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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躲避,甚至连遮挡的念头都没有,台下众人便这样跪在雨中,望空遥拜天公,任凭久违的雨水将身子浇透,人人脸上都是狂喜之色,有些人更是高兴得痛哭起来。尉迟方松了口气,抹了把脸,却不知脸上到底是汗水还是雨水。这才望向台上,许真人早已躲避得不知去向,只剩下王君廓一人张大了嘴,呆若木鸡。
他此刻心中满是喜悦,实在不想理会此人,迈步便向依旧坐在那里的李蘅走去,伸出手来,低声道:“没事了,来吧,和我一同走。”
少女抬起头,青铜面具下一双漆黑的眼注视着他,尽管隔着面具,尉迟方仍然可以见到那熟悉的目光,甚至可以想象她的神色,忍不住咧开嘴笑了。就在这时,他听见少女清晰地叹了口气。
“抱歉,是我骗了你。”
尉迟方还没来得及思索话中之意,右胁下突然有一阵凉意,伴随着尖锐的痛楚。低头看去,却是一把雪亮的短刃。他大吃一惊,脑中一片混乱,刚叫了一声“你——”,少女已经抽出刀刃,轻盈身躯再不迟疑,宛如一只飞蛾扑向站在他身后的王君廓。随着“扑”的一声轻响,那把短刃已经插入王君廓后心,一直贯穿到胸前。大唐名将转过身来,手捂着冒血的胸口,脸上满是不可置信的惊讶,一手指着少女,像是想要说什么话,却又说不出来。最终只是闷哼了一声,缓缓倒在地上,抽搐几下便不动了。一张染血的黄纸从他胸前掉落下来,却是许真人给他的那张护身符。
第十三章 无名
一切都在转瞬之间,变故仓促,无人能够阻止,台下尖叫声此起彼伏。尉迟方已坐倒在地,渐渐模糊的视线中,只见少女甩手扔出面具,红色身影如同一团火焰,俏生生立在风雨之中,仿佛随时都会随风湮灭。耳边听到她清脆的声音,斩钉截铁般,一字字传入耳内:
“庐江王之女李蘅为父报仇,手刃王贼。心愿已了,自当含笑九泉。”
突然之间无法自控,尉迟方拼着最后力气大叫她的名字:“李蘅!”少女回过头来,一眼不看那些刚刚回神,正向她扑来的兵丁,只是专注之极地望着尉迟方,脸上依稀便是那日灯下神情,却多了几分温柔凄楚。
“若你叫的是我的名字,那该多好。”
蓦地回刀自刭,鲜血喷溅而出,划出满空红艳,如同雨中落瓣。尉迟方大叫一声,人也随即昏了过去。
※※※
史载,幽州大都督王君廓骄纵越法,为仇人所杀。太宗追其前功,将之安葬于骊山之下。至于刺客的真实身份早已无从考证。风传是庐江王之女,替父报仇,但朝廷既然讳莫如深,所有谈论也仅限于私下流言。灾疫过后,长安城很快又重现繁华景象,之前种种惊心动魄的事情,此刻回头再看,如同做了一场恶梦。
再长的梦魇也有醒的时候。连绵了十日的大雨刚刚停歇,树叶因为雨水的清洗变得色泽碧绿,青翠欲滴。不知何处来的黄雀轻声啼叫,却见不到它的身影,或许正躲在绿叶之下。尉迟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觉得浑身如同抽了筋骨一般,使不上一些力气。脑子里还是浑浑噩噩,鼻中却已闻到一阵淡淡药香,费力地转过头,却看见墙角边有个熟悉的人影,不假思索便叫了出来。
“摇光!”
声音是异乎寻常的嘶哑,自己几乎听不到,却也让正忙着熬药的少年转过头来,开心地道:“嗨,你醒啦!”
见到少年脸庞的时候,尉迟方的记忆才一点一点恢复过来。高台上的红色身影,刺向自己的利刃,以及最后那满天血光。胸口一痛,下意识地抚住。摇光已注意到了他的举动,皱着眉头走了过来,“喂喂,乱动些什么?睡了十天,醒来就不老实。”
“十天?”尉迟方不敢置信地睁大了眼,随即懊恼道:“我怎么这么不中用!”
“先生说了,那女子下手时避过了要害,伤得不重。不过你心思浮躁,气血紊乱,恐怕对伤势有害,所以给你服了些安神药物,让你老老实实睡觉,这样好得快些。”
“原来是李兄的意思。”尉迟方这才舒了口气。缓缓动了下身子,伤处只是隐隐作痛,却已无大碍。试着坐起,也只觉得身体有些发软,其余并无不适,想必是酒肆主人的妙手,心中暗暗感激,“李兄呢?你怎么不回楼里?”
“是先生要我留下来照顾你的。”摇光拉长了嘴唇,一脸不高兴,“其实我看他是巴不得我不在,没人烦他。唉,这些天将他一个人留在楼里,又不知会闯出什么祸来。”
见到小管家懊丧神色,尉迟方忍不住笑,“放心好了,你家先生总不至于把楼给拆了。”
“没错。当真拆了,重建岂不要花费我的银子?”一个带笑的声音从门外传来,“还是尉迟知我。”
随着语声,门帘一掀,一人施施然走了进来,青衫束发,笑容明朗,正是李淳风。尉迟方大喜,叫道:“李兄!”
“尉迟醒了。感觉如何?”
校尉伸了伸筋骨,爽朗笑道:“看样子,明日就能上马挥刀了。”
“哈哈,那就好。久卧不利恢复,也该起来动上一动。明日此时,我来接你。”
“接我?要上哪里去?”
“到时候便知。”
马车宽敞舒适,一路向东南行去,车行缓慢,也不觉得颠簸。尉迟方心中疑惑,但酒肆主人绝口不提此行目的,便也不问。一直到了一处所在,方才嘱咐停车。走下车来,映入眼帘的竟是骊山脚下一座新坟。那坟墓修得甚为精致,坟前有新植松柏,坟后则是依依垂柳。坟前立着一块光滑的青石碑,却没有刻上名字。
“这是……”
蓦地明白过来,尉迟方心中一痛,伸手扶住了石碑。李淳风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头,道:“男儿丈夫,当悲则悲,当喜则喜,不必顾忌。强自压抑,反而容易郁结伤身。”
“我……我……”这一刹那尉迟方心中有千百念头纷至沓来,流转往复,渐渐思虑澄明。悲伤悔恨悄然退去,却有一种彻悟般的解脱。突然抬头,紧紧握住酒肆主人的手,道:“多谢!”
这一声语出至诚,酒肆主人却避开了他的目光,“不用谢我。抱歉,我没能做到对你的承诺。所能做的,也只是如此。”
“不,这不怪你。你已为她求得了圣旨,是我没能阻止……”
“莫要如此说。她是聪明女子,当日刺你那一刀,既是防你阻止她的行动,也是为了避免牵连于你。求仁得仁,我想她离去之时,心中并无遗憾。”
青山如黛,一弯静水潺潺流过,四周景色如画,隐约听到林外稚童笑语,正是人世间难以割舍的良辰美景。尉迟方心头略觉安慰,突然想到一件事,道:“这墓碑上为何无名?”
“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并非真正的李蘅。”
“什么?!”
“当日你说她是庐江王的女儿,我就觉得奇怪。宗室之女,不该无人认得,尤其她和王君廓还曾有婚姻之约,王的手下不少当年庐江王旧部,怎能当面不识?”
“你那日问郡主是否见过庐江王,也是因为这个?”
“对,郡主回答,李蘅曾数次进宫。祭礼之前,例要见驾加封。如果真是李蘅,被人认出的风险也太大了,她不该如此不智。”
“可是,我明明记得——”校尉话说一半,顿时愣住。的确,他所记得与少女的初见,也只是个模糊身影,实在算不上“记得”。
“所以,这女子并非李蘅。真正的李蘅,或许已葬身乱军之中。”
“那她是谁?”尉迟方失控般大叫起来。
就在此时,林中传来嬉笑之声,“小方哥哥,慢些,等等我——”
校尉刹那间心中一震。抬头望去,却是一个男童,和两个更加年幼的女童,素不相识,想来这称呼也只是巧合。两名女童中一人身着华裳,笑颜如花,神色开朗,叫声便是她发出的。另一个女童则穿着一件素色单衣,面容羞怯,紧紧跟在先前那人身后,看起来像是一对主仆。一瞥之间,仿佛有什么东西触动了心弦,尉迟方忍不住大叫起来。
“是她!我想起来了!她是李蘅的侍女!”
这句话一出口,便像是突然打开了一个尘封已久的盒子,所有往事在这一刻一并涌上心头,恰似清浅泉水流过白石,丝缕波纹俱清晰可见。当年在庐江王府中,那个总是低头跟在小姐身后,有时候微笑着偷偷望自己一眼的羞怯女孩;深夜里骤然相逢,用只有当事人才知道的儿时戏言称呼自己的陌生少女,以及在高台上说着“若是我多好”那凄楚决绝的红色身影……一瞬间都重叠了起来,历历在目,无比清晰。
“对,没错,她叫,她叫——”
回忆在此戛然而止,尉迟方蓦地发现,自己竟没有丝毫有关这女子姓名的印象。当年的他,注意力全在那位娇憨小姐身上,又怎会留意到她身后默默望着自己的平凡小鬟?这义烈女子为家主复仇,舍弃了自己的生命与情感,却不曾在世上留下些微印记,生而无名,死而无姓。想到这里,尉迟方颓然坐倒,抱着头道:“她叫什么,我不记得了。”
“不必难过。”青衫男子并未望向他,而是如往常一样,凝视着碧如水洗的湛然远空。像是回答对方,又像是喃喃自语,“结局已定,记得或是忘记,十年或是百年,都没有分别了。”
唐贞观年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派遣禄东赞等人出使唐朝,要求约为婚姻。太宗以宗室之女拂云许之,加封文成公主。唐与吐蕃自此睦邻相好,往来频繁。
就在皇家仪仗西出都门之后,随意楼中,一人缓缓解开玉匣上的丝结。盒中并无他物,只有一枚红绳串着的铜钱,压在一张天青色的信纸之上;纸上也没有任何话语,只是用女子清秀笔迹端正地写着两个字:参商。
西出阳关,千里之外,有风沙正起。群山巍峨,雪峰高耸,那将是属于这位唐朝女子的另一个传奇。
(第六卷终)
后记 非人磨墨墨磨人
三年三本书,这速度对于职业写手而言,实在够慢;但作为一个本职工作跟文字八竿子打不着的玩票分子,已经很满意了。生命在文字中消磨下去,虽无意义,也不可惜。
名字是现成的介绍:唐朝历史背景,青年李淳风为主角。没有玄幻成分,介于探案和传奇之间,六个故事,20多万字。之所以采取这种写法是因为我没耐性写太长的篇幅,一个一个了结,比较有成就感。此外就是小时候读过的《福尔摩斯》《亚森罗平》之类玩艺儿作怪,对这种主角固定的系列故事相当偏爱。象是坐在车窗里看风景,列车飞驰,时间过去,景物轮替……而车中的人依然不变。
李淳风是个古怪角色,我有时候觉得他可以算作一个第欧根尼,或称犬儒主义者。散漫,小气,经常在不恰当的时候开些无聊玩笑,偶尔堂而皇之占朋友一点小便宜,即所谓“以君子风度行小人之事”。这些设定或许是为了和传说中那位道貌岸然的高人划清界限,但在我,却是一种恶搞自己笔下人物的本能。此外,他对自然万物以及人性保留着孩童一样的好奇心,喜欢追根求源找到其中深藏的因果,喜欢收集奇闻轶事并美其名曰人生乐趣……某种程度上,自然科学家和侦探确实有相似之处。
当然这不是全部。这个人物有隐藏着的慈悲,这种慈悲不是拯救者自上而下的宽恕,却更多倾向于对人性感同身受的理解。本质上他是相信人性的,相信其中“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