,胆子小的也许会出现痴呆,神智不清的状况,还有一部分被激起了骨子里的血性,精神亢奋,难以入眠。这些都是常有的事,自会有老兵将去安抚处理,因此,秦可久也没过多在意。
次日,旭日东升,沙漠里又是一片火辣辣的炎热。
早餐是干菜肉末汤与烙麦大饼。
秦可久身为统帅,吃的也不过是比普通士兵多两块肉脯。不知为何,嘴里嚼着早已吃习惯了的麦饼,心里面没来由地一阵烦闷,突然觉得肉太咸,饼又过于粗糙,有一种扔下地去,再踩上几脚的冲动……
他不由得皱起眉头。
不对劲!
即便是身处绝境,生嚼蛇鼠,他也未曾有过如此暴躁的情绪。正百思不解,帐帘起,一名士兵匆匆走进来,神色慌张,跪地一拜——
“禀报将军,西营暴乱,李副将被人杀死了!”
秦可久猛地站起身,沉声喝道:“死了?何人所为?因何起乱?!”
“西营三千新兵互斗,李副将带人镇压,可是,可是却被那些新兵和他的亲兵一起混战,错,错杀……”
“荒唐!”
秦可久面色一沉,冷若寒铁,一手抓起那把从不离身的殷朱色鲨皮鞘长刀,大步迈出将帐:“志浩,你带上一千虎卫,随本将去西营!”
然而,人还未到西营,南营那边竟然也传来了士兵暴乱的消息。
紧接着,如同瘟疫散播一般,东营与北营也相继有大批新兵开始互相残杀。
没过多久,许多老兵也加入其中,将寒光闪闪的刀刃挥向自己的同胞,嘶吼着,刀起刀落,血雾迸溅,惨叫四起。
目及处,十万大军,将近有一半士兵陷入了混战之中。
震怒之下,秦可久越发冷静。
这次出征,他只带了一万秦家军,数目不多,但个个皆是军中的精锐,眼前的混乱局面,也只有这些铁血将士亲自出手镇压,方能平息。
令箭出,中营众将领命,各自率队奔往四营。
随后,医官被唤入中营,秦可久问:“士卒暴动,是否与饮食有关?”
两位医官对看一眼。左边一位姓周,主治外伤。而站在右边,姓王的这位则精于内伤,故而先道:“下官方才与周医师询问过伤卒,他们情绪激动,双瞳发红,皆说脑热血烫,混混噩噩,直欲发泄,难以自制。据此症状观来,颇像是中了血火蝎之毒。”
血火蝎能够喷出一种无色无味的毒雾。这种毒雾一旦被人吸入体内,就会使人频生噩梦,心情烦闷,不但脾气变得异常暴躁,而且渐生诸般幻觉,失去理性,甚至忘却前尘,灭绝人性,最后变成与未开灵智的禽兽一般。
“此地有血火蝎?!”
王医师道:“医典中有记载,血火蝎以绛晶为食,只生长在西山绛沙岭,荒域不产绛晶,两地又相隔千里……”
言下之意,也许是有人投毒。
秦可久冷哼一声,面色严峻:“王医师可有解法?”
“冰菊草能克血火蝎。”王医师紧皱着眉头,忧心重重,“此草喜寒,惟极寒之地方有,十分罕见。据下官所知,太医院内也不过备着十数株,即使派人快马加鞭回京去取,这一来一回至少也要三个月,而此毒蔓延极快,远水难救近火啊!”
秦可久沉吟片刻,道:“虎卫畜养飞鹰,取冰菊草一事,可让它们代劳。除此之外,你们还有别的法子么?”
这时,周医师清了清嗓门,挺直腰杆,大声说道:“将军,荒域之北有一个名叫如来圃的小绿洲,下官曾听闻神农氏恒仙子隐居于如来圃,若能请她出山,何愁蝎毒不得解!”
“此话当真?”秦可久精神一震,语气中带着一丝惊喜。
周医师道:“神农氏的医术冠绝天下,恒仙子淡泊明志,心慈乐善,只要将军赤诚相待,想必恒仙子不会见死不救。当然,下官只是偶闻其居,未有真凭实据……”
“行。”秦可久简短有力地吐出一个字。
蒙硫山。
光秃秃的山峰,怪石嶙峋,地面上尽是赤豆子大的沙砾,只有疏疏寥寥的几簇刺掌透露出一丁点儿绿意。
燕丹大将虞丘望达站在山腰上,俯眺远处,炯炯目光中闪烁着一种疯狂的快意,大笑:“杀!杀得好!哈哈哈哈哈!花明观,你的毒药很好用啊!”
身侧一人,绿衣翩翩,勾勒着修长身形,苍白细腻的肌肤衬得那精致的五官分外秀气,眸波流转间,媚态天然……
花明观,天生就是一个超级自恋,绝对自负的男子。他自恋到将自己的名字直接冠用为门派之名。江湖中人提起花明观三个字,首先想到的便是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男子,然后才是他一手创建的万毒之派。
“那是当然,费了我两百只宝贝蝎子,还毒不死他们?哼……”花明观一脸得意,毫不掩饰的自满,偏偏让人讨厌不起来,甚至觉得他像是个爱弄恶作剧的顽童。
当然,这只是错觉罢了。
虞丘望达心里明白,花明观此人比血火蝎更毒,毒甚百倍。倘若得罪了他,那还是趁早给自个一刀来得痛快,免得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