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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之断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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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直立,被凶手勒住颈部后,挣扎了一会儿,最后倒在转椅上呈仰卧状。如果正面勒杀的话,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钟旭点点头。

李俊继续说:“回到局里后,我会给尸体做一个活体反应实验,就可以证明凶手身上的刀伤是否是死后留下的。徐队长,到时候我会把报告送到你的办公室。”

徐建国对李俊颔首示意,然后继续盯着尸体,目不转睛。张副局长在门口鼓励正在勘察现场的警务人员,切勿放过任何细微的线索,任何线索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这句话让钟旭想起了前些日子陈教授对他说的话,想到这里,他也不免有些心酸。

“报告队长,在死者身后架子上的白色花瓶中找到了一根疑似凶器的麻绳。”一位姓张的勘察人员对徐建国说道。

“带回去检验一下。”他的眼睛还是没有离开陈教授的尸体,说话的时候,嘴角有些微微抽搐。

钟旭将小张拖到一边,问他是在哪里找到的。小张便向转椅那里走去。钟旭跟着小张绕过尸体来到了放满花瓶的架子前。小张指着其中一个白色的花瓶说:“就是这个。”那个花瓶高大约四十厘米,好像是民国时期的东西。

花瓶的瓶身没有什么问题,只是花瓶底部边缘,有些红色的擦拭痕迹。

“小张,你拿去鉴定一下,这血液是不是陈教授的。”钟旭吩咐道。

他把花瓶递给小张后,注意到刚才摆放花瓶的位置,有一滴血。那是一滴呈椭圆形状的血滴。钟旭想,刚才花瓶底部的痕迹,是不是因为擦拭了这滴血形成的呢?应该不是,如果花瓶底部的痕迹是擦拭这滴血而留下的话,那必定会破坏血的形状。仔细观察椭圆形小血滴会发现,这血滴一定没有被破坏过。花瓶放在血滴上,血滴应该位于花瓶底部凹进去的部位。

钟旭觉得自己有点走火入魔了,单单一滴小血滴就可以观察这么久。想起了陈教授那句,不合理的细节是破案的关键,他不由得摇头苦笑起来,看来是自己太过紧张了。

“从被害人口袋里找出来的这些东西,都放进证物袋带回去。”徐队指挥着勘察人员,看上去神色稍显憔悴,不像以前办案时那么生龙活虎。

钟旭走过去,看见勘察人员将陈教授右口袋中的香烟、钱包、打火机和手机纷纷装入证物袋。

“凶手为什么要将绳子留在现场?”钟旭喃喃自语道。

“是因为麻绳表面非常粗糙,在如此粗糙的表面上提取指纹是很困难的,所以凶手才把麻绳留了下来。”徐建国解释道。

钟旭又问:“凶手将伤害陈教授的利器带走,也就是说,凶手在行凶过程中没戴手套?”

“很有可能。”

虽然推理出凶手没戴手套,但钟旭心里明白,即使是这样,以凶手的狡猾程度,一定细心地将现场所有触碰过的地方都用抹布或者衣物擦拭了一遍。

“报告徐队长,尸体转椅右下方的地板上,发现了一支钢笔。可是没有发现任何纸张,会不会是死者留下的线索?”

徐建国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说:“先拍几张照片,把这支钢笔带回去。”

在经过地毯式搜索后,警队基本上可以“鸣金收兵”了。陈教授的尸体已经被运往别处,钟旭走之前,发现办公室的日光灯竟然开着。他走到门口,按下了电灯的开关,可灯没有灭,还是亮着。钟旭找来了大楼管理员,问他这开关是不是坏了。管理员告诉钟旭,这开关必须一直按着两三秒钟,灯才会灭。这个灯是德国进口的,复杂得很。

这个小插曲,钟旭并没有在意。直到最后案件告破后他才回想起来,如果当时自己注意到这个情况,或许当时就能破案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钟旭都在忙陈教授的案子。局里对这个杀人案非常重视,成立了专案组,钟旭也是专案组的一员。由于被害人的特殊身份,警方首先怀疑是仇杀,所以派出许多警员专门调查那些在陈教授协助下抓获的罪犯。

这天下午,钟旭想再去F大了解一下情况。他上了813路公交车,坐在最后一排。可能是公交车脱班,车厢里挤满了乘客。他注意到身边坐着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孩,他披着一件干净的白色连帽卫衣,下身套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脚上穿着白色的耐克板鞋。让钟旭感兴趣的,并不是他普通的穿着,而是他手里的那本书,一本名叫《反三段论》的书。

那男孩仿佛注意到有人正在观察自己,便抬起头,瞥了一眼钟旭,随后又兀自看起书来。

这个时候,钟旭才看清他的相貌。他留着一头中长的头发,部分的刘海盖住了眼睛,鬓角的长度超过了耳朵。他的面色很苍白,看上去没有血色,尖尖的下巴,脸颊也很消瘦。他的眉毛很浓,两条剑眉下有一双漆黑的眼睛——特别是这双眼睛,仿佛能够看穿一切般尖锐。

这是一双冷漠的眼睛。

钟旭把头别了过去,看着窗外的景色。关于陈教授的死,他越发觉得奇怪,凶手既然已经杀死了陈教授,又何必再给他加上几刀呢?要知道,当时可是下午,行凶过程很可能被别人发现。案子查到这个份上,似乎又陷入了停顿状态。如果不把这个问题解决的话,要破案恐怕很难。本来徐队长就对这次的案子特别重视,加上那个好管闲事的张副局长在一边煽风点火,钟旭即使是忙得焦头烂额也没有一句表扬。就在上次大会上,张副局长就站出来发表看法,建议钟旭对这一阶段的工作好好总结一下。所谓总结,就是要钟旭自我检讨。钟旭只得站起来,对自己批评了一番,并且发誓一定竭尽全力,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可是,现在别提破案,就连个嫌疑人都找不到。

“我的钱包!我的钱包不见了!”

就在公交车驶离国定路站的时候,忽然有个女人在车厢里大叫起来。上天仿佛觉得陈教授的案子还不够,又给钟旭找来了一些麻烦。

钟旭起身往前看了看,只见一个打扮入时的少妇在车厢里叫喊。周围的乘客都面面相觑,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了?我是警察,发生什么事了?”钟旭勉强从人群中挤了过去,对着少妇先出示了证件然后问道。

那少妇见公交车上有警察,一把握住钟旭的双手,激动道:“我的钱包不见了,里面现金倒不是问题,就是很多证件和银行卡都在里面。这下被偷了,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钟旭安慰道:“你别急,回想一下,是什么时候发现钱包不见的?”

少妇哭丧着脸说:“在上一站车停的时候,我拿手机看了一条短信,那个时候钱包还在。现在就没了……”

也就是说,在国定路站的时候,这少妇的钱包还在包里。现在还未到下一站,那么,偷钱包的小偷应该还在这辆公交车上。钟旭看了看到处挤满了人的公交车,心想,这么多人,哪个才是小偷呢?难道真要把车开到公安局,一个一个搜身吗?但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一定抓不到小偷的。

钟旭让少妇把包给他看一下。

那是一款LV包,从色泽和做工上可以看出,是假货。包里有手机、化妆品等女性用品。包的侧面有一条长约十五厘米的口子,可见,小偷是先用刀片划开少妇的皮包,然后再将手伸入偷取钱包的。不过,在公交车上抓小偷,简直和大海捞针没什么区别。就连钟旭自己都被小偷偷过好几次手机和钱包。上大学的时候,他还因此去公安局报过案。

“师傅,直接开到派出所去。”钟旭的语气很坚定。

“啊?”司机仿佛在确认自己有没有听错般,问道,“你说什么?”

钟旭一字字地说道:“直接开到派出所去,听清楚了吗?”

他这么一说,车厢里众乘客仿佛炸开了锅,集体抗议起来。看上去除了那少妇,其他人都不怎么愿意去派出所跑一趟。司机见对方是警察,也无可奈何,只得照办。实际上,钟旭也很无奈,他不可能一个个去搜车上乘客的身,这样也不合法。

就在司机摇摆不定,众乘客威胁钟旭要投诉的时候,刚才坐在钟旭身旁的男孩站了起来。他走到钟旭面前,对他说了四个字——我要下车。

钟旭有些哭笑不得,他对那个男孩摇了摇头,说:“我让你下车,那其他人肯定不愿意。再说,你怎么证明自己不是小偷呢?”

男孩不紧不慢地解释道:“我不是小偷,从你上车开始,我就一直坐你边上。那小姐说,她的钱包是在国定路站之后不见的,那个时候你坐在我旁边,所以你可以证明我不是小偷。”

钟旭被他这么一说,显得有些尴尬。不过他依然坚持原则,“不行,我知道你是无辜的,但是我不能放你下去。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小偷的同伙?”最后一句是钟旭临时瞎编的,他知道,要是放这男孩下车,会有更多人要求下车。

男孩面无表情地说:“我必须现在下车,待会儿我要考试的,不能耽误。”

在这里下车,又要考试,钟旭知道这一定是F大学的学生。钟旭有些为难,但他继续装出一副铁面无私的样子,对男孩摇头。车厢里有许多人看不下去了,纷纷站出来为那个男孩说话,有的说人家考试要紧,你先把他放下去吧;有的说,我们也考试,一起放我们走吧;还有的甚至说,我家着火了,我媳妇刚才打电话给我让我回家救火,你耽误得起吗?钟旭告诉他,你媳妇可以打119报火警。那人竟然说,我媳妇和我打完电话后,手机就没电了。钟旭又说,你的手机不是有电吗,你打呀。那人无赖道,现在没电了。钟旭建议道,你问车厢里别人借吧。不料此刻,车厢里所有人都表示,手机没电了。

钟旭一脸无奈,对他们毫无办法。

那男孩走到少妇身旁,然后蹲下身子,仔细看了看她的仿LV皮包。他先用食指摸了摸皮包的口子,然后放在鼻子下方闻了一下。

他的这个古怪行为让钟旭十分不解,便问道:“你干什么?”

男孩站了起来,对钟旭说:“是不是告诉你谁是小偷,就可以放我下车?”

钟旭有些惊讶,问:“难道你知道谁是小偷了?那你一开始为什么不说?难道害怕被小偷报复?”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谁是小偷,我也是刚才才知道的。”男孩说。

“是谁?”

男孩挤到一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喂,你就是小偷吧?快把钱包还给人家。”然后转头对钟旭说,“现在,我可以下车了吗?”

钟旭确定他没有开玩笑后,准备搜夹克男的身。那男子拼命抵抗,可是双拳难敌四手。最后,为了能赶快到达目的地,公交车上,警民联手将这个男人制伏,在他身上搜出了少妇的钱包。那少妇一脸感激地看着钟旭,那个眼神就像是在看救命恩人一样。对于那个男孩,少妇却没给好脸色,她瞪了一眼他,仿佛在责怪他既然看到了为什么不早点说。

司机得到钟旭许可后,继续向原路行驶。钟旭给夹克男铐上了手铐,临下车前,他问那个男孩,是怎么知道这人是小偷的。

男孩告诉钟旭,是因为公交车前门位置的扶手上,有机油的痕迹。而少妇皮包的切口,上半部分沾有机油。也就是说,小偷用刀片划开皮包的时候,机油不小心沾了上去。进一步可以得知,小偷一定是握过前面那个扶手的人。少妇的钱包是在国定路站之后被偷的,所以小偷一定是从那个站点上来的某个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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