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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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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脱俗,说话也很有教养,很招人喜欢。当时我一见到她,就感觉这个人似曾相识,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其实太谷县城小,就那么几万人口,没准以前还真的见过面呢。

坐在我身后的女孩写得一手好字,字体既娟秀,又有力,我看了以后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跟着她练字。直到现在,我的字体多多少少还受到她的影响。她喜欢文学,经常为我朗读一些她写的小诗;而我,则因为兴趣宽泛读了不少课外书,也经常给她讲一些逸闻趣事。就这么着,我们俩慢慢熟悉起来,并且对对方有了好感。后来,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一俟下课就立刻扭过头去跟她说话,每天都盼着下课。假如哪一天她没来上课,我的心里就七上八下的。这大概就是初恋的感觉。

后来有一天,我们俩不知道为什么闹了一点小矛盾,好几天没说话。我这个人爱面子,也就不主动地理睬她。后来有一天放学时,她低着头塞给我一张纸条,一句话没说就跑了。我打开纸条一看,是她用秀丽的字体抄写的一首诗。那首诗一直到现在我还记得:

在匆忙和慌乱的迷惘中思维像无数只脆弱的水泡

我蹒跚远去背着草绿色沉重的书包只有百分之一秒的选择更不是理智和感情所能衡量当意念游丝般地在脑海里闪露我呢喃着自语相信了落满尘埃的脚印的真实又企盼也未免不是虚伪

夕阳在朦胧中融化晚风里有我独行……

斜阳洒地等待又一次新生归巢鸟苍白的啁啾似夹杂着润泽的气息……

泪水洗净了默然的心如同身后被抛却的美满我那草绿色的书包依然鲜亮

毕竟已经是十七年前的事了,在刚写作本文时,这首诗我只记得开头和结尾的两句,其他部分无论我怎样拼命回忆,也没有想起来。后来我一遍遍地读着开头两句,猛然间,下一句蹦出来了,接着又是一句……十七年前的回忆就如同生锈的闸门,被我一点一滴地开启。当时读了这首诗,不知道为什么,我禁不住泪眼朦胧。从那一刻起,在我的记忆中只要一想起一九八七和一九八八年,眼前就总是浮现出那一幅夕阳在朦胧中融化的图景。

转眼到了一九八八年,那年山西的气候温暖而湿润,校园里丁香盛开,还荡漾着槐花的香气。在日复一日的交往中,我对这个女孩的依恋越来越深。当时,她总是穿着一件玫瑰红色的褂子,衬托出她白净娇嫩的面庞,清澈明亮的眼睛,如同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清纯得令我神魂颠倒。那年五月,由团委举办了“红五月文化艺术节”,开展辩论赛、节徽设计、篝火文艺晚会等活动。太谷人方言重,说普通话不利索;而我所在的铁Z局家属院多半是东北人,又走南闯北,常年讲普通话,因此讲起普通话来字正腔圆。我试着报名参加了辩论赛,一上场发挥出奇的好,发言时妙语连珠,博得听众掌声连连,把对方压得根本无还口之力,结果一举夺冠。接着,我又画了个节徽,试着投稿,也被选中了。顿时我在学校里有了不小的名气,那个女孩对我也是刮目相看。

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学校团委让我去团委办公室画节徽。那个女孩也一起去了。我们俩在团委办公室一边画,一边无拘无束地交谈着,越谈越投机,直到深夜才恋恋不舍地回家;第二天,我们又一起谈了一天。其实节徽图案简单,非常好画,第一天天还没黑就画完了。但第二天我们还都是不约而同地去了。从那以后,我们每天放学都要一起推着自行车走,她家离学校近,等她进了家门以后我才骑上自行车回家。两人当时都还是孩子,也不敢表白什么;还怕别人看见,就故意晚走一会儿,路上推着自行车各走道路两边。当时的情景,多年以后我仍然历历在目,仿佛昨天发生的一样。

离太谷县城二十里地就是祁县东观镇,那里有举世闻名的晋商庄园——乔家大院,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外景地就在这里。那年五月中旬,我们班组织集体活动,到“乔家大院”参观,当时“乔家大院”的名气还并不很大,我们去时参观者就我们那一帮人。其实“乔家大院”并非晋商中最大的宅邸,太谷县还有一个富豪曹家,其宅邸“三多堂”比“乔家大院”要大三四倍。八国联军进北京时,慈禧太后往西安逃跑路过这里,没钱了,还要向曹家借钱。

一九八八年并不象今天这样,连小学生都谈恋爱,那时高中生谈恋爱的并不多,特别是在这个功课抓的很紧的重点中学里。很快,风言风语多了起来,同学们看到我们俩在一起时,脸上总是会露出一种诡秘的笑。班主任老师也发现了苗头,借故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那几天,我整日跟丢了魂一样,上课的内容一点都听不进去。挨了几日,我找了坐在她前头的那个学生要求跟他换座位,那个同学倒是爽快地答应了。于是,我找到了她,想征求一下她的意见。那女孩受了压力,没有答应;但还是补了一句,要是你一定要换,那就换吧。

时年十六岁的我还很胆小,又爱面子,听她这么一说,也不敢换座位了。但从那时起我们就没有机会单独待在一起了,也觉得她在渐渐疏远我。于是,我整日精神恍惚,成绩自然越来越差。好在历史、化学和物理这几门课基础好,所以期末考试还是得了个三十三名。

我这个人有个特点,那就是只要我愿意干的事情,我就特别投入。这个特点既可以让我十多年如一日地研究苏联历史,并颇有心得;也可以让我感情用事,做出种种常人难以理解的蠢事来。一九八八年下半年,我们那一届文理科分班,我们所在的一三六班被解散成立文科班。那女孩因为觉得文科学校难考,没有报文科。当时,我在学习数学方面的劣势和学习文史方面的优势已经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但为了她保持一致也跟着报了理科班。然而分班时我被分到一三二班,她被分到一三五班。那时我在学校里有点名气,一三二班的班主任对我挺好,其他几个分到班上的同学都多多少少受些歧视,座位都安排到最后,惟独我分到了最好的第三排。我在一三二班待了几天,想着这是越分越远了,于是坐立不安,就琢磨着调到一三五班。后来我就专门跟英语老师作对,然后骗母亲说我看到那老师就恶心,要是不调走那肯定上不好学。母亲还蒙在鼓里,听我这么一吓唬,害怕我成绩不好,赶紧到学校活动,把我调到了一三五班。刚到一三五班时我们一三六班的学生都被安排在最后几排,因此我又和那女孩成了前后座,算是如愿以偿了。那段时间,那女孩到了新环境,觉得我挺亲切;再加上都成了插班生,老同学之间关系亲密也很正常,于是两人关系又火热起来,持续了一个多月。

文科班刚成立时只有二十来个人,而且不断地有零星的学生申请去文科班。为了不让学生落下功课,文科班的班主任老师来一三五班说,要报文科的就赶紧报,过时不候。那女孩本来也就喜欢文科,此时动了心,对我说想转到文科班。我一听,当然高兴得不得了。她又说一起去怕别人说闲话,让我先去,我当即就去了,每天等着看到她到文科班来。然而我走那天她回去跟她父亲说想去文科班,遭到了他父亲的坚决反对,因为他父亲本来就是六十年代学理工的大学生,对文科有些偏见。我在文科班里左等右等不见她来,坐不住了,就找她问怎么回事。等到她把原由一说,我顿时眼前一黑,险些昏过去。

经历了这次打击后,我再也没有心思上学了,整日不是发呆,就是愁眉苦脸,唉声叹气,胸口总是跟堵了什么东西一样难于呼吸。本来我天生有着一副伶牙俐齿,思维敏捷,辩论时本领超群,然而从那以后,我很快变得口齿不清,反应也迟钝起来。这就是第一次恋爱给我带来的感觉:瞬间的欢乐与甜蜜,长久的忧郁和痛楚。

《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 第八章 躁动关头(1988~1991) 二、惹了黑老大

一九八九年三、四月份的一天中午,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撞上两个社会上的坏小子。那两个坏小子一个骑自行车,一个坐在后座上抡个挎包,一路上见学生就打,我也挨了一下。虽然不怎么疼,但那时我年轻气盛,又打心眼里瞧不起这类地痞流氓,就下车跟他们争吵起来。当时,我有一个在初中时很要好的同学没考上高中,就进了县里的保安队当了保安队员。我自恃有这个同学的关系,也并不怎么怕他们。越说越激动,后来那用挎包砸我的那个小子说,那我们约定明天在南门外电影院门口比试比试吧。我一听,也不怕他们,就跟他们一言为定了。

中午我就去找了那个同学,那个同学一听我受了欺负,也很生气,就约了两个保安队员,准备第二天去会会那两个坏小子。我一听可以为我出气,也觉得很高兴。

谁知下午到学校里来时,几个经常跟社会上的地痞混的同学一见我,就对我小声说:“呀,你可真厉害呀,敢跟红年单挑。”我当时还不知道红年是谁,连忙问他们。原来,这位红年就是太谷县当时黑社会的大哥,手下有一大帮亡命之徒,好多次打架打出血案来。骑自行车的就是红年,打我的是红年的一个铁哥们。我一听,心想坏了,这下子可捅了马蜂窝了,就连下午的课也没上,匆忙又去找保安队的那个同学。那同学一听是红年,顿时也楞住了,说你惹谁不好,偏偏要惹他?这个忙我可不敢帮了,要帮你我以后小命都保不住,你还是赶紧到公安局报案吧。

我一看大事不好,赶紧跟我母亲讲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母亲在埋怨了一会我惹祸以后,也赶紧出去找人了。我母亲想的办法不是找人来打架,而是打听这两个流氓的家庭住址。太谷城不大,很快就打听到了红年那个铁哥们家的住址,于是母亲找到那个人家里。那小子人虽然坏,可他妈却还是个老实人,一讲起她的儿子就气得浑身发抖,决心晚上教训教训他。太谷人比较孝顺,即使是流氓地痞,也鲜有跟父母顶嘴的。那小子回家时,他妈教训了他一顿,首先把他的气势打下去了。于是这小子放出话来,如果赔给他一条“阿诗玛”香烟(「注」当时“阿诗玛”香烟是太谷市面上最贵的香烟,比红塔山还要贵,一条要六十五块),他就劝红年罢手;如果我敢报案,就要我小命。

当时学校已经知道了此事,就向太谷县公安局报了案。第二天早晨我上学时,老师把我叫到校长办公室,里面坐着两个公安。公安局讲证据,制订了一个计策:先由我带着香烟给那坏小子,然后以我揪耳朵为信号,埋伏好的公安就抓现行,按敲诈勒索处理。计策虽好,但我一想,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公安这次抓了红年,即使关他们个一年半载的,也解决不了问题,他们从号子里出来怎么办?太谷县这么小,他们要是觉得我出卖了他们,那以后如何在太谷县生活?于是我暗暗决定,还是不配合公安为妙。

到了下午两点,我带了一条“阿诗玛”香烟来到电影院门口,发现红年竟然召集了四、五十个流氓守侯在那里。见到我,红年搂着我坐在马路沿子上,掏出一把刀在我脖子上晃悠,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小子,算你有种,竟然敢一个人来,你看看我给你带了多少人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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