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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榆等人自顾自的谈话,姬霜看着下人们料理野猪,只见偌大一口猪,什么佐料香料也没加,就整个放在火上烤了起来,心里不禁想:“果然是蛮子,这样的吃法,还真是简单。”
一会儿猪烤熟了,倒也香气四溢,姬霜是真饿了,自顾自割了肉便吃,一边听他们谈论各自部落的事,慢慢也对于这三个自称霸主的部落有了些了解。
姜榆是受另两人敬重的大哥,拥有最大的一个部落,除了这个村之外,附近的一百多个村皆是他所有,总计人数有几万人;公孙轩辕则拥有次多的人,他头脑聪明,和部下一起设计了一些武器,使得他的部落人民有较佳的战斗工具;而蚩尤年纪最小,部落属于南方的巨人族,虽然数量较少,但巨人族个个力大无穷、勇猛善战,蚩尤正是这巨人族中的狡狡者。若真要打起来,恐怕还是蚩尤的部落战斗力要强得许多,所幸他们三人以姜榆为首,各自井水不犯河水,从未有彼此征战的事发生。
姬霜听得这三人的部落竟如此庞大,越来越是大惑不解,心想:“他们不像在说谎,然而照这样看起来,这可是不小的三股势力啊!怎么以前我从未听过?到底我是来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又怎么会到这里来的?”
她这时已感到事情不对,细细回想昏倒前的事,想起姬轩一剑刺入吕布魔人体内,然后就是一阵强光……
“对了!”她突然想到:“那时的感觉,跟当初被送到天外天的感觉很像,莫非是左慈那老家伙为了阻止轩弟杀死吕布魔人,才施法将我们送到别的地方,而且……而且……”她看了正大口吃肉的蚩尤一眼,又想:“这个蚩尤,武功如此之高,莫非不是同名同姓,而是,他就是水镜师伯所说的那个上古魔灵?而且师父也说过,在上古时代,天地间灵气未散,四处充满奇形怪状的魔物,这不也跟蚩尤所说的不谋而合?这么说来的话,我岂不是被左慈给送到了几千年前?然而轩弟却在何处?他也在这个时代吗?”一想到姬轩说不定被送到了另一个时代,心中不禁凉了半截,再也吃不下了。
姬霜本是聪明之人,这番猜想对了八成以上,只除了送她来到远古时代,并不是左慈所为。
众人吃罢饭,公孙轩辕站起身道:“大哥,我先回部落一趟,挑选比武的人。”姜榆笑道:“你这回可是认真起来了,好,百日之后,你定要带人到这里来,跟蚩尤老弟比试一番,这段时间内,蚩尤老弟和凤曦就先在我这里住下了。”
“且慢!”姬霜突然道:“要我住在这里也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
“哦?”姜榆道:“什么条件?说来听听。”
姬霜道:“我有一个同伴,至今还下落不明,在等的这段期间,我要你天天派人与我去找他。”
姜榆尚未回答,蚩尤便抢着道:“没问题,凤曦,我可以陪你。”
“呵呵,”姜榆笑道:“有他保护你,你想去哪里找人都没有问题了,不过我倒是第一次看到蚩尤老弟这么体贴,凤曦,看来他很喜欢你啊!”
姬霜不语,她心中打定主意,不管找不找得到姬轩,百日之后,便要离开此处,和蚩尤或公孙轩辕的婚事,她自然是绝不考虑的。
公孙轩辕告辞离去,蚩尤则痴痴的望着姬霜。
且不说姜榆的部落这里蚩尤每日陪姬霜出外寻人,却说公孙轩辕带了数十随从和快马,离了神农部落,即日便启程回家。
他的随从中,除了会使咒语的叔均外,都是擅于打斗的战士,在行程中保护他不成问题。众人纵马行了半日,天色已经渐晚,叔均便道:“主人,要入夜了,今晚在哪儿歇息?”
公孙轩辕点点头,向四处张望了一会儿,忽然脸露喜色,道:“前面不远处,就是发现凤曦的那个山谷罢?今晚咱们便在那儿歇息,明天一早,大伙儿都来看看晨曦中凤凰振翅高飞的美妙姿态。”
叔均笑道:“这个自然好,凤凰并不会主动袭击人类,附近也不会有其它魔物出没,确实是个休息的好地方。”
众人立即兼程赶路,终于在天将落日之前来到山谷边,随从们立即升火,准备露宿。
叔均来到公孙轩辕身边,见他正坐在一块大石上,呆呆的看着山谷,便也在他身旁坐下,道:“主人,你很喜欢凤曦吧?”
公孙轩辕沉默良久,才叹了口气道:“那当然,凤曦跟所有我见过的女子都不同,一见便令人神魂颠倒。只可惜我这一路上思前想后,都想不到有谁可以跟蚩尤一对一打斗而能获胜的,叔均,你说,我们有机会赢吗?”
叔均道:“让我想想。”
他说完便陷入了沉思,不一会儿,天色全黑了,连月光也被云块遮住,四下一片漆黑,山谷里面隐隐约约现出红光,那正是由栖息在谷中的凤凰身上所发出。
等到随从们生火、送上食物,叔均才吐了口气,道:“主人,我想并非没有机会,等我们回到有熊,先举办一个比武大赛,选出一个最厉害的人,我再努力研究能够使人变得强壮的咒术,或许就能和蚩尤一拚。”
公孙轩辕微现喜色,道:“好,那就有劳叔均你了。”
当夜无话,次日清晨,山谷中传来的一声响彻云霄的啼叫将众人由梦中惊醒,公孙轩辕睁开眼,正好见到远处的山顶射出第一道日光,不一会儿,眼前突然大亮,只见一大一小两只火红色大鸟拖着七彩的长尾冲天飞起,在空中盘旋了几圈,便朝东急速飞去,很快消失在天际了。
众随从看得惊叹声四起,公孙轩辕心中喝个辨,不禁脱口道:“好个凤曦,我必定要得到你!”
用罢早饭,一行人拔营纵马再行,绕过山谷,叔均道:“再往前不远就会经过羽民国的国境,大家可得小心些。”随从们齐声答应,他们知道羽民国除了终年有异常的飓风吹袭,国内更住着一种半人半鹰的鹰人,能在天空飞翔,力大无穷,要是被它盯上,往往惨遭撕裂吞食。
不过鹰人乃是独来独往,只要结伴而行的话,它们通常就不敢发动攻击。
众人催马便行,约莫正午之时,来到一个一望无际的平原,原野上寸草不生,布满了尖锐的岩石,岩石被太阳晒得发烫。
“羽民国到了。”叔均说罢,手一挥,众随从立刻纵马变换队型,将公孙轩辕及叔均围在中央,这是为了避免鹰人偷袭。
在原野中默默行了好一会儿,突然,不远处传来一个凄厉又尖锐的叫声,叔均眉毛一扬,道:“大家小心,有鹰人接近!”
随从都拿起了武器,往声音来处看去,只见果然有个黑影在渐渐接近,没多久看得分明,正是一只浑身覆满羽毛,尖嘴利眼的鹰人。它飞得极低极慢,而且摇摇欲坠,似乎受伤了。
鹰人不断哀号,也没发现地上行走的叔均一行人,终于在距离众人数十步之遥的地方落了地,仍是哀叫着。叔均仔细一看,只见它的左侧腹有一个伤口,深红色的血正泊泊流出。
“它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叔均道:“大概活不久了。”
话才说完,另一阵鸣叫声在远方响起,声音来得极快,彷佛前一刻还在极远处,一眨眼便已来到身前了。叔均大喝道:“保护主人!”
那是另一头鹰人,但它却不是扑向众人而来,而是直直对准地上那只受伤的同类飞去。只见锐利的爪子一闪,已经抓住了受伤鹰人的脖子,那受伤的怪物气力已用尽,根本无力反抗,挣扎了两下便被抓上天空去了。
“唉……”公孙轩辕仰头望见鹰人远去,叹道:“它们是同类,为何也会互相残杀呢?”
“主人,”叔均道:“我们快点离开羽民国国境吧。”他生性谨慎,虽知己方人数众多并无太大危险,仍然不愿在此多所逗留。
众人立即纵马再行,奔没多久,天空中啼叫连连,叔均抬头一看,不禁皱起眉头。原来天上竟有十数只鹰人在盘旋来去,他经过羽民国不下数十次,从未见过这等情景。
公孙轩辕忽道:“你们看,那边有人!”顺着他手指方向看去,众人立刻见到了原野上的那个人。
他背靠着原野上一块大岩石,右手还拿着一把剑。
天空中的十数只鹰人呱噪不停,终于有一头突然扑袭而下,冲向背靠岩石的那人,公孙轩辕见状连忙大喊:“快救他!”
随即有两个随从拿了武器就要纵马冲过去,然而距离尚远,鹰人扑落之势又是极快,却哪里来得及?
眼见鹰人就要扑中那人的身子,却见他挺起手中长剑削出,鹰人急忙要回身再飞回天上,却已是有所不及,只发出尖锐的一声哀鸣,长剑已划过了它的右翅,它在空中又打转了几圈,便堕落在地上了。
空中立刻又冲下两头鹰人来,朝着爱伤的那头飞去,它来反抗都来不及,就被四只锐利的爪子分抓住了两边。‘嘶’的一声,两头鹰人分向两边飞去,受伤的鹰人竟然被活生生的撕成了两半。
众人再看那挺剑伤敌的人,却见他手中长剑当的一声掉在地上,垂下了头。公孙轩辕立刻道:“他只怕气力用尽了,咱们快去救他。”
叔均劝道:“主人,天上尚有十一只鹰人盘旋不去,冒然救人太危险。”
“那怎么行!”公孙轩辕道:“难道你要任他独自死在这荒野中?我们不能见死不救,大家随我去救人。”说罢双腿在马腹一夹,率先往前骑去,随从们连忙跟上,叔均无奈,只得吩咐道:“大家小心,若有鹰人俯冲而下,立即保护主人。”
于是数十人很快骑马来到了岩石旁那人身边,公孙轩辕翻身下了马,见那人正看着自己,忙道:“你没事吧?为何独自在这里?何不快快离开这危机四伏的羽民国?”
那人摇摇头道:“羽民国?我……我也不知我为何会在这里,我的脚受伤了,行走不得……”
叔均立刻低身检视他的双脚,只见左膝处整个肿胀起来,便道:“这似乎是摔伤了骨头,只要好好静养个十天半月,便能痊愈。”
公孙轩辕命人牵过来一匹马,将上面的几捆物事丢在地上,道:“我们正要回部落里去,你骑这匹马,同我们一齐走吧,人多有个照应。”
那人感激的点了点头,两名随从便将他扶上了马,待要捡起那人遗留在地上的长剑时,忽然叫了出来:“哎唷!”才拾起一半的剑当的一声,又掉在地上。
“邪门!”那随从叫道:“这东西好重。”
叔均定神一看地上的剑,便道:“这个是矿物冶造的武器,比一般石制木制的武器重些,但较为坚韧,你们没有见过,也不用太惊奇。”说着伸手要拿起剑,然而却也立刻吃了一惊,那剑的重量,大大超乎他的意料之外。
在当时,别说是铁器,连青铜制的物品都还未问世,叔均乃是公孙轩辕部落中的智囊团之首,合十数人之力,在不久前才成功研究出从岩石矿物里粹取金属的方法,这时在此处看到作工如此精细的一把长剑,已是十分惊奇,伸手一拿,更是大惑不解。
“不可能!”叔均沉思半晌,道:“从未发现有如此重的矿物,你这个武器是用什么炼制的?”
那人这时安坐马上,正大口大口喝着随从递上来的水,听得叔均问起,却是一脸茫然:“我……我真的不知道,昨天在这荒野中醒过来,完全想不起来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把剑……那些怪物要吃我,我就拿剑刺它们,此外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公孙轩辕问道:“